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与支持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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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与支持【第一篇】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8日发布《》,《意见》称,推行跨方式异地候机候车、行李直挂等服务,推进跨方式出行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发布、实时更新和便捷查询,提升公众出行效率。
《意见》指出,促进产业联动发展。
鼓励运输企业打破单一产业界限,促进运输产业与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推动运输产业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跨界融合。引导运输企业与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企业无缝衔接,优化仓储、加工、运输、配送等一体化物流服务流程,打造全链条、立体式交通物流体系,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鼓励运输企业与先进制造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合作关系,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流程再造,不断提高供应链效率。推进运输企业与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开发旅游直通车、景区小交通、站场旅游集散、邮轮等运游结合产品,拓展新型旅游公共服务。引导航运企业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航运交易等现代金融,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航运服务业发展。
《意见》表示,促进企业联盟发展。
鼓励运输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组建企业联盟,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的`一体化整合、网络化发展、系统化集成。推进冷链物流联盟发展,促进冷链运输与冷链产业协调联动,推动冷链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联盟发展,整合共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优势资源,推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网络化、规范化运营,提升危险货物运输组织化程度和安全运营水平。推进接驳运输联盟发展,整合接驳运输资源,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促进道路客运网络化经营和集约化发展。推进多式联运联盟发展,构建多式联运企业联盟合作平台,推动市场资源整合、装备标准协调、组织模式创新和业务运营合作,促进多式联运竞合协作与共享发展。
《意见》提出,促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
推动跨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程系统建设,统筹运输方式间运力、班次对接,引导运输企业开展空铁、公铁、公水等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加快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提高联网售票二级以上客运站覆盖率。
推广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网络购票、实名制购票,鼓励第三方综合客运联网售票平台发展,引导联程运输票务一体化发展。推进重点水域客运联网售票平台建设。推行跨方式异地候机候车、行李直挂等服务,推进跨方式出行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发布、实时更新和便捷查询,提升公众出行效率。
《意见》指出,大力推行精益服务。
引导运输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运输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提升运输服务,实现服务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服务效益更佳。把精益服务理念贯穿运输服务全过程,鼓励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无痕化服务,精确细分目标客户市场,按需求分层次提供运输服务产品,满足公众差异化、多样化运输服务需求,提升公众服务体验。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互联网+”运输服务。
大力发展“互联网+”便捷交通,鼓励运输企业依托或打造跨地域、跨方式的互联网综合出行平台,为公众出行提供交通导航、网上购票、网络约租、智能停车、电子支付等智慧出行服务;应用车联网、船联网等物联网技术,建设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全面支撑便捷交互、故障预警、运行维护、动态监控和智能调度,提高公众出行智能化水平。
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支持运输企业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对接效率;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进货运车联网与物流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促进人员、货源、车源等信息高效匹配,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大力发展“互联网+”汽车维修,鼓励o2o模式的汽车维修服务发展,引导汽车维修配件供应电商平台化发展,为公众提供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电子健康档案、故障诊断、维修保养、汽车救援、配件追溯等服务,满足公众个性化、高品质维修服务需求。
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与支持【第二篇】
(六)优化投保操作流程。支持保险公司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保险公司要搭建便利的投保平台,优化承保操作流程,简化投保手续,为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易操作”的保险服务。
(七)提高理赔服务效率。保险公司要充分考虑小微企业资金“短、小、频、急”的特点,加快理赔进程,减轻小微企业在理赔过程中的资金压力;要建立小微企业理赔绿色通道,搭建理赔服务网络和平台,制定理赔服务手册,履行理赔服务承诺,提升理赔服务质量。
(八)拓宽增值服务项目。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的分析和研究。在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提供增值服务,鼓励保险公司通过风险数据的积累和整合,为小微企业提供市场分析、典型案例等专业咨询服务。
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与支持【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84号文转发)等有关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服务。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立足国情,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迫切要求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趋势下,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和发展模式面临挑战,金融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拓展新业务的重要机遇,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战略意识,加快养老领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组织、产品、服务和政策体系,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四)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以市场化为方向,以政府扶持为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配置和倾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立足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不同养老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金融支持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和政策的衔接,以满足“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和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突破。
