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的教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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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说课稿【第一篇】
一、说教材
1、课文所处位置及作用
《伤仲永》是语文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的第5篇课文,是这一册的第1篇文言文这个单元安排的是以“成长”为主题,通过了解课文中人物的成长历程,让学生能够正确对待成掌中的苦与乐,得与失,成与败
《伤仲永》是宋代文学家王安石写的1篇议论文,作者讲述了方仲永由一个“神童”变成那个一个普通人的经历,并由此引发议论,“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这一道理使学生认识到勤奋学习的重要性,同时也表达了对这位“神童”最终变成普通人而感到惋惜
2、课文解读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思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仅九字便交代了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3、教学目标
知识和能力目标
①了解“之”“于”的用法及文言词活用情况
②注意文本详略得当的写法,体会语言的简洁、精炼
③学习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过程和方法:
①诵读
②小组合作、交流、探究
③运用多媒体辅助手段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使学生明白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从而在学习方面更加勤奋刻苦
4、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了解“之”“于”的用法及文言词活用情况
难点:学习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二、说教法
为了较好的完成教学目标,有效地突出重点,突破教学难点,我依据新课程的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在教学中我采用了情景教学法、分层教学法、分组讨论法及多媒体教学法为了使教学手段更直观、更形象,我制作了简单的课件,增强课堂的表达效果通过在情境中,要求学生边默读边思考问题,养成良好的默读习惯;通过小组交流学习的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通过默读,思考、分析、讨论等方法,主动的获取知识,从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掌握探究问题的方法
三、说学法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语文教学中不仅要传授知识,而且要教授方法只有在讲读课中将学习方法传授给学生,并引导学生在元读课文中加以运用直至掌握,才会收到比较理想的效果在本课的学习中我指导学生采用了整理分类式学习笔记法,为了真正体现学生是课堂的主人公这一理念,我把自主、合作、探究作为学生的主要学习方式
四、说教学过程
1、导入
引用名言“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引出“学到老,活到老”的真谛,说明一个人不论天资多聪明,都需要后天的努力和教育,导出要学习的课文《伤仲永》
2、简单介绍作者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唐宋八大家之一,主要作品收集在《临川先生文集》和《王荆公诗笺注》政治上有著名的“王安石变法”,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
这一环节主要是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学常识
3、让学生默读课文,并校正字词的读音
①字词:隶、扳、谒、称、耶
②聆听配乐朗诵《伤仲永》
4、反复诵读,整体感知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是文言文学习的切入点“读”的第一环节是“听读”读古文要注意朗读节奏,在听读时要求“划分朗读节奏,并用‘/’划出来”然后“指名读,评价”,为进一步为教学目标服务前面是引导学生读通本文,在引导学生读懂文意时,引导学生正确运用工具,并且充分发挥同学之间的聪明才智,培养学生自主、合作学习的意识学生读懂文意后,指名学生复述故事,培养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5、将学生分组,疏通文意
①、从文中找出通假字、古今异义字、 词类活用的词语(可以小组抢答完成) ②、结合课下注释,疏通文意(自主、合作探究后,要求学生以自主参与的方式每位学生翻译一句话,进行翻译接力赛,其他同学注意纠错,教师出示准确答案 )
6、根据写作手法的变化,划分层次
第一部分(1、2段)简述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二部分(3 段)作者阐明观点看法
提示:第一部分是叙事,第二部分是议论
板书设计:
年时期:指物作诗立就天才
少年时期:不能称前时之闻 衰退
青年时期:泯然众人矣平庸
原因:不使学
7、小组讨论作者在叙述方仲永才能三个发展阶段在材料组织安排上有见有闻,有详有
略,这样有何好处?
这一环节主要让学生学习写作上材料组织安排有祥有略、有见有闻的手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的精神
8、领悟课文语言表达简洁、精炼的特点
“世隶耕”:三字交代了身份、家世,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这一环节让学生领悟文言文在语言表达上简洁、精炼的特点,倡导学生在写作中学习文言文语言表达简洁、精炼的特点,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9、难点探讨
作者寓理于事,是通过什么写法揭示文章主题的?
