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读后感【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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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第一篇】
很久以前朋友就跟我推荐过《何以笙箫默》,一直推脱没有时间,直至今日才抽出点时间一阅。其实哪里是没有时间,是没有耐性而已。可以说,入大学以来,几乎不读书了。经常是从图书馆抱回一大摞书,期限到了以后在原封不动的还回去。
曾经是多么的向往大学,不只一位老师提到过,大学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日子。闲时我阅读各种小说,言情小说尤其对大学有各种美好的描述,让人向往不已。刚来的两个月,我确实是这么觉得,这才是生活,这才是属于自己的自由。周末三五好友相邀而聚,社团活动中激扬文字,课后时间想怎么玩怎么玩。然而浮华的背后却是无尽的苍白,空虚。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随后的一年,有些荒废,有些麻木,有些无奈。于是开始怀疑所谓的大学究竟是什么?我来这是要干什么?是为财富,是为权势,还是社会名望?
所幸,经过一年半的探索,在这个寒假之中找到了我的答案。答案来自于书中,也来自一次偶然的社会实践。实践本就是认识世界的唯一方法。(要知道马克思所谓的实践不只第一手实践。通过书籍、口耳相传等方式习得的他人经验也属于实践,这是二手实践而已。)于是重新拾起了看书的习惯,梁高祖说,“三日不读谢玄诗,即觉口臭。”实际上惴惴不安的原因不正是对未来的缺乏信心吗?信心来自于书籍,来自于前人积累百世的思想经验。
这些天的思考使我终于明白,大学确实是一个美好的地方,是一个适宜于学习的地方,是一个让幼稚少年成长的地方,尽管这成长使人伤痕累累。但是,在别的地方就不用成长了吗?哪一代的青年人好过过?
《何以笙箫默》是顾漫的一本小书,寥寥十万余字。是一法学系才子和一原本活泼调皮女孩子的故事。文笔细腻质感,不着笔墨间勾画出那种旖旎浪漫,却又不失生活气息,显得质朴真实。这是与《烈火如歌》并称的两本当红网络小说。恰巧明晓溪的《烈火如歌》初中时曾经读过,还记得书籍背面读者评语里有句话——这是一本让人幸福的手心出汗的书。“幸福到手心出汗”当时我也是这种感觉。时逢少年,意气风发,以为世间之事无所谓郁郁不平,非黑即白,非对即错,如此而已。才子佳人,珠联璧合,承天之意,应时之和。
恰好与今日再《读何以笙箫默》做出强烈对比,顿生感慨,文笔情节好虽好,但不甚符实际。才子不多,为何让赵笙默撞到了何以琛?佳人不少,为何何以琛就选了赵笙默?简单的分析一下即知,此类小说面向群体大都是青春期少女至未成家女性,对爱情怀有美好浪漫的幻想。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种小说满足了女性对爱情浪漫美好的向往。
同样对于男性,有一种小说如今大行其道。称为玄幻小说,笔者恰好浸淫多年,是笔者为数不多的消遣之一。主角或是天赋异禀,或有机缘奇遇,或是带着先进思想穿越回古代。反正不论如何最后总能笑傲江湖,建立不世功名。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当然是每个男人所追求的愿望。这些小说迎合了男人虚荣的心理。现实惨淡,虚幻中寻求慰藉。除开有些作者文笔非凡、才思横溢,文章中尚带些诗词歌赋,人生哲思,可以说无甚作用。
文学艺术可以陶情冶性,社会哲学可以安邦定国。
今天是三月二十日,恰逢春分。春分者,昼夜平分之意,此时太阳直射赤道,春暖花开,莺飞草长。然而长春的天气似乎不遵从这些节令,午后的阳光明媚,穿透云层。路旁整个冬天未曾变化的积雪终于开始消融,土地变得湿润泥泞,屋檐下的融冰开始滴答作响,长春随处可见的松柏依旧是那副直挺遒劲的风采。窗前的温润的阳光照射到脸上,怅然感慨: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喜欢少游一句词,梅英疏淡,冰澌溶泄,东风暗换年华。
不经意间,东风已暗换几度年华。记得一个朋友高考完毕后在日志里怀念高中:我来的时候,小池里开满了莲花,要走的时候,树杈上长满了青桃。前者开在夏末,后者生在在夏初。而我的青春啊,就在这夏末与夏初之间,像是被轮回遗忘在一中的校园。
记得我来的时候,是夏末,杨柳依依、芳草蔓蔓,喷泉上映着七彩的虹光;只是不知道我走那天会是一种怎样的光景。毕竟,大学,我曾经经历过。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舍本而逐末,是亦不可以己乎。
晚上修习中国哲学史,遇到一位老师,对我的思想很有启发,坚定了我的信念。尽心尽力而已,不求有功,但求无悔。文天祥在宋朝沦落以后坚持抗金而后被捕,元人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竟不能使其投诚,文公著诗《过零丁洋》千古流传,然而再其临死之前还有一首《绝命词》令人扼腕叹息:“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为其仁至,所以义尽。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矣。”