(五)发展目标。到20xx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组织更加多层次,产品更加多元化,服务更加多样化,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和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六)创新专业金融组织形式。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将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个人养老相关的金融业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探索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制。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或分支机构组建服务养老的金融发展专业团队、特色分(支)行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七)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金融业务。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要求,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满足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八)积极培育服务养老的金融中介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面向养老服务业开展征信、评级服务,鼓励银行与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实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分类扶持。支持发展与养老领域金融创新相适应的法律、评估、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养老信息和智慧服务平台合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九)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导向和经营特点,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建立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民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合作开展养老信贷专项培训,提升信贷服务专业化水平。
(十)加快创新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承贷主体,对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资企业或个人作为承贷主体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设立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或招用员工比例达到政策要求的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支持。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
(十一)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在风险可控、不改变养老机构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其他资产抵押贷款的可行模式。
(十二)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探索利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股份转让渠道。
(十三)支持养老服务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处于成熟期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积极发挥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对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可以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发展。
(十四)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各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ppp项目的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探索与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探索运用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者积极投资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养老服务企业。
(十五)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商业团体养老保险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向中小企业覆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促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使用医保基金账户结余统一为参保人购买护理保险产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
(十七)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市场化机构多种渠道开展投资,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十八)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机构对营业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加强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开辟老年客户服务专区,提供敬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为老年客户营造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老年客户电话银行服务流程。
(十九)积极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养老型基金产品,鼓励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医疗、健身、娱乐、旅游等领域消费信贷、信托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代际养老、预防式养老、第三方付费养老等养老模式和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二十)不断扩展金融服务内容。金融机构要积极介入社会保障、企业年金、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等业务,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等基础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为老年群体提供特定服务的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适当减免开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探索提供商户优惠、医疗健康、休闲娱乐、教育咨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务。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加大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业务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老年人办理大额转账等业务应及时提醒查阅,在面向老年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
(二十一)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人民银行、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并定期完善养老服务业指导目录,发布更新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信息,建立健全项目数据库和推荐机制。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民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养老服务项目,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给予积极支持。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养老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承贷能力和偿付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和扶持。
(二十二)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和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政策,加强对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养老领域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以利于金融创新稳妥有序开展。
