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分析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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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调研报告【第一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动营造集宣传、引导、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格局

20_年,亭湖新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及文广中心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舆论引导监督工作,负责监控、收集好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舆情信息,切实提高舆情监控的广度和效果。同时,从明确责任入手,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一是明确结合本机关的职能,细化网络舆情监管指南;二是建立网络舆情档案,做好本单位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上报工作;三是制定好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在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时,积极配合区网管中心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二、强化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有害信息传播

在十八大、区两会等各重要时间节点,文广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全天候搜索有关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力求无任何负面新闻在网络上流通。同时,对网上反腐倡廉舆情及时进行跟进、分类整理,并报送相关领导参阅,及时锁定舆情反映的问题,充分挖掘事实明显、情节清晰、细节详尽、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及时流转案件管理部门,提高成案率。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舆情信息,及时、快速核查其真实性。

对于可信度高、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类网络舆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在不泄露案情的前提下,适时在网络上通报调查进展。调查结束后,对反映属实的舆情,按规定予以通报;对于舆情反映不属实的,用证据消除网民的顾虑,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三、强化正面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巩固壮大网络主流舆论

从20_年初,新区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网络新闻、消息从线索提供、初稿采写,到审稿签发、网上发送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既顺利进行、健康发展,又无失密、泄密事故发生。文广中心及时了解掌握本机关的政策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推进和重要案件信息,通过网络择机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同时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舆情预案,尽量减少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在发现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时,本着“宜疏不宜堵、宜快不宜迟、宜统不宜分”的工作方法,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以互联网展开合作,拓宽掌握网络舆情的渠道,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壮大网络主流舆论,使网友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真相,明辨是非。

四、强化平台建设,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发布权威信息

新区根据市、区相关领导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控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每天负责对涉及新区的相关舆情进行监控,并在下班前跟分管领导汇报当日舆情信息。在重大会议、重要庆典活动、重大项目建设期间,坚持做到24小时监控,并落实舆情汇报工作制度。

20_年,新区整改开通了亭湖新区新城街道网站,主动向社会各届公布新区发展、新城建设的相关内容。为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和渠道,今年下半年,对亭湖新区新城街道门户网站进行进一步完善、提升;从而有效整合政务资源,提高办公效率,创新办公模式。

新区积极将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相结合,建立公众沟通互动平台,便于公众查询,节省查阅成本,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20_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亭湖新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网络舆情调研报告【第二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保证公共互联网持续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保障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含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由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恶意程序等导致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影响,需要电信主管部门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网络中断(拥塞)、系统瘫痪(异常)、数据泄露(丢失)、病毒传播等事件。

本预案所称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作原则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落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

2.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统筹协调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特别重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办事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下设的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在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应急办)负责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及时向部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提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建议;负责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需要协调较大、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部应急办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承担,有关单位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与部应急办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相关单位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为其他单位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统称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负责监测、报告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预警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鼓励网络安全企业支撑参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事件分级

根据社会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

特别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全国范围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国家顶级域名系统解析效率大幅下降;

(3)1亿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全国范围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多个省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大型域名解析系统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4)1千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5)网络病毒在多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较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

(1)1个省内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省内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1百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1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一般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1)1个地市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10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3)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4.监测预警

事件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网络和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生本预案规定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已经发生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初步判定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有关建议。

预警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漏洞、病毒、网络攻击最新动向等网络安全隐患和预警信息,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部应急办报告;认为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预警分级

建立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预警发布

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研判。

认为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或转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发布的红色预警),并报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统一发布,并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黄色、蓝色预警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并报部应急办,同时通报地方相关部门。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需要发布警示信息的,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的影响范围和造成的危害、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机关等,并公布咨询电话。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

预警响应

黄色、蓝色预警响应

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2)组织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加强事态跟踪分析评估,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重要情况报部应急办;

(3)及时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正确引导。

红色、橙色预警响应

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部应急办除采取黄色、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2)组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要情况报部领导小组;

(3)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网络、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

(4)要求相关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进入待命状态,针对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应对方案,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预警解除

部应急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布预警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按照权限重新发布;经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风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解除黄色、蓝色预警后,应及时向部应急办报告。

5.应急处置

响应分级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i级、ii级、iii级、iv级,分别对应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先行处置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按照本预案规定立即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恢复网络和系统运行,尽可能减少对用户和社会的影响,同时注意保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或网络病毒的证据。

启动响应

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由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

