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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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第一篇】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第二篇】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农耕大国,在这五千年的风雨变迁中,中国底层社会却以一种独特而又引人深思的方式传承、延续并不断发展。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便从诸多方面分析了乡土社会的存在方式并推广到现代社会,探寻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社会的根本在于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土地便是人民的根。有了土地人们才免于奔波,在临近土地上耕作的人们才聚集成村落,进而形成一个社会。由于土地的缘故,这个社会缺乏流动性,于是“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还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缺乏流动性的乡土社会,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了熟人社会的网络。而乡土社会的许多特性便是由其熟人社会的特点而展开。
首先便是“乡下多愚”的误区,在乡土社会中,耕种是解决生存问题的第一要务,因此乡下人的知识结构与城里人有很大区别。耕种的技巧由父辈手把手的经验习来,而且熟人社会下运用“特殊语言”比文字间接表意更有效,面对面能解决的事不必诉诸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而且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发展较慢,不会轻易发生颠覆性变化,因而后辈可以沿着前人的经验行事,“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再就是极为重要的“差序格局”概念,不同于西方“团体格局”中一切都是公平的,“差序格局”突出的是“私”,即对一件事情的评判会受到当事人与评判者私人关系的影响,并且这影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判。
凡事都要讲人情冷暖,都要讲交情,讲小团体。这一特点直接的弊病便是个人利己主义突出,甚至出现贪赃枉法的情况。我曾经偏执地认为治理一个国家不应该让道德参与,因为缺乏实际的惩罚措施,并且可以被道德约束的人是会遵守道德的,遵守道德反而会使其吃不遵守道德的人的亏。读完此文我有些明了,并非德治不起作用,而是如今社会并没有一个完全通用的,适用于任何人的公平的道德。中国没有平等爱人的宗教文化,只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有等级差序的爱,难有统一的公共道德标准,道德依附在私人关系上。“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像耶稣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这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讲求的是法律。以法律来界定自身行为的正确性。再将目光转回乡村,真正支配乡村的权力既非横暴权力,也非同意权力,而是教化权力。以乡村独有的价值观来判断是非。而这种权力的来源大多来自乡村中的长老,他们拥有着更多的经验与威望,也承担着独有的教化责任。
乡土社会是一种阿波罗式的追求稳定的社会,任何激荡都可能会威胁到它的稳定。而男女之间的爱情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不发生激动的感情,男女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强制的安排,这也便是“男女有别”的根本原因。而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浮士德式的充满挑战与激荡的社会,再遵循这些规矩不免显得迂腐。
当新的时代来临时,当长老们的经验不再适用时,时势权力便占据主要地位,而时势权力的来源便是知识。这也适应于如今变化多端的现代社会,当时代的变革来临时,知识即是力量,只有拥有知识才能把握时代浪潮,引领时代发展。
关于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第三篇】
她的一生,定格在芳华绽放的30岁。
她北师大硕士毕业,放弃在大城市的工作机会,回到家乡革命老区百色;她选择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把双脚扎进泥土,为群众脱贫攻坚殚精竭虑;她忍痛告别重病卧床的父亲,深夜冒雨奔向受灾群众,面对危险坚定前行,不幸遭遇突如其来的山洪,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扶贫路上……
她就是广西百色市乐业县**镇百坭村第一书记——黄文秀。
璀璨的青春岁月,如流星般划过,闪亮夜空。壮乡内外、网上网下,无数人深情缅怀,有无尽的哀思,更有对这位年轻共产党员坚守初心、担当使命的深深敬仰。
笃定前行:朝着受灾群众的方向
每当进入雨季,广西百色大石山区时常遭受洪涝、塌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侵袭。6月16日晚,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一条从百色市通往乐业县的山路被突如其来的山洪淹没。黄文秀在驾车返回乐业的途中遭遇山洪,不幸遇难。
车窗上的雨刮高频地刮动,车灯下却看不清前行的路,只有滚滚洪水从眼前涌过……从黄文秀用手机最后拍下的画面,可以看到当时的情景是何等危险。
在单位的工作群里,同事们纷纷给黄文秀留言:“太危险,赶快掉头!”“注意安全!”“不要走夜路……”然而,凌晨1点以后,群里再也没有了黄文秀的回复,她的电话也拨打不通……
很多同事一直关注着黄文秀的消息,大家的心都紧紧地揪着。同事成明说,17日一早得知凌云县路段发生塌方,有车辆被山洪冲走,她和几个同事立即赶去塌方现场,此时黄文秀的名字已出现在失联人员名单中。
救援一直在紧张地进行,等待的时间是煎熬的,黄文秀的家人、同事、朋友、村民的内心仍然抱有希望。然而,6月18日传来的却是噩耗。
同事们的劝阻,父亲的挽留,都没能留住黄文秀。
黄文秀利用周末回家看望做完第二次肝癌手术的父亲,看着天气突变,16日急着返回百坭村。病床上的父亲非常担心:“天气预报说晚上有暴雨,现在开车回村里不安全,明早再回吧?”
