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考察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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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报告【第一篇】

按照县委安排,我们第X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领导了解、查阅资料、摸底调查等方式,对XX同志在任XX试用期期间的表现进行了考察,具体情景汇报如下:

注重学习,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体系,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思想觉悟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态度坚决,不打折扣。有大局意识,在大事大非面前能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坚持清醒头脑,自觉地维护党委、我县利益。无论组织安排他做什么工作,都能够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创造性地完成好。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县委、县政府坚持高度一致。

熟悉法律业务,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本事。从事法律顾问X年,平时注重学习积累,丰富自我。异常是在任XX以来,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专攻法律专业,力争精益求精。在工作中善于协调配合,先后参与处理了XX债务纠纷,确保了本县不受损失,又维护了正常经济往来。他经过多天的实地调查和走访,并查阅很多相关材料,用证据和法条说话,在一审二审诉讼中胜诉为我县挽回了经济损失XX万元。在挽回损失的同时,为了能让正常经济往来继续坚持,他细心给台方讲解争议焦点的具体缘由,在很多证据材料的佐证下在他的细心讲解下,台方同意继续投资。自担任XX以来,他参与我县与其他方大大小小案件上百起为我县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在他主持XX工作以来,能够注意调动全局干部群众工作进取性,较好地发挥了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协调调动各方力量的作用,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

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职责感。一年来,在工作中他能以身作则,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平时注重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亲自参与调解工作。他经常深入林场所走访职工群众,为他们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在XX非安全生产类意外伤亡事故中,应对重大案情和当事人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分歧较大、伤者病情恶化治疗费用巨大、业主不辞而别外出躲避等复杂形势,他采取“案例展示法”“求同存异法”“启动诉讼程序法”等,最终成功调解这起群体伤亡重大案件。工作中勇于创新,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请示领导同意,在XX个村设立虚拟司法所,加强对各村服刑犯人的监管和改造,把矫正对象作为普法的重点人群。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目标,不断丰富“改、帮、教”相结合的制度,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截止目前没有一名社区服刑犯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为XX县和谐和经济繁荣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严于律己,群众威信较高。能够严格要求自我,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以党员标准规范自我言行,为人正派,待人坦诚,善于团结同志。做事光明磊落,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能够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注重自身形象,干部群众比较认可。

根据XX同志在试用期期间的表现,考察小组认为,该同志贴合转正的条件。

第XX考察小组

2018年X月X日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第二篇】

一、基本情况

㈠2012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2012年1月以来,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条例》主要对局机关处室和部分基层单位空缺领导岗位进行了任免,共推荐和任免12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正科级组织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具体情况见《2012年1月以来党组提拔任用干部情况统计表》)。这12名科级干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㈡2012年以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

2012年以来,我们按照预防、监督、查处并重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突出新进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这个重点,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全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内容,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及人事处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二是召开领导班子贯彻《廉政准则》和《干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换届工作纪律。三是通过学习调研、中层科级干部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知晓率,达到领导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的目的。

2、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局党组坚持以职位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全面选拔科级干部。一方面以基本条件为标准选用干部。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严把基本条件关,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特点的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和任职条件。另一方面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根据《条例》的要求,对新提拔的干部依据基本条件,审查任职资格,把基本条件符合、资格合格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3、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局机关处室和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进行。

⑴局党组根据现有职位空缺情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⑵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宣布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发放民主推荐表。⑶个别谈话推荐。根据单位在职人数情况,确定60%人员谈话推荐。⑷考核小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民主推荐结果。⑸召开党组会,由考核组反馈民主推荐情况,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⑹确定考核对象后,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主测评。⑺确定考核对象后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职工。⑻考察,通过考察预告、考察报告,向局党组实事求是地汇报考察对象全面情况。⑼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对拟提拔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⑽任职前谈话,由党组书记提出遵守廉政规定和上任具体要求。

4、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交流、回避和免职等制度。坚持备案管理,任免文签发后由局党组在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察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任免等资料的备案管理,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工作。同时坚持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加强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管理。

6、营造健康向上的用人环境。为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和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保证任命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和任命的干部质量,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11条措施”、《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防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二是规范操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防止和严格杜绝违规操作。三是严肃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任免期间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防止违规违纪用人和“带病提拔”,防止搞不正之风的人进入领导干部队伍。

7、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人事纪律。局领导班子坚持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之前集中组织学习一次《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明确工作纪律。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干部客观公正,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提交党组会议讨论任用的干部人选,必须经过组织考察,严禁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干部的任免,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进退留转,坚持个人服从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坚持出以公心;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坚持正确运用权力,廉洁自律,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配备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职数,严禁突破职数、滥设职位提拔干部;严格保守组织人事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8、重视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和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我局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前,向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承诺,对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的举报,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条例》和干部人事纪律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组织局纪检组、监察室和人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发挥群众的监督职能等形式,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举报问题,保证了所选的干部质量。

