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不讳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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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不讳1

“讳饰”修辞是指不直接说出本意,而是用含蓄、婉转的语言把本意暗示出来,使之意在言外的一种修辞方式。如我们生活中把怀孕说成“有喜”,有些老同志把自己的死说成“去见马克思”等就是用了这一修辞。

“讳饰”一般可分为美饰和掩饰两种。

一、美饰就是因犯忌怕说而改用别的话加以装饰美化。如:

1、3月14日下午两点三刻,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停止思想了。让他一个人留在房里还不到两分钟,等我们再进去的时候,便发现他在安乐椅上安静地睡着了——但已经是永远地睡着了。(《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

句中的“停止思想”、“安静的睡着”、“永远地睡着”,都是指“死”。对于马克思的死,恩格斯不忍心直接说出,因而用了讳饰手法。这样既把自己的心情委婉而含蓄地表达出来,又符合全世界劳动人民的心愿。

2、包扎所的担架不够了,好几个重彩号不能及时送后方医院,耽搁下来。(《百合花》)

句中的“彩号”即“重伤员”。用“彩号”二字替代,可见作者对人民子弟兵的热爱。

二、掩饰就是遇到犯忌触讳的事改用一种模糊的说法去掩盖。如:

3、凑近一看,见她脸上流下来的血已经把她胸前的白衣染红了,眼睛已经闭上。我知道他不行了,才赶忙跳出门外。(《谁是最可爱的人》)

句中的“不行了”在这里的意思是“死了”,无法救活了,有了前文的交代——“她脸上流下来的血已经把她胸前的白衣染红了,眼睛已经闭上”,这个意思就可以理解了。

4、“祥林嫂?怎么了?”

“老了。”(《祝福》)

句中的“老了”即“死了”。因鲁府的忌讳颇多,那些不吉利的话不可直说。为了避讳,短工们把祥林嫂的死说成“老了”。

5、他的母亲端过一碟乌黑的圆东西,轻轻说:“吃下去罢——病就好了。”(《药》)

直言不讳2

关键词:杜甫 闲 避讳

一、避讳

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那时,人们对皇帝或尊长是不能直呼或直书其名的,否则就有因犯讳而坐牢甚至丢脑袋的危险。避讳常见的方法是用近义或同义的字来代替要避讳的字。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避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改“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①。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天下“丘”姓,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今天,姓氏中有“丘”又有“邱”,原因就是有改回原来“丘”字,有的未改。

四是讳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司马迁父名“司马谈”,故《史记》里,人名中出现“谈”字者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范晔作《后汉书》亦沿用此,范晔父名“范泰”,故《后汉书》里,名“郭泰”者,竟变为“郭太”。

二、杜甫之避讳

古人讲究避讳,杜甫亦不例外。杜甫父亲名闲,常理推论,其作品中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出现“闲”字。先看杜集中出现“闲”字的诗有:

《诸将五首其一》②:“见愁汉马西戎逼,曾闪朱旗北斗殷。诸本作闲,《正异》作殷。”

《宴王使君宅其二》:“泛爱容霜鬓,留欢卜夜闲。一作阑,一作上夜关。”

《小寒食舟中作》:“翩翩戏蝶过闲一作开,非。幔,片片轻鸥下急湍。”

以上三例或正文,或异文出现了“闲”字。前人对此颇多争论,并未得出确凿结论。笔者试略陈如下。

王直方《王直方诗话》③云:“老杜家讳闲,而诗中有云:‘翩翩戏蝶过闲幔。’或云:恐传者谬。又有《宴王使君宅》诗云:‘泛爱容霜鬓,留欢卜夜欢。’一作‘阑’。余以为当以‘闲’为正,临文恐不以为避也。”可见王直方是赞同杜集中有“闲”字的。

认为杜集中不可能有“闲”字的有:

赵令畴《侯鲭录》④卷七引了王直方的观点并补充说:“迂叟李国老云:‘余读《新唐书》,方知杜甫父名闲。检杜诗果无闲字,唯蜀本杜诗二十卷,内《寒食》诗云:邻家闲不违。后见王琪本作问不违。又云:曾闪北斗朱旗闲。后见赵仁约本说,薛向家本作北斗殷。由是言之,甫不用闲字名矣。’”赵令畴从版本校勘入手,查证蜀本、王琪本、赵仁约本、薛向家本等后得出度集中不可能出现“闲”字。

