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高中专业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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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高中【第一篇】

“好书不仅震撼人心灵,也是疗伤与美容的良药”好书就是好养料,有养料的花当然开得美丽长久。知识的天空中书是最好的老师。

“书里有黄金屋,书里有美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不记得从几何时,这些书和关于书的名言成了我生命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因为爱书而买书、借书、“偷”书,因为读书而交友、获奖、工作、恋爱,多少关于书的故事书的话题点缀了我平凡而又充实的生活,也增添了无数的美丽的回忆。

小时侯因为家庭条件不太好而经常借书,大到名著名篇小到小人书、连环画、作文选都是我涉猎的内容,并且还做摘抄,现在足足有几大本子的摘抄笔记。也正是从那时候起我喜欢上了文学,至今我还记得不知哪本书上的这句话“从童年时代就着了魔似的喜欢文学的人最有希望成为作家”,我想我没有辜负少年时代的梦想。常到书间看看,多到格子里走走,我一直乐此不疲,现在已小有收获和名气。在报纸和刊物上都发表过拙作,也有多篇论文获奖,我想这些都是读书给我带来的乐趣收获吧。

当然因为读书也给我带来过苦恼,小学四年级时,班里新转来一名男同学,他也是个读书迷,每天都带给小伙伴们几本好书,大家抢着看。有一次,我也从他那里借到了一本诗歌专辑。里面的内容太好了,看得我爱不释手,思来想去,我决定占为己有,心想他那么多书那么多人看,怎么能在意。可到放学时他找不到书却告诉了老师,经查我一时成了“窃书贼”,虽经我百般抵赖(实在没有勇气承认),说是亲戚给买的没有被要回去,可是我分明看到老师和同学眼中的诧异嘲笑。如今那本书还在我家中,竟成了我人格“缺陷”的证明。

上初中了,我到离家很远的县城读书。吃住条件可以说是我人生最差的时期,但我却很有优越感,因为每天深更半夜的读书学习,因为经常把每顿一元五角的饭钱积攒买书。虽“腹中空空”却“幻想多多”,成绩在班级一直名列前茅,没有食物的日子里我有书做我的精神支柱,我快乐充实,没有亲人的日子里,我有书的陪伴幸福也满足。

每次回家我都背着满满一书兜的书,路人亲戚看了都说我是一个有出息的孩子。到同学家做客,最先问的找的还是书,人家夸我是块读书的好料,借吉言而中考战捷,一纸师范通知书决定了我人生的航向,步入师门,梨师的书可真多呀,光教科书每年就发好多本,最让我兴奋不已的是综合楼里的大阅览室,几乎成了我的第二个“宿舍”,每有闲暇我便跑到阅览室做“痴呆状”,忘了天、忘了地、忘了吃饭睡觉的时间。在书海里大饱眼福,畅想遨游,也结识了许多有“识”之士,和我同欢共乐,同忧共苦,我们还一起办成了一个小刊物,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因此被同学们戏称为“文人”,一直准到现在。毕业了,我如愿工作,当上一名教师,和书打交道的时间更多了,但由于家不在市里,再加上工作的繁忙,我没有时间读自己喜欢的书,也没有机会借到好书,还是舍不得花钱买那物超所值价格昂贵的书,只好多参加一些论文征文比赛或演讲等活动,登台了,获奖了,甚至在一些丛书中也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于是学生眼中我是个爱读书、能写能说的好老师,我满足于我的生活。到了结婚的年龄我也同样找了个和我一样爱读书看报的丈夫,书房中的书柜和写字桌是我最喜欢的家当,满满一书柜的书是我全部的财富,每每立于柜前欣赏,我有无限的遐想,是那天空中的小鸟还是那林间的小溪,是那文中的天使还是笔下的丑小鸭,痴迷之于我也化为现实生活中的乐趣行动,新华书店的对联比赛中我获得二等奖。三十元钱的购书卡和丈夫高兴的到书店走一遭,呵,琳琅满目的图书三千元都不足已满足我读书买书的心愿,割舍取留之间我想我辈既如此,不如多留些希望和智慧给下一代,转嫁我的梦想让儿子更聪明些,于是我和丈夫统统都买了儿童读物,成千上万种书中选了两个小时只买下了《儿童脑力大比拼》、《学英语》、《探密武器威力百科知识迷宫》三本书,希望儿子和我一样酷爱读书、发奋读书,也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漫漫人生路吾将上下而求索,书海觅踪,书海成人,书海里我尽享幸福人生。

