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教学设计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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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说课稿1

各位评委、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我说课的题目是《伤仲永》,本文通过王安石的所见所闻写了方仲永从一个天才到“泯然众人”的悲剧。作者通过叙述和议论让大家知道后天教育的重要性,给七年级学生以有益的启迪。 下面我就从说教材、学生、学习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法、教学设计、板书设计七个部分来说这堂课的设计。

《伤仲永》是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第一单元第五课的1篇文言文,课文照应了本单元的成长主题,既是对前四课的延续,又使同学们进一步体会到了成长中的酸甜苦辣,并引以为戒。

七年级的学生在上学期学习的基础上,已经具备了学习文言文的基础,他们创造思维活跃、有学习古代语言浓厚兴趣,这为本课的学习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课从知识、能力、情感三个方面确立了三个学习目标

1、熟读课文,把握课文主要内容

2、掌握常用文言实词,翻译课文

3、学习借事说理方法,理解思想感情

教学重点:掌握常用文言实词,翻译课文

教学难点:认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法是一节课的指导思想,为了达到目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决疑点,我采用了情境教学法、诵读法、任务学习法、分层教学法、圈点勾画法、分组讨论法及电化教学法,为了使教学手段更直观、更形象,我制作了生动形象有趣的课件,展示学习内容,增强课堂的表达效果。

本课的教学是以活动为主体,分别从导入新课、走近作者、活动任务、名言资料库四个方面来完成教学设计的。

首先是“导入新课”,我是以提问人们所熟知的爱迪生的名言把学生引入课堂,由浅入深、易于理解。 “走近作者”这一环节是通过多媒体课件展示了王安石的相关知识,增加了课文的可信度,加深了其教育意义。

在活动任务中设计了三个活动:

“在活动一咬文嚼字知仲永”这一环节中,立足于基础,以检查学生预习作业为主,通过朗读、小组合作、圈点勾画方法,学生自由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激发其竞争意识,同时为下一环节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在活动二七嘴八舌议仲永”环节中,重在研读赏析,从“方仲永变化的过程——变化的原因——

作者的情感”为主线设计问题,层层深入,教师与学生一起研讨,既要敢放又能收,使大家在积极研讨中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与情感;

学习完这篇带有“悲剧色彩”的课文之后,同学们肯定有许多话想说,我就设计了“活动三融情入理悟仲永”这一环节,请同学们以“由方仲永所 想到的”为题,结合自身经历,谈谈自己的认识,同学们畅所欲言,从而让他们结合自身经历更深刻的理解作者思想感情,当然在这一环节中,学生们可能有一些偏离主题的回答,老师随机应变的给予引导;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文学素养,我特意设计了“名言资料库”环节,虽然一节课的文学知识积累作用有限,但是贵在坚持,长期的积累必将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板书设计”体现了全文的主线:“伤”是课文的中心,强调了作者的情感;左箭头指出了“为什么而伤”,右箭头则提出“伤的原因”,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一目了然。

以上就是《伤仲永》的说课内容,谢谢大家!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4篇《《伤仲永》教学设计》,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伤仲永教学设计2

一、教学设想

(一)教学理念

成长,一个永远美丽,说不尽的话题。每个人都从成长中走来,以烦恼为伴,以欢乐为伴。《伤仲永》为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中的1篇文章,学习本文目的就是让学生通过了解方仲永的成长足迹,正确对待自己成长中的苦与乐。在教学中,应当以“读”为课堂学习的主要活动方式,以“方仲永”成长经历为红线,设疑而读,设疑而进,让学生真正以读的方式融入到故事中。将课堂内的课文学习分成“引出课文,诵读课文,译读课文,品读课文,比读课文” 几个环节,在每一个环节充实具体的学习内容与学生活动。

(二)教学目标

1、诵读课文,注意节奏,培养能力。

2、理清脉络,了解写法,明白道理。

3、感悟文意,认识教育,热爱学习。

二、教学过程:

(一)引出课文

天才是什么?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古往今来,天资再好的人,也要经过刻苦学习才能成材。如果仰仗自己的聪明,而不去勤奋读书,只能一事无成。

俗话说“先天不足后天补”,也就是说在后天的教育中得到弥补。如果先天条件好,天资聪慧,后天得不到正确的教育,那结果又是怎样呢?今天我们就学习柳宗元的《伤仲永》。(板书课题)

(二)诵读课文

先放录音,让学生听读课文。要求学生在听的过程中,注意给生字词注音。接着,由学生自由朗读课文,注意读准字音、停顿、节奏、表情。进一步感知课文内容。教师利用学生朗读课文的时间,把生字词写在黑板上,检查学生学习的效果。  1、给下列句子中加点的字注音。