蔡居厚认为杜集中出现的“闲”字为后人避本朝庙讳而改,《蔡宽夫诗话》⑤云:“杜子美诗一部未尝使‘闲’字,独一联云:‘见愁汉马西戎逼,曾闪朱旗北斗闲。’一处而已。顷见王侍郎钦臣云:‘旧尝疑此,以谓既不避,则不应只犯一字。后于薛枢密向家得五代时故本,较之乃是殷字。恐好事者因避本朝庙讳易之,而不暇省其父名也。’”

周必大《二老堂诗话》⑥则集中从避讳的角度为老杜辩护,云:“世云杜子美诗两押‘闲’字,不避家讳,故《留夜宴》诗:‘临欢卜夜闲。’七言诗:‘曾闪北斗朱旗闲。’虽俗传孙觌《杜诗押韵》,亦用二字,其实非也。卞圜杜诗本云‘留欢卜夜欢’,盖有投辖之意。‘卜’字似‘上’字,‘关’字似‘闲’字,而不知者或改作‘夜闲’,又不在韵,卞氏本妙不可言。‘北斗闲’者,盖《汉书》有‘朱旗降天’,今杜诗既云‘曾闪朱旗’,则是因朱旗降天,斗色亦赤,本是‘殷’字。于今切,盛也。于颜切,红也。故音虽不同,而字则一体。是时宣祖正讳‘殷’字,故改作‘闲’,全无义理。今既祧庙不讳,所谓‘曾闪北斗朱旗闲’,又何疑焉?”

张耒认为杜集中不可能出现“闲”字,其《明道杂志》⑦载:“杜甫之父名闲,而甫诗不避闲。某在馆中时,同舍屡论及于此。余谓甫天姿笃于忠孝,于父名非不获己,宜不忍言。试问王仲至,讨论之,果得其由,大都本误也。《寒食》诗云:‘田父要皆去,邻家闲不违。’仲至家有古写本杜诗,作‘问不违’。作‘问’实胜‘闲’。又《诸将》诗云:‘见愁汗马西戎逼,曾闪北斗朱旗闲。’写本作‘殷’字,亦有理,语更雄健。又有‘娟娟戏蝶过闲幔,片片惊鸥下急湍。’本作‘开幔’。‘开幔’语更工,因开幔见蝶过也。”

我认为杜集中不可能出现“闲”字。主要从以下两个角度考察。

(一)杜甫的忠孝原则

杜甫一生恪守儒家礼教。他的先世历代“奉儒守官”。其十三世祖杜预是西晋的名将,又精通《左传》,著有《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其祖父杜审言是初唐“文章四友”的翘首。杜甫常常为出身在这样的家庭而引以为豪。他在《进雕赋表》中说:“自先君恕、预以降,奉儒守官,未坠素业矣。”在《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中谈及自己的家世说:“远自周室,迄于圣代,传之以仁义礼智信,列之以公侯伯子男。”杜甫自幼丧母,从小就寄养在洛阳二姑母家。天宝元年二姑母去世,杜甫在《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称其为“义姑”,可见杜甫对其感情之深。可见,无论其出身还是其行为都深受儒家忠孝思想影响,这在杜集中有明显体现(前人论述很多,本文不作赘述。)。杜甫不可能去违背自己一生所恪守的原则,而用“闲”字入诗。再加上其一生时刻不在践行着他的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尤其是其在“修身”方面,更是无时不挂记在心,这样的一个人怎会去触犯忠孝这一原则呢?

