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教育网:2024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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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注意事项:【第一篇】
1、请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9月28日后网报系统关闭,不再进行补报名。
2、所有申请人都必须通过岗前培训。
3、申请人提交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照片相一致。
照片图像必须清晰,由专业照相馆拍摄、冲印。不得使用艺术照、生活照、自拍照、翻拍照等,不得使用大头贴。
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
纸质照片大小为小二寸,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分辨率冲印,不能用电脑打印。
4、申请表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表上不贴照片;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
5、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后不再补、换,凡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均直接认定不合格,申请人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6、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需成立专业评议组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议组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主要职责是通过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直接进行考察。各单位于9月16日前将本单位专业评议组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见附件3)报送师资办公室。
7、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相关课程,须提供省教育厅人事处批复的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以及认定材料要求见附件4。
认定范围【第二篇】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第三篇】
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四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6〕6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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