(二十三)加强政策落实与效果监测。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养老领域金融业务发展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民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等,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与支持【第四篇】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8日发布《关于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称,推行跨方式异地候机候车、行李直挂等服务,推进跨方式出行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发布、实时更新和便捷查询,提升公众出行效率。
鼓励运输企业打破单一产业界限,促进运输产业与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推动运输产业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跨界融合。引导运输企业与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企业无缝衔接,优化仓储、加工、运输、配送等一体化物流服务流程,打造全链条、立体式交通物流体系,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鼓励运输企业与先进制造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合作关系,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流程再造,不断提高供应链效率。推进运输企业与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开发旅游直通车、景区小交通、站场旅游集散、邮轮等运游结合产品,拓展新型旅游公共服务。引导航运企业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航运交易等现代金融,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航运服务业发展。
鼓励运输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组建企业联盟,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的`一体化整合、网络化发展、系统化集成。推进冷链物流联盟发展,促进冷链运输与冷链产业协调联动,推动冷链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联盟发展,整合共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优势资源,推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网络化、规范化运营,提升危险货物运输组织化程度和安全运营水平。推进接驳运输联盟发展,整合接驳运输资源,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促进道路客运网络化经营和集约化发展。推进多式联运联盟发展,构建多式联运企业联盟合作平台,推动市场资源整合、装备标准协调、组织模式创新和业务运营合作,促进多式联运竞合协作与共享发展。
推动跨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程系统建设,统筹运输方式间运力、班次对接,引导运输企业开展空铁、公铁、公水等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加快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提高联网售票二级以上客运站覆盖率。
推广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网络购票、实名制购票,鼓励第三方综合客运联网售票平台发展,引导联程运输票务一体化发展。推进重点水域客运联网售票平台建设。推行跨方式异地候机候车、行李直挂等服务,推进跨方式出行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发布、实时更新和便捷查询,提升公众出行效率。
引导运输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运输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提升运输服务,实现服务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服务效益更佳。把精益服务理念贯穿运输服务全过程,鼓励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无痕化服务,精确细分目标客户市场,按需求分层次提供运输服务产品,满足公众差异化、多样化运输服务需求,提升公众服务体验。
大力发展“互联网+”便捷交通,鼓励运输企业依托或打造跨地域、跨方式的互联网综合出行平台,为公众出行提供交通导航、网上购票、网络约租、智能停车、电子支付等智慧出行服务;应用车联网、船联网等物联网技术,建设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全面支撑便捷交互、故障预警、运行维护、动态监控和智能调度,提高公众出行智能化水平。
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支持运输企业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对接效率;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进货运车联网与物流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促进人员、货源、车源等信息高效匹配,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大力发展“互联网+”汽车维修,鼓励o2o模式的汽车维修服务发展,引导汽车维修配件供应电商平台化发展,为公众提供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电子健康档案、故障诊断、维修保养、汽车救援、配件追溯等服务,满足公众个性化、高品质维修服务需求。
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与支持【第五篇】
为贯彻实施国家川渝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总体方案,加快xx“三次创业”,引导国有商业银行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促使信贷资金向县域倾斜,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意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是承载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平台,是民生金融服务的关键和重点。让更多的银行信贷资源用于县域当地,对支持统筹城乡、服务中小、服务民生、服务“三农”意义重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责无旁贷。是xx川渝合作示范区具体规划建设的启动年,是筹备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的关键年;同时xx获得了西部承接产业示范区、国家级经开区、部省共建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等战略机遇,这些都为县域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机会。目前,xx市行政区划6个,辖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支行17个,分别为工行4家,农行6家,中行2家,建行5家,存贷比低于20%的国有县域支行有6家。因此,加大县域信贷投放,提高县域存贷比,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刻不容缓。辖内国有商业银行应深入贯彻xx国有商业银行20监管工作会议工作要求,加大对县域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推动xx经济全面发展。
二、强化投放,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
(一)制订工作方案。各行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扩大县域信贷业务授权,实行县域“双倾斜”,即贷款规模和机构设立向县域倾斜,县域内新增存款应主要用于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新增存贷比不低于50%,确保存贷比逐年提高;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对县域支行实行差别化管理,实行“一行一策”;制订明确的尽职免责条款,对由于市场、政策变化而造成贷款质量下降的,应免除有关信贷人员的相关责任,实行“容忍度”考核;建立适当激励机制以提高县域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二)倾斜贷款规模。各行应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并对县域经济的信贷资金规模实行切块管理、适度倾斜,加大对存贷比低于30%的区、县(市)和新设区的信贷支持力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贷款发放绿色通道。鼓励建立县域其它类别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批发运用机制,依法合规开展同业合作,稳步发展银团贷款、社团贷款和贷款转让业务,合理调剂信贷资源,实现辖内存款资金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有效利用。
(三)加快机构建设。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地区恢复或增设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县域网点应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再撤并。新设分支机构要重点在县城、新设区、乡镇、城乡结合部或郊区安排网点。鼓励国有商业银行与各类融资担保公司、金融仓储公司合作,严格控制担保、仓储收费比例,为县域企业提供担保、仓储等增信服务。