(二)避讳

唐王朝自太宗以后,就非常注重避讳,即使“嫌名”也要避。李贺因父名“晋肃”中“晋”字于“进士”之“进”同音而不能参加进士科考试,便是很好的说明。即使是当时位高权重的韩愈为其辩护也无济于事。另外唐代士子行卷也要避讳,否则将适得其反,不仅达不到行卷的目的,反而会影响仕途发展。如《唐才子传》⑧卷十“载”条:“文德中,刘子长出镇浙西,行次江西。时陆威侍郎犹为郎吏,亦寓于此。载缄二轴投谒,误以子长之卷面贽于威。威览之,连见数字触家讳。威瞿然,载愕错,白以大误,寻谢以长笺,略曰:‘曹兴之图画虽精,终惭误笔;殷浩之矜持太过,翻达空函。’威激赏而终不能引拔,竟流落而卒。”可见在唐代如果触犯了避讳大忌,则可能造成终生遗憾。作为严格恪守儒家忠孝观念的杜甫,不可能在这一点上犯迷糊。即使临文也是会回避“闲”字的。

我们所见杜集中之所以会出现“闲”字,有以下原因:

1.临文缺笔。古人为避讳往往采用缺笔的办法。杜甫创作之时,因为用到闲字,但为避父讳而缺笔,由于“闲”字古写法为“”,“”与“”通用,形体与“”字、“”字近,后人误认,而错误地以为是“开”或“阑”。

2.临文改字。杜甫作诗讲究炼字炼句,力求做到“语不惊人死不休”,遇到需用“闲”字处而换字,并能做到不着痕迹,无迹可求。后人出于臆测而改动。

3.避讳改动。杜诗在后世流传中,宋元明清均有刊刻,而当朝人为避当朝帝王、刊刻之人家讳等,而做改动。如上周必大所云。

由上可见,杜集中是不可能出现“闲”字。儒家礼教是杜甫一切行为的原则,时刻约束着自己,即使在创作之际,也是要做到抑扬顿挫,以此来抑制感情的爆发。他在诗歌方面极其用功,力求完美,不留瑕疵。试问这样一位诗人又怎会在诗文中出现不应该出现的词,一字之换给杜甫带来了许多谬评。

注释:

①[宋]陆游。老学庵笔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11月1版。

②[清]仇兆鳌。杜诗详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10月1版。

本文所有杜诗、杜文均以《杜诗详注》为底本,以下不另作注。

③郭绍虞。宋诗话辑佚[M].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9月1版。

④[宋]赵令畴。侯鲭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9月1版。

⑤同③.

⑥[清]何文焕辑。历代诗话[M].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4月1版。

⑦朱易安,傅璇琮。全宋笔记[M].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1月1版。

⑧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M].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2月1版。

参考文献:

直言不讳3

中医古籍是中国传统中医药学的经典,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结晶,其中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形象而全面地论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的生理、病理,疾病的诊断、治疗及预防等。讳饰修辞作为一种社会语言现象,具有鲜明的社会文化特征。

讳饰是由于某种忌讳而采用的一种委婉说法,它与一个民族的社会文化、风俗习惯有着密切关系。古老的中华民族历来有很多忌讳:如疾病、死亡、性等。中医古籍本是记录古人认识与治疗疾病的文献资料,必然会涉及这些内容,智慧的古人运用了大量委婉含蓄的词语,阐述人的生理、病理现象,巧妙地表情达意,这就是讳饰修辞法。如对于“死”,帝王死叫“山陵崩”,称别人失火为“遭遇祝融”等。讳饰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避冒犯

中华民族历来讲究尊卑长幼,封建时代更是如此。为避冒犯,古人往往不直呼祖先的名字,而用其他字代替。这可以追溯到周朝,《礼记·春官》注:“先王死日为恐,名为讳。”秦代以后形成制度,历代相沿,直到民国废止。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从而规定说话或写文章时,遇到当朝君主的名字都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而用其他的字或词来代替,臣民对帝王、平民对长官、俗凡之人对圣人、社会地位卑下者对尊者、晚辈对长辈,都不能直呼其名而要设法避开或改写,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避讳”,它是封建道德的产物,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历史现象。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将其作为一种修辞手段,称之为“讳饰辞格”。

古人为避冒犯,方法可谓多矣。对君主、圣人或长辈不能直呼其名,而要称字或号,以表示对他们的尊重。大量的敬词、谦词出现,而且被广泛地应用在古籍中,这就成为我们研究讳饰修辞的重要依据。如敬词“陛下”、“足下”、“执事”等;谦词“仆”、“牛马走”等,这大多是封建时代君臣之称谓。另外,古人对于尊长的行为,往往不敢直接评说,即使尊长的某些做法有失妥当,晚辈也只能采取拐弯抹角的说法。如《陈情表》中有“行年四岁,舅夺母志”。作者李密叙述寡母改嫁的缘由时,即运用讳饰修辞委婉说出舅舅强迫母亲改嫁的事实。