这一问题是难点的提示,激起学生对成功的渴望,培养他们勇于探索的精神
教师在此处明确答案,并作小结:全文作者运用先扬后抑的写法,把仲永的前后两个不同时段的情况作了对比,即纵向对比,在叙事中使深刻的哲理得以表现,从而阐述了必须重视后天学习和后天教育的道理
10、课外延伸,布置作业
1、以《一个神童》为题,将本文改写成一个生动具体的故事
2、积累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
(加强学生对文本的理解,并培养了学生的想象能力和写作能力,并注意增强学生的积累)
伤 仲 永【第二篇】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伤,哀伤。
●课 文 评 点
金溪〔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民方仲永,世隶耕〔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仲永生五年,未尝〔尝:曾经〕识书具〔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忽啼求之。父异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借旁近〔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其诗以养父母、收族〔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自是:从此〕指物作诗立就〔立就:立刻完成〕,其文理〔文理:文采和道理〕皆有可观者。邑人〔邑人:同县的人〕奇之,稍稍〔稍稍:渐渐〕宾客其父〔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宾客,这里作动词用,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或以钱币乞〔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之。父利其然〔利其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也,日扳〔扳(pān):同“攀”,牵,引。〕 仲永环谒〔环谒(yè):四处拜访。〕于邑人,不使学。
第一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二是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结局。
“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其非凡天资,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
铺陈其非凡天资,处处令人称奇。
“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学”乃因果相承。
“不使学”三字为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化伏笔。
余闻之也久。明道〔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中,从先人〔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称(chèn):相当〕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泯(mǐn)然:消失,这里是毫无特色的意思。〕众人矣。”
第二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形成鲜明对比。
以上两段为叙事部分,详述方仲永的事例。
“余闻”一句承前启后。“之”,代上述情况。
本段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寥寥数言,极简略而又层次分明。
“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
王子〔王子:王安石的自称〕曰:仲永之通悟〔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学习。〕者不至〔不至:没有达到〕也。彼其〔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本段为议论部分,就事说理,表明作者的观点。
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
《伤仲永》是1篇随笔。随笔,是散文的一种,意思是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我国古代的随笔常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这种随笔的特点是形式多样,短小活泼,意境隽永,值得玩味。如就其中的各种成分来看,叙事成分常占较大比重,是抒情和议论的基础;但这种叙事,跟单纯的记叙文不同,它受抒情和议论的支配,并适应二者的需要,一般不追求细节的生动性,而力求简洁、平实。
本文借事说理,通过方仲永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文章叙述方仲永从幼年时天资过人到长大后“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是“不使学”,是“其受于人者不至”,通过生动的事例得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对方仲永的天资做了不适当的渲染,把他写成一个“生而知之”、不习而能写、不学而能诗的“突发”的天才,不尽合乎实际。文中虽然有这一不足之处,但本文意在以方仲永的故事为典型的反面事例,强调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对发展才能的重要性,使人们领悟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这一立意无疑是十分深刻的。
本文的叙事部分先扬后抑。先铺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互为反衬,对比鲜明,显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令人警醒、惋惜。先扬后抑的着眼点是“抑”,本文采用这种写法,表明了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之人”的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本文的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用“闻”“见”“闻”三个片断,依次分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按时间顺序把这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极简略地写后两个片断,点出他的才能衰退以致泯灭。叙事一气贯通而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叙事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真切之感。
本文的语言十分简练,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过程。全篇行文严谨,力求简洁,其中每一词、句都有其精当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开篇1句交待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和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的父亲贪利而自得、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结尾段以“余闻之也久”开端,以下均承此省略“余”字,如此等等。这篇短文笔墨极省,以致精简到难以再删一字。对本文的这一特点,可以逐字逐句体察、品味。
●关 于 练 习
一、回答下列问题。
1.课文中的哪些话介绍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父利其然,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对作者的评论你有什么看法?
