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记录实用(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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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一篇】

在诫勉的实务运用中,需注意采用何种诫勉方式、确定诫勉方式后怎样执行、诫勉对于被诫勉人员有哪些影响以及不服诫勉决定如何救济等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监督对象的主体身份、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确定采取诫勉谈话还是书面诫勉方式,特别是在提出处置意见时应当明确诫勉方式,防止适用的随意性。

一是根据规定确定诫勉方式。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发现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若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五条、第三十条进行诫勉,应适用“诫勉谈话”,而不是“书面诫勉”。

二是结合执行方式具体适用。关于到底采取谈话还是书面方式诫勉的具体情形,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根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诫勉谈话与书面诫勉主要区别在于,书面诫勉应当向被诫勉人员发送诫勉文书,在诫勉文书中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同时告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根据本省相关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诫勉的处理意见经审批后,无论是诫勉谈话还是书面诫勉,均应当制作《诫勉决定书》,送达被诫勉人员。《诫勉决定书》、免予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应当抄送被诫勉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有关组织部门。今年4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文书模板,取消适用《书面诫勉告知书》《诫勉谈话通知书》文书,由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通过适当方式告知被诫勉人员作出书面检查或者接受谈话等内容。如此,在我省的实践中诫勉谈话与书面诫勉的唯一区别在于是否通过“谈话”进行诫勉。

三是实践做法。实践中,我们多数采用了诫勉谈话方式,主要是因为相对于书面诫勉,诫勉谈话更能体现“诫”的严肃和“勉”的温度,通过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改进,更能彰显出组织的教育和关怀。自2019年以来,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九条,对免予党纪处分后予以诫勉的,全部采取诫勉谈话方式。采取书面诫勉方式的主要情形有:一是提出处理意见前已通过谈话了解问题,事实基本清楚,本人认错态度较好的;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件或问责案件,同时采取书面诫勉与通报方式处理的;三是拟处理人员所在地路途遥远,书面诫勉有利于提高效率、保障安全的。

诫勉的执行。

根据党内法规规定和黑龙江省工作要求,进行诫勉谈话的,应当根据被诫勉人员的职务层次和具体岗位确定谈话人员,在条件适宜的场所进行谈话。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被诫勉人员出示《诫勉决定书》,说明存在的问题,听取其对有关问题认识,告知被诫勉人员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应当制作诫勉谈话笔录,向被诫勉人员核对后由其签字。诫勉谈话可以商请被诫勉人员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实施,承办部门制作《关于请对××同志诫勉谈话的函》与诫勉谈话的处理意见一并报送审批后执行。

进行书面诫勉的,《诫勉决定书》送达被诫勉人员,同时抄送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有关组织部门。

承办部门应当告知被诫勉人员作出书面检查,经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承办部门。诫勉影响期满后,承办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考察了解整改情况。

诫勉的影响期及对被诫勉人员的影响。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六条,“受到诫勉处理的,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诫勉的影响期为六个月(半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晋升职级。这些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诫勉对于被诫勉人员的影响内容。据此,纪检监察机关作出诫勉决定,应当抄送被诫勉人员所在单位和有关组织部门,由有关单位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或公务员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执行六个月的影响期。

关于诫勉影响期的起算时间,无论是诫勉谈话还是书面诫勉,应当以诫勉的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最终审批之日起计算,而不是实际执行的日期或者其他日期。关于被诫勉人员在诫勉影响期内,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如何执行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还没有相应规定。我们研究认为,诫勉对于被诫勉人员的影响与党纪政务处分对于被处分人的影响是不同的,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涉及处分决定执行后在影响期内被处分人的年度考核、职务以及工资级别晋升等内容,诫勉影响期仅涉及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等内容,所以不能随意扩大或延长党纪政务处分对于被处分人的影响期,即不能将二者简单相加后执行。对此问题的处理,建议参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六条,“领导干部因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其影响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的原则,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吸收诫勉影响期,对于诫勉未执行完的影响期不再执行,仅执行新的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即可。

对诫勉决定不服的申诉。

根据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八条,“党员有党内申诉权,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理、处分或者作出的鉴定、审查结论不服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第三十五条,“处理、处分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应当同本人见面。处理、处分的决定应当向本人宣布,并写明党员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对于纪检机关作出的诫勉决定,被诫勉人员申诉的,纪检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九条,“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对于监察机关作出的诫勉决定,被诫勉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复审,监察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二篇】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有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

2、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教育,促其重视,使之改正的。

3、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批评提醒、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

水产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对工作人员的谈话,由局党政领导决定,并及时向局纪委通报诫勉谈话情况。

与局中层干部的谈话,一般由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谈;与一般的工作人员的谈话,一般由该科室的领导或负责人主谈,可请纪委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局党委可直接对有关人员实施谈话。

