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整通知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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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整通知【第一篇】
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所有被调整的干部,利用今天这段时间抓紧交接,一律于8月日上午(星期)8:30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尽快熟悉情况,进角色,集中全部精力履行好新岗位的工作职责。调整期间,全体干部都要恪尽职守,保持正常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政令畅通。
三、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干部调整过程中,要严守廉政纪律,不搞迎来送住,吃吃喝喝,浪费。这次工作变动的,要自觉遵守廉政建设制度,搞好办公用品的'交接,之间提倡清茶一杯相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搞吃喝迎送,不准以任何名义和接收礼品、纪念品。凡不遵守廉政纪律的,一旦发现,处理。
四、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所有调整的到岗到位以后,都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崭新的精神,树立敢于超越过的信心和勇气,明确新目标,制定新措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为潍城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散会。
关于工作调整的通知【第二篇】
1、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在2月13日前到新的岗位工作,要妥善安排好以前的工作,在3天之内完成各项工作及有关手续的交接,确保各项工作不断层和正常开展。
2、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尽快熟悉新的岗位,积极努力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尽快成为新岗位的业务骨干,努力推动各xx(室)、站(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3、对于工作交接迟缓、不履行有关交接手续、不服从新调整岗位xx(室)、站(所)负责人工作安排的人员,将停岗、停薪,严肃处置,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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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
工作调整通知【第三篇】
时间:2019年7月5日-6日地点:镇党委会议室参加人:班子成员、片组长、扶贫工作站长、财政所长等会议议题:关于脱贫攻坚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内容:一、分管领导传达7月4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关于脱贫攻坚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乡镇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7月1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4号又组织召开了培训会,就全县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培训,要求我们对2019年-2020年的项目库进行清理和动态调整。下面我结合我们镇的实际情况就这项工作进行安排:1.扶贫站将项目库分村打印出来发给各位组长并将电子档发到群里共享。2.各位片组长会后安排驻村干部和工作队长于7月6日前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完成本村的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形成相应的台账资料和会议记录。3.各村将清理出去的项目和动态调整重新纳入的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10天并留存影像资料。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清理出库的项目和动态调整纳入的项目表纸质版由工作队长、驻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签名,盖公章交乡镇扶贫站,电子版发扶贫站邮箱。5.扶贫站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7月18日左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各村申报的项目库进行审核。二、与会领导发言:(片组长、班子成员、镇长、书记依次发言)
关于工作调整的通知【第四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_《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xx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xx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xx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xx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3765元(20xx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53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元。20xx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20xx元的,自20xx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20xx元。
(三)自20xx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xx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6月23日
关于工作调整的通知【第五篇】
1、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在2月13日前到新的岗位工作,要妥善安排好以前的工作,在3天之内完成各项工作及有关手续的交接,确保各项工作不断层和正常开展。
2、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尽快熟悉新的'岗位,积极努力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尽快成为新岗位的业务骨干,努力推动各科(室)、站(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3、对于工作交接迟缓、不履行有关交接手续、不服从新调整岗位科(室)、站(所)负责人工作安排的人员,将停岗、停薪,严肃处置,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中心两部: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相关人员及工作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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