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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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范文【第一篇】
关键词:劳动关系;和谐社会;三方协调机制
一、劳动关系的基本含义
企业劳动关系主要是指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普通职工及其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权、责、利关系,主要包括所有者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管理者人员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普通职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工人组织的关系;工会与职工的关系。劳动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主体、内容、客体。劳动者、劳动者的组织和用人单位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劳动权、民主管理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等,劳动者承担的主要义务有: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国家和企业的机密。用人单位的主要权利有:依法录用、调动和辞退职工;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任免企业的行政干部;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依法奖惩职工,其主要义务有:依法录用、分配、安排职工的工作;保障工会和职代会行使其职权;按职工的劳动质量、数量支付劳动报酬;加强对职工思想、文化和业务的教育、培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劳动权和劳动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如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福利保险、教育培训、劳动环境等。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人格和人身不能作为劳动关系的客体。
劳动关系就其性质而言,具有劳动主体双方合作协调和矛盾争议甚至对抗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劳动者与其劳动力的使用者通过劳动就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双方利益相互依赖,这是双方合作和劳动关系的基础;另一方面,双方的利益又存在着矛盾对立,这集中体现在工资与利益的此消彼长的关系上,这是劳动争议、冲突,甚至公开冲突的根本原因。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又相互对立,在一定条件下会互相转化。我国的劳动关系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划分有以下几种:全民所有制的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中的劳动关系、个体经营的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和外资投资企业中的劳动关系。
二、建立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
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否对于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和整个社会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关系状况会影响其岗位任务、工作条件、劳动强度、劳动报酬与生活保障等利益攸关的重要事项,决定着个人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生活水平、个人尊严,社会地位以及身心健康等。对于企业等用人单位而言,劳动关系状况会影响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秩序,影响不同人群或群体的冲突与合作关系,影响人们对企业的承诺和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到人们的工资福利水平、工作绩效和工作的满意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企业的劳动力成本、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最终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对于企业用人单位以外的社会大系统而言,劳动关系状况会通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冲突、合作、谈判、罢工、裁员、停产、关厂等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形式,通过双方的亲友、家庭和各种利益相关者波及到社会,影响政府的立法、干预和监督,影响社会的秩序与安定团结,影响社会的经济政治环境和投资,进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增长、失业率、通货膨胀率、社会收入的总量与分配等,最终影响到社会成员的整体生活质量。因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否决不是职工个人的事情,要涉及数亿人的利益,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企业发展、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证。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社会难以实现。
三、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
1. 产权关系日益明晰,劳动关系日益复杂。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产权也日益明晰,多种经济成分的所有制形式日益丰富,这使企业劳资关系变得日益复杂。同一企业中可能存在多种形式的劳动关系,同一劳动者也可以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实行股份制的企业中要协调股东、职代会、工会之间的关系。在实行承包制的国有企业中要处理国家、承包者、员工个人及企业整体四方间的责权利关系,在三资企业中存在中方经理工资如何与外方经理平衡的问题。
2. 管理基础薄弱,法制不健全。近十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很不健全,也缺乏配套性,宣传力度也不够。一旦发生劳资纠纷,企业管理人员和有关员工似乎无所依据,加之缺乏妥善处理问题的经验,行政手段和“人治”办法便成为首选。
3. 劳动争议增多,潜在问题严重。我国劳动争议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较为严重,主要问题有: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劳动强度与劳动报酬不成比例;劳动条件差、危害职工身心健康;打骂、体罚员工;克扣工资;违法辞退等。国有企业方面随着亏损企业面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得不停产、关闭、破产,造成职工的最低工资无法保证,甚至连生活费也拿不到,对社会安定造成很大威胁。
4.随着劳动关系运行市场化,劳动关系矛盾愈加显性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明显提速,直接导致岗位的频繁创造和消失,岗位的不稳定性增强。另一方面,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劳动者自由择业,用人单位自主用工,就业的选择性、流动性增大,劳动关系中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较多地采用管理灵活、期限趋短的用工方式,以替代长期的、固化的劳动关系模式,劳动合同的变更频次明显增加。随之而来的,诸如劳动合同不合理,劳动保护条件差,劳动保护措施缺乏等各类矛盾关系进一步复杂化,维权形式日趋严峻。
四、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点建议
1. 法治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保证。公平与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法制是和谐社会的制度保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先后颁布了《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建立起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做到互利、互爱、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以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这些美好前景的真正实现还需要法制来保证。
2. 建立健全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通过政府、工会和企业经营者组织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共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是国际社会处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通行做法。我国自2001年起注重建立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缓和、化解劳动关系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增强三方协调劳动关系的针对性、时效性,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可以从几个方面去健全三方机制:进一步加强三方协调机制的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三方协调机制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三方机制的制度化沟通渠道;明确三方机制的法律地位和增强三方代表性等。