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三篇】

为强化对车管所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意见,交*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水华、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邱柏洲对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20xx年12月31日。

车管所总支书记、所长樊刚、车管所总支副书记、教导员王向阳。

车管所二楼会议室。

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四篇】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有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

2、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教育,促其重视,使之改正的。

3、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批评提醒、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

乡全体工作人员。

对工作人员的谈话,由乡党政领导决定,并及时向县纪委通报诫勉谈话情况。

与乡二级机构责任人的谈话,一般由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谈;与一般的工作人员的谈话,一般由该股室负责人主谈,可请纪委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乡党委可直接对有关人员实施谈话。

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被谈话人对诫勉的问题及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五篇】

甲:请谈一下你对我国xxx性质的知道。

乙:我国xxx是我国工人阶层的先锋队,一同是我国公民和中。

华民族的先锋队,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业的领导核心,代表我国先。

进生产力的开展要求,代表我国先进文明的行进方向,代表我国最广。

大公民的根本利益。

甲:谈下你对党员应尽职责的了解,作为入党活跃分子的你是怎。

样想的呢?

乙:我国xxx员是具有共产主义醒悟的先进分子,一同又是劳。

动公民的一般一员。

每个xxx人人都要而且有必要确保党部队的纯真。

性,实施八条职责,行进自身科学本质和理论水平,严于律己,牢。

固建立一心一意为公民服务、当好公民公仆的观念。

作为一个我国共。

产党人,应该这样要求自己,而作为入党活跃分子的我,相同应该。

以党员的要求从严要求自我。

尽管咱们现在不是xxx员,但咱们是。

入党活跃分子,往后很大程度上要成为党员,党员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和自身本质不是一蹴即至的,咱们要从现在开端以党的严格要求来约。

束自己,在日常日子顶用党的规章来标准自己的言行,逐步行进自己。

的思维醒悟和为公民服务的知道,做合格的优异的入党活跃分子。

甲:请谈谈你为提前参加我国xxx而要做哪些方面的尽力。

乙:总的来说,我以为做好入党活跃分子要从一下几个方面尽力。

首要,咱们既然是入党活跃分子,就决议了咱们与其他同学有一点不。

同,那便是咱们要尽量去把握党的理论,用党的先进思维和理论充分。

自己脑筋,行进自身理论水平缓对党的知道,并在日子中把这些先进。

的理论带到身边的人们当中去,让周围更多的人也能够更好的知道党、

了解党、支持党,让越来越多的人去学习党的理论,给更多的人带去。

思维的辅导和方向。

其次,作为入党活跃分子,咱们要培养出崇高。

的道德,乐于服务他人的质量以及勤勤恳恳的贡献精神。

入党活跃分。

子代表了一种职责,一种在同学之中遇到困难以身作则的知道,一种。

在他人需求协助时义不容辞的大方,一种他人不肯干的深重使命而你。

知难而进的气势。

再次,咱们应该活跃参与实践,在实践活动中锻。

炼自己,让自己的着手才干得到进一步加强,经历得到不断堆集。

甲:你觉得怎样才干做一名优异的学生xxx员?

乙:大学生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缓较强作业才干,往后将成为社。

会的中坚力气。

作为党员的大学生能够在肄业期间被党安排接收,更。

阐明其自身具有优于其他大学生的本质。

首要是坚决的共产主义崇奉。

和崇高的志向。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是学生仍是某个职业的作业者,

要求其具有坚决的共产主义崇奉无疑是最根本的要求。

只要具有坚决。

尽力学习,打好厚实的专业根底,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这样才有。

或许在将来有所开展,真实做到又红又专。

再次便是做好模范带头作。

用,往常活跃联合身边同学,热心协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实在做到。

为班级同学服务。

甲:你怎么看待现在党内呈现的糜烂现象?

乙:绝大多数党员能够坚持党的纪律,坚决同糜烂分子做奋斗;。

只要单个党员忽视了党员的道德修养,毅力阑珊,发生了贪图享受、

惧怕艰苦的心情,不能正确的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利,经不住引诱而。

腐化堕落。

我觉得要处理这个问题得从多方面下手。

一是要继续加强。

对党员的教育,行进党员的思维道德修养,行进党性;二是从些详细。

视点下手处理这些问题,例如:讨论高薪养廉可不可行等等。

三是。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造,纠正党内的一些不正之风;运用批判和自我。

批判、运用公民群众的监督,打败党内的糜烂。

我深信,我国共产。

党完全有才干运用自己的力气打败糜烂,铲除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道。

路上的拦路虎。

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六篇】

谈话人。

记录人。

现在住址××: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和规定,市纪委决定由我和××同志代表组织与你进行诫勉谈话。按照规定,这次谈话要做记录。

今天找你谈话的内容是:××××以上情况是真实情况吗?

