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小伙伴(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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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作文300字【第一篇】

我的小伙伴是彭昱霖。他长得没有我高,也有点儿瘦。但他很灵活,两只眼睛炯炯有神。

我的伙伴很厉害!他成绩很好,在语文第四单元考试中,我们俩都考了班级前五名。他的字写得很好看,书法班的老师说他和另一名同学的书写在这个班里并列第一。我觉得如果他能再认真一点儿的话,还可以写得更好看的!彭昱霖还很善于交往,他新认识哪个朋友,就会跟那个朋友玩得很好。因为很灵活,他很善于躲藏,下课我们玩“抓小鸡”游戏的时候,我怎么找他都找不到,原来他已经悄悄地从后门转移到了前门。他还很善于表达,想到什么都会主动表达,让别人了解他的想法。

彭昱霖是我的益友,他身上的这些优点都很值得我学习,这个朋友对我来说太有价值了!我希望我厉害的小伙伴和我在生活和学习上互相取长补短,都变得越来越厉害!

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第二篇】

我有一个小伙伴,他的名字叫邱建彰。

他身材矮小,又高又直的小鼻子,配上一双明亮的小眼睛,外加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一双敏锐的小耳朵和一脑子鬼点子,这就邱建彰。别看他小,他比很多同学更勇敢,更坚强。

记得有一次,正在上体育课。建彰在爬天梯时,力气用尽了,失手摔了下来。由于下来时手与钢管之间强烈而快速的磨擦,他的手心上脱下了一块皮,鲜血瞬间渗了出来。要是换了其他同学,一定会哇哇大叫,泪流不止。而他却忍着痛,沉着快步地走向校医室。接下来的语文课,他仍然忍痛用他那受了伤的手静静地抄笔记。

他不但坚强,还很乐于助人。

记得有一回,正是下午第二节课的课间,我正在准备上培优班的课本和作业本,突然发现我的英语听写本不见了,我十分着� 我随口说了出来,周围的。同学都听见了,可谁也无动于衷。建彰听了,立刻二话不说地去帮我买作业本。

这时,上课铃响了。我想:如果再不去的话,就会迟到了。于是匆匆跑进了培优班的教室。不久后,门外出现一个矮小的身影——是邱建彰!他跑到我面前,把一个新的英语本递给我,说:“这个本子送给你,拿着吧!”然后离开了。

后来听说他为了找到这个培优班的教室,问了好多同学,跑了好几趟。这好比千里送鹅毛,物轻情义重!

我以前从来也没有想过,一个成绩普通而喜欢搞恶作剧的人竟然令我如此感动,我终于明白了这样一句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所以我一直把他看成我最要好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们作文【第三篇】

时间飞逝,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在这个学校度过了五年。这五年里,我不但收获了知识,增长了智慧,还认识了一群好伙伴。

“女汉子”篇

她,我的同桌,高高的个子,短头发,浓眉大眼,说话声音宏亮,走路像一阵风,我们都叫她“女汉子”。遗憾的是,这个绰号我们一般只敢背地里过过嘴瘾,谁要是当面叫了,她便会大吼一声,张牙舞爪向你扑过来。

去年冬天,我们班上有一位女同学的脚受伤了,上学不方便。“女汉子”知道后,自告奋勇接送那位女同学上下学,整整一个月时间,风雨无阻,从没迟到过一次。一天早上,我在楼梯上碰到了她们。当时“女汉子”已经背着那位女同学到了三楼,她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正一步一步艰难地往上爬。我第一次感觉到我面前的不再是平时那个“女汉子”,好想上去帮她一把,可最终还是没敢走上前去。到了教室,“女汉子”把那位女生安顿好后,她已经累趴在自己课桌上了,可她却没叫一声苦,喊一声累。我打心底里佩服我们班的这位“女汉子”。

