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干部【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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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报告【第一篇】
一、主要特点
1、政治素质高,组织观念强。
该同志具有过硬的政治和理论素质。认真学习xxx理论,进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密切联系实际,灵活运用马列主义,xxx思想,xxx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大事面前能冷静,难事面前善思考,是非面前讲原则,在思想上,行动上与xxx坚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不计个人名利得失,能始终坚持一颗平常心。能正确对待组织和个人,无论组织上安排他到哪个岗位,他都能很快适应工作,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2、业务技术精,业绩突出。
该同志参加工作多年,干过5个不一样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不一样的工作历练,培养了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实践,超越自我的工作风格。熟悉县级分公司综合业务及技术,经营模式,市场策划,产品营销途径和切入点,市场潜力,市场竞争环境,产品营销渠道的流程协调,基层营销组织工作等具体情景,在多年的工作(考核材料)中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业务拓展,基础管理,客户服务等各项工作同频共振,协调发展,年年被评为先进个人。
3、善于独立思考,勇于开拓创新,驾驭本事比较强。
对于重点工作他能够及时提出富有见地的思路和措施,并善于抓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善于预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讲究工作方法,能够协调和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工作;注重工作效率,对于比较复杂的工作能够及时拿出科学合理的方案,组织有关方面尽快落实;在处理紧急和重大问题时,比较沉着冷静,表现了较强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提议,及时改善工作。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能高效率,快节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展开调研,为领导决策服务。
4、为人谦虚真诚,处事公道正派。
二、缺点
1、工作要是干不好,就会跟自我过不去,自寻烦恼。
2、我的观点总跟别人不太一样,并且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
3、犟得像头牛,别人想说服我可不容易,除非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和事实。
4、不熟悉我的人开始都不太愿意跟我合作,以为我只会指挥不会做事,但熟悉我之后,就会常常向我讨教思路了。
5、我比较怕别人说我的坏话,尤其是说我工作做得不好。
三、培养措施
1、加强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作。
2、加强后备干部的业务技能学习。引导和培养后备干部广泛学习各种知识,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加强业务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创造机会外出学习。
3、注重培训和锻炼。做到"重点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先培养",要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在必须岗位上压担子,给台阶,多锻炼。进取引导他们投身各种工作实践之中,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增强技能,增长才干。
4、健全干部谈话和教育管理制度。党支部不定期找后备干部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多鼓励,让后备干部时时自重,自警,自省,自律,到达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的,帮忙后备干部认识工作中的不足,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解决各种问题的本事。
考察干部【第二篇】
一、严格执行干部考察程序
(一)考察任务确定后,由党委(党组)组织部门(政治处)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必须由两人以上组成。换届或届中全面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县级干部或相当职务的干部担任考察组组长。
(二)考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拟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目的、内容、方法步骤、谈话范围和时限要求等。考察方案由党委(党组)组织部门(政治处)提出。2、进行干部考察预告。3、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就考察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4、进行民主推荐工作,根据民主推荐、谈话推荐的结果同党委(党组)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预告。5、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实施全方位考察。6、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形成考察材料。7、党委(党组)组织部门(政治处)领导成员集体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提出意见,向党委(党组)报告。8、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问题或有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提拔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经党委(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
二、坚持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
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目的在于进一步打破干部考察工作的封闭式、神秘化,拓宽广大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把群众真正置于评价干部的主体地位,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在选拔任用干部中更好地体现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今后要将这一制度在全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中继续推行并坚持执行。
具体要求是:
(一)在进行考察之前,要将《干部考察预告》印发给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单位,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预告。
(二)预告的内容包括考察任务、对象、内容与方式,谈话范围;考察组成员的姓名、职务,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工作时间;群众反映问题的方式等。
(三)从预告之后到考察期间,考察组要认真接待和听取群众的反映,并负有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谈话人的责任。同时,对足以影响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和使用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搞清事实真相,并如实向干部管理机关作出汇报。
(四)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身份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干扰考察工作的,要严肃处理。
三、全面加强干部考察内容
在对干部进行考察时,全面加强干部考察内容,以便更加客观、公正地了解掌握干部的各种情况。
(一)思想政治素质情况。主要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上级决策和各项部署是否坚决,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否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考察是否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对县(市)领导班子,侧重考察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基层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对州直部门领导班子,侧重考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工作任务、转变工作作风和为基层服务等情况。对经营性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侧重考察固定资产投入、上缴国家税金增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收入增长、安全生产和职工思想稳定等情况。