××:是真实情况。

××:你作为××,负责××工作,对××应负××责任,请你谈谈本人意见并表明态度。

××答:以上情况属实,我作为××,负责××。对于××,我要承担××责任。我一定认真吸取本次教训,深刻反省。感谢组织上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给我改正的机会,我深刻感受到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厚爱,我一定会吸取教训,请组织放心。

××:希望你以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答:我以后会在工作中更加注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自身建设,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带好队伍,履职尽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问: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向组织交代或说明的吗?

××答:没有。

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七篇】

记录人。

现在住址××:

根据《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和规定,市纪委决定由我和××同志代表组织与你进行诫勉谈话。按照规定,这次谈话要做记录。

今天找你谈话的内容是:××××以上情况是真实情况吗?

××:是真实情况。

××:你作为××,负责××工作,对××应负××责任,请你谈谈本人意见并表明态度。

××答:以上情况属实,我作为××,负责××。对于××,我要承担××责任。我一定认真吸取本次教训,深刻反省。感谢组织上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给我改正的机会,我深刻感受到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厚爱,我一定会吸取教训,请组织放心。

××:希望你以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答:我以后会在工作中更加注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自身建设,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带好队伍,履职尽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问: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向组织交代或说明的吗?

××答:没有。

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八篇】

这段时间,游彬过得很郁闷。

今年4月,由于在项目资金审批上把关不严,作为项目审批部门负责人的他,受到了诫勉谈话。事后,面对同事投来的异样目光,面对领导的不闻不问,他感觉这次谈话犹如挥之不去的污点,管下属、干工作也没了劲头。

然而,由于他的懈怠,他所在的部门很快就再次出现违规审批项目资金问题。这一次,还未走出诫勉影响期的他,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游彬之所以“错上再错”,除个人原因外,也折射出其单位党组织在他被诫勉后没有及时“帮一把”,而是不闻不问、不理不睬的现象。

从实践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非易事,仅靠一次诫勉谈话,很难彻底根除干部的思想“病根”。只有加强后续跟踪,持续巩固谈话效果,做好后半篇文章,才能使诫勉谈话真正在做细做实党员干部监督中发挥利器作用。

但从采访情况看,一谈了之的问题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通报函告不到位,开展警示教育也不及时;有的把谈话作为“终点”,忽视个人和单位问题的整改;有的没有对处于影响期内的诫勉对象开展回访教育,导致诫勉对象的心结并未解开,这都极大地影响了诫勉谈话的实效。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现象,有党委(党组)的原因,比如有的认为诫勉谈话针对的都是“小问题”,不必“小题大做”;有的怕得罪人,不愿揭谈话对象的“伤疤”,于是对谈话对象的认错态度、思想动态听之任之。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也有现实困难。一位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干部表示,其所在室联系20多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涉及460多名省管干部,而全室只有6名工作人员。开展诫勉谈话,重心往往集中在前半篇文章上,让他们再把工作延伸到后半篇文章,便显得力不从心。此外,不少地方反映,对于做好诫勉谈话后半篇文章,目前缺乏具体操作层面的制度。

诫勉谈话是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已经证明,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做的大量工作,属于其主体责任的范畴。无论诫勉谈话还是其后半篇文章,都离不开主体责任。

现实中,已有地方迈出探索步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出台的相关办法就规定,干部受到处分处理后,所在党组织要履行日常教育帮扶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安排人员与其谈心交心,帮助其从思想根源上认识错误、汲取教训,尽快消除顾虑、卸下包袱。同时要严格管理,发现思想消极、履职不力甚至出现新的违规违纪苗头,要给予批评纠正并及时报告。

诫勉谈话后半篇文章是监督执纪工作的自然延伸,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这方面不应缺位。从目前实践看,通报、函告诫勉情况给相关部门,将诫勉材料归入廉政档案,要求诫勉对象限时提交个人检查或整改报告,列席民主生活会听取诫勉对象作说明,针对诫勉谈话发现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函或监察建议函等,都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后半篇文章的主要内容,也是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

采访中,不少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诫勉谈话后半篇文章应坚持“谁主管、谁开展”。他们认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实现对监督对象的全覆盖,但全覆盖并不是要亲力亲为,去盯住每一个监督对象。大量的监督对象还是应该由党委(党组)直接领导管理。在开展诫勉谈话后半篇文章上,纪委如果代替诫勉对象所在党委(党组)去亲自抓、亲自管,就等于种了别人的田,不仅容易造成主体责任丢失,监督责任也会履行不好。只有坚持“监督的监督”职责,一体推进两个责任,才能把诫勉谈话的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

