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读后感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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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1
18世纪,工业革命刚刚从英国开始风起云涌,启蒙运动正轰轰烈烈企图以理性之光驱散黑暗,树立起光明的旗帜。正如狄更斯那句经典无法被超越的开场白:那是一个最好的时代,那是一个最坏的时代。黎明前黑暗的痛是难以言喻的,一个女人在恶臭熏天的鱼市中生下第五个孩子,利索地剪断脐带。没有人注意到她,如果不出意外,那个孩子也会和之前的一样,被留在一堆腐烂的垃圾中。什么是正义,在革命中永远找不到答案。也许这就是小说结尾如此安排的用意所在,让人们依然相信爱与光明。
故事架构整体上基本采用双线叙事设计。一条线是马奈特医生一家人在英国的生活,一条线是以德法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的革命活动。两条线前期并行,到法国大革命爆发、查尔斯·达内回到法国开始汇合为一条线,马奈特医生一家与德发日夫妇为代表的革命派进行斗争,以卡顿成功营救达内为结束。
在叙述故事时,作者既站在穷人那一边对贵族口诛笔伐,也毫不留情地批评战胜的人们此时就是一群失去理智正义只知道疯狂杀戮的禽兽。书中除了彻底的恶的法国封建贵族外,其实没有谁是真正意义上的反派,每个人都有自己行事的动机,但是每个人在时代的倾轧下选择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去努力坚持。不管法国大革命给后来的世界带来多少决定性的影响,在这场血雨腥风中没有正义,象征“平等、自由、博爱”的三色旗只是新的施暴借口。他甚至说大革命是“人类的想象力创造出无数贪得无厌、不知餍足的妖魔鬼怪”中之一。
如他所言,断头台取代了十字架,革命就是一场流血的暴力,只不过是象征权力的断头台从一群人手中交到另一群人手中。
《双城记》读后感2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情节感人肺腑,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之一,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法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本书的主要思想是为了爱而自我牺牲。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该小说创作于19世纪50年代,正处于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种种罪恶和劳动人民生活的贫困化,导致下层群众中存在极端的愤懑与不满,英国社会处于爆发一场社会大革命的边缘,这与18世纪末法国的社会现状极为相似,狄更斯通过对两个城市的对比,给当时的英国社会以借鉴及警醒。
《双城记》读后感3
狄更斯的《双城记》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品,我反复看了三遍。和他的其他小说的冗长松散相比,《双城记》结构更紧凑,更严密,故事情节几乎是一气呵成。由于悬疑重重,让人不忍释卷,急于想知道结局。然而在谜底终于被揭穿,真相大白后,却引发出读者诸多的感叹。
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这两座分属不同国度的城市。故事由台尔森银行的老员工洛瑞先生的一次特殊使命开始,把人带入那个血雨腥风的动荡年代——1775年。那时,法国处于帝政时期,贵族阶层专横跋扈,底层民众受到残酷压迫,民不聊生。这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夜。
台尔森银行以其良好的信誉,成为一家百年老店。它的主店在伦敦,而在巴黎有它的分部。由于业务的需要,洛瑞先生时常要在隔海的两座城市之间往返奔波。而这一次,他执行的是一项特殊使命——将台尔森银行的老客户马奈特医生从巴黎秘密接回。18年前,马奈特被人诬陷,仅凭一张空白逮捕令就被投进了臭名昭著的巴士底狱。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过了整整18年,马奈特医生因绝望而精神失常,奄奄一息,最后被当做死人丢弃,才捡回了一条性命。全书的第一部《复活》,讲述洛瑞在巴黎的酒店老板德发日夫妇的帮助下,让马奈特父女相逢,并将其成功带回伦敦,从此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洛瑞也成为这家人一辈子的朋友。
接下来的第二部《金线》,是全书中相对比较温馨的章节。
在露西的悉心照料下,马奈特医生渐渐康复,后来做回了老本行,成为远近闻名的医生。五年后,在一场官司中,露西和流亡贵族达内相识。达内被指控为危害英国安全的法国间谍,马奈特父女作为证人传唤。在律师的辩护下达内无罪释放,后与露西相爱,并结为夫妻。当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沉浸在自己的幸福当中时,他们的父亲却备受煎熬,几乎旧病复发。靠着坚强的毅力,他很快恢复了理性。而女儿女婿对此却浑然不知。
达内是法国某侯爵的侄子,他同情穷人,痛恨封建专制制度,自动放弃了继承爵位,隐姓埋名来到英国,和露西结为夫妇后过着平静的生活。转眼又过了若干年,他们的女儿小露西九岁了。这一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不久,法王路易十六和王后相继被送上断头台,法国贵族们纷纷逃亡。达内的仆人被控盘剥乡民,关进了监狱,向他发出求救信。为了证明仆人的清白,达内不顾个人安危赶赴巴黎。他的此举在那场如火如荼的大革命中,无疑是飞蛾扑火。很快达内就被革命者抓住投进监狱,等待他的,是死亡。故事进入了第三部也是最跌宕起伏的一部——《暴风雨的踪迹》。
