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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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一篇】

校园欺负行为通常会给受害者造成心理创伤。它是一种反社会行为,是各国治理的重点对象。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精选10篇)”,加强师生们的法制教育,认真规范学校纪律,规范学生行为,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暴力的原因,认识到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适当的引导和暗示,教学生合理控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面对他人的攻击,可以以温和理性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地解决危机。学会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提高防欺凌能力,学会保护自己。

本校的所有学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完善制度,制定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和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紧急处理预案,明确相关岗位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责任。

2、宣传教育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学员围绕遵纪守法、平安校园主题,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交流、交流能力。

3、加强校园欺负管理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负管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

4.调查和解决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和课堂教师应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调查和工作。班主任和课堂教师应认真调查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避免矛盾。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掌握细节,制作文件,积极利用家庭学校的交流平台,开展合作工作。要特别注意学生的课程和心理负担,防止课程负担过重和心理压力引起事故。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发生纠纷、抱怨的人、精神异常的人、暴力倾向和过激行为的人、仇视社会、威胁复仇者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的调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工作,逐一制作文件,专家要加强管理,校外人员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检查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查处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协助立案调查。

2、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让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应立即报告安全工作信息,特别是在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发生迟报、报告泄漏、报告隐瞒现象的,追究有关负责人。

1、要钱,不加拳脚。

2、以大欺小,以大众欺小。

3、为了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

5、长期以暴制暴。

xxxxxx。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深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常态落实和规划实施,不断深入推进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努力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校工会、计划财务处、教务处、保卫处、人事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

(一)人防。

1.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落实“专职保卫干部人数不低于学校师生总人数的1‰”。加强保卫干部培养力度,为保卫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创造良好条件(人事处、组织部负责)。

2.优化校卫队外包管理体系,强化内招骨干队员素质培养,按“专职保卫人员不少于师生总人数的4‰”配齐配强校卫队(人事处、保卫处负责)。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配备要求,“按总体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实施“辅导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队伍的培训,全面提升辅导员素质及能力(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研工部负责)。

4.建立完善党政办公室、学工部、保卫部、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等多部门线上线下联防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健全门岗、楼栋管理员责任体系,重要部位、重点场所按要求配备保安员负责日常守护,重要岗位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党政办公室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二)物防。

5.改善保卫部门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建设。按需制定采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配齐配足安防装备,确保“两校区4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4辆,2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16辆,机动车至少1辆”(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负责)。

6.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安排专项消防维保经费,确定维保公司定期组织检测维修。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周查制、月报制,落实隐患挂牌“清零”制度(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7.校内高地、陡坡、湖泊、水池、楼梯、楼顶、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推进实施“智慧交通项目”,设置规范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机动车测速装置、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严格执行校园行停车有关规定,不断优化校园交通秩序(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8.制定完善《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建立责任人挂牌负责制,完善实验室安全巡查台账,实行隐患通报、督办整改、达标关停机制。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废液仓库的建设与管理,坚持每个月月末集中收集一次实验室化学废液(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保卫处、基建与维修处、各学院配合)。

(三)技防。

9.按照国标gb/t28181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强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区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论证并逐步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宿舍门口接入人脸识别系统。按照“明厨亮灶”要求,指导督促承包方加强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保卫处负责,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10.落实校园“110”指挥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施行视频图像采集、存储、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联动管理。严格执行视频资料查看、归档制度,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积极主动与校区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按照“雪亮工程”的建设要求,论证推进校园视频图像采集系统、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平台对接(保卫处负责)。

11.加强档案馆、图书馆、重要库房、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科研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防范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和红外入侵报警装置全覆盖。试行在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负责,计划财务处配合)。

12.严格图书馆门禁系统管理,推进完成大化工楼门禁系统改造升级,试行并逐步完成校内学生宿舍门禁系统建设(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图书馆、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四)心防。

13.结合2019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体系,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2个学时。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和安全导师队伍,遴选开设视频公开课,不断丰富教学形式,确保教学效果(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卫处、法商学院配合)。