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  不能称chèn前时之闻  泯mǐn然众人矣

2、朗读时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

①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②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③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④自是|指物作诗位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⑤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⑥余闻之也|久

(三)译读课文

①圈点勾画,粗通文意,尝试用现代汉语翻译课文。

②疑难词语探究:

以四人小组为单位讨论文中理解有困难的词句或文言常用词语。以提问形式在班内交流,教师适当点拨、指导。

③。解难释疑,重点翻译文章第三段

交流后明确: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四)品读课文

(找出文中你认为最值得玩味的词、句并进行品析)理清文章思路,把握作者的观点,理解文章所要说明的道理。多媒体出示相关题目:

1、 方仲永的才能发展分为 那几个阶段? 朗读这些文句(教师作适当的提示 )。

2、用自己的话说说: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

3、方仲永的父亲是怎样的一个人?你最想对他说的一句话是什么?

4、叙事有详有略,哪些详?哪些略?为什么这样安排材料?

明确:可分两部分,先叙事,后说理,由事入理。两部分是证明与被证明的关系,重点是议论、说理。是为了更好的突出中心,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是为了突出他的神童天赋,与后来的“泯然众人”形成反差,从而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5、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倾听学生的发言,巧妙收束全文。应让学生畅所欲言,并允许有不同的见解。

(五)比读课文

教师提供课外文言文语段,学生当堂阅读,并尝试完成文后题目。(多媒体显示):

任末①年十四,负笈②从师,不惧险阻。每言:人若不学,则何以成?或依林木之下,编茅为庵③,削荆④为笔,刻树汁为墨。夜则映星月而读,暗则缚麻蒿⑤自照。观书有会意处,题其衣裳,以记其事。门徒悦其勤学,常以净衣易之。临终诫曰:“夫人好学,虽死犹存;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耳。”

注释①任末:人名。  ②笈:书箱。 ③庵:茅草小屋。 ④荆:这里指荆的枝条。 ⑤麻蒿:一种植物,点燃后可照。

1、解释下列加点的词。

(1)负笈从师,不惧险阻  (  背着  )

(2)或依林木之下  (  有时  )

(3)门徒悦其勤学  (  敬佩  )

(4)常以净衣易之  (  交换  )

2、翻译下面的句子。

夫人好学,虽死犹存;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耳。

人喜欢学习,虽然死了但是精神还存在;(如果)不学习,虽然活着,(我们)叫他没有灵魂的空壳。(行尸走肉:比喻不动脑筋、无所作为、糊里糊涂过日子的人)

3、谈谈你从中受到启发。

人要有所作为,必须趁年轻多学习,等等。

(六)、布置作业

1、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2、写1篇“由方仲永想到的”读后感。

伤 仲 永3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伤,哀伤。

●课 文 评 点

金溪〔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民方仲永,世隶耕〔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仲永生五年,未尝〔尝:曾经〕识书具〔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忽啼求之。父异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借旁近〔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其诗以养父母、收族〔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自是:从此〕指物作诗立就〔立就:立刻完成〕,其文理〔文理:文采和道理〕皆有可观者。邑人〔邑人:同县的人〕奇之,稍稍〔稍稍:渐渐〕宾客其父〔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宾客,这里作动词用,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或以钱币乞〔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之。父利其然〔利其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也,日扳〔扳(pān):同“攀”,牵,引。〕 仲永环谒〔环谒(yè):四处拜访。〕于邑人,不使学。

第一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二是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结局。

“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其非凡天资,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

铺陈其非凡天资,处处令人称奇。

“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学”乃因果相承。

“不使学”三字为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化伏笔。

余闻之也久。明道〔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中,从先人〔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称(chèn):相当〕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泯(mǐn)然:消失,这里是毫无特色的意思。〕众人矣。”

第二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形成鲜明对比。

以上两段为叙事部分,详述方仲永的事例。

“余闻”一句承前启后。“之”,代上述情况。

本段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寥寥数言,极简略而又层次分明。

“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

王子〔王子:王安石的自称〕曰:仲永之通悟〔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学习。〕者不至〔不至:没有达到〕也。彼其〔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本段为议论部分,就事说理,表明作者的观点。

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

《伤仲永》是1篇随笔。随笔,是散文的一种,意思是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我国古代的随笔常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这种随笔的特点是形式多样,短小活泼,意境隽永,值得玩味。如就其中的各种成分来看,叙事成分常占较大比重,是抒情和议论的基础;但这种叙事,跟单纯的记叙文不同,它受抒情和议论的支配,并适应二者的需要,一般不追求细节的生动性,而力求简洁、平实。