为了营救女婿,使女儿不失去丈夫,外孙女不失去父亲,马奈特医生拖着年迈体弱的身体,带领全家来到了曾给他带来噩梦的巴黎。由于他的巴士底狱囚犯的经历,他成为英雄,备受革命者尊敬。在第一场审判中,达内被成功获释。然而,就在同一天,他又被抓回去,指控他的,是德发日夫妇。在第二次审判中,惊天案情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线索来源于德发日带领革命者攻打巴士底狱时发现的一封马奈特医生的亲笔信,那里详细记载了他的冤情,那还是他在精神尚未失常的时候写的,可他万万想不到,有朝一日这封信成了将自己女婿打入地狱的有利证据。
当年,马奈特医生还很年轻,一天被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请去”为一位年轻女子看病。那年轻女子被侯爵污辱,以致发疯并含恨而死,她的弟弟报仇失败也被杀死。这个贫苦的家庭一夜间家破人亡。目睹这一人间惨剧,正直的马奈特医生选择了告发。然而,那时候的贵族是可以草菅人命而不被判罪的。马奈特医生却被以一张空白逮捕令投进监狱,从此,他的噩梦开始了。18年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涯,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他终于脱离苦海,带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回到英国。他以为从此会和女儿过上平静的生活。可是就在女儿结婚的前夜,马奈特医生才从女婿嘴里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他姓埃弗瑞蒙德,是他的仇人埃弗瑞蒙德兄弟之兄长的儿子!在那一刻,他的神志出现一过性的混乱自然在情理之中了。不过为了女儿的幸福,他决定把这个秘密烂到肚子里。毕竟达内是无辜的,他是个正直善良的青年,并且早已脱离了那个罪恶的家庭。
在法庭上,德发日夫妇把这个秘密公布于众,让民众的情感急转直下,纷纷要严惩这个流亡贵族。之所以德发日夫妇对达内深恶痛绝,是因为,德发日太太是那个受害家庭的唯一幸存者——那可怜姐弟俩最小的妹妹。她的这一生唯一的使命就是复仇。大革命时期她打着正义的旗号滥杀无辜。埃弗瑞蒙德家族是她不共戴天的仇敌,尽管侯爵兄弟俩都已被杀,她还要将他们斩草除根,甚至连达内的妻儿也不放过。
在这样的大情形下,马奈特医生是无能为力的。陷入绝望中的他旧病复发,终日甚至昏沉,露西成天以泪洗脸。谁能拯救这个家庭于危难之中?围绕着马奈特一家展开积极营救的,有热心敦厚的洛瑞先生,有忠实刚正的女仆普洛斯小姐,以及粗俗直率的盗墓贼杰里。不过,书中较为浓墨重彩的一个角色,是西德尼。卡顿。卡顿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助理,在该书的第二部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在多年前的那场官司中,他是达内得以获释的关键人物。他和达内长相酷似,然而两个人的性格却大相径庭。达内是个外表整洁、正直高贵的人,而卡顿给人的印象却是玩世不恭,不修边幅,而且嗜酒如命。当两个人同时爱上露西时,女孩感情的天平自然倾向达内。从此卡顿把对露西的感情隐藏在心里。他只要露西依旧把他当做朋友,一年当中能够允许他登门拜访几次就足矣。
在这一家陷入绝境时,卡顿来了,就像是他们的救星。他没有别的办法,唯一的优势就是,由于和达内长相酷似,他可以买通狱卒,作为达内的替身走向断头台。他的确这样做了,而且做得义无反顾。他对露西的爱,爱得深沉,爱得忘我。临死前他默诵道:“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也永远不死。”这一段描述非常感人,催人泪下。
该书的人物中,马奈特父女、达内、卡顿等人代表着“善良”,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代表着“邪恶”,而德发日太太则是“仇恨”的化身。故事以侯爵兄弟的灭亡、德发日太太的失败和马奈特全家的胜利逃离而告终。在爱恨交锋、善恶博弈中,爱终将战胜恨,善终将战胜恶。这大概就是作者一贯主张的揭恶扬善的创作意图吧。通过阅读该书,也对法国大革命的那段历史有了新的认识。
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沿袭了他惯常的辛辣、幽默和生动的笔触。他把令人闻风丧胆的断头台形容为“吉萝亭”女子,“所有和吉萝亭接吻的人,只消伸头朝那小窗口里看上一眼,就会咔擦一声,掉进口袋”;描写台尔森银行的因循守旧也是让人捧腹:“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到一个阴暗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类似种种精彩写法不胜枚举。狄更斯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的小说直到现在读起来仍旧有着现实意义,因此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双城记》读后感4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名人名言大全摘抄