(四)创新产品和服务。各行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客户多样化融资需求,开发和推出多元化、结构化融资性产品。积极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业机械化设施抵押贷款,探索农民宅基地等为标的的抵押贷款,拓宽农民融资渠道。要适应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改革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方式,逐步解决在贷款管理权限、业务流程、激励机制、绩效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适当调整县域分支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逐步扩大授权授信额度,信贷审批权在县域营业机构予以公示,在保证核心法律要素齐备的条件下,合理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实现县域贷款差别化优惠利率。
(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帮扶。各行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帮扶,主动对接有融资需求但是会计制度不够规范的小微企业。从融资、人才、技术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将企业的传统三张会计报表与企业发展实际相关的的新三表(水表、电表、报关单表)、三品(小微企业主的人品、产品、抵押品)结合,在利率定价、非融资服务收费上给予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六)积极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发展。各行要按照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积极支持xx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工业园区、邻水县城南机电工业园、丰禾轻工业园、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华蓥广华工业园区、岳池回乡创业园和武胜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对以天然气煤炭电力为主的能源行业、以水泥陶瓷和新型建材为主的建材行业、以丝绸纺织及制衣制鞋为主的.轻纺业、以汽车机电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以粮油畜禽产品茶制品饲料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的信贷投入,实现信贷资金与xx经济发展战略相匹配,推进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扩大个人消费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担保贷款的规模,大力发展自住购房、购车、装修、旅游、教育等各类消费信贷业务,改善群众生活,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七)支持城镇化建设。各行应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次创业”总体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新设区和城镇化建设为契机,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重视对小微企业、()进城居民和个体生产者的金融需求,助推xx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逐步缩小与全省城镇化水平的差距。
三、强化监测,科学设置各类考核指标。
(一)加强统计监测。各行应以县域为单位,建立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统计监测制度,科学设置监测评价指标,如存贷比、贷款增减变化、不良贷款、税收贡献等监测指标,并定期进行监测。
(二)加强分析汇报。各行应定期就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主动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上级行汇报,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理解。
四、强化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一)内部考核。各行应对县域支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由各行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县域支行领导班子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监管考核。xx银监分局按季对国有商业银行支持县域情况进行监测,年末综合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县域存贷比、新增存贷比、不良贷款率等(详见考核办法)。xx银监分局将把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对各行高管人员的动态履职考核。对在改善县域金融服务工作成效显着的银行业机构,在市场准入、业务创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机构进行警示性谈话;对排名末位的县域支行暂停其上级行次年的机构准入事项;对连续两年考核为较差的机构,建议其上级行调整其县域支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信贷的副行长。
五、其他。
xx辖内其他银行业机构参照本意见执行。
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与支持【第六篇】
(十)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体书店在城市文化功能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落实好城镇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合理规划,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加强政府引导,鼓励房地产企业、综合性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具有较强经营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规划和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实现实体书店网点和出版物代销代购点覆盖全国所有乡镇,解决城乡不均衡的问题。将开办校园书店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校园书店的整体规划,各高校要从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十一)加强财税和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实体书店的力度,完善标准,优化方法,更好发挥杠杆作用,对实体书店创新经营项目和特色中小书店转型发展通过奖励、贴息、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实体书店做优做强。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中央和地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对新华书店等发行企业的农村连锁网点建设项目和相关的物流、信息等配套项目给予补助;对长期坚持立足农村、服务农村的优秀实体书店给予奖励。落实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增值税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针对中小书店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为中小书店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十二)提供创业和培训服务。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对开办实体书店的创业重点群体给予支持。与引导大学生创业创新相结合,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书店,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相关创业扶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实体书店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社保、法律、税费、用工等咨询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发行企业成立专业化的书店管理机构,帮助进入市场的中小书店运营管理。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实体书店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十三)简化行政审批管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落实单位和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对实体书店开展其他经营业务的,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开办书店。