3.发挥工会的作用。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要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发挥好主导作用。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理念,正确处理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辩证关系,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完善以职代会为主渠道的源头参与机制,强化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核心的维权机制,建立多渠道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疏导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等,以促进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形成,使劳动关系各方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共谋发展。
4.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劳动关系实质上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无论是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还是构建和谐的社会都离不开人这一关键要素。因此,必须大力提倡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理念,切实把人力资源当做第一资源,把促进人的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的作用放在首位,引导和鼓励企业真正尊重和维护广大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权益,真正把广大职工的利益追求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让广大职工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进而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5. 努力提高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这是改善劳动关系的根本途径。提高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要让职工参与管理、进行职务设计、周期性安排“培训-工作-休息”,满足个人的特殊要求,使职工在工作中感觉到真正的意义。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的劳动关系日益复杂。我国致力于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逐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加大,以及我国入世后直接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接轨,中国劳动关系将更加市场化和国际化。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分院
参考文献:
[1]陈维政,余凯成,程文文。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高级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姚水洪,任新刚。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概论[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第二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而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谐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具有同质性和互动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基础和内容。应该不断探索和谐劳动关系的新途径,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
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的内涵、关系
内涵。劳动关系的内涵,通常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人们参加社会劳动的方式;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组织形式;人们因参加社会劳动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即个人消费品分配形式。劳动方式和组织形式,实际上是指就业与劳动组织管理;个人消费品分配,是指劳动者获得收入和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的这些内容,涉及人们利益和生存条件的最基本方面。
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保障社会的有序、良性运转。没有和谐的劳动保障制度和劳动关系,社会纠纷就不能得到妥善解决,社会秩序就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和谐也就自然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之,实现劳动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
和谐社会的劳动关系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分析
通过对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做一些分析与考察,可以看出总的劳动关系是协调的、稳定的,但是,与和谐的劳动关系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有一系列应予关注的问题。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
在某些企业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严重。劳动争议的数量逐年增多。分配不公平造成贫富两极分化比较严重。劳动力供大于求,使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公有制企业转改制过程中忽视保障职工权益。有些管理部门角色存在错位。
以机制建设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对策思考
建立有效的价值引导机制。劳动关系作为协调社会经济关系的机制,涵盖了社会、经济、政治等领域。在全社会确立公平、公正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利益关系,对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强大的思想舆论对人的价值观、社会道德的整合有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
建立合理的利益表达维护机制。应加强宏观参与,站在整体的高度,建立和完善职工群众利益的表达维护机制,在宏观层面上,通过建立和发展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企业家组织代表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建立多层次的三方协调协商机制,政府、企业家组织和工会,通过相关机构和程序规则,就有关立法、经济与社会政策制定,以及与劳动关系调整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的解决,相互沟通、平等交涉、共商对策、合作共事。
建立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和谐社会不是无矛盾社会,劳动关系矛盾始终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各自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关键是利益双方通过一定的机制,通过有序的利益竞争与抗衡,实现利益的协调,在某个阶段实现劳动关系与利益关系的和谐。
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劳资关系问题上,有效的监督管理表现为确保能够运用法律和制度的强制手段,对各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约束;确保有一个良好的组织系统对各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越轨行为进行有效和及时的处理:确保能够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在管理政策和管理制度上进行调整、完善和创新。
建立良好的矛盾疏导机制。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但是,和谐社会必须是一个有能力化解各种利益冲突的社会。建立良好的矛盾疏导机制,提高化解矛盾冲突的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要建立和完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法律法规,使化解社会利益冲突走向法制化轨道。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运用教育、协商、调处方法,合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
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劳动关系和谐,能激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潜在的劳动能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而生产力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因此,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能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
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就业权益,促进充分就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劳动者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途径,是家庭稳定和幸福的支柱,也是维持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最重要的保障。