二、避忌讳

每一个国家、每一种文化,都有因忌讳而不便直说的内容或话题,如死亡、疾病等,人们会采用一种婉转含蓄的语言表达本意。任何一种语言或文化中,都特别忌讳“死亡”,在一些宗教国家,关于死亡有很多说法:如“去了天堂”、“去了极乐世界”、“上帝的召唤”、“去了西天”等。汉语中也有类似的说法:“老了”、“走了”、“百年之后”、“归天”、“回老家”,甚而戏称“见马克思去了”,而“填沟壑”、“捐馆舍”、“山陵崩”、“骑鲸”、“仙逝”、 “驾鹤西归”、“寿终正寝”、“命丧黄泉”等在文言文中比较多见,这些都是“死”的讳饰语。

例1:公觉,召桑田巫,巫言如梦。公曰:“不食新矣。”(《秦医缓和》)

桑田巫师为晋景公解梦,说他吃不到当年的新麦,即说他将死于当年麦收之前。在君王面前,巫师委婉地说出了晋景公病重且不久于人世的预言。

例2:有先生则活,无先生则弃捐填沟壑,长终而不得反。(司马迁《扁鹊传》)

医古文教材统统注释为:弃捐填沟壑:“死”的婉言。《释名·释丧制》:“不得埋曰弃,谓弃之于野也。不得其尸曰捐,捐于他境也。”壑:山谷。“弃捐填沟壑”的意思也就非常明确了。

例3、子之大父一瓢先生,医之不朽者也,高年不禄。(袁枚《与薛寿鱼书》)

“不禄”:死的讳饰语,古代“士”死曰“不禄”。封建时代,等级制度森严,因身份、地位的差异,对不同人的“死”有不同的称谓。《公羊传·隐公三年》: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庶人曰“死”。

疾病也是人所不欲的凶险之事,因而古人很早就普遍使用委婉含蓄的称法。

例1、体中不快,起作一禽之戏。(陈寿《华佗传》)

“不快”即不舒服,生病。

例2、刘子闲居,有负薪之忧。(刘禹锡《鉴药》)

《礼记·曲礼下》:“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孔颖达注:“‘言曰某有负薪之忧’者,此称疾之辞也。某,士名也;负,担也;薪,樵也,忧,劳也。…”

《太平御览》:天子疾曰不豫;诸侯称负子;大夫称采薪;士称犬马。刘禹锡《鉴药》中引用此委婉语,说明自己因身体不佳,赋闲在家之意。

三、避粗俗

古籍中有关性和二便的问题,因避其粗俗或污秽,也往往采取模糊的说法。用“内”、“交接”、“劳事”等称男女之事;用“前后”、“更衣”等指二便或与之有关的行为。

例1、此阴虚而阳暴绝也,盖得之病后酒且内。(戴良《丹溪翁传》)

“内”谓行。

例2、尚虚,未得复,勿为劳事,御内即死。(陈寿《华佗传》)

例3、其妻闻其病除,从百余里来省之,止宿交接,中间三日发病,一如佗言。(同上)

以上句中的“劳事”、“御内”、“交接”皆指房劳之事。我国古代性医学、性学著作中有大量与男女有关的解剖学名词,青春期性生理现象以及动作、心理感受、生理反应等方面的讳言、隐语、代称。

另外,中药取材广泛,一些废、秽之物亦可入药。古代医家为避俗、秽之嫌,常隐去俗称,而雅化其名。如称鸽粪为“左盘龙”;人乳为“仙人酒、蟠桃酒”;人尿称“轮回酒”等。这也属于讳饰修辞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讳饰修辞与现代汉语中的“委婉”修辞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区别。1993年第5期《修辞学习》中,万震球先生的《休将“委婉”混“讳饰”》一文详尽阐述了“讳饰”与“委婉”的细微差别。指出“委婉”辞格的特征,其重心在“暗示”二字上,让读者、听者细心揣摩,回味无穷,且富有艺术色彩,起到幽默含蓄的效果。如孙犁《荷花淀》一文,水生嫂等几个农村妇女想去看望新参军的丈夫,又不好意思直说,于是出现了这样一段对话:“我不拖尾巴,可是忘下了一件衣裳”、“我有句要紧的话,得和他说说”、“我本来不想去,可是俺婆婆非叫我去看看他。”这一段话非常符合人物身份,也表现了作者在塑造人物形象时的技巧。运用委婉修辞,含蓄幽默,意在言外,表达效果突出。