14.完成700平方米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的装修搬迁工作,力争完成省示范中心达标验收工作。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引进力度,师生比达到1:3000。加强现有专业教师的培养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专兼职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每年每生不低于15元标准划拨专项经费,每年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至少30万元,专款专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建与维修处负责)。

15.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校内的宣传力度,组织好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情景剧大赛等传统活动,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知晓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16.严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预警机制,认真做好危机预防教育、危机前期识别、危机及时干预、跟踪干预、愈后鉴定等工作。大力开展危机干预预防教育,通过《大学阳光生活70问》、馨兰心理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橱窗、广播台、专家心理讲坛等,介绍精神疾病尤其是抑郁症的识别和防治常识,增强学生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形成预防与干预意识。认真落实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全覆盖(休学、参军及保留学籍学生除外),及时启动疑似阳性指标学生的重点筛查和访谈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五)阵地防。

17.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思想价值引领真正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发挥课堂、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建立健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网络育人长效机制。深化“1+x”全员导师制,打造“三全育人”工作品牌(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18.结合2019年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按照“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的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19.严格落实《武汉工程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武汉工程大学舆情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实行外宣统一归口管理、内宣责任审核制度,实行舆情周报制,重点对涉及学校的各类外宣信息进行跟踪关注,强化正面引导。严格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管理规定》《社团活动管理审批规定》,强化活动背景、内容、受邀人员的基本审查,有效防止各类组织对校园的渗透(宣传部负责,校团委、网络信息中心、学工部、保卫部、研工部、科学技术发展院配合)。

20.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八项规定》,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大力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师德师风标兵等典型评选活动(教师工作部负责,校工会、各学院配合)。

21.加强网络管理,提高网络安全治理水平。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校园网实名认证制度,对学校各网站、域名、单位上网账号、服务器上网账号等实行等级备案制度。施行网络信息安全月报,定期通报重点风险点和风险单位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参与湖北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遴选一批师生宣传骨干,建立网评员队伍,做好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积极打造校园“绿色网络”空间(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六)环境防。

22.加大投入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建设校园人文景观,加强既有楼宇、人文景观和历史性建筑物的命名与保护工作,将“工程大”精神物化到具体的山、水、园、林、路之中,实现校园建筑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挖掘校史、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推进“一院一品”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基建与维修处、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后勤保障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3.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特色化、品牌化(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24.加强校内学生公寓建设及管理。通过新建和整合两校区办学资源,逐步按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男生、女生相对集中分寝室、分楼层、分楼栋居住。强化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辅导员入住和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制度,完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体系,按楼栋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同时注重发挥好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在学生公寓管理中的作用(学生处、基建与维修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负责,相关二级单位配合)。

25.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校内各类住房和外来人口进行清理登记、规范管理,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等乱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加强校园各类违法小广告综合治理,加大防范、清理、打击力度(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七)机制防。

26.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信息情报收集、报送、研判、处置工作,密切与公安、国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好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案(事)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建设发展过程中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协调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加快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安全告知教育和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与每位学生在寒暑假三个节点(放假前、假期中、开学初)签订《武汉工程大学安全告知书》《武汉工程大学安全责任书》。围绕开学季、毕业季等重点时段,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作用,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好周日晚点名制度、学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登记(学生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出台《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1+n”大安全工作模式,分级分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可操作性演练,完善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党政办公室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完善《武汉工程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与奖惩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按约束目标和共性目标分类纳入学校对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一)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是青年大学生集中学习、生活的场所。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创造平安校园,对于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二)强化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综合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确保顺利推进,完成“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对照建设要求,及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安排,做到科学设计、分类施策、务实操作,务求实效。

(三)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建设实效。学校“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春秋开学季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将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调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夯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基础,根据《银川市深化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任务分工方案》(银民创建领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青少年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党工委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组长:王亚斌市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潘庆举市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王琰市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刘胜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少云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辉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思想意识教育。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干部教育全过程和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持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活动,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知晓率达到100%。组织局机关、学校幼儿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教育广大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