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此时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期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一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此时与露西相爱,为了感情甘愿放下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好处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但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正因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此时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此时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爱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情绪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一样。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正因“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此时我期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正因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理解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取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持续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正因,此时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此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双城记》读后感5
“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双城,是英国和法国。
“双城”,是贵族与雅克。又是一本初读几个篇章觉得枯燥乏味,但越往后就越欲罢不能了,感觉像品果酒,后劲很强。他可以在前面穿插着各种你所不理解的情节,然后用一根根分明的线将他们连成一副世界名画。你能从组成那画的各个部分品茗出不同的小画,跟香水的前调中调后调相似,每一部分都让你拥有不同的味道。
又很像品茶,最后留得余味久久不能散去,还很想再坐下嘬个一口,砸吧砸吧嘴再继续沉浸到那略苦却又令人无法抗拒的味道里。由着马奈特大夫的事情引开,那困扰着老人的“足音”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他的耳朵,然后开始敲打着他女儿丈夫的耳朵,他女儿的耳朵。最后那令人恐惧的“足音”终于消失了,随着那个以血浇灌“吉洛汀”女士的人的消失而永远消失了。
那一天永远过去了。(“十二点永远过去了。”)
读到最后,我在想,雅克们的革命是为了让时代更好吗?他们如何知道所处的时代是比以前好的呢?是因为可以随意审处他人?还是因为自己手里捏着可以随意斩头的武器?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举报,还是可以不顾善恶的夺取一个人的性命(尽管这个人是无辜的)?
在贵族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雅克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在雅克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贵族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
所以,“那一长串从旧的压迫者毁灭消亡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自由,平等,博爱毋宁死的口号到最后产生了一具具无辜的尸体,所以罗兰夫人才会在死前喊出:“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进行。”
但尽管如此,每个时代都有逆流而上的英雄和真正的勇士。我喜欢卡屯,是崇拜的那种喜欢,也夹杂着他对露茜的那种喜欢。他的出场并不怎么精彩,大家好像都不怎么喜欢这个人,觉得他没有出息,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好像在遇见露茜之前,不知道自己的前路是什么,未来在哪里。遇见之后,他便知道了,也履行了自己当初对露茜许下的约定。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基督教安葬祷文
他送给了他自己。
看到最终章的时候,悲伤好像从四面八方涌来,冲开了那道叫做“情绪”的门。刚好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的台灯好像在应景一般,隔着三五八分钟灭一次,不到十秒又亮起来,像是卡屯用摩斯电码给我传递他的心情。
“我现在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巧,我写读后感的时候台灯又开始明明灭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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