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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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中期自查报告【第一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六五”普法工作动员大会,部署了具体工作任务,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二、加大力度,继续抓好学法用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本局每年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及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近年来多次开展了气象部门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深刻剖析一些、索贿受贿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和危害,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受警示和教育;加强了气象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工作,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人员处理突发天气事件的实际能力和操作水平。

每年按要求完成市普法办下发的学法作业本,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按要求认真参加市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奉化 开启六五普法新篇章”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开展各类学法活动,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为了让社会公众了解、遵守气象法律法规,本局结合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预报、防雷等气象专家积极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及气象科普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每年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我局通过现场解答群众的相关咨询、分发气象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向市民普及气象法律法规知识。2011年5月21日,本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奉化剧院广场参加了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主办的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共为30余人详细讲解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气球施放等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以及法律依据,取得了较好成效。

同时,本局加强了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期间,充分利用分布于全市各地的气象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气象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1.强化行政许可。近年来本局行政审批窗口切实加强了“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建设,积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完成了2012版审批事项标准化修订,在2011版标准化基础上增加审批项目,合理缩短审批期限;向社会公众公开了防雷项目从受理到实地检测5个工作日限期承诺制;完成了“一事一卡”修订及编印工作,新增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核准”办理指南,并在事项办理指南中以友情提示形式提供了详细信息的查询方式;积极参与了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推动重大项目的审批时效,为业主方提供便利。

2.推进信息公开。本局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奉化市公共气象服务平台等载体公开了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将每一件行政许可受理项目输入行政服务中心网上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使审批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3.进一步规范防雷管理。近年来本局重点加强了对防雷所的规范管理,通过制订及落实限时办结、首问责任、防雷所信用等级评价具体细则、监督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了防雷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避免了因管理上出现漏洞而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同时还组织相关人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四项禁令等,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1.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普法中期自查报告【第二篇】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社会法制意识。一是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我局精心制作宣传展板,设立价格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台,局主要负责人亲临活动现场,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结合“法律六进”和“价格服务进万家”等活动,向社会发放《市市民消费价格指南》、《价格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等各类价费政策宣传资料10余万册(张),在大型社区组织价格法律法规讲座8次。二是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在《日报》品牌栏目“局长零距离”活动中,通过“党报热线”和新闻网中江论坛,就平价商店建设、制止价格欺诈、加强监测监管等价格事项,与市民进行报网互动。《日报》以“在线交流”、“热线访谈”和“权威”三个栏目,对价格部门建立健全稳控物价长效机制,加强通胀预期管理;清费减负,运用价格政策服务稳增长等工作成效进行了全面报道。今年8月,《日报》经济聚焦专栏再次以“用诚信杠杆撬动‘价格坚冰”为题,对我局近两年来积极探索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用透明的制度引导价格公开,用公平的机制引导有序竞争,用价格执法维护百姓权益等工作举措进行了客观报道,受到市民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规定》要求,对市物价局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开辟“局长信箱”、“价费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价格举报专线”等30余个栏目。仅仅通过价费查询系统公开价格政策规定条目就达5251条。此外,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价格政策信息年平均1300余条。四是积极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50余条。向市政务信息、信息每日快报、省物价局物价情况以及日报、大江晚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报送各类依法治价宣传稿件600余篇,被实际采用近400篇。五是定期对全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归纳,编发《物价信息专报》51期,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文明城市建设督察团报送相关信息,还与省内10多个地市物价部门进行了交流。

五、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推进民主决策进程。一是先后制定出台《市物价局制定价格程序暂行规定》、《市物价局制定(调整)价格集体审议制度》、《市物价局行政审批工作实施细则》、《市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二是在重大价格决策方面,内部权限划分明确,决策事项范围界定明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坚决做到“五个”严格。即严格履行定价权限,执行《省定价目录》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权限,绝不越权行事;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程序,凡是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一律按规定实施成本监审;严格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凡是列入定价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一律按规定组织价格听证;严格履行集体审价程序,凡是制定或调整列入定价目录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履行价格决策跟踪调查后评估程序,及时提出维持、调整、终止等意见,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为确保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集体讨论、案卷评查等工作制度。近年来,市物价局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依法组织召开了城市供水、天然气、出租车、污水处理费等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每次听证会召开前,均严格按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委托市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消费者参加人,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经营者、与价格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并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为政府制定价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在今年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除组织专人赴其他城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还对市内不同服务等级的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成本实地监审,同时召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和区政府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促使修订意见更加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三是积极推进价格监测预警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应急监测报告制度。2012年以来编报《价格监测直报》13期、《价格监测专报》19期,出具各类价格动态分析报告486篇,撰写《工业基础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企业的影响》等调研报告30余篇。综合分析十年来我市物价累计上涨指数与银行利率收益比较,以及建筑钢材、水泥、商品房、成品粮、猪肉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认真研究提出调控对策和建议,为政府经济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六、强化普法宣传监督,保障民众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深化年”、“标准化建设年”等各项活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重点加强价费政策宣传和民生价格数据信息,按照建立透明物价、法制物价、和谐物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全市建立29个价格服务监督中心,在150个社区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站,聘请150名义务价格监督员,已建成区、街道、社区三级价格服务监督网络。三是组织开展“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机关效能建设专项活动,继续抓好《首问负责制等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12358价格举报中心和“物价窗口”的效能监察,确保价格举报投诉和行政审批按规定时限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普法中期自查报告【第三篇】