牵头领导:王琰。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机关党建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强化校园阵地建设。

一要强化课堂阵地建设。学校是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是民族团结教育的主渠道,以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语文课、历史课等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广大师生心中。二要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微信、微博等载体作用,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浓厚氛围;三要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全市各级中小学课程体系,开展好银川市第十一届中华经典诵读比赛、银川市第二届“兰亭杯”书法大赛、银川市第四届校园课本剧比赛、“戏曲进校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自觉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牵头领导:王少云。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教育二科、办公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一是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及时解决各族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具体问题;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过程,以重要节日、时间节点为抓手,如:清明开展“清明祭英烈”、五四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六一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教育活动,十一开展“向国旗敬礼”等,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各民族青少年学党史国史、知党恩、跟党走;以民族团结月为契机,开展手抄报比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主题班队会等,引导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自觉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三是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要以“民族团结示范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等评选为抓手,力争2022年各级各类学校均达到民族团结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质量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要将维护民族团结纳入“最美银川人”“最美凤城少年”“新时代好少年”等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内容,作为培育和选树各类模范、先进典型的先决条件,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通过主题班队会开展榜样学习活动。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中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论述、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基本理论、《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次法治学习活动,引导师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践行者。

牵头领导:王琰王少云。

(四)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将“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融入创建全过程,把创建工作与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丰富和发展“创建+智慧政务”“创建+精准扶贫”“创建+民族文化”等创建模式,坚持和完善在政务服务、义务教育等各个方面为民族群众提供均等化服务。把创建工作和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深化“首都带首府·首府带县乡”教育惠民模式,大力提升教育等各民族群众关心的民生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领导:刘胜林张建辉。

(五)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着眼提升“三支队伍”综合素质,重视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及善做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着力创建一支讲政治、善学习、懂政策、会服务、促和谐、敢担当、有作为的新时代干部队伍。组织学校参加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班,保障各校至少有1名教师参加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为各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指明方向、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各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邀请专家进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教职工树立尊重、包容、团结、和谐的理念,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员和促进者。

牵头领导:王琰。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二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提高认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具体协调、指导基层工作落实。要加强统筹,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融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做出积极贡献。

(三)确保活动实效。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要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点,紧密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基层、不搞一刀切。及时将工作动态及工作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至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发行《济源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防范、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把校园建设作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一)坚持教育是第一位的。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人民群众思想意识、道德水平、文明素养提升,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特别是加强学生欺凌专题教育防治,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防控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调查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迹象,加强学校和周边的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容易现场监督,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员隐私,尊重学员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负的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的发生,帮助被欺负的学生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础。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根据宽容不容忍、爱情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惩戒,及时纠正不正当行为。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定义。

学生欺凌是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发生的,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一次或多次故意或恶意用身体、语言和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凌、侮辱或诽谤,造成另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身体损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识别学生欺负,严格区分学生欺负和学生之间的玩耍行为。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成立学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治学霸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学霸治理工作,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

(3)积极有效地预防。

1.加强教育。学校开展有关学生防范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

2.组织家长教育。利用家长会、家委会等形式,加强家长家庭教育指导和训练,增强学生家长法治意识,执行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学生欺负防治知识。

3.严格的学校日常管理。学校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由教师、少先队大中队指导员、教职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制定学生欺凌预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单位教职工欺凌预防的责任、学生欺凌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警告和事件处理和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学校规章制度对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四)依法按规定处置。

1、严格规范查处。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报案时,应按照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预案和处理流程及时调查处理事件,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认定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对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或有犯罪嫌疑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调查处理。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后10天内完成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时要留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有关部门、群组织、新闻媒体要留意维护被欺负学生和知情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被欺负学生遭受二次伤害。

2.妥善处理投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明确的,应当以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结果为准确需要复查的,由区教委学生欺凌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组开始复查。

