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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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1
水土保持规划在水土资源保护工作上起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科学、有效、合理化的制定和设计水土保持规划,并且长期正确的去运用,可以促进水土资源的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能实现水土资源的合理化运用以及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可是在现阶段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过程中,一些设计问题也在不断的出现,比如说:设计思想落后,技术参数不正确,设计的时间不充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急需有效的方案去解决这些问题。
1、水土保持规划的相关内容
保护和预防
针对一些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在其保护的方向以及保护的方法上面做规划,这些重要区域主要有:高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域、饮用水的保护区域、湿地保护区等。这些重点保护区保护的方向是水土保持以及生态维护。
综合性的防治
根据水土流失的相关特点、治理的要求以及自然经济条件等因素,对那些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区域做出综合性的防治。这些区域主要有:小流域的防治、坡面的防治、果园地的防治、农耕地的防治、居住环境的防治等。
综合性的监督和管理
针对人类活动所引发的水土流失现象进行综合性的监督和管理,采用一些监管方案的同时还要进行合理化的统筹和规划。内容主要是: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机构,管理和制度上的创新,法律法规的设立等。
水土保持的定期监测
具体的内容有:按照水土保持的相关监测职责和监测要求,去规划监测点的布置;在监测体系完善的基础上,综合提高监测的水平和制度的保障能力;对重点的防护区域以及一些重点的治理工程项目要提出监测管理的目标和监测的要求,同时还要制定出监测的方案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2、水土保持规划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水土规划设计的方法不先进
水土保持的相关技术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可以说是一个综合性并且目标多样化的技术体系。可是,目前在水土保持的规划设计当中,设计的目标比较单一,而且技术方法也不先进,同时还没有进行比较具体的调查和研究,这些情况制约着水土保持治理目标的实现。
相关资料的收集方法不先进
在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过程中,相关人员对资料的采集基本上是通过对实地的调查,相关人员的谈话以及查看当地的统计资料来获得。这些方法很容易出现误差,因为土地相关部门提供的那些资料并不是很全面,这样就有可能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要想采集到更加准确的资料,需要应用更加高科技的手段,比如可以使用导航定位测量仪。
规划设计的参数不是很准确
目前在制定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时所应用的相关技术参数不是很准确。一直以来,因为资料不全,相关技术人员大部分时候都是估计或者是借鉴类似地区的相关资料来制定规划,这样设计的目标就很容易出现误差。为了能够使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与实际相符,进一步提高设计的水平,一定要采取合理的技术参数。
对规划的编制时间较短
要想设计出一个比较详细,与实际相符,操作性强的水土保持规划,一定要给水土保持规划的技术人员足够的时间。首先要去实地进行考察,按照规划的目标去布设水土保持的相关措施;之后要进行内部的编写,计算以及绘图等;最后要完成一个完整的水土保持规划报告。
计算的模式不是很合理
水土保持规划在设计的过程中,一些相关报告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同时也没有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地域之间的温度、季节、地质等的差异考虑的也比较少,之后就比较盲目性的去应用一个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模式,这样就造成了很多雷同现象的发生,规划的意义就不大了。因此,在实际的工作当中,由于一些自然因素以及一些社会经济条件存在很多的差异,一定不能对国家的标准进行生搬硬套。比如:国家在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相关规定中要求,在三到五坡耕地的水土流失防护方法中,可采用改垄的方法。可是有一些规划在设计过程中并没用考虑到当地的自然特点,也进行改垄和修地埂,这样严重的违背了大自然的规律,这就属于没有按照实际的情况去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治方法。
3、水土保持规划问题的解决方案
有关水土保持规划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水土保持规划的相关设计人员一定要严格坚持科学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才能防止千篇1律设置水土保持方案现象的发生。
2)有效利用先进水土保持的监测方法,正确的判断出水土流失的强度,之后进行详细的实地考察,根据不同的水土流失程度去布设不同的水土保持方法,从而使保证措施布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最终实现最大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
3)要不断的加强和提高水土保持规划相关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逐步的加强和完善规划设计部门的审核资质,尽早建立好水土保持监测的数据信息库,为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提供更加科学、有效和准确的数据信息。这样才能不断的提高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水平,同时还能让水土保持的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从而真正的实现水土资源的合理化运用以及水土资源的健康持续发展。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和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家在水土保持规划上面做的工作也越来越多,减少水土保持规划中的问题可以让水土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化的运用,同时还能实现其可持续的发展。本文对目前水土保持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论述,希望相关规划设计部门对这些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
参考文献:
[1]王治国,王春红。对我国水土保持区划与规划中若干问题的认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
[2]王治国,郭索彦,姜德文。我国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现状与任务[J]。中国水土保持,20xx(06)。
[3]刘军会,傅小锋。关于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区划方法的探讨[M]。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水土保持方案2
建设内容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充实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监督执法培训和考核;改善现有办公场所条件,在20xx年前配齐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全站仪、录音设备、GPS等办公设备,在监督执法时由县水务部门保障用车;建立健全稳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渠道,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标准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及案件查处等相关档案资料,达到查阅方便,统计准确,操作规范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1、方案审批规范。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等工作,坚决杜绝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2、监督检查规范。县水务部门每年至少对本级及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给予批评、通报和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
3、设施验收规范。实行水土保持验收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标准进行验收,做到档案齐全、程序规范,杜绝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
4、规费征收使用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宣传、培训、差旅补助、奖励和监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的购置、维修。除生产建设单位无力治理的,不得违规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5、案件查处规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做到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和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规范。
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1、督查制度。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随时发现、随时检查、随时处理;深入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制度;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随时接受县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报告制度。对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报事项,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对于重大水土流失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县水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1周内正式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特殊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0立方米以上)随时报告。