“正因为有暴雨更得赶回去,怕村里受灾,我马上得走了。”面对父亲的挽留,黄文秀叮嘱了一句“按时吃药”,便启程回村。谁也没想到,这竟成了黄文秀留给父亲的最后一句话。
一路上,她不断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联系,询问当地雨势和灾情,特别叮嘱要关注几个重点村屯,要立即组织群众防灾救灾。
回忆起当晚的情况,村党支部书记周昌战几度哽咽:“那么危险的情况下,她想着的是村里的灾情……”
青春选择:“我就是要回来的人”
1989年出生的黄文秀性格开朗活泼。同学们对她的印象是:爱美,喜欢穿裙子,会弹古筝,写得一手好字,有一点时间就专心致志地学画画。她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热情阳光的感染力。
**年毕业季。位于人生十字路口,不少同学都在为找一个不错的就业机会操心。黄文秀也有许多选择,但她没有留恋都市的繁华,毅然回到革命老区百色,作为优秀选调生进入市委宣传部工作。
百色位于广西西部,自然条件较差,是广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年3月26日,黄文秀响应组织的号召,到乐业县偏远的百坭村担任第一书记。百色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科长何小燕回忆:“单位就驻村工作征求她意见时,她毫不犹豫答应了。她父亲患癌症病重的事一句也没提,当时我们都不知道。”
有同学问过她,为什么要放弃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偏偏回到贫穷的家乡?她回答:“很多人从农村走了出去就不想再回去了,但总是要有人回来的,我就是要回来的人。”
黄文秀为什么坚持要做那个“要回来的人”?百坭村贫困户黄仕京与黄文秀有一段对话。
黄仕京问:“大家都说你是北京毕业的研究生,你为什么到我们这么边远的农村工作?”黄文秀说:“百色是脱贫的主战场,我有什么理由不来呢?我们党是切实为群众谋发展谋幸福的党,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这就是我的使命。”
黄仕京的一儿一女都在读大学,生活困难,黄文秀帮他的孩子申请了助学的雨露计划。黄仕京要求孩子在学校好好学习,积极争取入党,在广西医科大上学的女儿已经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了解黄文秀的人都说,她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由于父母亲身体不好,家境贫寒,黄文秀通过国家的助学政策完成了学业,上大学后她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以自己品学兼优的表现,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黄文秀在入党申请书中写道:“只有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理想之中,理想才会更远大。一个人要活得有意义,生存得有价值,就不能光为自己而活,要用自己的力量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作出贡献。”
黄文秀的父亲理解女儿,也支持女儿的选择:“你入了党,就要为党工作,回到家乡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民公仆。”
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投身扶贫事业后的黄文秀将自己的爱美之心悄悄地“藏”了起来。她北师大的师妹、南宁市第十八中学教师蒋金霖说,在北京读书时,文秀总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但当了驻村第一书记,她就收起了漂亮的裙子,穿上运动装在山野村屯间奔忙,身上有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
这个爱笑的姑娘甚至没有时间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领导、同事多次关心她,热心人要给她介绍对象,她的回答是:“等百坭村的父老乡亲都脱贫了,我一定轰轰烈烈爱一回,让乡亲们做证婚人。”
脱贫攻坚:“我心中的长征”
石山林立的百坭村是深度贫困村,全村472户中有195户贫困户,11个自然屯很分散,最远的屯距村部13公里,好几个屯都在10公里以上。初到村里,黄文秀碰了“钉子”。
“我们这里穷了那么多年,真的能脱贫吗?”“你一个女娃,能行吗?”一些村民议论纷纷。黄文秀一开口就是普通话,敲贫困户的家门时甚至会吃“闭门羹”。好不容易进去了,打开笔记本,群众却不愿多说。
脱贫攻坚时不我待,必须尽快打开工作局面,黄文秀急得哭鼻子,晚上回到宿舍整夜睡不着。
要取得群众的信任,就要从内心把群众当亲人,急他们所急想他们所想,真正和他们打成一片。黄文秀请教有驻村经验的同事和村里的老支书,悟出了道理。很快她改变了工作方法,到贫困户家不再拿着本子问东问西,而是脱下外套帮助扫院子干农活;贫困户不在家,她就去田里,帮他们摘砂糖橘、种油茶,一边干活一边唠家常;她不说普通话了,学着说方言……
贫困户黄邦旋想申请低保,因不符合纳入低保的条件,未能如愿,就不给黄文秀开门。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上门,黄文秀打起了“亲情牌”:“我也姓黄,我叫你哥吧。哥这么聪明、勤快,一定能奔小康。”
黄文秀耐心地做黄邦旋的思想工作:国家扶贫政策多得很,何必就盯着低保政策?靠低保只能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要脱贫还得加油干,不等不靠自己干出来才光荣。讲通了道理,黄邦旋脸上有了笑容。黄文秀帮助他争取到7000元产业奖补资金种水果,老黄一家顺利脱贫。后来,他们一直以兄妹相称。
53岁的贫困户韦乃情面对记者,泪水在眼里打转。老韦清楚地记得,黄文秀往他家里跑了12次,细心了解实际困难,分析贫困原因,商量对策,帮他申请扶贫贴息贷款种植了20亩油茶树,**年顺利实现脱贫。 “她一心一意帮我,像我女儿一样!”