见“课文评点”。
二、下列三句话,各有三句译文,其中有两句是正确的,把它们挑出来并作比较,体会两种译法有什么不同。
1.稍稍宾客其父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
渐渐去他父亲那里做客
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
2.父利其然也父亲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父亲认为这种情况有利可图
父亲利用他的这种情况
3.从先人还家从父亲那里回家
跟着父亲回到老家
随父亲回家乡
本题采用多项选择的题型,意在避免“对号入座”的机械教学方式,使学生懂得学习文言文重在“意会”,“意会”之后能用自己的话复述。因此,指导做这道题,切忌使用“直译”“意译”之类的术语。
1.第一、第三条正确。
2.第一、第二条正确。
3.第二、第三条正确。
三、本文及《孙权劝学》的内容都与学习有关,试加以比较,说说这两篇文章对你有什么启发。
答案略。
●教 学 建 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尽量独立完成练习,以培养自学能力。教师可略做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背诵要求,但仍要重视朗读。课文一定要读熟,最好能背下来。
三、可将本文与《孙权劝学》作比较阅读。前者写吕蒙“当涂掌事”之后“乃始就学”,其才略很快就有了惊人的长进;后者写方仲永幼年聪慧过人,却因“不使学”而“泯然众人”。两文的内容都与学习有关,却恰好一正一反,从不同的方面说明了学习的重要性。此外,两文的写法不同:前者以对话为主,言简意丰;后者叙议结合,借事说理。
●有 关 资 料
一、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二、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现在属江西省,临川镇于1955年设立抚州市)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高利贷剥削,有成效。仁宗嘉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被任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他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以期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由于保守派固执反对,新政推行迭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现在江苏省南京市),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他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驳斥保守派所称熙宁七年旱灾是由于新政触怒上天的谬论。又认为历史是变化的,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并传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论点。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失,现存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又《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中。
三、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四、本文在材料安排上的特点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五、首段叙事有几条线索?
本文叙事部分以方仲永才能的发展变化过程为线索。但单从第一段来看,却有两条线索:一条叙述方仲永从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方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的才能为谋利的手段。把方仲永父子都看作本段叙事的主体 ,才能确切地领会作者意图。
六、关于“邑人奇之……不使学”
这一层写仲永父亲的错误做法。按说,做父亲的既已发现儿子的才能,就应当好好地培养他,以发展他的才能,但仲永父亲却没有这样做。这一层意思作者没有明说,却包含在他的叙事之中。文中先点出一个“奇”字,而后写邑人“宾客其父”和“以钱币”乞诗的做法。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奇”,不止于好奇,也含有尊重人才的意思,表明仲永的才能得到了全县人的承认。问题在于仲永父亲如何对待。下面接着用“利其然”一句来揭露仲永父亲的贪财和无知,因为贪财他才“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而“不使学”则是无知的表现。作者行文至此,虽然还没有说出事情的结果,但这结果是可以想象到的。统观这一层,先说“邑人”,后说“其父”,前者是宾,后者是主,意在指责仲永父亲的错误做法。
七、“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写“闻”,第二段先写“见”,后写“闻”。“余闻之也久”这句话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华横溢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而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说明作者用字经济。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为“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显得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
附带说一下,第二段的“见”和“闻”之间没有过渡句,其中“又七年”呼应上文“明道中”,“复到舅家”呼应上文“于舅家”,这种情形也可称为“自然过渡”。
《伤仲永》说课稿【第三篇】
一、说教材
1、《伤仲永》是王安石的1篇随笔,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悲剧,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叙事有详有略,说理言简意深。“借事说理”这是本文学习的重点。
2、本文的另外一个显著特点是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方仲永从5岁到20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仅用了150多字,议论部分也不过70多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如“忽啼求之”,“忽、即、立就”这些字词都极其简洁而生动。
3、另外,本文语言平实,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在文章最后一节,更是集中体现。
二、说教法
文言文相对于现代文学习,比较枯燥,学生遇到的困难也会多一些,学生一般对文言文的学习不太感兴趣,或者有畏难情绪。
如果用传统的串讲式教学,就是老师讲,学生用笔记,字字落实,句句翻译,课后再去背,学生一定会更厌倦,学生几乎没有了思考的时间,扼杀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切实提高学生阅读文言文的能力。
基于以上认识,我就如何激发学生学习文言文的积极性方面作了一些努力。
(一)引导学生在自主、合作学习中理解。
1、自读质疑
引导学生借助注释、工具书等自主学习,激发主体参与意识,培养质疑精神。
2、交流解疑
着力引导学生联系上下文,联系旧知,联系生活体验来推断文意,理解词句。“猜”和“推知”是阅读文言文的重要能力。
在教学中我们会发现,有些文言文字词方面并不难翻译,字面意思挺简单,但学生就是看不懂文章的内容,理解不了文章的主旨。什么原因?这里不仅仅只是字词障碍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学生不会根据具体的语境、联系上下文、勾联已积累的知识来推断或猜读文章的内容。
当然一些重要字词的积累还是必要的。这一课一个重要语言知识就是意动用法。
(二)引导学生在问题探究中理解
引导学生在问题的探究中理解,以意率文,以问题的思考和探究带动词句的理解,激发学生的兴趣。如:仲永是神童表现在哪里?仲永的悲剧责任由谁负?王安石怎么看?
