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问题(精编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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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分析1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俨然已进入车轮滚滚的汽车时代,而近来频频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却与此欣欣向荣之势不相协调。眼下,校车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为了回应社会及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流动校舍”,应从立法、政策、道德和经济等维度多管齐下、并肩作战,综合整治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给校车配置牢固的“安全阀门”。

关键词:校车安全;政策;道德氛围;法律;经济

近期,校车安全事故在全国多处频频发生,造成众多中小学生的非正常伤亡,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透视近年来的校车事故和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关注的目光,我们发现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已迫在眉睫。

一、 近年数起校车事故瞬间回顾

仅去年一年,校车安全事故已致上百学生伤亡。现就其中几起事故做一简短回顾:

事件一: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小博士幼儿园运送幼儿的校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

事件二:2011年12月12日早晨,广东佛山市,一辆载有59名学生的校车被一辆重型自卸车拦腰撞上,校车上37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事件三:2011年12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目前,死亡学生人数已经达到15名。

事件四:2011年12月13日上午,河南驻马店市,一辆满载学生的大巴车与一辆载重货车发生碰撞,致使大巴车上两名学生当场死亡,多人受伤。

二、 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探析

近年来,我国的校车安全事故呈现频发态势,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惨重。究其成因,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上的盲点是导致校车事故频发的总根源

之所以校车事故频发,除了显而易见的车体质量不达标、驾驶员违规驾驶等原因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校车安全责任落实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而这种立法上的缺失导致的后果便是校车事故责任主体模糊。北京师范大学袁桂林教授就指出“很多发达国家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都有校车法的,而且界限界定的非常清楚,我们由于没有立法所以责任主体也非常不清楚。近年来,我国政府虽然就校车建设颁布了一些管理条例,这些管理条例对规范校车系统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校车系统自身的复杂性,这些缺乏长效机制的制度建设并不能从学生安全保障体系和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层面解决实际问题。”

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必须从法律层面入手,无责任主体导致的无人管状态只会使校车制度建设无疾而终。

(二)资金(经济)乃导致校车事故频发的直接原因

多数校车事故发生的原因均为超载,同时还天然的伴随着校车的不合标准、规范。而这样的校车为何还能上路运行?又为何要屡屡铤而走险选择超载呢?这背后不得不说隐藏着资金(经济)这一因素。资金因素涉及到三方面主体:政府、家长、司机。

(1)政府资金因素:政府在制定并实行“撤点并校”的政策的同时,由于财政捉襟见肘,未尝给予足额的财政补贴,用以购置符合国标的“真正的校车”。且在农村,道路条件差、交通警察缺乏,政府同样无力给予财政支持,改善这些不利校车安全运行的条件。

(2)家长经济因素:从全国范围来看,寄宿生通常要额外支出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费,寄宿导致教育成本大幅增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刚刚出版的教育蓝皮书《2009中国教育发展报告》显示,在中部地区,每个农村家庭因寄宿而额外增加的费用平均为元,在西部,这个数字是元。[3]这使得众多家长选择校车而非寄宿,以此协调本已困难的家庭经济。

(3)司机经济因素:校车驾驶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尽可能降低运营成本,同时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不难理解为何众多“黑校车”装置简陋,离“国标”差之千里;亦不难理解为何黑校车上黑心司机屡屡超载。

(三)“撤点并校”政策为校车事故频发埋下隐患

自2006年起,教育部开始对农村中小学进行大规模布局调整,主要是撤并生源减少的农村中小学,把学生集中在县乡中心学校,目的是让教育资源集中利用,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是一项善政。然而,大量村级小学、乡级中学消失,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孩子们上学路途远了,交通如何解决?[1]在“撤点并校”的同时,现有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并没有得到完善,这就使得学生乘坐“校车”往来学校与家庭之间变得尤为频繁。此外,从归口来说,是交通警察管理。在有学校的地方,交警人手往往比较少,且他们更多地集中在繁华市区和主要街道,农村更没有人管理。这是监管部门的缺位。可见,“撤点并校”政策的后续事宜未能同政策本身一样得到落实这一事实为校车安全事故早已埋下了隐患。