(十四)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加大“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管理力度,加强对出版单位、印刷企业、出版物批发市场、实体书店、网络书店、游商摊贩等的执法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制售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实体书店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对违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规范图书市场秩序,完善图书市场价格管理机制,打击恶意打折、无序竞争行为,为实体书店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与支持【第七篇】
在现代企业中,技术支持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技术支持专家们必须能够应对不同的产品问题和复杂的技术挑战。因此,对于技术支持工作,在操作过程中有一个明确的方法指导非常重要。在此我将分享我个人对于技术支持方法指导的心得体会。
在进行技术支持工作时,一个明确而有力的方法指导非常重要。通过技术支持方法指导,技术支持团队能够比较容易地避免错误,并快速解决问题。不仅如此,技术支持方法指导还能够帮助团队成员更加高效地工作,确保他们在繁忙的工作中顺利地完成各项任务。在学习技术支持的过程中,我意识到技术支持方法指导的重要性,并在我的工作中加以体现。
对于有效的技术支持方法指导,第一步是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技术支持工作需要团队成员遵循一系列操作流程。这些流程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其次,清晰与详细的操作说明也非常重要。技术支持人员需要明白每一个步骤和流程。其中,图像、视频、演示材料等形式的可视化操作指导是非常重要的。另外,技术支持必须时刻保持跟踪和更新最新领域的技术,以不断完善自己的方法指导。
第三段:不同的产品需要不同的方法指导。
每个团队需要根据其工作对象和任务特点来制定适合自己的方法指导。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技术和功能,因此技术支持方法指导也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我在工作中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们的某一款产品在维护中出现了一些奇怪的问题,我们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终于发现了问题真正出现的原因,在原有指导方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更新。
第四段:方法指导中的合理性与创新性。
对于技术支持工作,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创新性在方法指导中同样非常重要。合理性是指方法指导必须基于一定的科学理论和经验,不能够随意制定操作流程。而创新性则表明团队成员将积极发掘解决问题的新方案和途径。这能够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和技术,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制订实际可行的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第五段:结束语。
总之,技术支持方法指导是确保团队高效解决问题的重要一环。有效的方法指导可以为不同的团队成员提供帮助,并实现支持工作的正常运作。在进行技术支持工作时,我们应当意识到方法指导的价值和作用,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改善方法指导,以最大效率推动技术支持的工作。
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与支持【第八篇】
(四)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坚持城乡共同推进、协调发展。按照城市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结合各级商业网点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规划并推动建设一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实体书店,包括大型书城、连锁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便民书店、书报刊亭等。鼓励大型商贸、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加强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提高经营发展的适应性和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新华书店等发行企业的骨干作用,推进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建设和经营;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供销合作社、邮政局所、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站点等设立农村出版物代销点或网络代购点;支持实体书店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流动售书。引导和推动高校加强校园书店建设,鼓励发行企业参与高校书店建设,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校园书店,没有的应尽快补建。鼓励在中小学校及周边开办实体书店。
(五)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新华书店等国有实体书店大力发展新兴业态,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支持连锁书店扩大连锁经营范围,形成品牌优势,完善统一配送;支持知名民营书店做优做强,突出文化创意和品牌效应,营造优质阅读空间;鼓励中小书店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做精做大细分市场;鼓励开办24小时书店,设立自动售书机等。支持实体书店进一步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努力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六)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印刷等新技术手段,实现实体书店由传统模式向新兴业态的转变。鼓励实体书店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打造新一代“智慧书城”。支持实体书店拓展网络发行业务,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推送、数据分析、移动支付、在线互动、个性订制等功能,推动线上营销与线下体验相结合,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协同发展;推动实体书店与电商在区域配送、平台共享、网点共建等方面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探索“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经营方式。鼓励实体书店探索“按需印刷”、“前店后厂”等新的商业模式。
(七)提升实体书店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建立统一的实体书店可供图书信息标准,降低流通和各环节运营成本;运用大数据建立面向社会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实体书店经营质量和效率。推动实体书店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逐步实现从传统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变。推动实体书店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以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为核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出版物流通配送能力,并积极拓展第三方物流业务。
(八)加大实体书店的优秀出版物供给。充分发挥实体书店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作用,引导实体书店采购供应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出版物,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知识文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出版物,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新出版物,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推广和展示销售工作,在扩大市场销售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九)更好发挥实体书店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以实体书店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读书文化活动。对引领全民阅读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实体书店,政府应按一定标准给予财政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向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购书券,或对困难群众购书给予一定补贴,保障基本文化民生,拉动实体书店消费。鼓励实体书店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拓展业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