读书高中【第二篇】

这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牧羊人怀着企盼之心,踏上了追梦的旅程。可他的梦想是什么,连他自己都不清楚。漫漫旅途中,牧羊人遇到过蓝色的天空,碧绿的草场,淳朴的人们;也遇到过狼,丑陋的人。最终,牧羊人在一片空旷原野上看到了一枝正在增辟的百合花。蓦地,他终于明白了:梦想成真就是自己开出不经意间撒落的一颗种子所开出的美丽之花。

“梦想是一颗种子所橡子送出的`美丽之花。”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我:世界瞬息万变,如流水般潺潺而逝的时间似乎总在催促人们向前。岁月的掩藏,使最初的那颗种子早已经干瘪,被人们遗忘在不知名的角落里,从此再未拾起。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面,太多的东西在诱惑着你我:地位、权力、金钱,在它们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人们被蒙蔽了双眼,吞噬了思想,忘记了“狗与狼的时间”。最初的昂扬精气神在渐渐消逝,化成了一颗颗尘埃,随风飘散,遁形不见。

假如你真的得到了那些光鲜亮丽的好像,你就会充实满足吗?也许相反,你将会变得空虚无助。只有沙泰吕是那引航的灯塔,它知道你真正想要什么。要知道,多少人忘记了最初的梦想。我也常想起那段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远去一去不复返呢?”

也许这是造物主的迷茫,但只要你坚定不移地走下去,那颗被遗忘在角落的定格种子终会被你拾起,被你珍惜。相信这颗历经磨难的种子,它所开出的美丽花朵将会更芬芳,更绚烂吧!

读书高中【第三篇】

我第一次了解到史蒂芬霍金,是在我上小学时,那时我们的语文课本收录了1篇写他的课文。不过,那篇课文主要是赞美霍金的探索精神和人格魅力,对他的科研成果只是简单地概括了几句。后来,随着知识面的拓宽,我才知道霍金是物理学中的一朵奇葩,他写的《时间简史》和《果壳中的宇宙》都是十分受欢迎的书。这天,我正在书店里随便看看,突然,一排《时间简史》吸引了我的眼球。由于好奇心的趋势,我决定买下它,回家好好拜读霍金这位大家的作品。

但我的物理知识毕竟很少,再加上《时间简史》又是一本学术性比较强的书,虽然我买的是普及版,可读上去免不了觉得吃力。还好有书后的小辞典,才让我能大致将这本书看完,尽管这本书中我还有许多理论没搞清楚,不过,我总算领略到了大家风范,领略到了科学的无穷魅力。

初翻《时间简史》,我不禁吓了一跳,里面的一些词语,比如“人存原理”、“黑洞”、“宇宙常数”、“暗物质”等等,有的词语我岂止是不了解它的意思,我之前连听都没听过。不过,正是这些生疏的专有名词,向我展示了宇宙学的神奇一面。就拿“暗物质”来说吧,你可曾想过那璀璨耀眼的星系和星系团之间,还存在着这样一种物质,它无法直接被观测到,却占宇宙质量的90%。再谈谈那“黑洞”,书上写道黑洞的引力很强,任何东西包括光都不能从中逃逸出来。我觉得这名字取得可真形象,就像一个黑黑的大洞,一旦进去便出不来了。真是不禁感叹大自然的伟大与奇妙,竟能创造出这样神奇的东西,相比较而言,人类在自然面前又算什么呢!