三、引导学生在诵读中理解
1、读准字音,读出句读。
着重引导学生读出句子节奏,读出初步理解,读出一点文言文的味道。
2、读出语气,体会感情。
引导学生重点品读第3节,抓住4个句来语气词,辨析不同的语气,体会作者的感情,把握作者议论的观点。
(四)引导学生在生活情境中理解。
1、为了加深学生对“指物作诗立就”的理解,引入了《咏柳》《咏鹅》这两首咏物诗。
2、创设“邑人对仲永父亲如何劝阻”的情境,意在深化学生对课文内容和主旨的理解。
3、最后一个“记者采访”,让学生在生活中体悟后天学习的重要。
伤仲永教案【第四篇】
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能力:
朗读课文,正确掌握句中的停顿;掌握和积累文言词汇;体会课文简洁精练的语言。
(二)过程与方法:
采用“读、问、讨、练”的方法学习文言文;注重学生文言知识的积累和对课文的理解。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启发学生探讨方仲永由天才变成普通人的原因,懂得天才出自勤奋的道理。
教学重点:
正确朗读课文,注意句子的停顿;领会详细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教学难点:
理解课文借事说理的技巧,明白天才出自勤奋的道理。
教学时间:
两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内容:
朗读课文,正确掌握句中的停顿;掌握和积累文言词汇;疏通文言句子的意思。
教学的步骤:
一、课文导入,简介作者,解释文题。
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爱迪生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他用勤奋的一生发明了无数的东西,对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发明大王”,人们都认为他是世界上少有的“天才”。到底什么是“天才’呢?他的这句名言就是最恰当的解释。遗憾的是有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自恃聪明,自认为有天赋,结果最终沦为庸才、蠢才,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人。
简介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唐宋八大家之一。
本文采用随笔的形式而写,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叙述是基础,阐明道理是核心。文题含义:为仲永的经历遭遇而感伤。
二、自读课文,掌握大意
(教师)讲述:王安石哀叹方仲永什么呢?请同学们带着这个疑问,自由朗读课文一遍。
(一)学生自由诵读。
(二)学生自读课文。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参考老师补充注释(可四人小组探讨),掌握大意。
教师补充课文注释[幻灯]
1、对文中的“之”“于”进行归类。
之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于
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余闻之也久:这事,代词。于舅家见之:在,介词。
不能称前时之闻:的,助词。贤于材人远矣:比,介词。
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爱于人者不至:从,介词。
2、从文中找出词类活用的词语。
①邑人奇之:以…为奇,形容动词作动词。②宾客其父:把…当作宾客,名词作动词。
③利其然:以…为利,名词作动词。④伤仲永:哀伤,感伤,形容词作动词。
⑤即书诗四句:名词活用为动词,写。⑥日扳仲永: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3、朗读时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
①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②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③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④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⑤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③余闻之|也久
4、理解几个词语
①养父母:赡养。②传一乡秀才观之:全乡。
③或以钱币乞之:有的人。④邑人:同县的人
⑤从先人还家:跟从。⑥前时之闻:以前听到的名声。
⑦卒之为众人:卒,最终。众,普通。⑧如此之贤也:(有)才能。
⑨且为众人:尚且。⑩固众人:本来。
5、理解下列句式
①“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②“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③“受之天也”省略句,省略了介词,即“受之(于)天”:从上天那里得到或上天赋予的
学生质疑,教师点拨。
(三)检测自读效果。四个大组口答竞赛。(要求学生合上书本)
[幻灯](1)朗读下列句子,要求读准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4、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2)解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父异焉5、环谒于邑人
2、其文理皆有可观者6、泯然众人矣
3、稍稍宾客其父7、贤于材人远矣
4、或以钱币乞之8、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四)翻译课文。要求一人一句,注意词义正确。
第二课时
教学内容:
分析品味课文内容;领会详细得当的写法;理解课文借事说理的技巧,明白天才出自勤奋的道理。
教与学的步骤:
一、学生齐读课文,点同学复述课文内容。
二、分析理解课文内容,领会课文主旨。
1、思考: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经历了几个阶段?各有什么特点?课文是怎样叙述的?