㈢2012年以来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

2012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全局系统干部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是把科级干部的管理纳入全局统一管理范围,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作出了明确规定。

1、局党组直接管理的干部范围。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县级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局属科级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

2012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对市灌溉试验站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对灌溉试验示范中心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聘用,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进一步理顺了干部管理体制,加强了干部选任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机关干部年龄偏大、职务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机关干部职工反映的这一强烈问题,局党组自2012年以来,加强了机关科级干部的调整工作,一批科员和副科级干部走上了相应工作岗位,初步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后备干部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局系统选拔任用工作行为。

㈠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培养机关后备干部,协助上级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学习教育。抓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认真落实各类各项干部政策,确保干部队伍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㈡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实行谈话诫勉制度、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条例》的规定,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和兼职制,干部任期承诺制等;在加强组织人事自身约束方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行为;在完善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要求局系统党员干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科学、公正;在不准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方面,要求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依法定程序办事,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识。

㈢抓好监督工作。突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由局纪检组牵头,查处报结,为局党组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积极性。

干部考察报告格式【第三篇】

XXX,性别X,XX年XX月出生,XX年XX月参加工作,XX年XX月加入中国xxx,XX年XX月毕业于XX学校XX专业,XX学历,现任 XX 单位 XX 职务。

主要特点:

一、政治素质强、思想觉悟高。该同志坚持马列主义、xxx思想和xxx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并经常写学习心得和体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能力强。该同志在具体负责的XX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中敢抓敢管,敢于承担责任,顾大局、识大体,注重实践,讲究效率。善于总结创新,善于抓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善于组织、调动、协调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无论是在XX、XX、XX、XX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极大的提高了XX,多次受到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

三、廉洁自律、甘于奉献、有亲和力。该同志性格开朗,待人诚肯,作风民主,处事公道,尊重领导、关心下属、团结同事,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清正廉洁,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任劳任怨,扎实肯干有魄力,大事面前沉着冷静,困难面前迎难而上,工作中既讲原则又有灵活性,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先后获得过“优秀XX”、“优秀XX”、“XX个人”等荣誉称号。

主要不足:有时过于急躁,要注重强化细节,加大创新的力度,继续深入学习专研业务理论知识。

民主推荐情况:参加XXXX 人,得推荐票 XX张。

干部任职考察报告【第四篇】

一、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原则

破格提拔是指选拔任用干部时,对特别优秀的干部,即那些德才素质好、发挥潜力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即那些因领导班子结构或某些专项工作所急需,或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工作,或某些行业、部门紧缺的领导人才或专业管理人才等,适当放宽《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资格要求的限制。越级提拔是指超越规定的干部职务等次或者干部级别等次的顺序提拔任用干部。

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科级干部除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外,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任人唯贤、不拘一格的原则;

(二),讲学历,不唯学历的原则;

(三)人尽其才、量才使用的原则;

(四)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原则;

(五)从实际出发,满足工作特殊需要的原则。

二、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条件

科级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酌情放宽《干部任用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有关工龄、基层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任职时间、文化程度和培训时间的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

(一)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扎实,实绩突出,年度考核连续3年以上(含3年)被评为优秀的;

(二)所负责的工作获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及省部级机关表彰的,或本人荣获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及省部级机关荣誉称号的;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工作表现突出的;

(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

(五)班子结构配备需要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

(六)专业性强的单位或部门急需的领导人才或专业管理人才;

(七)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工作的;

(八)未到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退离领导岗位,且表现好、政绩突出提任非领导职务的;

(九)在民主定向推荐中得票位居前列,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和党委(党组)讨论,被确认为该职位最合适人选的;

(十)其他经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认定为“工作特殊需要”的情况。

三、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程序

(一)民主推荐。领导班子换届,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本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或党组会议根据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提出考察对象,经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人选。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个别特殊需要的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对确定为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必须形成专项考察报告,充分说明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理由。

(三)讨论决定。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四)上报审批。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为科级干部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五)任职前公示。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均应实行任职前公示。

四、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相关事宜

(一)越级提拔的,一般只能越一级。

(二)同一人破格提拔,原则上不能在学历和任职时间上同时破格。

(三)提拔为现职科级领导职务或提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干部,原则上不得在学历上破格。

(四)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其任职资格年限必须达到《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任职年限的一半以上:由副科职提任正科职的,应当在副科职岗位工作超过一年以上。市直单位由科员提任副科职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超过一年半以上,由科员越级提任正科职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超过三年以土。县区由正股级提任副科职应当在正股级岗位工作超过一年半以上,由副股级越级提任副科职应当在副股级岗位工作超过三年以上。提任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不得在任职年限上破格。

(五)拟破格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民主推荐得票数必须超过规定到会人数的60%,民主测评优秀票和称职票数之和必须超过规定到会测评人数的80%以上。

(六)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非选举产生的科级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对其进行考察,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或由组织(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工作。

(七)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科级干部,必须从严把握,严格控制,总量比例不能过大;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办法由中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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