黄文秀周末经常不回家,走访了全村所有的贫困户,还绘制了村里的“贫困户分布图”,每一户的住址、家庭情况、致贫原因等,都一一标注在笔记本中。
群众从开始接纳黄文秀,到打心眼里喜欢她,敬重她。一些人开玩笑说:“你这个女娃娃还真是难‘缠’得很哩!”
山路太远,黄文秀还不时要去镇里、县城开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她将私家车开到村里当工作车用。今年3月26日驻村满一年,汽车仪盘表的里程数正好增加了两万五千公里,当天她发了一个微信朋友圈:“我心中的长征!”
黄文秀曾对朋友说:“长征中,战士死都不怕,在扶贫路上,这点困难怎么能限制我前行?”“作为驻村第一书记,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第四篇】
《乡土中国》我连着读了两遍,第一遍读得很畅快,费孝通先生把许多我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但从来没有去深入思考过的事物与现象都讲出来了,并分析探讨了其背后的原因――语言平实,然道理深刻。无论是前言中简洁谦虚的说明,还是正文中大胆朴素的讨论与深入浅出的讲述,抑或是后记中先生对社会学以及中国社会学何去何从的分析,无不让我为先生的学识、治学态度、洞察力以及对于中国社会深切的人文关怀之情所折服。
所以一遍读后仍觉得意犹未尽,又从头读了一遍。这一遍我慢慢感悟到了这14篇小论文之间的关系,也在脑海中慢慢搭建起了这种“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体系”。在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提到这本小册子不能说是完稿,只是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我想,如果非要我用一句话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会用先生常在书中提起的一句――“生于斯,死于斯。”
这句话乍看只是个表面现象,为何用它来回答这个宏大的问题呢?且听我谈谈自己对这本书的一点理解。
首先,“生于斯,死于斯”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横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自出生起就定居在一个地方,所见之人、所遇之事皆是熟悉的;二是纵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从小到大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且一个家族世世代代都不会搬迁。这是小农经济所决定的安土重迁,也可说就是“乡土”一词的来源。了解了这个背景,再来理解先生提出的各种概念观点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
譬如先生所论述的文字下乡,就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说的。横向上看,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文字是间接的说话,那么既然可以面对面用语言直接交流,又何苦多此一举来用文字呢?甚至连语言有时都显得累赘了,在熟人中,我们可以“眉目传情”,可以“指石相证”。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们的生活紧跟着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季节与季节的变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世代如此。“生于斯,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粘着,时间里没有阻隔,个人的个别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须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在这样的社会里,记忆是多余的,记录也就跟着多余,文字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和必要了。
又如乡土社会中的社会规范――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就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从横向上看,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对周围的环境事物都很熟悉,而从熟悉里得来的个别认识就足够他们应付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状况,这样的个别认识我们称之为经验。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不大会有新的问题产生。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于是经验得以累积和传承,成为了传统。传统足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人们于是对传统产生敬畏,毕恭毕敬地依着传统行事,礼治也因而得以维持。维持礼的力量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对传统规则的服从,并且慢慢将这种服从内化为了自己的习惯,所以也就有了所谓“克己”,而非“依法”了。