3.加强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业教育方案,监督实施欺凌的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对欺凌事件的情况作出相应的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实施欺凌的学生必须向被欺凌的学生面对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可以看出具体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负的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负事件,在学校批评欺负的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参加警告教育,也可以警告欺负的学生,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学校的邀请立即安排人员,保证警告教育的有效开展。学校可视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请区教委依法处分。

(五)建立长期机制。

1.完善训练机制。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等培训应增加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理专题面试的内容。

2.建立评价机制。以学生欺凌管理工作情况为评价内容,包括校长学期和学年评价,包括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评价。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纪律违法应承担责任的,构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管理机制。明确法制副校长对学员欺凌防治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将学员欺凌防治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以学员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学员欺凌防治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员欺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教育实施欺凌学员。

1书记、校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欺凌管理。

2政教处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员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学员欺凌防治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

3班主任做容易被欺负的学生调查,做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的好班风。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可以立即介入。引导学生在被欺负时及时与家长和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4科任教师负责协助班主任工作。

5法制副校长依法处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案件,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嫌疑犯,加强警察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调查校园安全危险,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社区代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被欺负的学生及其家庭的援助,协助学校鼓励社会组织参加学生欺负的防治和援助。

7法律顾问负责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家委会成员负责协助学校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护理和管教。

(一)深入细致的部署。根据管理内容、措施和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方式,执行工作责任。

(二)加强检查。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等方法措施,在学校纪律中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内容,开展训练,及时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特别检查。

(三)加强宣传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襄教发[2019]43号)要求,现就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进一步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坚决杜绝涉校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外部环境。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市教育局成立以苏洪明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安卫办、基教科、计财科、项目办、职成科、综治办、装备站、后勤办、督导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卫办。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责任分工。

1、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安卫办、计财科、装备站、后勤办、职成科)。

2、心防建设(基教科)。

3、阵地防建设(基教科、综治办、督导办)。

4、环境防建设(项目办、计财科、后勤办、综治办、安卫办、督导办、职成科)。

5、机制防建设(安卫办、综治办、装备站)。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

各地各学校对照“七防工程”建设内容标准,组织专班对本地本学校“七防工程”建设的现状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并结合实际制定下一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路径图。各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和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以中心学校和市直学校为单位报局安卫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2020年5月)。

各地各学校按照本地本校建设方案,有计划地逐项推进“七防工程”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学校(幼儿园)“七防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对标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学校(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学校“七防工程”建设。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及时出台本地本校具体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路线图和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确保相关建设内容按时有效完成。

(三)加强考核,强化督办。

各中心学校要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将结合春、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对各地各学校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各学校年度安全目标和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三十条附件: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三十条。

一、人防。

1、学校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

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3、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服务管理。

4、学校在上、下学时段安排3人以上由教职工或家长志愿者组成的护校队,佩戴红袖标等明显标志在校门口负责现场巡逻守护。

二、物防。

5、学校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建设硬质防冲撞设施。

6、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学校门卫值班室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简称“八件套”)。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8、校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三、技防。

9、学校在校门口设置夜间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车牌号的数字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在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活动场等人员聚集集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10、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视频监控室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

11、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视频监控系统一起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网。

12、校车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四、心防。

13、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按要求组织教学与评价。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个课时。所需课时,义务教育学段在地方课程计划课时中安排,高中学段在综合实践课和校本课课时中安排。

14、生命安全教育重点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侵害等领域,生命安全教育课可配置专职教师,也可以选派适宜的教师任课。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15、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中小学应建设心理辅导室,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儿、问题少年等群体。

五、阵地防。

16、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各类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管理机制。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7、每校至少配备一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每所中小学至少有一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

18、中小学校每学年可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自主开展校园节(会)活动。严防宗教、邪教、“黄赌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进校园。

19、结合实践活动课,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0、加强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

六、环境防。

21、学校选址避开建筑阴影区和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保证学校场地、校舍、设施、校内建筑工地等符合安全标准。