三个阶段:
①童年时期,才思敏捷。天赋极高,如五岁时就“啼哭求之”,“书诗为名”,“指物作诗立就”,“文理可观”等。
伤 仲 永【第五篇】
(宋)王安石
第一课时
学习目标
1.反复阅读课文,体会本文叙事简练、见解精到的特点。
2.理解本文按事情的发展分阶段、有详有略地叙述的写法。
3.从方仲永的故事中汲取教训,认识后天学习对于成材的重要性。
文学知识
1.王安石,宋代政治家、文学家,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
2.王安石曾经被列宁赞为“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
正音正字
扳bān 谒yè 称chèn 泯mǐn
积累词语
1. 参看课文注释。
2. 重点掌握:焉、书、与、稍稍、或、然、谒。
朗读课文
串讲课文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翻译:□□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原文: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翻译:方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居借来(这些东西)给他。
原文: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翻译:(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署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学识优秀的士人观赏。
原文: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翻译: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他)立刻完成,诗的文采、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原文: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翻译:同乡人认为他奇特,渐渐用待客的礼节款待他父亲;有人用钱物求他写诗。
原文: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翻译:他父亲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乡,不让他学习。
原文:□□余闻之也久。
翻译:□□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原文: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翻译: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
原文: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翻译:又过七年,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说:“(他的特长)消失得像个普通人了!”
课外作业
1. 完成“学习建议”。
2. 按要求,逐句翻译全文。
第二课时
朗读课文
课文简介
课文写方仲永从“神童”沦为平庸之辈的故事。“伤”是全篇的文眼,有多层意蕴:
㈠为天资聪明的仲永最终“泯然众人”而惋惜。
㈡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放弃了后天的学习。
㈢批评环境不利于仲永的成长。文中对“其父”和“邑人”的叙写,含有对人才环境的批评。
朗读课文
思维训练(根据情况,选择若干)
1. 方仲永“奇”在何处?(用文中的语言回答)
㈠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㈡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㈢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2. 从本文看,方仲永的才能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童年时期:才思敏捷,五岁“书诗四句”,“指物作诗立就”,“文理皆有可观”。
第二阶段,少年时期:才思衰退,“不能称前时之闻”。
第三阶段,青年时期:表现平庸,“泯然众人矣”。
3. 几个阶段是怎样安排详略的?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三个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写仲永年幼时天资聪慧,是“闻”;写仲永少年时期才思衰退,是“见”;写仲永最终平庸无奇,以“闻”的形式出现,“见”和“闻”有机结合,真实可信,具有说服力。详写第一阶段,突出方仲永年幼聪慧,有发展潜力,为后面写他的退化作铺垫,突出“伤”的前提;写其父贪利之举,点明“伤”的原因;略写后两个阶段,引人深思,点明“伤”的内容。这样处理,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
4. 方仲永沦落的原因是什么?
方仲永沦落的原因是“其父利其然”,“不使学”,把仲永当作赚钱的工具,荒废学业。
5. 方仲永“泯然众人矣”,告诉我们什么?
方仲永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人都要勤奋学习,即使天资聪慧,也要重视后天学习。
课外预习
1. 读几遍《周处》,扫除文字障碍。
2. 大概理解新课文的内容,思考“学习建议”。
学习寄语
勤奋能塑造最好的自己,也能创造卓越的伟人。有作为的人,无一不是勤奋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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