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启动,由部应急办统一指挥、协调。

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启动,并负责指挥、协调。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应急办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部应急办和相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联络畅通,相关单位派员参加部应急办工作;视情在部应急办设立应急恢复、攻击溯源、影响评估、信息发布、跨部门协调、国际协调等工作组。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部应急办。

事态跟踪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事发单位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持续加强监测,跟踪事态发展,检查影响范围,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处置进展情况、相关舆情报部应急办。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立即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立即了解自身网络和系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加强事态跟踪研判。

决策部署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领导小组或部应急办紧急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方面情况汇报,研究紧急应对措施,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特点和原因,要求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带宽紧急扩容、控制攻击源、过滤攻击流量、修补漏洞、查杀病毒、关闭端口、启用备份数据、暂时关闭相关系统等;对大规模用户信息泄露事件,要求事发单位及时告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告知用户减轻危害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其他可以控制和减轻危害的措施。

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视情况由部应急办向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相关部门请求提供支援。视情况向外国政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协助。

注重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众通告突发事件情况,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引导社会舆论。未经部应急办同意,各相关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处置中需要其他区域提供配合和支持的,接受请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权限范围内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必要时可报请部应急办予以协调。

结束响应

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结束;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结束,并报部领导小组;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结束,并报部应急办。

6.事后总结

调查评估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单位要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起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经过、责任,评估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总结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应急响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总结报告,报电信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汇总并研究后,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形成报告,按程序上报。

奖惩问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预防、预警和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约谈、通报或依法、依规给予问责或处分。基础电信企业有关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

7.预防与应急准备

预防保护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建设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演练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相关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要积极参与电信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并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情况要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宣传培训

电信主管部门、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应急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面向本单位员工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安全竞赛。

手段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建设统一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汇集、存储、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开展应急指挥调度。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等单位规划建设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工具配备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应加强对木马查杀、漏洞检测、网络扫描、渗透测试等网络安全应急装备、工具的储备,及时调整、升级软件硬件工具。鼓励研制开发相关技术装备和工具。

8.保障措施

落实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领导、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体制机制。

经费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部应急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队伍建设、手段建设、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工作开展。

队伍建设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保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攻击溯源等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应急队伍,提升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能力。支持网络安全企业提升应急支撑能力,促进网络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社会力量

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从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选拔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形成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库。

国际合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职责建立国际合作渠道,签订国际合作协议,必要时通过国际合作应对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鼓励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

9.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进行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应急预案要向电信主管部门备案。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网络舆情调研报告【第三篇】

为进一步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舆论环境,加强对我单位相关网络舆情的关注及引导工作,经单位党委研究,决定组建网络舆情观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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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收集、报送和研判我单位相关网络正、负面信息和涉及单位领导及职工信息,使单位党组及领导班子能够及时了解掌握网络相关动态,把握应对网络舆论的主动权。

全面开展网络舆情巡查监测,及时发现网络上关于我单位的不良信息,特别是对网络上出现与事实有出入对单位有影响的内容要及时响应,澄清事实,消除网络舆情危机,引导网络舆情向正确、健康方向发展,营造与单位良性互动的网络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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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长

一名,领导观察组,负责观察组全部工作。

(二)观察员

若干名,应有过硬的业务和政治素质,爱好上网浏览,每天至少保证3小时的在线时间,比较熟悉网络论坛、微博等各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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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机舆情应对

舆情应对主要是指网络上出现不利本单位工作的信息,形成或者正在形成一次针对本单位的舆情风险,如果放任不管会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现象。

1、舆情监控发现

舆情观察员队伍要根据各人工作,建立12小时网上新闻、帖子浏览、舆情监测判断制度,非常时期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本单位有关的网络舆情发展态势,务必在舆情蔓延的初级阶段发现甚至预判某一话题的蔓延风险。

2、舆情上报

观察员监测、预判到的有风险话题,应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领导,并即刻进入网上舆论监控、反击和引导状态。

3、组织应对

舆情观察队伍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应对机制,在发现不利本单位工作的网上舆论风向时,及时有组织、有规划的发布回应信息,引导、反驳网友观点;持续跟踪话题直到本次舆情风险解除。

4、后期舆情收集汇总

消除舆情后,应收集整理成资料、备案留底,以供领导查询。

(二)良性舆情引导

舆情引导是指根据需要及领导指示,舆情观察组必须主动出击,通过在各主要论坛社区上发表主题、主要网站发布新闻、各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等手段,有组织、有目的。为单位工作在网络上做正面宣传。舆情引导应根据领导指示,谨慎严肃,严防适得其反。