也正是因为传统的权威性和人们对传统的崇拜,乡土社会的生活可以看作是接近于完全由传统所规定的。先生于是提出了一种发生在这样的社会里的权力――长老权力。长老权力并非政治权力,而是一种教化权力。就如前文所说的,在“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里,环境总是代代如是,年幼者正在遇到的问题就是年长者已经遇到过的问题,年幼者总可以通过请教年长者来解决问题,年长者也就因此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了。
无论是从横向上理解还是从纵向上理解“生于斯,死于斯”这句话,我想都没有词能比“熟悉”与“稳定”更好地概括它的直接结果了――从熟悉里得到信任与经验,在稳定中形成传统与教化,这个“熟悉”与“稳定”就是乡土社会的社会规范和权力结构之基础了。
乡土社会虽是“熟悉”而“稳定”的,但并不代表它是完全静止的,只不过它变化得很慢,慢到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正是这样安定的社会以及从中衍生出的长老权力,决定了乡土社会的变迁方式,作者称之为“注释式”。长老权力不容反对,“注释”维持了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了变动的内容。如此一来,名实分离,既尊重了传统的权威,又满足了变迁的需要。
至此,我不过是照着自己的思路,拣了一些内容谈了谈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理解,当然也可能存在偏差,顶多算是我自圆其说解释自己为什么用“生于斯,死于斯”来回答“乡土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生于斯,死于斯”不仅仅是小农经济下的一种表面生活状态,更牵扯着文化传递、道德规范、权力结构等一系列社会要素。
仅凭上文的论述,书中的许多内容我无法一一详述,理解上也很浅薄和局限。例如上文所述“礼治”的社会规范,我们也可以从社会结构以及依着社会结构而形成的道德观念这个角度来理解。先生提出了一个形容乡土社会中社会结构的经典概念“差序格局”――即使是在“生于斯,死于斯”这样熟悉而稳定的社会中,其内部的联系也并非均匀化。中国人的人际关系讲究一个差次,也就是伦,以“己”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推开波纹,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每条路线都系着不同的道德规范,遵守这种种规范就称之为“礼”,所以这个“礼”说得具体些便是指伦理纲常,再具体些也就是儒家思想中“孝”“弟”“忠”“信”等一系列的道德要素。因而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就是“克己复礼”了。
《乡土中国》自1948年首次出版至今已有整整70年,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等现代化历史潮流的裹挟下,乡土社会一直发生着变迁,许多东西随之消逝,也有许多正在兴起。一方面,农村人口开始向城市流动。丰富多彩,充满挑战、机会和无限可能性的城市生活吸引着人们。山里的孩子渴望随着读书声飞出大山,从小以泥土为游戏的孩子正努力用笔替代锄头,年轻人纷纷涌向大城市追求向往的生活。当然,这也同时伴随着层出不穷的农民工问题、拆迁问题等种种问题。无论是自愿走向城市,还是被迫与土地分离,乡土社会都渐渐地被人们抛在了越来越远的身后。另一方面,乡村社会本身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曾经的田野矗立起了高楼,即使在仍然以农为生的地方,通信、公路等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也已延伸至此,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在乡村得以普及。文字下乡、法律下乡、国家机构下乡成为常态,意味着“无为而治”“长老统治”等等都失去了存在的可能与意义。我们最终从礼治走向了法治,从血缘走向了地缘,从欲望走向了需要。
只是蓦然回首,人们又纷纷开始感叹起乡愁。上班堵车时汽车的尾气让人们怀念清晨新鲜的空气;快节奏的生活让人们怀念“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变幻莫测的世界让人们怀念与泥土为伴时安定而平和的日子;冷漠疏远的人际关系让人们怀念熟悉温暖的面对面社群……可惜,即使是集体式的回望与怅然,也注定阻碍不了由每个人共同推动的社会变迁。摆脱了土地的束缚意味着陷入了市场的怪圈,故乡却已成了回不去的地方。终于,“生于斯”不过是上天注定,而少了“长于斯”,“死于斯”也只剩可怜的一点乡土情结了。
毋庸置疑,费孝通所言的“乡土社会”正在瓦解,社会的结构与人们的思想皆在变化。社会的进步值得肯定,偶尔怀念过去也无可厚非。惟有不忘来时之路,方能实现未来之梦,从不停歇的前进是不合适的,就像现在,环境污染、秩序混乱、人情淡漠的问题恐怕还需我们停下来从乡土社会中去悟得解决之道。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我们正在走出乡土,《乡土中国》一书也永远闪耀着它的价值,呼唤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与之对话。
因为是作业,写的确实有些冠冕堂皇了,所写内容也参考了很多文献,不过还不至于虚情假意,对先生的敬佩也是发自内心的。
尚未读这本书之前,书的名字丝毫没有引起的我的兴趣,听起来就像是介绍中国的自然风光、人文地理这般。读后,却令我有些激动了,写得真实、深入,如果没有一双“慧眼”和怜悯之心,一定写不出这样的书。
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先生那样把事物看得真切,看得透彻,不过不知道还要磨练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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