讳饰作为修辞的一种,历史久远,有据可考。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封建帝制的消亡,一些讳饰语只是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成为历史的沉积。但对讳饰现象的研究,仍有其价值和意义,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的封建思想、典章制度,更好地进行史料考证、古籍整理和学习研究。

参考文献:

1、吴士文《修辞格论析》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现代汉语词典》 商务印书馆,1987

直言不讳4

说到谦词,每一个人都会很熟悉,因为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词汇。而这所谓的“谦”与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中的“礼”是不谋而合的。谦虚、谦恭这都是一种“礼”的表现,我们所说的谦词也是“礼”的一种表现。在古代,这种表现尤为突出。对父母时要自称犬子,对君主时要自称愚臣,对上级时要自称卑职,而在通常情况下,也要称自己为鄙人,称自己的家为寒舍,称自己的妻子为贱内。这些语言中出现的“愚、卑、鄙”之类的词都是代表低下、不好的意思。同时“礼”也是一种宗法制度的体现。周代的礼仪制度最为完备,也最为繁琐,上层统治阶级对它推崇备至,而下层人民却要背负沉重的负担。因此,这些语言里也体现了森严的等级制度,即通常所说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为臣纲”的封建纲常制度,下对上一定要谦恭有礼,这样就逐渐形成了所谓的谦词。当今社会的谦词也仍有应用,其范围和内容与古代已有了显著的区别,但在本质上与所倡导的儒家文化中的“礼”是一致的。

敬语与谦词是相互联系的,也同样体现了儒家文化中的“礼”,这两种词语的产生是相辅相成的。有了对自我的称呼,必然要求有对别人的称呼。而这样的称呼似乎更加广泛。无论是在古代社会还是在当今社会,人们的关系不外乎亲戚、朋友、上下级。但这样的关系却不是单一的,它们纵横交错,构成了社会关系中的方方面面。因而在社会中,人们需要用更加广泛的词来称呼与自己相关的人。对待父母要称呼父亲、母亲,外人在谈到你的父母时就要称高堂、椿萱、双亲,称别人的父母就为令尊、令堂,称别人家的兄弟姐妹一般都加令,如令兄、令妹等,称妻子的父母为岳山、泰水,称有德行或比自己地位高的人为阁下。例子很多,不胜枚举。敬语因与谦词的产生原因相似,因此它也是与儒家文化中的礼学思想分不开的。对自己的谦与对别人的恭是分不开的。古语有云:“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可见“礼”就是上对下的要求,即要求下对上的敬。由于统治阶级所贯彻的“独尊儒术”思想使儒学中的“礼”成为人们行为中的规范,人们在自觉不自觉中严格而认真的遵守“礼”这样的规范。

谈到讳言,从字面意思也可以理解它的内含。“讳”在《辞海》中有这样几种解释。一是隐瞒、避讳之意。《公羊传・闵公元年》中“《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讳者讳。”这一解释中就可以看出“讳”从一开始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同时也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礼”,即下对上的礼。下级对上级、子女对父母、晚辈对长辈都是需要隐恶扬善的。二是指所隐讳的事物。《礼记・曲礼上》中“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无论在哪种社会形态下,只要出现了需要隐讳的事物,那么必然会出现所要隐讳的语言。像古代人们是非常忌讳说到“死”这个词的。所以帝王死就说“崩”,《触龙说赵太后》中就出现过“山陵崩(指赵太后死)”这样的话。诸侯死则称“薨”,而有德行、地位高的人死去就称“驾鹤西游”。一般平民死有时也称死,但多数也会有避讳称“没有了”。三是指对帝王将相或尊长不敢直称其名,则谓之避讳,也指所避讳的名字。《三国志・魏志》中记载“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韩愈的《讳辨》中也说“汉讳武帝名彻为通。”这种避讳名字的做法,对于古代的帝王来说是一种普遍现象。因而,讳言也是以封建礼制思想为宗旨,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体现。