1、确定主题

根据领导指示,确定需正面引导的主题。舆情观察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单位方面的信息,不能自作主张炒作主题。

2、集中造势

对确定需被集中宣传、造势的相关主题,舆情观察组需立即响应,制定相应的网上宣传方案,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在本地重要社区、新闻网站和其他有影响的网站进行集中宣传、造势,以形成良好的正面舆论氛围。

3、后期汇总

对于舆论宣传中的各方面情况、各阶段进展、网站主题页面、跟帖情况等均按需拷贝留底备案,以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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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惩

(三)舆情观察组每做一次正面舆论引导,为单位工作正面宣传做出贡献,则根据效果、网上影响大小等因素,奖励舆情观察员相应分数,计入绩效考核分。

(四)本月无舆情风险,也无舆论引导宣传,则不奖不惩。

网络舆情调研报告【第四篇】

今年,信息科坚持以宣传舆情、信息、调研和网络工作为重点,本着全面、及时、准确、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宣传调研信息与舆情信息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为实现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目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年截止到10月份中宣部发舆情信息200篇,其中中央领导批示14篇,中宣部发业务通讯单篇1篇。会宣传部发4篇,商丘发工作信息在全市处于前3名的位置。调研工作今年共报调研8篇,其中《永煤文化现象的调查》、《永城着力做大做强面粉产业》分别被《河南日报》和公安部办的《社会与法》第一期发表。今年永城新闻网与大河商丘;对突发事件的监控,处理工作;与搜狐网对接进行网上直播了19、20届中国围棋名人战实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信息调研在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在开展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中,我们深入研究,正确定位,提出了信息调研�

二、抓强化,夯实信息工作基础

做好宣传信息工作离不开一支优秀的宣传信息队伍,为此,我们一直为培养宣传信息队伍作努力。今年召开4次宣传信息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培训队伍,已经初步在全市形成了较良好的宣传信息运行工作机制。

1、责任分解到人,分解到单位。建立了信息工作责任分解制度,并对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及宣传文化系统一级机构上报信息的数量、质量及内容做了具体的要求,分解到每个月,落实到每个人,并把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了督查检查。

2、突出重点。围绕重点工作,挖掘重大题材,发挥重要作用,要求信息员必须深入基层搞调研。凡是上报中宣传部的重要信息,我们要求信息员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通过切身体会,深刻理解相关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

三、抓优化,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信息稿件质量不高,就没有交流传播的价值,即便是数量多,也无济于事。因此,我们把提高信息的质量作为信息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信息质量第一”的观念,推动信息工作由“收集”向“加工”转变,花大力气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探索“初级信息一调查研究一深度信息”的路子。为此,我们提出“四抓”:宏观信息抓高度,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经验信息抓深度,科学归纳宣传思想工作的典型经验;常规信息抓角度,通过开掘、加工和提炼,使信息新意迭出;突发信息抓速度,建立限时报送、严格审核、责任追究机制。

四、抓沟通,强化信息工作合作

信息工作是一门上下联动的工作,只有及时掌握上级宣传工作动态,了解基层宣传工作情况,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在如何掌握上级部门的工作动态方面,我们提出了“三多”,即多读理论文章,多看电视新闻,多于上级部门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和了解上级部门的工作需要,做到宣传信息稿件因需而供。这样做,不但可以得到他们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获得一些信息线索,这样就更有利于信息的报送和采用。

保持与基层信息队伍的紧密联系,我们要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明确专职的宣传信息员,并建立档案,经常联系。今年不定期将继续召开宣传信息专题会,就宣传工作内容、年度工作重点及信息需求等作专题培训,积极培训信息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我们还积极与各新闻媒体加强联系,达成共识,合力开创局面。

五、全员发动,群策群力

反映的是整个宣传文化系统的重要工作,仅仅依靠一两个人是不行的,必须发动广大宣传文化系统的干部共同参与这一工作,形成“领导带头、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我们在系纳内部建立了信息上了工作机制,以《永城宣传信息》为基础完善系统内部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信息质量和数量。一方面大力培养宣传信息队伍中的骨干力量,一方面结合建设学习型机关,规定每个同志都有报送信息的义务责任,并按科室下达目标任务。