晚上跟父亲聊天,所幸父亲虽不理解,但是信任我。还提到一些我容易忽视的问题,初时欲出言反驳,但事后一想却是一针见血。有这样的支持我的父亲母亲我也足以自豪。
此时寝室内饮酒若干,气血翻涌,有些上头。尝慕于太白斗酒十千诗百篇,非有太白之才,但逐太白之意。拉杂这些了这么多,不知所谓,算是意识流吧。
最后在写一句话吧,这是父亲的教诲。stayhungry,stayfoolish。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忌年少气盛,忌心高气傲。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第二篇】
《何以笙箫默》这本书,我第一次读的时候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蓦然感觉读来像一位知心的好友在向我慢慢地倾诉着他们的爱情故事,如同流云一般飘过我的心际,如此的真实,如此的温暖,眼中既泛有点点的泪光。有些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写在这本书后记中的两段话,其实,这本小说想要表达的并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也非什么惊天动地的山盟海誓,而是这样一种简简单单的幸福吧。
不需华丽的语言包装,不需唯美的场景渲染,不需惊人的剧情触动,在书中,有的只是心头的那一点点温暖与温情,直至融化于我们的心头,消失在我们的不曾感觉之中。在爱情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山盟海誓固然夺人眼目,但是细水流长的温情同样使人动容。越是长大越是洞悉更多的事情,越是成长越是认清世界百态,终于知道,相知容易相守难,真的会存在海枯石烂般的爱情吗?原来,最难做到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相识、相知、相恋,误解、分离,现实当中,这样的剧情每天都在上映。分离后是形如陌生人,抑或是如何以琛一般守住漫长的的寂寞,依然坚持心中的那份爱呢?其实不同的结果正是印证了不同的感情深度。是的,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偏离原先的轨道,也许,幸运者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但是在这个幸或不幸的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害,都会有眼泪相伴。
缘分就如同一本书,翻得不经意就会错过,读得太认真就会入戏。在书的开篇,读来便隐隐地有些担心,害怕将要面对的是一个无花果,是一个人生的遗憾。所以很多读者先是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那结尾的轻松幽默的话语,传递给了我们简简单单的幸福。细细读后,终于看到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走到了一起,牵手相伴一生,实现了当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诺言。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而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原来,痊愈了不一定代表好了,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第三篇】
如果平淡的爱情也能拨动人心弦的话,我想顾漫就是那个“云游诗人”。
她善于用平实的话语,温温的情感打动我们这些在大都市中习惯尔虞我诈的心。
看着两个人从相恋——分离——再重逢——结婚,情节没有太多波澜,作者执意用一种“微火熬炖老鸭汤”的方法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可是我仍然在这样的文章中,找到了心动,心痛的感觉。
痛——不一定是痛彻心扉的,也可以像这样——在不知不觉之中让它蔓延在呼吸里。
同样——心动不一定要大笑,也可以看到他们俩在一起就会不自觉地嘴角上扬。
自然,不刻意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
这篇文从头看到尾,似乎我都没发现——那句“我爱你”,而是在向我诉说着,他们更加地承诺——“在一起”。
爱情就是这样,爱不一定要用嘴讲才是爱,爱是一种无微不至的关怀,不论那个他(她)在多么遥远的地方,也不论他(她)是否能找到来时路,我都会在一个显眼的位置等着他(她)的归来。
爱就是如此地坚定不移。
顾漫也用《何以笙萧默》给我们诠释了那句人人为之艳羡的——“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如白开水一般的爱情故事,细品就是这样的无杂质。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
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第四篇】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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