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扫英烈活动通知通用3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写作参考】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精选的“清明节祭扫英烈活动通知通用3篇”文档资料,供您写作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清明节祭扫英烈活动通知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在当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情况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英烈褒扬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要求,现就清明期间开展网上祭扫英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先烈、弘扬英烈精神为重点,开展网上祭扫,致敬英雄烈士。

二、活动内容

“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将以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华英烈网为主平台,以其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为辅助,以清明节为重要时间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网上祭扫。以引导“网上祭扫”、避免现场祭扫聚集为导向,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中华英烈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浙江英烈网,集中开展网上专题祭扫活动,为广大烈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开展网上祭扫纪念英烈等各种纪念活动提供便利。

(二)突出主题祭扫。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越自卫反击战、清明节、抗战胜利75周年、志愿军入朝参战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策划祭扫专题,发布有关纪念回忆文章,制作专题视频,大力宣传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致敬疫情中的“逆行英雄”;大力宣传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历史进程中英勇献身烈士的感人事迹、重要贡献,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突显向英雄群体致敬的主题。

(三)网上互动参与。通过网络着重展示烈士家书和红色经典影视、诗词等文化作品以及身边的英烈精神感人故事,策划英烈保护知识网络答题、感念寄语征集及有奖征文等活动(见附件2),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强化致敬和精神传承的主题。

(四)持续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为牺牲并长眠他乡土地的烈士寻找家人,让烈士的后代得以祭奠,挖掘整理烈士们的光荣事迹,将红色精神、革命传统传承下去。

三、有关活动安排

各单位要在上述活动内容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以下工作,在全区形成全面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的良好局面,确保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自有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并在新媒体平台上关注“中华英烈网”“浙江英烈网”。发放倡议书(见附件1),关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转发“2020年度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

(二)形成上下互动机制。协调在本单位网站或相关网站醒目位置加入中华英烈网“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活动专栏链接(网址:),并与中华英烈网融媒体形成内容发布互动机制,形成集群宣传效果。

(三)实施精细化管理。结合烈士英名录编撰工作,将安葬于烈士陵园内的烈士信息与烈士墓一一对应,拍摄每座烈士墓的实景照片(照片发至区双拥办,备注XX乡镇XX烈士),

(四)全方位提供线上祭扫服务。清明节期间,各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通过为每座烈士墓敬献鲜花、擦拭墓碑等绿色文明方式祭扫烈士、告慰烈士英灵。直接为烈属提供代为祭扫服务,引导社会各界“足不出户”瞻仰烈士陵园和线上祭扫。

(五)广泛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要通过与媒体合作等形式,继续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向大众提供烈士信息查询服务,为更多烈士找到亲人,让烈士“回家”。

此外,可结合本单位网上祭扫活动,另行探索创新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按要求定时通风、消毒,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切实保障烈士亲属和退役军人等祭扫人群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发动青少年积极参加网上祭扫,传承红色基因的主题教育和宣传;引导宣传机构和媒体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各类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褒扬英烈、传承英烈精神的各项工作。

(三)突显宣传实效。加大信息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力度,及时通过网络渠道向社会展示,营造致敬英烈、缅怀英烈的深厚氛围。同时,积极做好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舆情监测,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防止出现自媒体祭扫娱乐化。

各单位应于4月4日前将本单位祭扫活动工作总结、照片或视频报区双拥办,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

联系人:金德强,联系电话:83219495,邮箱:278671731@。

附件:年度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

2.关于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的公告;

3.英烈保护知识网络答题、感念寄语征集及有奖征文等活动;

4.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统计。

清明节祭扫英烈活动通知2

“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范文1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部、教育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群部,市各大中专院校,各市直中小学校: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发出了《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6]8号),要求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就我市做好未成年人祭英烈的活动通知如下。通过组织未成年人网上祭英烈,引导孩子们缅怀先辈,教育他们牢记历史,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激发广大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热情,有利于继承弘扬革命先烈优秀品质。

一、活动目的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我的中国梦”学习教育主题,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运用节日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引导未成年人学习历史、传承文化、缅怀先辈,向往未来,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树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人生信念。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4月7日。

三、活动内容

1.网上活动栏目。中国文明网未成年人频道设计专门页面,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网上祭英烈”栏目,中国文明网联盟、央视网、江西省文明网以及萍乡文明网将链接。