谦词、敬语、讳言是由古源,随着礼学思想的发展而发展的,当“礼”成为封建等级制度的主导思想固定下来时,这一种词汇也开始固定并繁盛起来。而到今天,封建制度已被打破,弥漫于整个社会的以封建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儒家礼学文化曾一度衰落,取代它们的是平等公平原则上的“同志、你、我、他”这样不具有感彩与等级制度的词语,与之相适应的讳言也就开始逐渐减少。对于死的称呼也没有了那样繁琐的规定,一般称死就是死或逝世、去世。相同的情况体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称谓的简化、避讳的减少都反过来体现着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同时也体现着民主与公平原则的深入人心。文化作为一种思想状态的存在,不会因为改朝换代、政权更替而马上改变,它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而且今天,人们对于“礼”又有了新的认识和要求,敬语、谦词、讳言又有了新的发展。它的形式更加简化,但适用的人群却更加广泛。如“您”这个敬称,可以用于一切长辈、上级、德高望重的人。谦词所用的范围则似乎正在缩小。

除了官方或盛大宴会以及特别正式的场合外,人们使用它的频率并不多,而这与外来的西方文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外国所讲的自信与中国人所讲的自谦是有很大矛盾的。如一个人去外企求职,如果他太自谦,将使别人无法信服他的能力,从而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需求的刺激下,自谦所用的词语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开始消亡。讳言同谦词一样也在更广泛的消失,人们不再避讳直呼伟人或统治者的姓名,甚至在更多的时候会公开的宣讲统治阶层的腐朽与无能而不会受到严重的打击报复。现在的人们不需要像古人一样道路以目,用讳言讳语谈一些敏感话题。人们在言论上有了更大的自由,那么讳言就会相应的减少。与此同时,另外的隐讳语言发展了起来,普通意义的隐言是指行业术语,这方面的专业术语对于别的行业或对此无所知的人们来说就是隐言与讳语。而更高层次的隐言讳语存在于国家所掌握的军事间谍机构中。这些已经与儒家的礼学思想相去甚远了。

总之,礼在现代已超越了孔子所倡导的“礼”的本真含义,而普遍的被大众所接受。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的进步,“礼”也将成为从上至下所遵循的一种原则,而不单单要求下对上的规范。以新的礼学思想来构建新的谦词、敬语与讳言,是这个新时代的要求,也是对每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的要求。

参考文献:

直言不讳5

关键词:汉语;禁忌语;文化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民族精神的产品和民族文化的表现形式。可以说语言是反映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一面镜子。经过漫长的历史文化的积淀而逐步体现在该民族的词汇层面上,也就是讲,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最先体现在它的词汇系统中。在中国,我们形成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文化系统,表现为委婉含蓄的语言特点。

一、禁忌语的界定

际学术界中将“禁忌”一词称之为“塔布”(taboo)。它起源于南太平洋波利尼亚群岛上生活的土著居民所使用的语言。弗洛伊德曾在《图腾和禁忌》一书中比较经典的指出:禁忌一方面是“崇高的”、“神圣的”, 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禁忌属于文化心理层次,是色彩斑斓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必须准确把握这类现象深层的文化底蕴。禁忌语是科学不发达的产物,在交际中出于某种原因,人们不能、不愿意或者不能说的词语,这些词语往往是神圣的、危险的或者不堪入耳的,这种现象被称之为语言禁忌 。

二、汉语禁忌语的基本类型

1.人名

中国古代受到儒家礼乐文化的熏陶,形成了具有儒雅婉约的语言特色。长期以来,人们都一直避讳直呼其名,古人加冠后都要给自己起“字”以避讳,对帝王、诸侯、祖宗的名字更不能谈及。