22、校园内不得设立小卖部、小超市等。通信、电气油等公共管道铺设不得穿越学校,并控制安全距离。学校周边禁止建设有污染、危险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企业和设施。学校周边交通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加强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管理。

23、学校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和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机制,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24、市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公安部门每半年排查一次学校及周边四类重点人群(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摸清学校周边治安隐患,严防针对校园及师生的冲撞、砍杀、枪击、纵火、投毒、暴恐等恶性事件发生。

25、教育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无证及占道经营的摊点。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各学校要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护校安园”、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工作,开展涉校难点问题集中攻坚。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假期前、假期中、假期后)、三个类型(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个版本(寒假、学期中、暑假)、三个会议(教职工大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三方责任(学校、家长、学生)的“五个三”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发现与查处机制,落实安全事件上报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校内各部门年终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

“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一首悠扬欢快的歌曲,唱出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心声。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指导下,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推进民族工作进学校,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本学校乃至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要求积极开展,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上级要求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进校园目标。

学校通过。

“国旗下讲话”、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内涵,增强各民族认同感,促进各民族师生间互相尊重,相互包融,友好往来,共同发展。

(三)以课堂教学为本,深入有效贯彻民族团结文本教学内涵。

“民族团结”、“民族文化传承学习”、“多民族文化共通”等主题的班队会,并安排中层领导、教师代表推门听课,进行校级评比。

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列入学校德育工作核心内容,积极利用学校德育活动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主要具体开展活动如下:

1、上好晨会课。要求班主任每月进行一次“民族团结”、“多民族融合发展”等主题宣传教育。

2、全校师生中,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的新歌,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电教片,听一次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开一次民族团结的教育讨论会,写1篇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展板,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的演讲比赛。

3、低年级开展“民族团结”讲故事比赛;中年级开展“民族团结。

”主题手抄报绘画比赛;高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主题诗歌朗诵比赛。

4、与家庭教育相结合。鼓励家长带领学生到具有民族特色的景区参观游览,并定期举行游览体验交流活动,师生与家长共同分享体会,既增进了交往交流,也促进了学生对各民族的了解、尊重和欣赏。在学校的鼓励和引导下,家长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日常教育中,结合专业和工作特点定期为学生开设讲堂,内容涉及历史、国防、安全和法制等,使学生多方位地接受国情和民族团结教育。

共享民族团结温暖,共创祖国美好未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进校园”,是民族政策在日常生活的映射,是民族大团结的必然方向。学校是知识的摇篮,民族文化传承的阵地,对民族团结发展,祖国繁荣兴旺,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都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祖国各族人民应该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茁壮成长,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有着56个民族的中国,始终保持着国家统一,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各民族始终遵循的方针政策.

根据红教党发[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再次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

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我区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师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示范校.

三、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关、宗教观和股价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与人的氛围.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宁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全面宣传阶段(2010年4月――2010年11月)。

1、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形成长效机制.

2、征文活动(2010年5月中旬)。

1、征文内容:讴歌六十年来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描写家乡六十年的巨大变化;歌颂红寺堡区健康发展美好图景,讲述发生在校园、身边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动人故事.

要求思想健康、富于时代气息、文笔流畅.

2、体裁:以散文(记叙文)为主,兼顾诗歌、小说等,标题自定.

3、征文对象:七年级、八年级。

4、评奖办法:评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对开展活动效果良好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

3、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民族团结法制方面的讲座.(2010年6月中旬)。

(二)、阶段性总结(2010年12月)。

1、以弘扬民族精神爱国歌曲大家唱为主题的文艺演出.