六、网络工作明显加强

1、今年永城新闻网进行了第二次改版,并在人民网开通了永城专页,永城新闻网也与大河商丘网成功,到目前为止,今年共投到网站上的资金达2万多元。

2、对突发事件的监控,处理工作。永城今年发生两起重大事件,一起是大汉雄风雕像事件,事情发生后,我们一边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跟贴,一边到宣传部协调,争取在内的媒体不上报、不上网,并成功协调10多家网站对本事的报的删除工作,二起是洪辉事件的网络监控工作,事情发生后,宣传部成立了以部长为组长的监控领导小组,本次事件长达40天,工作人员24小时监控,及时发网上帖子12个,并成功在短时间内删除,事情过后。.。.。.。.。.

网络舆情调研报告【第五篇】

为提高柳河蒙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舆情应急处置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我行和谐稳健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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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与我行、主发起行及主要股东等有关的舆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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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我行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分支机构、各部室应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我行各类舆情统一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处置,其他分支机构、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二)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发现涉及我行、主发起行及主要股东等社会舆情和公共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监测发现、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消除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三)把握导向,确保稳定。应急工作以服务我行中心工作和发展为大局,本着有利于平息事态的原则,切实化解

负面舆论,维护我行良好社会形象。

(四)疏堵结合,正确引导。合理把握评议尺度,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情,预防不良炒作。

(五)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发现负面舆情,通过与各信息发布平台的及时沟通,有效遏制信息传播,从源头上预防不良信息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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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柳河蒙银村镇银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行舆情应急指挥的非常设领导机构,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应对不良舆情信息发布方案、发布口径、原则、内容及范围;审定统一的新闻发布稿;确定接受媒体采访的本行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舆情领导小组组长:徐芳

领导小组副组长:胡顺利、罗慧、陈永新

成员:赵媛媛、苏晓迪、郑兆铭、关健、张雪、杨中将、张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柳河蒙银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搜集、整理以及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的具体工作。

舆情领导办公室负责人:杨中将

联络人:张强、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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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重大舆情

涉及到本行或主发起行业务经营、稳定发展等重大媒体热点事件或重特大突发事件,引起或可能引起大规模媒体炒作和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舆情。

(二)重大或较大舆情

主要涉及我行、主发起行或主要股东的社会不良舆情或突发事件,媒体“炒作”敏感度高,可能引起或已经引发较大规模“炒作”,并有继续升级的可能。

(三)一般舆情

传播范围较小,暂未形成集中的舆论场,总体可控。但也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升级的、涉及我行的社会不良舆情,应给与一定的预警关注。

(四)影响较小的舆情

敏感度较低,不具有一定的传播性,能够在短时间予以化解的舆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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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舆情。我行将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持续进行,随时掌握社会有关我行的舆情导向、特点和趋势。及时通过各类渠道了解相关信息,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不良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或重大舆

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二)跟踪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我行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不良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趋势时,要及时上报本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以便迅速有效地处理。

(三)信息报送。我行各分支机构、各部室按照我行规定及时向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舆情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针对各种类型的舆情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事态进展。

(四)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或重大舆情,及时听取监管部门和主发起行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五)舆情管控。针对不实报道,由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方进行沟通,积极控制不良信息的传播;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控制不良影响。

(六)宣传引导。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主体或责任部门制定舆论引导、正面宣传方案,拟定发布口径

稿源,明确目标媒体、发布渠道和发布要求、方式,在舆情领导小组指导下有序发布,并及时监督反馈宣传效果;根据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协调联动。各分支机构、各部室要及时做好本机构、本部门公众舆论的监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反馈舆情发展动向,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统一回复,从而实现上下联动,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八)舆情报送流程。经我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为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舆情的事件,在第一时间报告本行董事会。同时,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特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上报属地监管部门和主发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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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期工作

1.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继续加强对舆情事件相关性质、相关领域、相关群体的舆情信息研判和应对处置,避免形成共振效应和连锁反应。

2.涉及相关主体责任部门的舆论事件,应依法有序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本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3.加强正面形象宣传,组织策划新的宣传主题和亮点,

消减舆论影响。

(二)分析总结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就舆情发展特点、舆情应对措施及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舆情分析专题报告,进一步完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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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在我行由各分支机构、各部室负责人专人负责,确保舆情相关工作,联络畅通、及时。

(二)培训保障

应定期组织负责舆情方面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舆情应急处置人员政治上、业务上的敏感性和应急处置的娴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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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由柳河蒙银村镇银行负责解释。