(三)维护社会稳定情况。主要考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否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是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理越级上访事件;是否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预防工作,防止重大安全、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四)重大事件处置情况。主要考察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和其他突发性事件时,是否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负责,反应快捷,及时亲临现场,*前指挥;是否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决策果断,措施有效,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承担责任,善于汲取教训,在处置重大事件过程中不断提高执政水平。
(五)作风建设情况。主要考察是否坚持“两个务必”,密切联系群众;是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和急功近利的现象;是否坚持公道正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人用人;是否高度重视、有效解决部分干部存在的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化等问题。
(六)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考察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领导干部,是否实行责任追究;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是否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是否自觉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干部;是否严格遵守关于廉洁方面的有关规定。
(七)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考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提高决策水平;是否健全完善分工负责抓落实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是否妥善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四、建立考察情况适度公开制度
建立考察情况适度公开制度,旨在通过扩大群众对考察结果的了解程度,进一步加强群众对干部及干部考察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干部考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根据实际需要,主要是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由干部主管部门对被考察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直接或间接地反馈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与此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调查结果必要时也进行反馈。对确有问题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对问题较突出的干部,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帮助下进行思想整顿和必要的组织调整。
五、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
提高干部考察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必须实行考察责任制,使考察者对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和评价的公正性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等有关要求,对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提出以下要求:
(一)干部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派出考察组进行严格考察。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走过场,草率行事。考察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执纪执法机关的意见。要全面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尤其要注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对反映有重大问题的干部,要注意认真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有关责任人要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给予纪律处分;在组织(人事)岗位的,调离组织(人事)工作岗位。
(二)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反映干部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在考察工作中,不偏听偏信,不感情用事,不隐瞒、歪曲考察真相。对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反映考察情况,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在组织(人事)岗位的,调离组织(人事)工作岗位。
(三)实行干部考察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一般不得去自己的原籍和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单位考察干部。凡考察涉及考察人员的亲属、交往密切的同学、同乡、战友,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察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对必须回避而没有回避的考察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考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要坚持集体活动,严于律己,不准吃请,不准收礼,不准利用干部考察之机办私事,不准向被考察对象讨好许愿,不准泄露干部考察情况。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情节较重或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给予纪律处分;在组织(人事)岗位的,调离组织(人事)工作岗位。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第三篇】
一、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我县共调整任免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人,提拔党政领导干部××人,占××%,其中: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占××%;副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人,占××%;正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人,占××%;提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人,占××%。
