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举办培训班信息 开展培训班的通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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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培训班信息 开展培训班的通知1

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企业家年度培训计划,山东省经信委确定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举办投融资与资本运营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邀请招商银行总行交易银行部供应链金融首席专家赵栩讲授“供应链金融”。

2.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部区域主任何凌浩讲授“资本市场产品与选择”。

3.邀请中国农业大学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研究员、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喻猛国讲授“经济周期与企业投资中的`风险管理”。

4.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赵息讲授“并购与企业财务”。

5.邀请东兴证券企业融资部总经理刘宸宇讲授“中国债券市场与债券融资实务”。

重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培训时间:7月18——21日,共四天,18日上午报到。

培训地点:东营宾馆(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80号)。

联系电话:

我区仅有3个名额,请有意向参加培训班的企业于7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经济发展局邮箱。

按时报名学员统一免费安排食宿。

举办培训班信息 开展培训班的通知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某协定于9月17日—23日在大连培训基地举办培训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9月17日报到,9月18日- 22日全天上课,9月23日返程。

某协大连培训基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数码路41号)。

二、参加人员

有从事教学培训经历,掌握一定教学技能基础的业务骨干。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培训的基本技能训练——付丽红等;

(二)与客户有效沟通的技巧和艺术——吕彤;

(三)税务师事务所大客户营销技巧与方法——李记有;

(四)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拓展分析——曲军;

(五)税务师师资试讲演练(学员试讲)——张久慧、吕彤等;

(六)培训沙龙:优秀税务师培训技能经验分享。

四、 收费标准

食宿费:2100元/人/期。中途离校的学员,原则上不予退还食宿费。

培训费:1140元/人/期。某协个人会员免培训费。

五、报名方式

(一)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安全盘(u-key)或注册税务师个人安全盘(u-key)登录某协网站“某协信息服务平台——教育培训”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 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联系:

1、某协教育培训部关迎军、乔娇娇

电话xxxxxxxxxxxxxx。

2、大连培训基地周斌

电话xxxxxxxxxxxxxx。

(二)技术咨询:

报名操作问题咨询(某协信息部)

电话xxxxxxxxxxxxxx。

(三)接站联系:

9月17日报到当天接站联系:

1、大连周水子机场接站人电话xxxxxxxxxxxxxx。

2、大连火车站、火车北站、大连港码头和大连火车站前长途汽车站接站人电话xxxxxxxxxxxxxx。

七、其它要求

(一)报名前尚未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的'注册税务师,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后方可报名。

(二)为提高培训效果,接到报名确认信息后,须提交2至3个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问题。邮箱:xxxxxxxxxx。

(三)报名成功后,无故缺席的人员,个人及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将被报名系统记录,今后报名培训将受限制。

(四)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9日18:00,请勿直接向培训基地报名,补报名须致电某协教育培训部。

(五)培训班人员须将航班、车次于9月13日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逾期不报或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前往。

(六)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七)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不得随意换人。不准带家属。

(八)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某某协会秘书处

xxx年8月5日

培训班的通知3

《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院协会定于20xx年7月在南京举办《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医政处(科、股)处主要负责人1人;

(二)各三级医院分管领导、医务处负责人各1人;

(三)省、各市医学会医鉴办负责人各1人;

(四)各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9时,会期1天。

地点:xxxxx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提高涉医案事件处置能力;

(三)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四)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会务费700元,住宿费自理。

(二),在活动报名处进行在线注册。

(三)宁外参会人员于7月9日下午18时前报到,在宁参会人员于10日上午8时前报到。

(四)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培训各市公安局、司法局也将派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

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025-xxxxx40。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71 15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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