“吃货”篇

他,我们班上一骨灰级“吃货”。也许有人会问:“你有什么证据呢?”证据就是他那张肉嘟嘟的脸和那个极有弹性的“啤酒肚”。

那天上午第三节美术课上,同学们都在那里安安静静地画画。突然我听到一阵“沙沙”的声响,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他的嘴在一动一动的,他的手正从课桌里掏出几块薯片,趁老师不注意就塞进了嘴里。下课了,我找他去打乒乓球,他笑着说:“别急,我现在饿了,得先吃个鸡腿。”说完,他就从课桌里拿出一个金黄的大鸡腿大口大口地啃起来。看他吃东西的样子,我脑海里马上冒出两个成语来,一个叫“狼呑虎咽”,另一个叫“风卷残云”。我在想,早上吃了一大碗面,刚才一大包薯片,再加一个大鸡腿,这“吃货”的境界,真是不服不行。

不过我的这位重量级“吃货”可不是你们想象中的笨“胖子”。因为在篮球场上,他进攻时就像一辆“坦克”,英勇善战、所向披靡。他是我见到过的最威猛最敏捷的胖子。

我的好伙伴中还有“学霸”,有轮滑高手,有歌唱小明星等。五年来,阳光校园见证着我们的成长。我们的淘气、我们的汗水、我们的笑声让我们的校园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在这个阳光校园中,有这些好伙伴的陪伴,真好!

我的小伙伴们作文【第四篇】

夜深人静,窗外下着小雨,房间里安静得连窗外的雨声都听得见。可是我的书房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乐高未来骑士团用手上的武器轻轻地推开了抽屉,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跳了下来;被夹在书架上的书本也翻了下来,伸了一个大懒腰;布娃娃鸟胖红从床上慢慢地滚下来,慢悠悠地走向书房。它们终于可以聚在一起聊聊天了。

胖红说:“主人已经睡着了,我都能听见他的呼噜声。”

皮球说:“主人最喜欢你了,连睡觉都要抱着你睡。”

胖红得意地说:“那当然,主人每次游山玩水的时候,都带着我,而你们哪儿都去不了。”

“才不是呢!”乐高未来骑士团不屑一顾地说:“主人除了每天有空的时候把我们拿出来玩,还会跟他的好朋友一起对战。”

这时,钢琴发出低沉地声音:“你们算什么?再过几年,主人长大了,就不喜欢你们了!我才是最受欢迎的,主人每天都会和我一起弹奏美妙的旋律,一直到主人长大也会是这样。”

皮球插嘴道:“对对对,我也是。”

书本嘲笑皮球:“小皮球,瞧你那脏兮兮的样子,每次都把主人搞的那么脏。哪像我,可以在书房里舒舒服服地陪着主人增长见识。”

正当大家争执不下的时候,胖红说:“那我们去找时钟评理,它每天都看着小主人的一举一动,应该是最公正的。”

时钟听到它们的讨论,微笑地说:“在主人眼里,你们都非常好。主人都非常喜欢和你们玩。但是,如果你们其中一个占用了主人所有的时间,反而会害了他。”

“为什么呢?”大家问道。

“书本可以增长主人的知识,皮球可以让主人强身健体,玩具、钢琴可以给主人带来快乐。但是,如果主人只会玩玩具,那他就没时间学习、运动,这不是害了他吗?”时钟说。

大家听完后,都低下了头,不出声了。“你们都是陪伴主人成长的好伙伴,应该团结起来,才能让主人快乐的成长。新的一天马上就要到了,大家一起继续加油吧!”时钟说。

新的一天开始了,伙伴们又像往常一样,一起陪着小主人快乐地成长。

我的小伙伴们作文【第五篇】

有一个人,他喜欢大喊大叫。那个人就是——林俊。

林俊的个子有点矮,身体有点瘦。林俊有着一张瓜子脸,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

林俊写字写得很工整,作业也按时完成。林俊不仅能按时完成作业,而且还喜欢乐于助人。比如说:有一次放学回家,有一个一、二年级的小学生摔倒了,林俊二话不说,马上跑过去扶起那个小学生,那个小学生对林俊说谢谢的时候,林俊就马上说:“没什么的,乐于助人嘛!”这句话。当林俊说完这句话我就想:如果人们都像林俊这样乐于助人的话,那我们的世界会更加的美丽,更加的漂亮!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他总是爱帮助别人,爱关心别人。你们觉得他棒不棒呢?