近几年来,我县在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条例》的精神,严格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把群众公认、勤政务实、年富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但由于《条例》中所规定的领导职务均为县(处)以上领导干部,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既坚持以《条例》为基本准绳,又参照《云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通海县县管干部考察任免(推荐)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县管干部选任工作,明确了当任乡(镇)和县属部门科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即:(一)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一是一般具有5年以上工龄,下一级职位任职1年以上的经历;二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三是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二)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一是一般具有3年以上工龄;二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三是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三)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三年内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四)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是中共正式党员。我县在2001年制定了《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四个制度,其中在《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通海县县管干部考察任免(推荐)工作规程(试行)》中均提出“对经过实践证明是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要大胆破格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越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实际,近年来,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中,没有进行破格和越级提拔领导干部。
二、对破格提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几点意见、建议
破格提拔,是指选拔任用干部时,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例》规定的工龄、基层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文化程度、培训时间、年龄和党龄等资格限制。越级提拔,是指超越规定的干部职务等次或者干部级别等次的顺序提拔任用干部。原则上只能越一级提拔。越级提拔也属于破格提拔的一种形式。破格提拔党政领导干部主要是基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两种情况,这充分体现了“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而不唯资历”的精神,在客观上有利于拓宽选用年轻干部的视野,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有利条例;也有利于在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优化“四类”干部结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2003年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了破格提拔任用干部应具备的资格,但这主要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乡科级干部在这方面到目前各级还没有具体规定。作为县级组织部门,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乡科级干部工作中,有如下意见。
(一)、要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工作特殊需要的两种情况做出明确届定。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要具备以下几点:首先,应当是后备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其次,在民主推荐中,得票要相对集中,在相同年龄段内名列前茅;第三,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或者年度考核优秀,或者其负责的部门被评为先进集体;第四,拟破格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一般应当在35岁以下,拟破格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一般应当在30岁以下。
“工作特殊需要的”主要是以下三种情况:一是配备班子时,为改善班子结构,需要配备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二是需要配备某些专项工作或行业、部门紧缺的领导人才及专业管理人才。三是选派到自然条件特别差、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工作。
(二)破格、越级提拔的任职资格
一是根据不同学历层次,确定“工龄”要求,研究生学历1年以上;大学学历2年以上;大专学历3年以上。二是由副科级以下干部越级提拔为正科级干部的,应有股所级任职1年以上经历。从党政机关、推公事业单位以外选拔的社会优秀人才可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
(三)破格提拔的条件
(四)破格提拔的程序
一是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出考察对象。领导班子换届时,可由市委组织部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同时进行在一定范围内的民主测评,县委书记办公会根据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民主推荐和测评情况,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提出考察对象,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人选。个别提拔任职时,可由市委组织部或者县委、县委组织部在民主推荐和测评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二是组织考察。对确定为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的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必须根据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制定具体考察标准,并形成专项考察报告,说明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的充分理由。三是酝酿讨论。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由县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四是进行任职前公示。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均应实行任职前公示,在相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五是组织任职。公示期满后由上市委组织部批示后按程序进行任职。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县委组织部通知试用干部本人撰写述职报告,并提出任用的初步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时应在《条例》规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考核后能胜任的进行正式任职,不能胜任的不予任用。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法,这一方法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可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表现出来的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根据破格、越级提拔的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对于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前就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放宽越一级参加竞争。但是,决不能借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之名搞“任人唯亲”的“破格提拔”。
二、破格提拔党政领导干部要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有台阶”与“破格提拔”的问题。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对矛盾,其前提是要有利于优秀人才施展才干,脱颖而出。一方面,讲台阶和资历,符合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有利干部积累知识、丰富经验、打牢基础。,能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如果一味固守台阶和资历,又会给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尽快成长带来思想上和制度上的障碍,以至于埋没人才。因此,要较好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不能搞“一刀切”,要辨证地看待问题,掌握好破格提拔的度。