可是,为了这些科学事实,为了这些真理,不知有多少位科学家奉献了他(她)们的一生,乃至生命。我记得,化学老师曾对我说过,在化学界,为了研究氟这种物质,多少位化学家都倒下了。在物理界,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也许研究这宇宙学,还不至于让很多科学家付出生命,但科学家们为真理所做出的斗争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就拿哥白尼的“日心说”做个例子吧。相信到今天,不会再有人说宇宙的中心是地球这样的谬论了,可是有谁知道为了证实“日心说”这一观点,科学家们斗争了三个世纪,三百年,才让世人接受了这一真理,更不要说从托勒密的的“地心说”到哥白尼的“日心说”经历了多长时间。在那三百年里,哥白尼经过长时间对天象的观测才出版的《天体运行论》,却被教廷列为禁止读的书;意大利学者布鲁诺因坚持日心说并宣扬宇宙无限的思想,在1600年被教会判火刑焚死在罗马;伽利略为日心说提供了有力证据,从而使日心说日渐深入人心,结果于1633年受到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并被判处终身监禁。若不是《时间简史》,我想我也不会了解到这些历史。也正是这些历史,让我知道了每一项科学成果的来之不易,每一项科学成果的沉重价值。

所以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相信科学,相信真理,作为新中国的青少年更应如此。唯有这样,我国的科技水平才能提高,我国才能更强大,我们的生活水平才能更高。我记得书中曾提到时光机器,虽然我不知道它可不可以实现,但我知道只要我们相信科学,就是在实现我们的梦想。

真的谢谢《时间简史》,是它让我明白了科学的奇妙,科学的来之不易,科学的重要!

读书高中【第四篇】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喜欢利用或者使用"鼠标一点,就知天下事"的简便方式了,爷爷奶奶那个年代的"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的状况被迫驶上了高度路,网络取代了读书读报看电视的传统方式,有的人喜欢上网看新闻,有的人喜欢上网聊天,有的人喜欢上网查资料,还有的人上网购物、打游戏、看小说......好像生活中的一切,网络都能给你答案一样。说实话,互联网真的很方便,通过网络,大家能了解好多东西,学到很多知识,收获许多经验。

慢慢的,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大家就开始依赖网络,很多人把读书的爱好也转到互联网上了,在网上阅读,在网上思考,在博客里交流,感觉方便极了。但是,我发现在使用网络时,容易造成视觉疲劳(例如我和妈妈都因为对着电脑时间长,而戴上了眼镜,不过以前也是存在轻微症状的),更可怕的是产生了一种惰性,就是书呀,报纸呀,杂志呀,都懒得再去翻看了,好想做什么事都想从网络里找一个最省事的方法。

我的一个同学告诉我,她原来特别喜欢读书,但家里买了电脑后,需要查资料时觉得翻书太慢,直接上网搜索就ok了。网上阅读的优势一是新书总能一睹为快,二节约了很多时间,可是能记住的太少了,因为网上五花八门,广告游戏的网页时不时的冒出来考验小读者的克制力,即使能控制自己的好奇心,关上这些页面的同时也会瞟上一眼,思路被扯远几米,回过神来得好几分钟呢,很难安心专门读上一本书,到头来也没有多少收获。后来,我特意上网读了几次,感受和同学差不多。

经过和妈妈的'几番商量,研究出了一个绝招:在准备读书时,把自己关在没有电脑的屋子里,就像电视机只有一个频道一样,强令自己在一定时间内读一本书,集中精力,集中思想,一定会有所收获。和妈妈试验几次之后,我发现静下心来读书,才能读懂故事情节和书中包含的道理。

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不管将来我们做什么工作,都需要真正读一些书,学到真本领,求得自己所需的知识,懂得做人做事的道理,等体会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滋味时,后悔可就晚了!网络很方便,会用就行了,读书仍然是学习时代的主旋律,我会坚持下去,读一辈子的书。

读书高中【第五篇】

我爱读书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记得还在幼儿园时,我就早早地学起了a、o、e。书就像我的伙伴一样和我一起长大,我也从看《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转变为了《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童话故事,科幻小说,百科全书,世界名著,依然坐落在我的书柜里。时间的流逝并没有减去他们半分容颜。内容依旧丰富多彩。闲来无事我也会看看曾经儿时的故事书。我常常静静坐在书桌旁,时而深思,时而幻想,时而快乐,时而忧伤。

书就像宝藏一样,有着无穷的魅力,让我去开启那神秘的世界。书就像有着魔力一样,进去了就不想出来,每每读书都会忘了时间。书就像心灵的天使一样,不论烦躁郁闷,只要看书就一切都成为了幻影。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

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视野;读书,可以让我们的情操更高尚;读书,可以让我们不再执着去面对同一件事。用自己的力量,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用自己的力量,在知识的天空中,飞翔;用自己的力量,在自己的大地上,奔跑。