(四)“汽车文明”的缺失为校车事故频发“推波助澜”

我们虽已进入车轮滚滚的汽车时代,我国也已由自行车王国步入汽车王国,但国内与之相对应的“汽车文明”却尚未培养成熟。这里主要分两点论述:车内文明和车外文明。

(1)车内文明:车内文明主要指驾驶校车的司机所展现出的文明风采。校车驾驶员不同于一般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具备独特的、与肩负安全运送学生使命相匹配的素质。然而,近来屡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显示: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素质普遍较差,相当部分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没有系统学习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不足,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2)车外文明:无论是在车水马龙的都市街头,抑或是路况复杂的乡间小道,都需要与校车运行相协调的社会氛围。在美国,安装在校车上的黄色闪光灯和红色停车牌如同红绿灯,周围所有的驾车人都必须听从它的指挥。当校车停下来时,红色停车牌就会打开,此时过往的车辆都会而且必须停下来等待。[2]对比看看国内呢?不久前,有城市发生火警,但消防车鸣笛多时也无车让路,眼看着大火却无法前行。消防车碰到的“冷遇”表明,培养“汽车文明”,坚守“校车先行”原则亟不可待。

三、科学解决校车安全问题之对策分析

校车安全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总理也曾下令法制办,要求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据此足以证明,“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科学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的共识已凝聚,举措有待施行。

(一)扫除立法盲点、力求有法可依

近年来,我们不仅惊讶于校车安全事故的高发率,同时更惊讶于在频发的校车安全事故背后原来一直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这在法治国家无论如何都是件让人难以想象的事。为此,当务之急在于要从法律层面入手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从而扫除立法盲点,使规范校车安全管理有法可依。具体包括尽快落实校车安全责任主体;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明确政府在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等。[4]

(二)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经济

面对当下“黑校车”当道的不堪局面,政府应在关注寄宿制的同时将部分注意力转移到校车系统建设上,加大在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财政补贴重担的形式,将校车系统建设正式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同时,要加快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推进的步伐,使因恶劣路况原因造成的校车安全事发生率大大降低。此外,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使因家庭经济条件差原因造成的主观上不愿让孩子住校但客观上适合住校的现象有所改观。正如马克思所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需大力发展经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唯此众多制度层面问题方能得到彻底解决。

(三)完善寄宿制、建立校车系统

为解决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国家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开通校车,二是实行“寄宿制学校”。然而2002年以后,重心多放在“寄宿制学校”建设方面。至今,不仅寄宿制未得到完善,且校车系统亦未建立。当下,政府要切实做好完善寄宿制的工作,如:督促校方安排生活教师,给予寄宿补贴等,彻底解决家长在让孩子寄宿方面的后顾之忧。同时,效仿国际惯例,在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的两个途径中,优先选择发展校车,因为成本相对低,也比较灵活――可避免广建校舍而日后生源少出现“空壳学校”的现象。[4]而政府要对校车系统的生产、运营、管理与监督各环节给予政策扶持,通过出台相关制度以规范校车良性运营,由被动管理走向主动监督。

(四)培养“汽车文明”,营造道德氛围

诚如上文所述,“汽车文明”主要涵盖车内文明和车外文明两个方面。分而论之。针对车内文明即主要是校车驾驶员的素质问题,可借鉴吉林长春的成功经验――对校车驾驶员实施“考试准入”。对于考试合格者发放校车准驾证,不合格者取消驾驶校车资格。[5]培养“汽车文明”所需下的车外功夫则是指要营造好与校车安全运行相协调的道德氛围: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关注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媒体宣传和思想教育。通过树立典型正面人物、事件发挥榜样作用,同时制造比当下更加激烈的社会舆论这两把利剑来唤醒民众对校车安全的认同和维护意识。培养“汽车文明”、营造道德氛围是眼下规范校车安全管理过程中必备的软件部分。(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李泓冰。清除校车高危“常态”,不能再拖了[N].人民日报人民时评,2011-11-18.