3、管理制度。县水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设施验收、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化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实行严格的“进出”考核制度,依法约束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纯洁。
4、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公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其它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规范举报的记录、接收、处理、协调、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进度安排
从20xx年到20xx年5月,分四个阶段,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
2、全面启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培训阶段(20xx年1月—6月)
1、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进行全面业务培训;
2、对照本次能力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规章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明确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依据能力建设要求和标准,对照《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综合评价指标》查漏补缺,不断推进各项能力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会,落实能力建设各项目标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搞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四是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
1、20xx年9月—12月,完成能力建设县的总结和自验工作,迎接省水利厅的初验;
2、20xx年1月—5月,按照省水利厅的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抽查复验。同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报省、市表彰。
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多方争取,安排经费,可从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宣传。加大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宣传,及时报道重大事件、先进做法和经验,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激励措施。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积极宣传先进事迹,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
水土保持方案3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农村“生产发展、村容整洁”为切入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以改善农村水土流失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着力点,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水源和水环境保护、农业集约化生产、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使小流域达到景观优美、自然和谐、卫生清洁、人居舒适,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地方和农民投入为主,国家适当补助;坚持水土保持与环境治理和新农村建设、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水利水土保持措施与其它措施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坚持示范引导、政策扶持的方法,用好“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的机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二、建设内容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发展和完善。工程建设应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全面做好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水系整治和人居环境改善,建立面源污染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等管理制度,加强相关监测评价等。
(一)工程建设
1、小流域治理工程。结合当地实际,实施坡耕地改造,修建水窖、水塘和坡面灌排水系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草,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入库(河)生物缓冲带。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减少土壤侵蚀,发挥梯地、林草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控制和降解面源污染的作用。
2、生态修复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封山禁牧、封育保护,加强林草植被保护,防止人为破坏。要充分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保护水资源。
3、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编制河道整治规划,采取清淤、护岸、筑堰和绿化等措施,对小流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封河育草,维系河流良好生态系统。禁止河道采沙,加强河道管理及其维护。防止污水和垃圾进入河道,确保河道清洁和优美环境。
4、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搞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实现生活垃圾集中管理、生态污水初步处理后排放。人畜禽粪便应因地制宜推广沼气池等实用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居民比较集中和有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5、生态农业建设工程。推广绿色、无公害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料,采用生物方法以及易降解、低残留的农药防治病虫害,控制和减少农业污染。
6、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河道周边设置植物缓冲带,种植或抚育具有吸收有机污染物能力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在河道和水库水位变化的水陆交错带建设人工湿地,种植适水树种和草本植物,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7、水土流失和水环境监测。建立水土流失和水质指标动态变化监测点,对土壤侵蚀模数、土壤侵蚀量、入河(库)泥沙量,以及总磷(TP)、总氮(TN)、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耗氧量(COD)等指标进行监测。
(二)管护制度建设
在试点小流域内,制定封山禁牧、封育保护政策和乡规民约,建立水源管理和保护制度,保护林草植被,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生态移民和并村;制定化肥、农药使用推荐种类目录,明确其合理用量及使用方法;严格对生活垃圾、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排放的控制管理。加强流域内集体和私人企业、饮食服务等行业排污的管理;监督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积极组织开展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等。
三、实施期限
工程实施期3年,20xx-20xx年。
四、工程投资
试点工程建设投入以地方为主,中央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补助投资从现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及相关水利项目投资
中安排。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水利水保工程、封育管护、宣传、监测等。没有国家重点工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筹解决。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同时创新投入机制,依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等多渠道解决投入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组织实施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入选工程、实施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流域机构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各省(区、市)水利部门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和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于每年2月底向水利部上报上年度总结报告。县级水利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编制试点工程建设实施工作,建立工程管理制度、落实项目责任、明确任务,开展试点工程建设及相关监测工作等。
试点工程实施完成后,各县进行自验,全面总结。自验结束后向所在省(区、市)上报自查验收报告。各省(区、市)组织初验,向水利部上报初验报告。水利部组织流域机构和有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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