劳动关系作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最基本的内容。社会和谐取决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的一切行为皆根源于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平等、机会均等、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妥善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反之,就会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导致各种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群众经济利益得到了很好的实现,劳动关系总体上是稳定协调的,但不可否认,现在许多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大量存在,劳动关系矛盾激化,劳动争议和群体事件时有发生。从目前来看,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中,大量的表现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因此,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协调好社会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第三篇】
[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一、民主管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途径
1.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健全并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形成有效的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保障机制。
2.履行工会维护职责。工会组织要加强源头参与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切实把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好、维护好。
3.保障员工民主权利。坚持“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公开制度,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加强民主监督。维护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工会维权工作的实效性。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4.协调利益关系、做好群众工作、激发员工创造力、处理员工内部矛盾、维护企业稳定,把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好、引导好、发挥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良好的舆论环境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1.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学习、讲座、讨论或言论平台等形式,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澄清模糊认识,充分认识和谐劳动关系的丰富内涵、使员工主动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
2.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通过征文、演讲、爱心活动,激励员工爱党、爱国、爱企、爱岗的自觉性,增强员工的荣誉感、自信心,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使员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3.为员工提供丰富健康的精神食粮。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学习型员工”、“为员工送一本好书”等活动为载体,以企业网页、闭路电视、图书馆、职工书屋为阵地,培养大家不断进取、昂扬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状态。
4.不断满足员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以先进的企业文化,多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情操、净化心灵,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
三、团结友爱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
1.营造良好氛围。坚持讲原则、重感情,尊重人的个性,维护人的尊严,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实现企业与员工和谐共进。
2.做到为员工解忧。坚持实施“民心工程”和“送温暖”工程,给予员工人文关怀,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
3.树立爱心理念。建立诚信友爱的道德基础,人与人之间团结合作、与人为善、诚实守信,实现全体员工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4.坚持为群众服务。坚持把员工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时为员工着想,处处为员工谋利,建立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使大家能够一心一意共同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四、企业管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融入各项工作,做到紧密结合、协调推进。
1.强化“三种意识”。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强化全体员工的节约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使大家进一步树立精打细算、勤俭持家的好作风。
2.拓宽管理空间,眼睛向外,积极主动,争取政策,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眼睛向内,节约资源,精细管理,降低成本,以内部挖潜向管理要效益。
3.找准有效载体。党政工青四轮齐转共同创建“节约型企业”,开展“业务状元”、“节约能手”评选、合理化建议征集以及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
4.深化企业改革。着手就机构设置、主辅分离、人员调整、精简队伍等深层次的管理问题进行筹划,按实际需要组织生产。
五、安全监督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保障
安全生产是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石,没有安全就没有和谐。作为工会组织,要履行安全监督职能,发挥安全保障作用,使企业树立科学的、全面的安全观,为企业发展助力。
1.高度重视,思想到位。教育员工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的安全理念,从思想上形成一道坚固的安全屏障。
2.制度健全,机制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工会安全监督网,不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协助行政从严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大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大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层面,落实到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岗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4.安全预警,防范到位。全面做好安全工作,重要的是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做好事故预案,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可控性。
5.利用载体,教育到位。经常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安康杯”竞赛、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形成党政工青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实现以安全稳定保和谐。
六、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条件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性的因素,也是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最根本因素。以人为本是保持员工队伍稳定的核心,其本质要求是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员工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内在要求。
1.大力培育技术能手。积极开展生产技术运动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全员培训以及各种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抓好紧缺人才的培养。要开阔视野,拓宽渠道,进行生产、管理等全方位的知识更新。迎接挑战。
3.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竞争机制,营造“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宽松环境,形成人人可成才的进取意识,为政治可靠、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优秀人才创造施展才能的广阔空间。
4.维护稳定保障和谐。要高度重视深化改革中的队伍稳定问题,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教育员工增强竞争意识,使员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以稳定促进和谐。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范文【第四篇】
