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祭扫英烈活动通知【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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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提醒文明扫墓的通知【第一篇】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春风送暖,又逢清明。值此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我们将会以各种方式祭奠亲人、寄托哀思。然而,当前处于新冠肺炎防控期,按照传统的焚烧纸钱、烧香送灯、燃放鞭炮等祭奠方式,不但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森林,而且还有可能引发集聚性疫情,扰乱我镇新冠肺炎防控大局。为确保清明期间森林平安和防控新冠肺炎的稳定形势,请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共同营造“无烟祭祀、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
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祭祀祭扫新风,根据胶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通告》要求,通知如下:
一、倡理性追思。改变传统祭扫方式,用现代文明的方式表达传统情感。提倡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代为祭扫等方式,寄托追思。提倡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网上祭扫,致礼尽哀。倡导群众选择“鲜花替烧纸、丝带寄哀思”等文明祭祀方式。党员干部要带好头,争做践行文明的表率。
二、守安全底线。时刻保持防火防灾的意识,在地处田间林地的墓区,不烧香烛纸仗,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预约祭扫,在限制开放的墓区,要严格配合防疫工作要求,遵守秩序,依法守规,时刻守牢安全底线。
三、树绿色理念。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树立文明礼葬新观念。不搞家族式祭祀,不组织群体性悼念活动,祭扫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树立环保意识,不在道路、广场、林区、田野等场所焚香烧纸,为维护青山绿水蓝天贡献个人之力。
四、强防护意识。疫情之下,保护好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是对先人最好的告慰,也是每个人应负的社会责任。特殊时期,请理解并接受政府部门、殡葬服务机构暂停或限制集体性服务的安排,主动劝导身在外地的亲人不返乡祭扫。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倡导不聚集、不扎堆,不到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场所活动。
缅怀先人,重在心、不拘形。开展文明祭祀、网上祭祀既是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需要,也是新时代文明生活的迫切要求。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共同过一个文明、安全、绿色、健康的清明节。
xxx
20xx年x月xx日
清明节安全祭扫通知【第二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xx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为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并以纪念6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清明祭扫保障管理工作机制
继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和《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公安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工商总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29号)要求,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必要时提请政府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加大指挥协调力度。主动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工商、林业、消防、市容管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并落实部门职责分工,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上下联动,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安全管控,保障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紧密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等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预防。组织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保障等方案预案,组织开展工作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管理,通过对重要路口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驳车辆、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积极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利用横幅、标语、短信提示、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告知祭扫群众不得在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确保安全文明祭扫。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继续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结合部署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启动“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各地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切实解决行风建设和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作为检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管理上见实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并将其在今后工作中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四、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尤其是抓住清明前后骨灰集中落葬习俗的有利时机,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组织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共祭仪式,推动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xx〕67号)要求,以纪念殡葬改革60周年为契机,抓住清明节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按照《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见附件1)的要求,合理设置观察点,加强清明节期间观察点祭扫活动监测和信息报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做好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应收集汇总本地各观察点数据等信息,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5时前统一上报《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2),于4月15日前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xxx民 政 部
20xx年2月22日
清明节祭祖通知【第三篇】
xx氏宗亲们:
大家好!一年一度的传统祭祖节日———清明节,又来到了。
清明祭祖,是缅怀先祖,感恩知报,团结互助,携手发展的一项重大活动。xx氏宗亲联谊会筹备会响应广大宗亲的要求,认真商议,决定在清明期间举行七宗合祭始祖韶阳公的仪式。这将是重修始祖韶阳公古冢后的首次大祭。时间为xxx年4月3日下午1点30分开始;集合地点为次坞徐坞杨村委会大操场;祭祀供品今年由轮值千一公(杨家坞、大路杨)派安排。
为了能够更好地组织安排本次活动,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人员:参加人员完全自愿,各村各自管理,集中出发。
2、香火:各派原则上不用携带,个别宗亲需要额外上香、燃放爆竹,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3、秩序:各宗亲须按派到徐坞杨村委操场集中并按指定地点休息,上香、鞠躬等祭祀活动按照主持人的要求进行,不要擅自行动,以免秩序混乱。
4、安全:行动不能自理的人员,原则上请不必参加,确须参加,须有相关的陪同人员全程陪同。行路过程之中由各派负责管理,下车后要服从管理员的指挥。
5、各村要有出行方案,与本通告一并张榜提前公布。特此通知xx氏宗。
亲联谊会理事会筹备会
xxx年三月九
清明节祭祖通知【第四篇】
各分会及xx氏宗亲:
经xxxx氏文化研究会决定,xxx年4月5日上午,在xxxx氏宗祠举行祭祖大典。希望各分会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宗亲按时参加祭拜活动。为此通知如下:
一、各分会必须在上午9:00前到达xx村xx氏宗祠。
二、各分会要挑选技术好的驾驶员开车,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三、路远的,提前一天电话告知研究会办公室,报告参加人数,以便安排食宿。
四、到达xx村后,按指定位置停车,以防影响交通。
xxxx氏文化研究会
xxx年4月1日
各地清明祭扫最新通知【第五篇】
全院各单位:
接学校校办和本科生院教务处通知,今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一、清明节期间,教学活动安排如下:
1.4月4日放假,所有课程停上;
2.4月1日、4月3日调整为:4月1日上第7周周一的课;4月3日上第6周周六的课;
3.4月2日正常上课,上第7周周日的课。
二、几项具体要求
(一)放假期间,学院办公室将安排安全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和。办公室值班电话:__。大楼物业值班电话:__。
(二)放假前,由院办公室组织一次节前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卫生大扫除和安全检查工作。各导师要切实做好新大楼研究生培养和科研用房的安全。
(三)离校师生员工应严格遵守学校放假的时间规定,凡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课、旷工论处;同时,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别是外出人员要注意交通安全。
(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请销假制度,假期外出应逐级报告。
(五)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继续教育办公室要做好各类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值班地点:学院办公室(A413)。
值班人员:4月3日,赵健;4月4日,黄磊。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__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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