对此,有地方已拿出务实举措。福建省纪委监委要求,实施诫勉谈话后,由诫勉谈话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对其在诫勉期间的监督和考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诫勉谈话案例的原因分析,对问题发生单位存在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向问题发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所在单位认真查摆剖析,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整改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这样的做法,正逐步变为生动的实践。

一所高校财务处长因违规收受红包受到诫勉谈话。谈完话后,当地纪委不仅函告该高校党委加强对该干部的教育管理,还在回访诫勉对象时,对该高校党委开展后续教育监督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家医院副院长由于违规决策受到书面诫勉。之后,当地纪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该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党组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该党组总结教训,专门修订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

一位市管干部接受诫勉谈话后,其所在市纪委专门发函,要求其所在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该干部对诫勉情况作说明,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开会当天,该市纪委派人列席,履行监督责任。

“在后半篇文章上,纪委不是样样都亲力亲为才叫履责,强化‘监督的监督’来压实主体责任也是履责。”陕西省西安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红雨说。(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记者白广磊李靔)。

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九篇】

为强化对车管所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意见,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水华、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邱柏洲对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20xx年12月31日。

车管所总支书记、所长樊刚、车管所总支副书记、教导员王向阳。

车管所二楼会议室。

的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第三方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我代表交警支队党委对车管所的责任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车管队伍作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要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在工作中要杜绝华而不实、漂浮的作风,在整改中,要进一步查找不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车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照检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二)要严于律己,强化公仆意识。车管所领导班子要牢记权利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紧密结合“三送”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造福一方百姓,多深入基层车属单位、深入驾驶人中去,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要进一步加大对车管民警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督查力度。支队纪委将定期、不定期抽查车管所工作开展情况,看是否把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到位,看是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看是否按照服务承诺进行审批申报、看是否按照程序严格办理、看是否按要求服务到位等,并对检查情况及结果进行通报,涉及责任追究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真正把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向群众承诺的,变成实实在在的措施和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支队党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追究车管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邱柏洲:通过有关反映,车管工作暴露出了少数人存在政治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松弛,工作自由散漫,驾驶人考试存在只收费不体检问题,说明车管所少数人对支队党委作风建设的要求置若罔闻,也反映出车管工作对当前的“两项活动”开展不力、干部作风建设走了过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根源,罗支队刚才就进一步加强干部纪律,特别是服务大局、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三点要求,我补充几点:

(二)要严格自律。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要以身作则,大力弘扬市局及支队党委的工作作风要求,“眼界要宽、责任要强、执行要力、标准要高、为政要廉”,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

(三)要严格管理。车管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特别是“一把手”要身先士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人民满意车管所”的行业形象。

(四)要严格问责。作风建设没有职务、性别、年龄区分,任何人不能讲客观、讲特殊、讲原因,作为单位一把手,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勤观察,早提醒,多劝告。支队将同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车管所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作风不实、工作成效不明显、有损窗口形象的行为将从严问责。

被诫勉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车管总支书记、车管所所长樊刚对反映的问题作了解释、说明,针对确实存在的“驾驶人考试只收费不体检”问题作了检讨,并向支队领导作了整改承诺的表态性发言。下一步车管作风建设要力求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一)是解决“思想保守,看摊守本,不求发展”;(二)是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解决“作风漂浮,被动应付,落实不力”;(四)是解决“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五)是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问题。力求通过半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改,使民警队伍在作风方面达到大局意识明显加强,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主动解决驾驶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创新争优,优质高效,努力促进车管工作全面发展、科学发展。

专业诫勉谈话记录【第十篇】

(二)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

第三条廉政诫勉谈话要有针对性,突出党性、党风、党纪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提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主要是:群众反映突出,虽构不成违纪,但已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群众举报属实,但属于自查自纠范围内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或需本人做出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对于有违纪或有不廉洁倾向但没有作为初核案件的.人进行诫勉谈话,要加强严以律已的教育,时刻提高警惕,端正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切不可因一念之差而造成终生之恨。对于初核了结未立案的人进行诫勉谈话,观点要明确,敦促反思,及时纠正和防范错误的发生,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工作当中。

(三)对于部门出现问题的诫勉谈话,要突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谈话者要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注重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不正当要求。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注意保密,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第五条被谈话者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汇报本单位或本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严格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并按谈话要求提供有关书面材料。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谈话,及时纠正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努力改进工作,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

第六条谈话形式视情况而定。既可实行告诫性的集体谈话,也可实行劝诫谈话。既可要求责任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也可要求责任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条谈话时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以及谈话的主要内容。备忘性记录由纪检组、监察室统一管理;对被进行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纪检组、监察室存档。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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