2、将前段时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文艺室.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教研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由政教处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区教育局区教育系统“开学安全第一课”实施方案的安排,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强守法意识、守纪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1.我校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组织部。

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二篇】

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画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登录南宁市民宗委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nnsmwzfkyx@,密码:zfk5530433。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请各学校及时报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和报道,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进一步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学校按照工作内容及单位职能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于2020年5月1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城区教育局。

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三篇】

今年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的第九年。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干警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文明法院和构建和谐法院的奋斗目标,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以开展各种形式的“讲文明、树新风”道德实践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诚实守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坚持以月带年、以月促年,不断提高干警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促进法院和谐发展。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干警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核心,是发展的精神支柱。

我院要紧密结合新疆发展稳定的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理想信念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贯穿到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

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切实打牢新疆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打牢新疆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弘扬民族精神,有利于增强干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和谐法院建设;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人际关系。

4、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诚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规范,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培养干警的诚信意识,不断践行诚信规范。

5.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以活动为载体,吸引干警广泛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干警,围绕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要大张旗鼓地树立和表彰行业职业道德标兵、道德模范。要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广泛宣传普及礼仪知识,引导人们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弘扬和树立道德新风尚。

三、活动要求。

1、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作为今年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力求取得显著成效。努力做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我院要在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民道德建设上做出表率,并且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带头参加道德实践活动,在本职岗位上贯彻党的宗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法院做出榜样,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3、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功能和作用,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宣传力度。运用新闻报道、横幅等多种形式,普及道德规范,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针砭社会时弊、抨击不良言行,多用身边的事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道德宣传教育通俗易懂,易于接受,努力营造道德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

4、坚持以月带年、以月促年,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将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丰富道德教育的内涵,创新道德实践的方式,拓展道德建设的内容。

四、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1、做好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横幅、板报、宣传栏等工具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的有关内容。

2、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4、开展以公民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比赛。

5、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公民道德建设教育月”活动。

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四篇】

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在全区上下学习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全面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为继承和发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形势,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围绕”爱党、爱国、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深入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自治区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唱响三爱”为主题,大力宣传新疆、伊犁州在党的领导下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各民族人民同甘共苦、不断增强各民族人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本次教育月活动中我校加大宣传“一条道路”,“三个离不开”教育和“和谐发展”主题教育,进一步把“三个离不开”教育贯穿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以下活动。(1)5月初全校开展一次“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2)组织一次民族团结黑板报比赛。

(3)举行一次关于民族团结的唱歌比赛。

(4)看一部关于民族团结的电影。

(5)5月下旬我校少先队员里组织不同民族的30名学生和县小学举行一次“手拉手”活动,通过此活动学生理解县城孩子的生活,学习方式。

(6)让学校学生,老师主动参加其他单位,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活动。

(7)按时上交活动计划及总结.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五篇】

正确认识中华各民族的特征,普及民族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基本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特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从历史的、世界的视野分析和探讨各种民族现象,进一步认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从思想和行为上培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一)注重“六个结合”

一是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二是专项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相结合;三是课堂教育与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相结合;四是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与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相结合;五是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六是统一要求与体现各民族和乡镇的特点相结合。

(二)落实“十个一”工作。

一是校内举办一次讲座;二是读一本民族团结教育书籍;三是写1篇民族团结教育作文;四是讲一个民族团结教育故事;五是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演讲比赛;六是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电影;七是会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八是举办一场民族团结教育文艺演出;九是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十是出一期民族团结教育墙报。

(三)各学段课程及课时安排。

1、课程安排。

小学开设《中华大家庭》课程。其中,三、四年级开设民族知识启蒙教育:(1)了解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2)知道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大家庭,中华民族是我国56个民族的总称;(3)初步了解56个民族的基本特征;(4)了解自己所属民族的分布区域、人口数量,以及语言、文字及主要的文化特点和风俗习惯等;(5)形成民族团结的基本意识。

地区经济和科教文卫事业、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各民族有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2)知道党和国家制定上述政策的历史背景和取得的巨大成就;(3)正确认识与对待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日常生活中,能遵循并运用民族政策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和巩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普通高级中学开设《民族理论常识》教育:(1)学习和掌握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2)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现状和特点,了解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特点及其原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3)初步了解世界各国多民族国家进退兴衰的历史和现状,在比较中进一步认识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民族理论常识》教育:(1)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理论,提高理论素养;(2)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现状和特点,了解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基本国情及其原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3)初步了解世界各国多民族国家进退兴衰的历史和现状,在比较中进一步认识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4)对在职业生涯中注意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意义有较全面的认识;(5)在职业生涯和交往中具备较强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能力。

