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奖励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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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惩制度【第一篇】

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教师奖惩制度【第二篇】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各级职务教师职责的规定以及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政治思想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院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含兼职教师)均属考核的范围。

对下列教师不予考核:

本年度外出学习的;

探亲、休假超过本年度半年的;

公派出国的;

借调外单位(个人要求借调),但未按规定完善手续的。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的情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能、绩,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综合体现,重在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聘约情况,完成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2.考核标准以学院规定的各级职务教师职责工作总量和聘任时下达的任务为基本依据。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师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录,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定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学校的安排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依据,在聘任期满时进行。

2.德、能、绩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的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的办法;勤的考核,根据教师工作特点实行倒扣分制。

3.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德、勤考核满分各为10分,工作实绩考核分上不封顶。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以考核教学工作实绩为主,教学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70%,其中完成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实绩考核分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实绩考核分的70%,科研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30%;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以考核科研工作实绩为主,科研工作

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70%,教学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30%。

4.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5.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自评。

(2)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

(3)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自评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学院考核小组对教研室主任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学院领导班子通过以后,由学院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五、考核结果及评价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本年度调入的教师,根据其在调出单位和我院的工作表现及实绩,确定考核等次。

3.对受警告处分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下列人员,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当年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

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内的。

5.对应该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教师,直接定为不合格。

六、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教师奖惩制度【第三篇】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早上7:30到园,下午13:40到园。迟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一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以上在扣除当天工资外加罚20元,特殊事假扣除15元。病假得有医院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亲近人丧事或本人婚事不作处理。

4、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20元。

二、教育教学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教学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交,未按规定上交,一次扣5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批改过程中有错误没有发现一次扣除10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的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8、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元。

9、教育教学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三、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颁发的一切公物,由园长登记注册。学期结束后清点,若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到园长处报损,由园长备注后更换。

2、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5元。

3、接待幼儿或家长要热情,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和家长争吵者,一次扣工资100元。

4、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要热爱幼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的,一次扣500元,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5、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光碟、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6、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谩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扣工资30元——100元,严重者解除聘用。

7、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

8、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园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10、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幼儿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10元。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行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和幼儿整体着装,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的,一次扣10元。

6、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7、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午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8、午睡床单和被褥要一周一次暴晒,发现脏的要及时清洗,午睡时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10元。

9、每月安全奖40元。

教师奖励制度【第四篇】

(一)教学奖。每个教职工都应为教育教学作无私奉献,成绩显著者除精祌奖外,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艺体方面在全县以上〔含县)比赛中,获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发给辅导教师40元、30元、20元奖金。学生个人获第一、二、三名的按每人30元、20元、10元计算。累计发给辅导教师奖金。

(三) 担任本校、城关镇、县教研室指定专题研究的公开课教学,教一课时酬金分别为10元、20元、30元。

(四) 在县以上(含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学经验文章,省、市、县教学论文一、二、三等奖:省90,80,70 ;市:60,50,40 ; 县:30,20,10。学校发给同稿费等额的奖金;在《潜川报》《巢湖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报到学校的新闻稿件,学校奖励一倍稿酬;辅导学生在县级 以上报刊发表习作,奖励辅导教师10元;学生在镇以上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学校分别给予辅导教师30元、20元、10元奖励,在校知识竞赛中获一、 二、三等奖分别给予辅导教师15元、10元、5元奖励。

(五)县级学生质量统一检测(包括毕业班统考)中,成绩优异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1—3名为一等奖500元,4—6名为二等奖400元,7—10名为三等奖300元。

(六) 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评优活动中,在省、市、,县获得一等奖的,奖金分别300元、200元、100元;在省、市、县获得二等奖的,奖金分别为200 元、150元、80元;在省、市、县获得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150元、100元、50元;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在县、市、省获奖的分别为10 元、20元、4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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