本文借事说理,通过方仲永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文章叙述方仲永从幼年时天资过人到长大后“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是“不使学”,是“其受于人者不至”,通过生动的事例得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对方仲永的天资做了不适当的渲染,把他写成一个“生而知之”、不习而能写、不学而能诗的“突发”的天才,不尽合乎实际。文中虽然有这一不足之处,但本文意在以方仲永的故事为典型的反面事例,强调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对发展才能的重要性,使人们领悟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这一立意无疑是十分深刻的。

本文的叙事部分先扬后抑。先铺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互为反衬,对比鲜明,显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令人警醒、惋惜。先扬后抑的着眼点是“抑”,本文采用这种写法,表明了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之人”的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本文的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用“闻”“见”“闻”三个片断,依次分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按时间顺序把这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极简略地写后两个片断,点出他的才能衰退以致泯灭。叙事一气贯通而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叙事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真切之感。

本文的语言十分简练,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过程。全篇行文严谨,力求简洁,其中每一词、句都有其精当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开篇1句交待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和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的父亲贪利而自得、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结尾段以“余闻之也久”开端,以下均承此省略“余”字,如此等等。这篇短文笔墨极省,以致精简到难以再删一字。对本文的这一特点,可以逐字逐句体察、品味。

●关 于 练 习

一、回答下列问题。

1.课文中的哪些话介绍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父利其然,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对作者的评论你有什么看法?

见“课文评点”。

二、下列三句话,各有三句译文,其中有两句是正确的,把它们挑出来并作比较,体会两种译法有什么不同。

1.稍稍宾客其父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

渐渐去他父亲那里做客

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

2.父利其然也父亲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父亲认为这种情况有利可图

父亲利用他的这种情况

3.从先人还家从父亲那里回家

跟着父亲回到老家

随父亲回家乡

本题采用多项选择的题型,意在避免“对号入座”的机械教学方式,使学生懂得学习文言文重在“意会”,“意会”之后能用自己的话复述。因此,指导做这道题,切忌使用“直译”“意译”之类的术语。

1.第一、第三条正确。

2.第一、第二条正确。

3.第二、第三条正确。

三、本文及《孙权劝学》的内容都与学习有关,试加以比较,说说这两篇文章对你有什么启发。

答案略。

●教 学 建 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尽量独立完成练习,以培养自学能力。教师可略做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背诵要求,但仍要重视朗读。课文一定要读熟,最好能背下来。

三、可将本文与《孙权劝学》作比较阅读。前者写吕蒙“当涂掌事”之后“乃始就学”,其才略很快就有了惊人的长进;后者写方仲永幼年聪慧过人,却因“不使学”而“泯然众人”。两文的内容都与学习有关,却恰好一正一反,从不同的方面说明了学习的重要性。此外,两文的写法不同:前者以对话为主,言简意丰;后者叙议结合,借事说理。

●有 关 资 料

一、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二、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现在属江西省,临川镇于1955年设立抚州市)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高利贷剥削,有成效。仁宗嘉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被任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他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以期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由于保守派固执反对,新政推行迭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现在江苏省南京市),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他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驳斥保守派所称熙宁七年旱灾是由于新政触怒上天的谬论。又认为历史是变化的,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并传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论点。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失,现存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又《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中。

三、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四、本文在材料安排上的特点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五、首段叙事有几条线索?

本文叙事部分以方仲永才能的发展变化过程为线索。但单从第一段来看,却有两条线索:一条叙述方仲永从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方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的才能为谋利的手段。把方仲永父子都看作本段叙事的主体 ,才能确切地领会作者意图。

六、关于“邑人奇之……不使学”

这一层写仲永父亲的错误做法。按说,做父亲的既已发现儿子的才能,就应当好好地培养他,以发展他的才能,但仲永父亲却没有这样做。这一层意思作者没有明说,却包含在他的叙事之中。文中先点出一个“奇”字,而后写邑人“宾客其父”和“以钱币”乞诗的做法。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奇”,不止于好奇,也含有尊重人才的意思,表明仲永的才能得到了全县人的承认。问题在于仲永父亲如何对待。下面接着用“利其然”一句来揭露仲永父亲的贪财和无知,因为贪财他才“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而“不使学”则是无知的表现。作者行文至此,虽然还没有说出事情的结果,但这结果是可以想象到的。统观这一层,先说“邑人”,后说“其父”,前者是宾,后者是主,意在指责仲永父亲的错误做法。

七、“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写“闻”,第二段先写“见”,后写“闻”。“余闻之也久”这句话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华横溢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而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说明作者用字经济。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为“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显得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

附带说一下,第二段的“见”和“闻”之间没有过渡句,其中“又七年”呼应上文“明道中”,“复到舅家”呼应上文“于舅家”,这种情形也可称为“自然过渡”。

伤 仲 永4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一、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二、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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