一、积极建立落实保障机制

中心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六五”普法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好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效能建设、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基础保障。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了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中心副职领导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日常工作,具体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明确分工,建立了工作落实责任制,并确定了法制宣传联络员,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和档案工作。

(二)认真制定好规划、计划。中心党组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中心整体工作布局,制定了公积金中心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为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还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并建立定期分析会议制度,保证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

(三) 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中心在经费紧张的状况下,挤出资金重新装修改造了会议室,购置了电脑、数码相机、投影仪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硬件设备;二是新建立了客户资料档案室,购置了密集式档案柜,可满足服务对象贷款资料的永久保存;三是中心为职工征订了《宪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读本,按要求征订了“六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资料,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依法管理良好环境

中心领导班子把干部学法、懂法、练好内功作为首要工作来抓,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加强自身和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

(一)加强学习,履行职责,多渠道开展学法活动。

中心党组能够按照新近出台的《工作规则》落实会议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

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和在线学习,扩大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2011年,中心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积极启动了“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网上学习;参加了全省建设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工作,取得了建设行政执法资格;中层干部参加了蚌埠市县处级干部理论水平暨廉政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全部取得任职资格证书。2012年,法制宣传骨干参加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科长座谈会暨依法行政法制讲座、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培训、市直机关工委“五型机关”负责人培训班,培养了法制宣传骨干的沟能、协调、心理调适能力及创新管理能力。2013年,中心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及中层干部参加了“宪法在线知识测试”,并全部通过。

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每年中心领导与各部门都要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去年中心还开展了警示教育现场活动,赴蚌埠监狱参观服刑人员的监狱生活情况,收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举办公积金运营风险专题讲座和业务培训。中心邀请院校教授就住房公积金运营风险作了专题报告,分析了住房公积金的运营风险点,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以及房价波动对住房公积金运营的影响等课题;还邀请软件公司工程师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升级版演示了系统新功能,详解了系统操作方法,干部职工感到受益良多。

(二)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及载体。

一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参加读者服务节活动,与市直机关服务单位走进社区、广场与读者面对面活动。在活动中,开展法规咨询、政策宣传、业务受理等形式多样的便民惠民服务,中心领导亲临现场与社区群众进行了对话交流,答疑解难。 二是举办《条例》“一条街”宣传活动。每年“”法制宣传日或“条例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心携手各合作金融单位,走上繁华街区展示宣传展板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三、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是我们一直努力的目标。近年来,中心先后出台了《工作规则》、《服务规范》、《服务大厅管理规定》、《工作人员考评办法》、《工作人员考勤办法》、《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督办工作暂行办法》、《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2012年是中心制度建设年,我们对现有的、有碍效能、法制建设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编印了《制度汇编》,对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能和法制宣传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中心先后制定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住房公积金目标考核办法》、《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前年出台的《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效能建设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损害服务对象权益的,根据具体情况将受到诫勉谈话直至提前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等9种责任追究处理。去年出台了《中心工作督办实施暂行办法》、《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等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法制建设方面的制度,将机关法制建设、效能建设与中心重点工作推进相结合,与中心主要对外业务服务质量相结合,与中心各岗位履职尽责相结合,推动了中心对“庸、懒、散”的不良工作作风的治理;加大了明查暗访的力度,利用科室走访、电话问访、配合内审等多种方式,连续开展了明查暗访,先后多次进行了效能问责。

(三)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中心从2005年起,从工作需要出发,长期聘请1名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至今一直延续未曾中断,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保驾护航。中心所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中心起草的重要制度、规定,均需请律师现场参加,

全程予以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四)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中心把网上公开作为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六五”普法以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信息300余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及民生关注的热点信息,在各媒体发表新闻稿件500余篇。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编制职权目录,按照“合法、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逐一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介对外公开。注重投拆受理和评议监督工作。设立了政务公开和效能建设工作专用邮箱()和投诉受理电话(0552-2043658),时刻关注网上政民连线,听取市民心声。“六五”普法以来,中心接受市民通过蚌埠市人民政府网“政民直通车”栏目方式咨询投诉建议50多人次,承办市长热线转来的咨询、建议多条,咨询者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

普法中期自查报告【第四篇】

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法活动的管理、指导,我局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的落实。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工信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和《工信局“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制度》,明确“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开展普法工作的方法与要求以及实施步骤。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溧水区中小企业网、电视等宣传平台,强化了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普法意识。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组织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畅通外资审批渠道,一系列有关局职能法律政策一律公开上网并及时更新,方便企业办理。

三、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普法工作

1.明确普法重点。按照区普法活动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局职能,重点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率先典范,切实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思路。一是认真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加强工业经济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积极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组织企业参加江苏产品万里行活动,为企业拓展市场。二是积极配合并参与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的依法治理活动。在开展污染化工企业整治工作中,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对不达标企业,依法进行了清理。三是按照市、区传统、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极力引进高质量、高层次的项目,不断提升我区产业层次,加快产业结构转型。

2.普法进机关。“六五”普法期间继续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从而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积极做好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公务员年度内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并组织公务员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将学习成绩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我局的“六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习惯于用传统的方式去处理新问题。

二是一些同志学法不深入,浅尝辄止,法制意识淡薄,缺乏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我局在今后“六五”普法工作中的打算:

(一)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教育,全面推进法制教育。

首先,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十八大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法律,全面推进法治教育。

其次,要加强教育普法工作。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作为法治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局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的学法。同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实施法治教育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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