网络舆情调研报告【第六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华宁公路分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 舆情分类

第三条 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一级舆情是指已� 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 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 舆情处置

第一节 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 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全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舆情监测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 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 舆情研判

第九条 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 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 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 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 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 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 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 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七条 一级舆情处置:1、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2、按一级舆情处置流程图进行处置(流程图附后)。二级舆情处置:涉事地部门可参照一级舆情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舆情发现后,涉事部门在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向玉溪公路局只管部门征求处置意见。

舆情形成《网上舆情》内参报送局领导,并被局领导签批的,根据市局批示意见迅速进行事件处置。对领导未签批的《网上舆情》,由分局党总支督促涉事部门持续监测舆情,若舆情进一步升级,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和市局有关部门,确保舆情不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分局党总支办要对二级舆情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三级舆情处置: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并向市局回告,同时将办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有关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舆情: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留言版内容对口市委督办室,省长、市长留言版内容对口市政府督办室。发现舆情后,报送给对应的市领导。

第十八条 各部门需要市局有关部门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协调落实。

第十九条 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 舆论引导

第二十条 网络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一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处置专班或局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二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三级舆情网上回复稿须经分管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或商请市局有关部门后回复。

第二十二条 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部门提出引导口径报市局,并动员本地本部门网评员在市局网管办指导下进行。发生一级舆情时,由市局网管办协调组织全局网管员、网评员,统一部署进行舆论引导。

第二十三条 需要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部门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局网管办同意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在成功处置一、二级网络舆情后,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对下阶段舆情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总结报告存入案例库,为应对未来的网络舆情提供指导和借鉴。

第二十七条 主动建立与上级主流媒体和重要网站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级媒体资源,进行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和引导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做到有效应对舆情。

第四章 考评

第二十八条 将因网络舆情处置不力,或不按要求开展舆情引导,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和泄露信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处理,部门和当事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评工作由市局网管办会同市局有关部门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属内部管理细则,对相关内容务必保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7年1月10日起实施

网络舆情调研报告【第七篇】

做好新形势下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日益普及,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传递信息、交流情感的一种重要途径,被称作报纸、广播和电视之外的第四媒体。人们充分的认识到,作为双刃剑的网络媒体,在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舆情危机,正如一网友所说:“每个人都是一羽话语蝴蝶,同频共振即可掀起舆论风暴。而互联网给了每个人一只麦克风,每个人都可 所以,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如何更为有效地做好网络舆情监管� 网络舆情的形成及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现状:

面对不断发展的网络媒体。一方面,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利用这种传媒对某一事件、某一问题表达自己的情感,发表自己的看法,甚至煽动某些事件;另一方面,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也日益多样化,一旦有重大事件发生,如果一时不能获得消息或不能及时得到准确的消息,就会通过网络等获取信息。“一边是随心所欲的发布信息,一边是随时随地的获取信息”,发布的是什么样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怎样传播,获取信息的人们的怎样反应„„这些都属于网络舆情的范畴,如何及时地发现这些网络舆情,并根据其发展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成为党委政府维护自身形象、加强执政能力的必要手段。 就目前而言,大多数地区已经意识到网络舆情对一个地方经

济社会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也建立起了最基本的舆情监管体系,可以开展网上舆情的采集、分析、处理等,但只局限于小范围之内的,并没有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网络舆情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近年来发生的如贵州瓮安、云南孟连、湖北石首等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来看:事件发生后,尽管在网络中某些言论的观点是客观的、真实的,对事件的发展、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更多的是情绪化、偏激的,辱骂、攻击性言语,甚至制造谣言,混淆视听,激起网民对政府的不满与愤怒,网络舆情对事态向负面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我们来说,突发的网络负面舆情一旦发生,其造成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首先没有一个健全的网络舆情应急处臵机制,不能适时果断地处理危机;其次,没有与网络媒体建立一个完善的关系网络,难以及时有效的`在发生舆情时对舆情进行管制;再者,缺乏危机意识以及处臵网络舆情危机技巧的训练,加上过去行之有效的新闻管理办法有的反而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脚,造成处理事件的被动。而现有的网络舆情监控体系中:一方面我们的工作人员对网络舆情知识还不十分熟悉,缺乏网络舆情监控方面的专业人才;其次现在所采用的舆情监控系统刚刚投入试运行,其信息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研判等功能都有待于更好的完善(包括开发商对功能的改进及我们结合其功能特点行监控范围、研判依据等方面的配臵),使之更贴近于我们实际,这需要一个长期的不断更新的过程;再次,我们在进行信息反馈、信息决策,信息处臵等多个环

