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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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第一篇】
2011年山东临沭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了优化充实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2010年、2011年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硕士研究生的招聘不占上述名额。
一、招考的学科和人数
语文8名,数学(科学教育)8名,英语(人力资源管理)15名,物理(电子信息工程)2名,化学3名,政治2名,历史3名,地理2名,生物(生态学)5名,计算机2名,教育技术2名,音乐(艺术专业音乐方向)19名,体育(公共事业管理)12名,美术(艺术专业美术方向)21名,初等教育(小学教育)38名(其中16名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4名,特殊教育1名,心理学(教育学)3名。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处分,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2、2010年、2011年来临沭报到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
3、2010年、2011年来临沭报到的非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中本科是师范类毕业的`或者考研前是教育系统在编教职工的。
三、报名、考试程序
1、报名。符合以上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于2011年8月26日上午8:30至8月28日下午6:00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并于8月30日上午6:30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1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3、考试科目与内容。根据报考专业,分学科考相应专业知识。其中,计算机专业和教育技术专业合用一张试卷;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合用一张试卷(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知识:语文、英语、数学各40分)。
4、考试科目分值。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5、附加分。硕士研究生加8分;本科毕业生加3分;省级优秀毕业生加2分(限省教育厅盖章,不含专升本毕业生在专科阶段获得),报名时需同时提交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来临沭报到的师范类毕业生,服务期满二年(自服务报到之日算起),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教师招聘岗位的加5分。办理加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区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加分因素不累加。另外独生子女加5分,报名时本人持乡镇(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出具并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盖章的独生子女证明。报名结束,上述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凡报名结束后再提供加分材料的人员,不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再加分。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附加分之和,并于2011年9月1日上午10:00前在县教育体育局张榜公布。
四、聘用
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本次招考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学科分配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等于或超过所报考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即可录用,不占招聘分配名额。公示期三天。
所聘用的毕业生主要面向农村小学、幼儿园安置。此次共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4人,其他16名幼儿园教师从拟录用的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考生中自最后一名向上递补。
聘用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全县招聘的20名幼儿园教师按总成绩重新排序,方法同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
五、未尽事宜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沭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11年8月24日
浙江宁海县教育局公开招聘43名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二篇】
浙江宁海县教育局公开招聘43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其中:语文15人(其中1人为初级中学指标),数学7人,英语11人(其中1人为初级中学指标),科学5人,计算机2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宁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宁海生源是指经高考并被录取时户口在宁海。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宁海县范围内全日制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4、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宁海县范围内全日制中小学累计任教5年及以上且度仍在宁海县范围内全日制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任教年限计算至2012年8月底)。
5、报考者所学专业同招聘学科所需专业应相符,报考者所学专业同招聘学科所需专业不一致的,也可以按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资格类别报考相应学科,不受专业限制。
6、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7、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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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及杭州市余杭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精神,广泛吸纳全国各地的优秀教师为发展余杭教育服务,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实施高层次人才xxxx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共30名)
1、高中(普通重点中学、职业中学)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优秀教师、职高专业课名优教师和高中五大学科省级及以上大赛优秀教练等共15名;
2、初中(省市示范学校)语文、英语、数学、科学等学科名优教师共10名;
3、小学(城镇小学)语文、数学、科学等学科名优教师共5名。
二、引进名优教师对象
符合列入余杭区条件要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分A、B、C三类)。即:
A类人才要求是获得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等称号的拔尖教育人才。
B类人才要求是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者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中学高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和地市级名教师等教育人才。
C类人才要求是地市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县(市、区)级名教师等教育人才。
三、引进名优教师的条件
1、基本条件。
⑴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合作意识强,能够依法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⑵学历: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学历,其中:高中教师前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初中教师前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毕业及以上;
⑶职称:中学教师具有中学高级职称,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或以上职称;
⑷在职在编,从教5年及以上;
⑸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男不超过50周岁(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5周岁(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⑹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学科教学工作。
2、专业条件。
⑴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意识、教改实践能力、班级组织能力和管理艺术;有较强的教学示范、指导和课题研究指导能力;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风格独特、特色鲜明,在设区市以上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中发挥引领、组织和示范作用。
⑵班级管理水平高,成效显著;任教班级学生的学科兴趣、思维习惯和学业成绩明显优于同类班级;在设区市以上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在设区市以上教研、科研部门举办的'教研活动中执教过公开课或作过业务讲座,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⑶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在设区市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举办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主持设区市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近五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以上。
四、引进名优教师的程序
1、公开报名
⑴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⑵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信函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信函报名者请于2011年12月15日前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至yhjy08@或寄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景山路82号,邮编:311100);现场报名者请于2011年12月15日9:00―17:00(周一至周五)前往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景山路82号)进行报名。
⑶有关要求:现场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特级教师证书、获奖证书等)等相关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信函报名者,请将上述有关报名资格材料用挂号信邮寄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专家组审定,并通知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参加考评;
2、考评办法。考评由试教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⑴试教。应聘者上一节完整的示范课。考核应聘者的临时备课能力,在陌生环境对异地教材的把握能力,与不熟悉学生交流、互动的能力。测试前二小时公布各学科的课堂教学课题,并提供课本、教学参考书及多媒体制作室给应聘教师备课。对应聘者上示范课情况打分,满分为100分,取考评小组成员平均分作为得分,按70%计入总成绩。
⑵面试。采取个人专长介绍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应聘教师个人专长介绍时间为10分钟,考评小组向应聘教师提出相关问题。评委根据应聘教师的表现打分,满分为100分,取考评小组成员平均分作为得分,按30%计入总成绩。
⑶按成绩划分为3个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60-79分为良好等次;8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应聘者总成绩达到优秀等次的,报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3、体检
扬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四篇】
扬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含代招机关一园、机关二园各1名幼儿园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6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7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8日16: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教育信息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0日9: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5-17日,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市教育局根据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㈡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扬中教育信息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并依据缺额情况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教学用人单位特点以及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这三种方式中的两项或者三项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考试委托相关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