2.开展网上祭扫活动。4月1日至4月7日,市、县区二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大中专院校要组织大中小学校学生登录中国文明网未成年人频道(http:///wcnr_pd)、央视网科教频道(http://)、江西文明网(http:///)、萍乡文明网(http:///)等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页面,参与网上祭拜,进行签名寄语,鞠躬献花,撰写感言体会。要动员社会各界在网上祭扫,中国文明网未成年人频道和各主要网站刊将载各地各部门开展纪念活动情况,及时显示各地参与人数。

3.组织网下实践活动。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有关单位要把清明祭英烈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未成年人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的重要载体,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引导他们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光荣传统,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2.各县区文明办、开发区党群部、武功山党群部要主动协调教育、团委等单位,组织学生开展活动。“网上祭英烈”活动的参与率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成绩,各相关单位务必要积极组织,确保全市学生参与率达90%以上。

3.各县区文明办、开发区党群部、武功山党群部以及各大中专院校、各市直学校要对“网上祭英烈”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纸质总结材料盖章后于4月8日前报市文明办未成科和市教育局思品科,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4.由于“节日小报”是历年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必检项目之一,请各县区、开发区、武功山、各大中专院校、各市直学校务必重视该项工作,于4月20日前各自提交1本清明节主题的节日小报汇编(汇编不少于50张节日小报,单面,统一用A2大小纸张制作,封面格式见附件),并补交春节、元宵主题节日小报汇编1本。

“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范文2

各县(市)区文明办:

为切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深化“我的中国梦”学习教育和“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市文明办决定在清明期间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立德树人,以清明节为契机,采取网上签名寄语与网下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引导广大群众、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中、小学生及家长参与在网上向先烈先贤鞠躬献花、签名寄语。

2、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结合实际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倡导献花寄哀思,采取鞠躬敬故人、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设置集中焚烧点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引导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3、开展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各地文明办、教育部门要围绕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家庭美德主题,组织开展“忆先贤·传家风”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等活动,增强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中小学生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编写节日小报等活动,开展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引导学生继承先烈遗志、激发爱国热情。要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的官方微博、微信进行节日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

三、活动时间

1、2016年3月31日至4月8日。

2、网上栏目由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设计开办,每天刊出精彩寄语,显示参与人数。届时请登陆中国文明网、河南省文明网、焦作市文明网进行签名寄语活动,同时,也可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请各地关注和运用。

3、签名寄语和祭扫活动由各地文明办和教育、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统筹组织。特别是祭扫活动,要本着就近就便、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1、要与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清明节是中华民族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有力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把传统节日搞活搞旺,搞出成效。2、要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要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地特色人文教育资源,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努力做到有声有色、效果突出。3、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要积极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报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追思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之风的浓厚社会氛围,积极反映群众节日文化生活。

清明节祭扫英烈活动通知3

尊敬的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各位烈士亲属:

“清明时节雨纷纷”,又到了一年一度祭扫祭拜先烈的清明时节,寄托追思和缅怀英烈已成为我们的传统。但今年清明节与往年不同,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英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向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各位烈士亲属发出通知如下:

中华英烈网、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于2020年3月1日至4月10日期间,开设“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活动专栏,鼓励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和烈士亲属通过网上专栏向英烈寄托哀思、致敬缅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珠海烈士陵园、珠海市凤凰山烈士陵园和各区烈士纪念设施暂时实行临时性闭园,不对外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闭园期间,有需要祭扫的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各位烈士亲属可以通过中华英烈网、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通过网上鲜花、寄语等形式,向英烈致敬,表达对英烈的缅怀思念之情。对因闭园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全区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节日内涵、传统习俗尤其是爱国主义情感,引导未成年人缅怀先辈、学会感恩,学习历史、传承分化,铭记责任、向往未来,立志接过前辈的“接力棒”,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

一是开展网上活动。在中国文明网、央视网推出的专门网页,组织未成年人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鲜花、抒写感言寄语。积极利用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开办的官方微博、微信对活动开展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链接相关网上栏目,用讲故事的方式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珍惜幸福生活。

二是组织网下实践。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组织学生慰问帮扶复退军人和烈士家属,就近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特别是抗日战争遗址遗迹以及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表达对先烈先辈的感恩怀念,培养爱国情感。

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为期一周,请各校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落实。

70 989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