(1)国讳。《说文解字》中解释道:“讳,忌也。”古时对帝王尊长的名字,甚至是已故的帝王尊长,都不能直呼其名以表示尊重。国讳也就指对帝王的名字、对帝王父亲、祖父的名字全国上下都不可直呼其名。学界普遍认为避讳最早起源于周朝,在《周礼・曲礼上》中记载“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凡到别人家中先问主人及其祖先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失礼。秦朝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其开国君主秦始皇名政,秦朝就将正月改名为端月。“端月,正月也。秦讳政,故曰端。”。古代全国上下、臣民百姓都严禁直呼帝王名号,逐步发展为对皇后、君王祖父、君王陵墓以致后来对显贵诸侯、大臣等名字的避讳。

(2)家讳。家讳是家族内部避免直呼或者做文章时避免出现与祖先名讳相同字或词语的做法,其本质上是国讳的一种延伸,是封建等级观念和伦理道德的体现。“传统中国家族立法规定在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求避讳父亲、祖先及所有长辈的名字,这就是所谓的家讳。”[1]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第二回中,由于林黛玉母亲名字为“贾敏”,林黛玉每当读到“敏”字时,为了避讳母亲的名字,将“敏”字改为“密”字。

2.死丧

世界上大多数民族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汉民族同样如此,避免使用直言祸事的字词。现代人通常称“过世”、“走了”、“逝世””、“老了”、“不在了”、“百年之后”等一类词语来指称“死亡”这一概念。《周礼・曲礼》中说道:“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庶人曰死。”可见,在古代表达“死”这一概念时要区分社会阶级,天子死要称“天崩”、“驾崩”、“大行”、“弃群臣”等。

3.数字

中华文化绵延千年,积淀深厚,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底蕴、语音特点和价值取向,这些因素也影响了数字符号的文化蕴藉。历代都崇尚数字“三”,如“佛教三宝”“三生有幸”、“三纲”、“三戒”、“三绝”等。汉民族传统上崇尚偶数“四”,它就是成双成对的象征,含有良好的寓意,如“四大名著”、“四大发明”、“四大美女”等。由于粤语、闽语中“四”与“死”同同音。中国人喜欢奇妙的数字“七”,民间流传着许多由数字“七”组成的褒义词及中性词,包括“七宝”、“七佛”、“七情”等。

三、汉语禁忌语的避讳方式

1.缺笔法

缺笔法是指在书写过程中为了避免直接写出帝王、显贵诸侯或者祖先的名讳而故意将忌讳的字少写一到两划,用残缺的汉字替代所要避讳的字。这种方法起源于唐代,唐人为避李世民的讳,也会采用将“世”和 “民”均少写一笔的方法。清代人们也采用这一方法避清圣祖玄烨的名字,将“玄”跟“烨”最后一笔省去。孔子是儒家文化的创始人,是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古人为了避孔子的名讳,采用两种方法:其一就是将“丘”字少写一划,另一种是把“丘”改写成“邱”,以免触犯孔子的名讳。

2.空字法

所谓空字法是指将应当避讳的字空出来不写,或空围“囗”,或做“某”,或直接书写“讳”或“上讳”字[2]。司马迁在《史记》中,为了避免直接书写当时执政的汉景帝刘启的名字,在《史记・孝文本纪》中写道:“元年正月,子某最长,纯厚仁慈,请建以为太子”,这里所到的“某”字代替汉景帝刘启名讳。

3.换字法

换字法是用意义相似、相近或者读音相似、相近的的字词来代替所要避免直接书写的字词的一种方法。

同义词替换在古典文献中比较常见,它是指用意义相同或相近意思的词来代替所要避免直呼或者直接书写的忌讳字的方法。在《尚书・尧典》中记载:“百姓昭明,合和万邦”,然而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记载为“百姓昭明,合和万国。”这是为了避汉高祖刘邦的名讳将“邦”字改为“国”字。同样在汉代,出现过“严子”或“老严之学”的说法,这是为了避讳东汉明帝刘庄之名把圣人庄子不得不称之为“严子”。唐代为了避讳高祖皇帝李渊的名字,将“渊”字改为“泉”字。

注释:

[1]李军华。汉语委婉语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2]程裕祯。中国文化要略(重版本)[M].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M].北京:国立北京大学出版社,1950.

[2] 邓炎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

[3] 万建中。禁忌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4] 丁启红。委婉语与禁忌语对比研究[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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