2、课时安排。

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六篇】

根据国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为响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出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使全体师生进一步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歧视、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今年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对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师生之间、生与生之间、校与校之间、家长与家长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争创民族团结模范集体。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使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立了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三校长。

王家良党总支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刘梦静副校长。

蔡大吉副校长。

谢朝亮副校长。

张加希副书记。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年级部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总支部,由王家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加希同志负责联系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认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国家繁荣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巨大作用。

3、设置课程,强化教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至少5节,确立和确保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

4、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促使学生了解传统民族体育项目,以继承民族体育精神。

(1)开一次主题班会活动。(3月)。

(2)让学生观看一部民族团结的电影,并写下观后感。(4月)。

(3)让学生写1篇关于民族团结的作文。(5月)。

(4)出一期民族团结专题黑板报。(5月)。

(5)举行一次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演讲。(5月)。

(6)组织学生看一次民族团结的专题片。(6月)。

(7)教会学生唱一首少数民族歌曲。(6月)。

(8)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文艺汇演。(6月)。

5、做好民族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加强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团结与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6、开展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倡导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心的团结协作精神。充分利用友好学校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7、利用班会、政治课堂、校园电视、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站、校园文化墙等教育资源开展活动,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七篇】

20xx年9月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第x个“民族团结月”,为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20xx年“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信访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按照管用有效原则,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宁夏精神,着眼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使民族团结思想真正融入广大群众的血脉,成为各族人民群众共有的精神家园,为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正确认识形势,准确把握党和国家政策,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之路,大力宣传各族群众近年来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宣传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着力展示固原“和谐发展”新形象。

(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继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巩固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大力推进诚信建设,选树一批诚实守信模范,为建设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美丽幸福固原创造良好环境。

(三)开展先进典型宣传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和崇高品德,巩固全市各族团结和睦的大好局面;深入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统战部、民宗局的统一安排,做好本单位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借以推动本单位民族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凝聚智慧和力量,加快幸福固原的'建设步伐,依托六盘山长征纪念馆等红色旅游景点,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活动。

(五)探索建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按照“完善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提炼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探索出来的好措施、好办法,努力把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工作要求,把成熟做法固定为常态化的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全局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用更贴近群众的方式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广泛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中来。

(三)做好工作总结。按照规定要求,于10月1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开展,进一步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构建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亲精神家园,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民族常识教学,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强学生的民族文化素养,陶冶学生爱祖国爱民族道德情操。

9月到11月底,各县区组织学校开展活动,要求初中和小学高年级学生人人参与。学校评选出优秀作品展出,并按县区指定名额报送县区进行评比,11月末,各县区和直属学校将评选出的作品按分配名额推荐市学院,参加市级评选。12月初,市学院组织评比和表奖。

名额分配:x县70篇(初中20篇、小学50篇)、彰武县50篇(初中20篇、小学30篇)、五区各30篇(初中10篇、小学20篇)、市直属中小学各5篇。

1、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颂扬中华民族大团结、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

2、体裁不限,字数在1000字以内。

3、原创作品,真实感人。

4、作品一律手写,纸张不限,封面写明县区、学校、年级、姓名。

5、应征稿件概不退还。

1、成立评选小组,按照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选出获奖作品。

2、征文设一、二、三等奖。

x市教师进修学院民族教育研训部。

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九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敖仕东(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保盾(教育局副局长)。

保芳敏(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易桂生(教育局副局长)。

刘幸(教育局副局长)。

杨志瑞(教育局副局长)。

庞建兵(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科,由韩木良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民族团结教育在大班中的实施【第十篇】

今年是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今年的5月是自治区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也是我校主题管理月,为推动每月一主题特色管理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高昌区民族团结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