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第六篇】

我现在有许多朋友,其中有三位让我印象深刻。

我难忘何高苗的助人为乐。有一次我坐公交车没带钱,也没带公交卡。何高苗看出了我的焦虑,走过来问我:“你怎么啦?”“我没带钱和公交卡。”我说。“没事,这点儿小事,我帮你刷就好啦。”于是他就拿他的公交卡帮我刷了。

我难忘杨博文的体育出众。前天,我们学校搞冬季运动会,一共有三个项目,每人最多只能参加两项,杨博文报了跳远和五十米跑。他先去五十米跑,轮到他了,只听一声枪响,杨博文像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样飞奔出去,转眼间,他就冲过了终点线,获得了第四名。再看跳远,他站在那里前后摆臂,就像一颗导弹,随时准备出发。他跳了出去,像飞一样飞到了一米九六的地方,获得了全年级第一。

让我难忘的是我和许张祺的友谊。许张祺以前每次过生日都要叫上我,但是现在因为他妈妈去法国教中文,他也去那边上学了。我还以为要等他回来才能跟他说上话,结果在一天晚上我在看电视的时候接到他的来电。我们聊得真开心啊。他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啊!

有了这些难忘的朋友陪伴,我的童年不再孤单。

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第七篇】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伙伴——周紫涵

周紫涵的体育非常好,他一分钟可以提几百个毽子,每当我们在嘻戏玩耍时,周子涵那一张红扑扑的脸蛋,蒙上了一层晶莹的细汗,犹如一朵沾满露珠的月季花。他不畏寒暑的练习,一次比一次进步,一次比一次突出。

有许多人都想跟她挑战,她从不畏惧,而是勇往直前,她总是利用课余时间练习踢毽子,一刻也不放松,正是因为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使她有了“惊天动地”的成绩。

他参加过二七区的比赛,郑州市的比赛,河南省的比赛,也拿过相应的奖状,我也常听朱老师说,周紫涵在比赛中特别自信,比平时训练要100倍,我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她:“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她自己的努力换来了一面笑容。

他也总是利用下课时间教我踢毽子。首先,他并没有直接叫我踢毽子,而是对我说:“你要先练眼力。”听了她的话我就跑回家了,看着一片树叶,看了许多天,以为练得差不多了就去找周紫涵了。他告诉我,练得差不多了,就开始叫我踢毽子,通过他的`帮助,我现在可以提20多个了。

最使我敬佩的就是他的精神,他不论刮风,不论下雨,不论日晒,他都要练习踢毽子。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能不让我敬佩吗?

我的小伙伴们作文【第八篇】

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在我们身上,阳光更使我们睁不开眼,干燥的口舌就像是被烧焦了似的,哎!好渴……

拖着沉重的步伐,每走一步,草地上都会留下一个又大又深的脚印,口袋里的三元硬币触碰到了我的手指,“不如去买瓶水吧”我想着。不知何时,我的脚步变得很快了,变得快要飞起来了,那面灰色的门离我的视线一步步地逼近,一阵凉爽似乎扑面而来,我快速地打开小店冰箱门,停了一会儿,让一阵阵冷气吹走我身体的热气,然后抓起一只瓶子便走开了,“哎……”我的嘴唇似乎动了一下,便又戛然而止,店主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我的三元硬币在他的眼前,他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个手势也没有做,哦,原来睡着了,我把水藏到了背后,三元硬币被我放回了口袋,热乎乎的,把口袋也弄热了,我走出了那片“灰色”,脸上依然火辣辣的,是太阳照的吗?还是……?同路的王启烨她们似乎觉察到什么,便一同质问我起来,我支支吾吾地圆不起谎,便坦白交待了,一旁的胡敏摇着她那充满鬼点子的脑袋,说:“要我说,你就当它过去了吧!如果你现在去,不光影响你的形象,别人问你,你也同样圆不了谎呀!”“是啊,这也就是快钱呀,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想着,一阵风吹来,吹落了我胸前的红领巾,我凝望着地上的那片红色,久久地伫立着,一阵又一阵地风儿,却怎么也吹不走我的炎热,怎么办?我的做法对得起那个红领巾吗?风儿是动的,云儿是动的,它们在飞舞,在飘动,敲打着我的心。我转身过去,奔跑向那个小店,那片鲜艳的`灰色渐而离我越来越近……

出了小店门,一阵微风又一次扑面而来,啊,神清气爽,心情舒畅,“走,玩去!”我拿出找来的角钱,背面的那朵荷花正在朝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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