二是要把握好破格的“格”。所谓破格,除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方面的规定外,越级提拔也是一种破格。在通常情况下,只能越一级提拔。这里必须明确,讲“破格”,不能破《条例》规定的任职的基本条件这个“格”,不能破基本程序这个“格”。
三是破格提拔不能普遍施用。任用干部看能力而不唯资历,但不是提倡对中青年干部普遍实行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除了能力特别强,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可以适当破格越级提拔外,一般应在下一至几个台阶经受锻炼和考验。对主要的、关键性的岗位,还必须有一定的任职时间的要求。这样做才符合领导科学的能级原理的要求。“揠苗助长,欲速则不达”,因此,对德才特别优秀的人才,既要敢于为他们破格,同时也要重视做好有计划、有目的的岗前培养工作,努力把才能的锻炼放在人才的准备阶段。
考察干部【第四篇】
首先,要认真分析传统的干部考察方法所显露出的一些明显不适应的问题。这种不适应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干部考察的手段与干部问题的隐蔽性不相适应。干部问题的隐蔽性任何时候都存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问题的隐蔽性显得尤为突出。这种隐蔽性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来源于经济活动的不规范性。象干部在公务活动和其他活动中的应酬、接待,还有一些职务外的利益所得,包括放贷、入股,还有行业有别的一些规定等等。在这些活动中,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合法的,有时不够明晰,弹性较大。现在,确有一部分干部以招待谋私,以应酬谋私和所谓为了“集体”送礼、拉关系走后门的。有的地方和单位,甚至给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披上“合理”的外衣,把有些看似合理、实则不合法的行为,人为地划在干部考察之外,使不合法的“合理化”。二是来源于一些干部的私欲影响。有的干部为了自己的"利",而不讲道德,不讲公正,不讲实话,从自己的利益好恶出发,来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把一些问题弄复杂,搞混淆。即使反映问题也是鸡毛蒜皮,使一些有问题的干部隐蔽起来,让组织不得掌握。再加上,有的问题暴露也需要一个过程,弄得不好,考察结论与其实在的表现相去甚远。三是来源于一些干部的“投其所好”。有的干部本身就不过硬,为了站住脚跟,就千方百计地找靠山,拉关系,在一些人的诱惑之下,有的领导干部也放松了看人用人的标准,甚至把一些阿谀奉承者、吹牛虚浮者视为“亲信”、“能人”。对这样的干部,群众看不惯,但又不愿讲,不敢讲,怕讲了不起作用,怕讲了遭致报复给“小鞋穿”。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干部问题的隐蔽性在加大,而我们的干部考察的手段又比较滞后,现在的干部考察受到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干部考察中,很难对所有的干部作彻头彻尾的了解,使一些表面化的现象掩盖了一些人的真实面目。不管组织上掌握情况的多寡与否,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的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不好,由于一些虚假的现象或其他不正之风影响,一时得到升迁,但群众是不满意的。这些干部的兴衰,特别是一些新提拔的干部,在一年两年之内中箭落马,有的甚至是提拔前的问题“东窗事发”,不能不给我们的干部考察的方法和干部任免方式以警示。
──考察人员的素质与对考察人的监督机制不相适应。一项工作的好坏,人是决定的因素,象干部考察工作,除机制上的某些缺陷外,考察准确度与考察人员的素质紧密相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手中操有考察权力的干部,也生活在社会中,因此,考察工作就会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干扰。有些党性不纯的现象也不可避免地腐蚀考察人员,导致考察人员在考察中带观点,掺杂个人的感情与好恶,使干部考察失真。当然,导致考察情况失真的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考察人员的知识水平、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等等。这些年来,各级组织部门都围绕考察责任制的问题,出台了一些规定,加强了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问题又无法解决。一般来讲,对干部个人情况的掌握,应该是经常性的,但由于有些地方过度强调干部工作的敏感性、集中性,现在,突击性的考察还是居多。由于这些原因,使一部分干部的情况缺乏深入扎实的了解,于是也给考察人员推脱责任留下了“注角”。
──干部启用与干部考察成果的运用不相适应。干部启用,应该建立在对干部情况深入细致地考察了解的基础之上,组织部门应充分运用干部考察的成果,为党委选人用人提供决策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成果的运用程度是不尽相同的。运用程度的强弱主要是两个问题带来的:一是有个别的领导习惯于个人说了算,一叶障目,把考察当摆设;二是有的考察情况不够准确,使党委在选人用人难以下决心。
干部考察工作中显露出来的这些问题,无疑给组织部门了解干部识别干部带来了难度,也给各级党委选人用人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我们对传统的干部考察方法进行分析,认清其不适应的环节和存在的不足,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发展进程的干部考察方式和方法,以适应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需要。
二、实行八小时以内的考察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相结合,全方位了解干部的活动情况。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爱扮演双重角色。在八小时之内,他们因受多方约束,没有什么越轨的行为,而在八小时以外,由于脱离了工作环境,放松了纪律约束,容易出现问题,这就给我们的干部考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在考察定向上要从工作岗位迅速向社会拓展,从时间上要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之外延伸,看考察对象八小时内外是否表现如一,真正把考察八小时以内的情况与监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如何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特别是搞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一是要扩大干部考察的时空范围。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现在的关键是要加大对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中群众的接触面。可以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让那些组织上没有安排谈话,但有话要谈、有情况想反映的群众,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二是要突出抓好干部平时跟踪考察。组织部门可以建立部机关干部“切块跟踪”考察责任制度,实行切块分工,确定干部联系考察面,经常深系点,微服私访,不打招呼,不透音讯,既要直接下到车间、班组、农户家中,闲聊漫扯,倾听群众呼声,又要去人稠广众之中体察世情民意,察看未经造作的政绩和实事。特别是对于在群众中反映较大的干部,要重点走访知情人,引导他们消除思想顾虑,如实介绍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检、法系统中聘请一些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干部"信息联络员"、“干部形象监督员”,定期收集情况,对收集到的信息及时核实,以弥补集中考察时的不足。三是要注意干部考察的纵向延伸。要尽量接触考察对象在本单位的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及管线的上级领导,尽量接触与考察对象业务工作交往较密切的单位的领导和同事,还要尽量接触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干部职工。同时,要经常与纪检、监察、审计及公、检、法等部门保持联系,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立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四是要考察其家属家境。一个干部的家庭环境能折射出其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我们要把考察干部家属家境作为对领导干部道德品质和为人处事的补充和佐证。现在,考察干部不接触家属子女和知情的左邻右舍,不察看其家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难免以偏概全,选人不准,用人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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