二、活动目的: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增进各族师生之间的友谊,促进民汉班级协调发展,使各族师生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成长,共享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同时,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高“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认识,以月促年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组长:武沾清副组长:刘炯、李刚虎、史凤莲。

职责分工:

武沾清、刘炯:负责办公室、工会、各支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李刚虎:负责教务处、教研中心、信息办、总务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史凤莲:负责本次主题管理月工作方案制订、活动落实、情况督查及工作总结。负责政教处、学生科、团委团、保卫科“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制订本科室“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落实责任清单。政教处、团委同时要负责年级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检查与考核。

五:活动内容(规定项目)工会。

1、组织各工会小组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倡导教职工落实我校“人人会唱一首新疆歌、人人会跳一段新疆舞”的民族团结文化理念。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慰问走访活动。

1、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子屏进行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二是制作民族团结教育宣传版面一块展示在宣传橱窗中;三是将民族团结教育月中的闪光点及时总结,多渠道、形式多样的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

2、做好教职工民族团结教育。安排教职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专题辅导;组织教职工进行民族团结知识测试,增强教职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走访慰问活动。

3、做好帮扶和田地区实验中学工作计划和落实。政教处、团委。

1、利用国旗下讲话,落实“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启动,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宣传。

2、利用校园广播落实“人人会唱一首新疆歌、人人会跳一段新疆舞”活动;利用主题班(队)会、团(队)课、交流课、室内观影课落实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3、用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态在师生中寻找民族团结好人好事,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活动,在教职工中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积极营造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4、落实高一高二民汉班级结对子工作,并制定相应活动计划,以月促年,通过结对子增进民汉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交融,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5、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联谊和融情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民族团结走访活动,给家庭困难的学生送去关怀和温暖。

6、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组织好初二年级“十四岁生日暨离队仪式”和“高二年级十八岁生日暨成人礼”活动。

教务处、教研中心。

1、召开双语班教师座谈会,了解双语班在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提高双语班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新途径。

2、在处室内开展走访谈心活动,使处室内民族团结的氛围更加浓厚。

3、组织政治老师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进课堂,做到有教案、有课时、有效果。

学习成长”为主题的绘画活动。

信息办。

1、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尤其是对危害民族团结、散布非法宗教、极端恐怖势力的影像及网络言行监控。

1、对餐厅、商店和宿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使他们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2、对后勤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去极端化”教育,落实好“两个不得、五个严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熟知“三个离不开”“四个人人”等知识。

3、加强住宿生民族团结教育,开展争创民族团结模范宿舍活动。

保卫科。

1、组织保安人员学习少数民族日常用语,规范保卫人员接待各民族师生家长的行为。

2、加强安全信息员培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要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总务处。

1、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落实“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

2、组织处室职工学唱新疆歌、学跳新疆舞。各年级、各支部、各班。

1、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的家访活动,通过家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系统“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宣传国家相关助学政策。

2、开好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利用班会、家长qq群等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引导师生家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3、高一高二年级配合政教处做好民汉班级结对子活动,并组织结对子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高一年级配合团委开展好民族团结联谊活动。

4、用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态寻找师生中的民族团结先进的人和事,配合政教处做好“民族团结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

5、倡导各班为民族团结做1—2件事好事实事。

六、活动要求:

1、本次“民族团结教育月”,各部门、年级组工作采取“规定项目+自选项目”的方式进行,“规定动作”由学校统一制定,“自选动作”由各部门、年级组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2、为确保本次主题管理月达到预期目的,全校师生员工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都想想能为民族团结做些什么,如何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的实践活动中;通过主题月活动的开展,总结经验,形成民族团结工作的长效机制。

3、各处室、各年级要充分动员,全员参与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将此次活动作为“爱国爱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教育广大师生树立民族团结大于天的意识,教育和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意识。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思想懈怠、行动迟缓、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集体或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4、各党(团)支部要把此次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广大党(团)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头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校团委要积极号召学生团员、少先队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月各项活动,使党员、团员、少先队员的身份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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