论文关键词:劳动合同;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和谐社会从本质上讲,就是要构建和谐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劳动关系是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最普遍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谐与否,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国学者对劳动关系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逐步展开而出现的。在借鉴国外劳动关系的理论上,对劳动关系的研究取得了进步。《劳动合同法》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此背景下,通过文献综述的形式研究从法律角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显得很有要了。
1国内学者对劳动关系含义的解读
从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论文和著作来看,到目前为止,国内对劳动关系内涵的界定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种观点是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拓展。依据马克思主义观点,劳动关系是指建立在人与物的关系基础上,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相互之间必然产生的社会生产关系嘲。温海池(1994)认为应对之加以拓展,他认为劳动关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广义而言是指所有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可称为社会劳动关系。狭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张庆伟(2007)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三种经济学分析范式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后两者要么把劳动关系抽象的看成经济技术关系,要么把劳动关系看成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只有马克思主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将劳动关系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范畴,揭示了劳动契约关系平等背后的控制与剥削关系。
第二种观点是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将劳动关系界定为一种经济利益关系。俞维强(1996)认为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让渡劳动力的使用权换取消费资料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郭庆松(2002)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就是指劳动力的使用者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
第三种观点是程延园(2004)从管理学的角度认为劳动关系是在就业组织中由雇佣行为而产生的关系,是组织管理的一个特殊领域,以与雇佣行为管理有关的问题为研究对象。劳动关系的基本含义是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
关于劳动关系的概念国内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分析和界定,从这些研究中看到,学术界较统一的认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的提供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双方以及相关组织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劳动合同制度
对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当代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我们认为和谐劳动关系应该是劳动者在实现就业过程中与劳动力的用人者,从共同利益出发,建立一种融洽、平等的合作关系,并能通过有效的机制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冲突,从而达到和谐统一,进而促进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企业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近两三年来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已经被提上日程。许多学者指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邱小平(2008)指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持经济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实现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
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需要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常凯(2005)指出法律是现代劳动关系运行的基本依据和规范,劳动关系系统的运行是以劳动权利和义务为中心展开的。依据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依靠劳动合同这一法律形式。
3我国劳动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源头。但近年来我国劳动合同中体现出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在劳动合同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将主要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与变更中进行文献回顾。
王焕培(2007)发现在劳动合同方面,合同不规范,合同签订率低,集体合同流于形式。孙祖芳(2007)指出非公有制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足1/3。现在有很多企业把员工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而临时工不仅不签订劳动合同,更别说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了。强制性劳动合同多,协商性劳动合同少。在雇佣人员时很多企业只是口头约定劳动时间、工作任务和工资报酬,老板根据个人的喜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依法订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做的修改和增删。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随着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这就需要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在我国劳动合同变更中用人单位多是在单方意愿下口头的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近年来的相关文献中指出了企业在执行劳动合同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不仅内容稀少、散乱而且缺乏程序性规定,操作性差,使得诸多文献中对劳动合同变更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很少。其次在这些文献中缺乏对国内不同所有制企业,对不同管理层次员工的纵向对比分析。很多文献都集中在对存在的问题分析而缺乏对后果的深入研究。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措施
①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欠缺,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开启了我们国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时代。
《劳动合同法》能否得到实施,关键在于政府。政府首先应加强宣传《劳动合同法》,采取措施贯彻执行,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和相关的配套法规,加大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惩处力度。
面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之势,用人单位要积极转变态度,努力提高认识和自我管理水平,优化劳动管理体制,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与履行应尽的义务。要用战略眼光看待《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把构建新兴的劳动关系作为改善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并且纳入组织发展战略。
②劳动合同制度应当与其他法律制度相衔接配套。劳动关系的层次化、市场化、多样化、规模化和复杂化,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应当与其他法律制度相衔接配套,以期使劳动法律制度体系对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产生整体功效。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以集体合同为依据,注重通过集体合同有效规范、制约和引导劳动合同的实施;劳动三方协商机制应成为推动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必不可少的条件;建立一个公正、快捷、高效的劳动争议制度,成为劳动合同运行必不可缺少的环节。建立平等协商制度,针对群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企业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代表进行协商,针对职工个人的劳动关系的问题企业要与职工本人进行平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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