书,是山,是河,会是很多很多。但重要的是教会我的处人之道。我爱读书。

读书高中【第六篇】

书,像一座灯塔,在读书的迷途中为我指点路径。书,又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书,像你的一位朋友,时时刻刻地陪伴着你;书,就像一片蔚蓝的天空,而我,就是一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翱翔。书,就像一位母亲,而我,就是一个婴儿,允吸着母亲的乳汁。

我,502班的副班长。别看我平时被老师、同学称为爱读书的人。可是,在我小时候,我可不喜欢读书,就独爱玩。你瞧,这会儿我跟这些女生玩洋娃娃,那会儿又跟其她女生玩起了过家家。在那时,我的心里觉得,读书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如果有人偏要拉我去读书,我肯定死都不干。为了这件事,爸爸妈妈可是为了我“煞费苦心”呐!

“麒麒,过来!”咦,是谁在喊呢?哦,原来是妈妈呀!

“什么事啊?”我回了一声。

“你进来一下,有有趣的事情。”妈妈说。

一说到有有趣的事情,我就立刻三步并作两步跑进了屋里。只见妈妈拿出了一本书,上面写着《西游记》。我挥舞着手脚,立刻吵起来:“我不读书,我不读书!”妈妈慈祥地说:“不,不让你读书!”听到“不读书”三个字,我的心总算平静了许多。妈妈接着说:“我读给你听一段,只要你听完这一段,明天我就给你买玩具。”我经不住诱惑,于是便听了起来。

在听妈妈读书的时候,我一点儿也没有吵。也许,我是被故事人物吸引了吧!听妈妈讲完后,我深深地陶醉其中……我想着每一个人物:唐僧很唠叨,猪八戒好色、贪吃,孙悟空无所不能,沙悟净踏实。这些人物既丰富又精彩,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甚至还想继续把故事编下去呢!

从那时开始,我便喜欢上了读书。名人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开始,我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有点“似懂非懂”的感觉。于是,我便带着这个疑问又津津有味地读了《红楼梦》、《水浒传》和《三国演义》。这几本书里的人物有时让我“泪如雨下”;有时又让我敬佩;有时还让我“笑逐颜开”。读了四大名著后,我对读书的兴趣就更浓了。我常常到图书馆去读书,那儿就是书的天堂,也是我的天堂。也许是我看了许多书吧,所以,我的作文一向都是很不错的。

进入新年级后,我对读书渐渐也有了想法:书,在表面上,它仅仅是一本书。可是,如果你了解它的内在,你就会发现,书,也是一个有生命的人,它会开怀大笑,也会伤心流泪。

是的,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变到了对书如饥似渴的人,可见书有多么大的吸引力啊!我爱读书,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书就像另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一样,任我畅游!

读书高中【第七篇】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著之一。为了取到经,修成正果,师徒四人经历了千辛万苦,种种困难哪!唐朝时期,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

他的三个徒弟有:猪八戒.孙悟空和沙僧。和大家一样,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都是孙悟空把唐僧从险境中就,救出来。其次就是猪八戒了。他鼓着个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还天天号称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终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欢,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沙僧老实厚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的活灵活现。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想必西游记大家都不陌生,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中吴承恩的著作,书中唐僧孙悟空等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让人读起来就舍不得停止。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心中感慨万千,如翻江倒海一般,虽然是神话,但批判的却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丑恶的一面。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想必《西游记》大家都不陌生,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中吴承恩的著作,书中唐僧孙悟空等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让人读起来就舍不得停止。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心中感慨万千,如翻江倒海一般,虽然是神话,但批判的却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丑恶的一面。

书中重点讲述了唐僧四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个个修得正果。其中孙悟空这个人物描写得最突出也最成功,从石猴出世到大闹天空再到修得正果,无论是三打白骨精还是收八戒,降沙僧都是整本书的精华。唐僧的善良有爱心,猪八戒虽懒却为取经做出贡献,沙僧的勤劳肯干也十分的有特色。一些配角也为整本书带来了生气,如:二郎神和他的座骑哮天犬,观音菩萨和她的爱徒善财童子等。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都是其它任何书所不能比的。是西游记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在世界上立足。

我读书我快乐!

读书高中【第八篇】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杀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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