[2] 任见。美国:校车先行[N].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2007-05-29003版。

[3] 杨东平。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1版)[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4] 原春琳。校车跟不上 农村学校变空壳[N].中国青年报,2010-4-17.

[5] 宋雪明。透视校车安全:根治校车“顽疾” 尚需多方努力[J].月刊・安全生产,2011(01):29.

浅析校车交通安全问题2

关键词:校车;问题;交通安全;措施

一、引 言

近些年来,农村学校的合并整改,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增多,城市求学人数的不断增加,使校车应运而生。校车是指用来集中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的汽车类载客机动车辆。校车接送的不仅是可爱的孩子们,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然而,一件件校车交通事故,甚至是重大的恶通事故,使一些孩子过早地折断了他们飞翔的翅膀,留给人们无尽的伤痛。校车的安全管理必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二、当前校车交通安全的现状

当前,学校采取的校车运营模式一般有以下几种:学校自行购买校车;学校临时或长期租用客运单位客车;家长组成的包租、拼组的车辆;租用社会上私人车辆;学生自己搭乘社会上的营运车辆。纵览这些校车运营模式,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首先是缺乏资金支持。因为资金的缺乏,所以许多学校对校车的安全运行不够重视,把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到学校教学设施的改善,却不愿投到校车的更新、维护,许多校车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修护,车况问题严重。为了降低校车成本,很多学校用“无资质校车”、“报废校车”、“黑校车”运营,而社会上的专业客运企业考虑到运输成本,学生人数多,运输时间紧凑等因素,也不愿意将车租给学校使用。

其次是校车超载超速。出于降低成本和营利的考虑,许多校车往往肆意超载超速,“无资质校车”、“报废校车”、“黑校车”更是如此。同时学校的安全宣传不到位,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较大。

最后是驾驶员的素质整体偏低。从已经发生的校车交通事故中总结事故的发生的原因,除了黑车的超载、车况差之外,还有一个就是驾驶员的资质差,驾龄短、交通安全意识差、违规驾驶等现象普遍存在。

三、校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原因

(一)校车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

首先,教育机构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够重视。教育机构直接接触学生,对学生的日常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大多是在放假前由各班班主任叮嘱几句,这点在农村学校尤为突出,缺少具体的交通安全讲座等针对性较强的教育。其次,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做到应尽的监督职责,忽视校车的规范这一行政许可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关注的是教学活动中用到的设施设备,对这方面进行较为严格的行政监管和规范。而校车却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管,所以部分民办学校的不规范校车也“合理”的存在。最后,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家长对超载的校车也是默许的态度,因为学校较远,孩子能坐到校车上学放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长的负担。然而对于校车的交通安全问题,很多家长表示有担心,但是觉得只要校车驾驶员多留心多注意,应该不会出问题的。

(二)校车运力不足,整治受阻

一般学校的学生接送车是核载6至19人的普通客车或面包车,并且一个学校通常只有一辆校车。而实际情况却是,合并整改后的学校,学生数量几乎都是几十甚至上百人,一辆校车的运载力怎能承受。缺乏合理的校车运营渠道,具有客运资格的客运企业因利润低不愿加入到校车行列,而其他形式的校车都不具备客运资格。校车的运力不足显而易见。

校车建设属于城市交通的一部分,也是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农村更为明显,当众多农村学校的学生有校车需求时,社会却不能提供足够供给资源。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对廉价的校车都有同样的需求,农村地区对价格方面更为敏感,所以在现实中,极少的利润空间导致合格的、安全的交通工具无法承担校车角色。然而对校车进行严厉整治,会使运力骤减,不少学生不能按时回家,会让更多的学生无车可坐,部分学生和家长对此不满意,对于交警的检查敷衍甚至欺骗,使校车的整治受阻,无法获得实际情况,不能向政府提出相应解决建议。