节中还存在很多漏洞,很多责任主体单位还存在着不重视、不配合现象,影响了整个舆情处臵工作的正常开展。

造成舆情监管难的原因及对策:

分析来看,造成网络舆情监管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舆情处于匿名性和虚拟性交织的状态,缺乏有效监管和规范,发言者无需考虑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进而显得肆无忌惮;2、网络信息真实性难以区分,部分网民很少质疑信息的真实性,也没有进行成熟的思辨,仅凭主观臆断对信息发表意见,带有严重的感情色彩,易导致真相的掩盖、言论的失实;3、网络舆情传播快,范围广,聚集效应强,但可控性较差。对在网络中四处粘贴攻击诋毁类的信息,只能被动采取堵截、删除等方式,防不胜防;4、对新兴的网络舆情,缺乏有效监管抓手,也缺乏有效的制止或者进行澄清的手段。对不利言论,主要采取删除了事,很少对事实进行澄清。有些问题早已解决,但反映问题的信息一直在网

络中传播,仍可能引发新的不良影响;5、对网络舆情掉以轻心,很多领导认为网络仅仅是发泄情绪的途径,对网络舆情不愿闻也不愿管,怀着自生自灭的心态看待网络舆情,也是造成网络舆情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原因。

网络是社会环境的组成部分,网络舆情监管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他涉及到多个主体,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面对新的历史形式,我们的网络舆情监管更应该按照“管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开展。

1、加大对网站发布单位和网络使用主体的管理力度。公安、文化等执法部门应加大对网站的管理,严格要求开设信息发布平

2、密织社会监控网络。网络被称作浩瀚的海洋,它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信息的传递,单靠网络监控系统只是杯水车薪,需要充分调动各主管部门、网络文化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网上舆情监管工作,建立一种信息共享、高效运作、快速反应的舆情监控体系和机制。

3、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对自己辖区内的敏感问题、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及时提报,对可能出现的网上热点问题要充分估计、提前建立预案。要确定一名同志担当前网络舆情预警联络员,及时搜集与本单位有关的负面信息,及时与上级网络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4、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一些新闻网站,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做大做强,成为推介政府、宣传政府的主流网站。加大与上级主流网络媒体的沟通,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可成为抵制不良信息的网络正面宣传主阵地。同时完善网络文化管理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做好培训,提高网络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一支懂政策、讲方法、富有战斗力的网络文化管理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为有效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网络舆情调研报告【第八篇】

为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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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分析报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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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网络舆情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网络在线值班,加强对节假日、突发事件、重大时间节点的全网全时监测,加强对各大论坛、网站、微博、微信等涉及本辖区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信息的监控、收集、核实、整理、汇总、报送、跟踪等工作,及时接收、处置、应对县网信办转交的网络舆情信息,切实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

(二)及时网络舆情报告。发现舆情要及时、报告舆情要及时,按照分级预警机制要求先报送镇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舆情情况镇领导小组要及时按程序报县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在处置完接收的舆情信息后,要及时总结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并将相关的网络舆情信息处置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三)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接收舆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脱贫攻坚、社会稳定、民生民利、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便民服务、环境卫生、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深入调查了解,及时掌握事实真相和新的发展动态,请教上级专家,积极制定出舆情信息处置方案和具体有力的措施。需要多方联动处置的舆情信息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

(四)及时应对网络舆情。坚持“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统一口径”的原则,认真处置所接收的网络舆情信息,通过论坛发帖、留言回复、网络新闻发布、微信和微博发布等形式,及时回应,正确引导,发布权威信息、公布处置结果,抢占正面信息发布的先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对短期内不能处置的舆情信息要说明原因,要给群众和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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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级负责。党政办为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组织牵头部门,机关各部门负责对相关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负责。

(二)合力联动。镇机关各部门对各类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要积极联动,紧密联系,互相配合,共同会商,及早对舆情趋势、影响范围做出研判并及时处置。

(三)资料归档。舆情处置整个过程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定期归档。主要包括舆情件、回复材料和媒体的相关报道等。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随着网络舆情事件的频发,为了能够及时止损,将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因此而受到重视。为此,接下来下面识微科技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解决方案,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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