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讲课稿:坚持“三个带头” 做好“”“三个标杆”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应有之义,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重要政治任务。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今天,我从以下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
(一)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
(二)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
(三)修订《条例》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
(四)修订《条例》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的实践要求。
(一)要抓住学习重点。
(二)要逐章逐条学。
(三)要联系实际学。
(一)要坚持带头学在深处,做对党忠诚的标杆。
(二)要坚持带头落在细处,做自律干净的标杆。
(三)要坚持带头管在严处,做担当作为的标杆。
同志们,“上为之,下效之。”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言行举止,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领域的风气极具影响。抓好“关键少数”,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方法。党纪学习教育中,领导干部拥有双重身份,既是组织者,也是参与者,抓好这个“关键少数”,就可以起到“以点带面”“事半功倍”“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当好领头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作风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