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祖通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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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网上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2024【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清明节期间在全社区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大力倡导孝德,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护绿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革命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社区提供精神保障。现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就xx年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方案如下:

二、活动主题

“文明祭扫、绿色清明”。

三、活动时间

xx年xx月xx日。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倡导孝老敬老。

2、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辖区青少年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3、向居民发起移风易俗倡议。向辖区居民发起倡议,引导广大居民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4、深入开展“三线三边”集中整治。清明节期间,众多合肥在外人士将返乡探亲,寻根祭祖。各社居委要加大“三线三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以路至路、路沿线等为重点,注意加强祭堂消防环境安全,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干净、有序的节日环境。

五、工作要求

1、各社居委要高度重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开展,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2、利用标语、宣传栏、倡议书等进行宣传,引导居民文明祭祀,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努力为人们文明祭扫提供必要条件。

3、各社居委对“我们的节日”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并将活动完整资料于xx月xx日前报到社区文明办。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第二篇】

清明节节日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节日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的通告【第三篇】

广大市民朋友:

20__年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缅怀先贤、祭奠逝者、慎终追远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树立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扫新风尚,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实现建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特向社会各界及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念1篇祭文,忆一段往事等方式来缅怀先人。

二、倡导生态祭扫。在祭扫活动中,要服从管理,做到在禁鞭区不燃放爆竹,在指定地点和安全区域焚烧纸钱,不使用难降解祭祀用品,为治污减霾贡献力量,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三、倡导科学祭扫。提倡采用网上祭奠、社区公祭、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科学、健康的祭扫形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消除因实地祭扫而造成的空间小、密度高的人车拥堵现象。

四、倡导节俭祭扫。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勤孝敬、厚赡养,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做到不扰民、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人居环境。

五、倡导安全祭扫。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要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听从公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挤踏事故的发生。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祭扫新风。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让我们的传统节日成为播撒文明、提升素质的窗口,为建设美丽__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清明节扫墓安全通知【第四篇】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清明节是群众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也是群众开展祭奠活动的高峰期。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工作,积极弘扬殡葬新风,过一个生态、文明、平安的清明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纪念先人、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的精神需求。要广泛宣传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大力倡导家庭追思会、网上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祭奠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葬法。要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安全祭扫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火灾的易发期。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服务保障能力。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祭扫接待工作方案、人流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设定祭扫路线和区域,疏导分流祭扫群众聚集规模,严防发生踩踏、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要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宣传、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城管、物价、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交通疏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活动主题,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宣传倡导文明、生态祭扫新风尚;公安交警部门要定人定岗,切实维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殡葬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指导培训消防器材使用,消除火险隐患;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线路、增加运营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殡葬用品和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经营欺诈行为,维护好殡葬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祭扫观察点,选派专人负责,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殡葬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服务质量问题;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自愿选择服务收费区别开来,宣传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丧事;要全面推行殡仪服务承诺制度,大力推行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要严格按照“丧属至上、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推进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殡葬改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本民生保障。各区县要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殡葬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立足实际,把推进殡葬改革与群众殡葬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财政投入,对城区“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基本殡葬费用优惠减免,建立财政奖补生态安葬,逐步实现城乡居民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的殡葬需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殡葬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舆论和社会环境,促进全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清明祭扫最新通知【第五篇】

各位家长:

为了培养孩子热爱祖国、缅怀烈士先辈传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让孩子感受春天美丽的景色,我园将定于201X年4月1日(本周五)组织全园师生前往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 请您给孩子穿好园服、备些零食并于8:30分之前带孩子到幼儿园集中,果果2班、果果1班、花花班、叶叶1班、叶叶2班统一步行前往烈士陵园(早餐自理)

(注:贝贝班、豆豆班、丫丫1班、丫丫2班、苗苗班家长自已于8:50准时送孩子到烈陵园,本班老师在烈士陵园内半山腰操场处接待)

家长于中午11:30分到烈士陵园篮球场处接孩子。(接幼儿时必须告诉本班老师)

注:请家长和幼儿完成亲子手工白花一朵,为清明扫墓而用。

另外:清明节4月4日放假1天,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课。在家带孩子祭祖时,注意防火并注意孩子的安全。

幼儿园

201X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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