(三)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对校车安全问题纷纷出台相应措施、办法,旨在保障校车的安全,避免悲剧的发生,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但现行的校车立法大多是属于校车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管理规章的范畴,因其立法层次较低,处罚依据弱,对违法的校车交通行为,很难构成强大的威慑力。且现实中还存在大量非法校车,对此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的界定和处罚办法。

(四)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共管机制

政府部门作为核心部分,其态度直接影响周围相关部门。政府部门不重视的态度,教育、交通、安监、公安、消防、运管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程度也受到影响,责任划分不明确,各部门之间对校车交通安全这一块都是推诿的态度。所以对于解决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没有强有力的推行解决措施,也就不能真正的解决校车的交通安全问题。

(五)缺乏统一的校车标准

由于校车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新校车的标准。新的校车标准在校车的颜色、标识、座位间的距离、车窗的高度等方面都有了详细的量化标准。强制规定,校车内不能站立学生,每个儿童座位都应该装置安全带,临通道的儿童座位应该装置座椅扶手等。未达到新标准规定的校车不准上路,一旦发现,必受严惩。

目前,国内没有专门生产校车的厂家,要想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且要满足大量的校车需求,还是存在许多局限。校车的高昂造价和各地的经济条件相矛盾。所以,要想短时间内取代国内所有不合标准的校车,存在很大的难度。

四、应对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的措施

由于我国校车交通安全问题频发,从综合治理的角度来看,由政府主导,联合社会各行政职能部门,确定校车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堵上校车交通安全的漏洞。

(一)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的力度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走进校园,加大对学校老师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在日常教育科目中增加交通安全教育科目,使老师和学生能认识到校车安全的重要性,提高自我防护、保护意识。其次,学校对校车驾驶员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监督驾驶员必须定期到交管部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及时了解各种交通法规,防止出现思想现象,为学生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最后,加大对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力度,让孩子拒乘“黑车”和超载车辆。

(二)由政府主导,加大对校车的财政投入

由于学校的整改合并,许多学生上学路程变远,校车的需求也就日益增大。政府作为学校布局调整的负责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损害了一些学生的利益,有必要为这些利益受损的孩子们做出补偿。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这些地方的学生都需要校车。但是这些学校,大部分都没有独立购买校车的能力,资金不足的问题突出。学校作为非营利组织,无力单独解决这一问题。由政府主导,对专用的校车进行部分财政补贴,帮助学校配置专用校,从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学生的交通问题。

(三)政府大力扶持“公交化”校车运营

提高校车的运营能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公交化”运营。例如辽宁省宽甸县的山区校车运营,就是由政府主导,和当地知名运营公司签订合同,公司专门成立一个叫做校车安全办公室的部门,专门负责校车的运营,政府承担一切费用并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有些类似与发达国家的做法,就是由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这样,全县专门向厂家定制的12辆校车,却承担了10多个乡镇5000多名学生的接送任务,运行四年来从未发生事故。对我国的乡镇农村学校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四)确立政府是责任主体,加快校车立法进程

校车的安全运行,政府是责任主体,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教育、交通、安监、公安、消防、运管职责要明确,相互配合协调,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此外,《中小学校校车立法》迫在眉睫,校车的优先地位要尽快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并明确规定政府责任、技术标准、违法处罚办法、财政支持等各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校车优先”实施办法,确保校车的优先权,出现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进行严惩,统一全国校车技术标准,从外形到颜色,全国中小学要统一使用。

(五)填补国内校车制造空白

目前,我国专门生产校车的厂家还没有,校车制造技术也是存在盲区。车辆制造企业应该看到目前中国这块空白市场的潜力,借鉴国外校车制造经验,制造专门针对学生使用的校车,加大校车研制开发的投入,尽快填补中国的校车制造空白区。

参考文献:

[1] 王颖懿,陈翠萍。堵上校车安全管理的漏洞[J].交通与运输,2008,(2):22-23.

[2] 汤三红。校车交通安全问题及其治理路径[J].交通企业管理,200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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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兰继军,焦武萍,许渭生。“隔离”现象与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0,(3):1-4.

[5] 游振云。直击校车安全[J].安全与健康,2007,(1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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