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喜欢的读后感实用(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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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一篇】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二篇】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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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三篇】
书是人类用来记录一切成就的主要工具,也是人类用来交融感情、取得知识、传承经验的重要媒介,对人类文明的开展,贡献非常大。
我喜欢历史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历史书中我们感受到了各路枭雄的人生价值,例如项羽他的人生价值就是“人活着就要作人中的豪杰,为国家建功立业;死也要为国捐躯,成为鬼中的英雄。”三国演义这本历史书更是讲述了狡诈的曹操,宽厚爱民的刘备、盘踞江东的孙权如何上演一场举世闻名的争霸。心胸狭窄的周瑜是如何对抗神机妙算的孔明,一场大脑与大脑的激烈碰撞会是如何?历史书让我们能够汲取先人的智慧。
我喜欢课外辅导书,别以为密密麻麻的字就对你没用,辅导书可以让你摆脱“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喜欢医学类书,偶尔用书中的知识救人也不错。我喜欢建筑类书,用一本书创造一座举世闻名的建筑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书是一种能丰富我们精神财富的物品。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四篇】
今天我又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新书《没有人喜欢我》。这本书的封面是一只孤单单的大狗,看上去很可怜。妈妈问,他是谁?为什么没人喜欢他?我不知道。
原来他叫巴迪,刚刚搬到镇子上,他想交个朋友。他看到墙洞里有一只老鼠,就问:你可以和我一起玩吗?老鼠说:现在不行。巴迪想,她看起来凶巴巴的,一定不喜欢我,巴迪就走开了。巴迪看到三只猫瞪着他,他想他们一定不喜欢他。接着,巴迪又遇到了三只兔子、一群绵羊、一只大狗,图中的巴迪一次比一次的`离这些动物远。巴迪觉得他们都不友善,都不喜欢他,他伤心的哭了起来。这时一只狐狸问他为什么哭,他说,因为大家都不喜欢他。狐狸问:那是为什么呢?巴迪说:我不知道。狐狸说:也许你应该问一问他们。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巴迪就和狐狸一起往回走。大狗说:我怕你会偷我的骨头。绵羊说:我们怕你会赶我们去剪羊毛。兔子怕巴迪追他们,因为狗爱追兔子。猫以为它要打架。巴迪每次都告诉他们,他才不会呢,他只是想和他们做朋友。大家都说:为什么不早说呢?我们很乐意做你的朋友。而说现在不行那只老鼠是正在做蛋糕。后来他们都成了好朋友,玩得很快乐,每人都吃到了一小块蛋糕。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想狐狸怎么变好了,也会帮助别人了,他是在谁的帮助下变好的呢?如果没有他,巴迪还在伤心呢。巴迪自己不知道,不是没有人喜欢它,而是别人都不了解他的意思。小老鼠拒绝了他,是因为小老鼠现在要做蛋糕。巴迪就开始觉得别人不喜欢他,就不自信了。他再见到别人,就离得远远的,没有问别人愿意不愿意和他玩,他就认为别人都不喜欢他。他如果早说了,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了。所以,我觉得一定要说出来。如果我们到一个新地方,遇到不认识的小朋友,想和他们做朋友,就要大声说出来。如果别人不愿意,也要问问原因,不要误会别人,也可以找到原因。只要我们对别人友善,再把我们的意思表达出来,我们就一定会像巴迪最后那样,交到很多好朋友。所以一定要说出来。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五篇】
z・色――《水仙已乘鲤鱼去》张悦然12月26日,桃李街3号那熊熊烈火烧尽了z对这昔日古宅无尽的思念,带走了z心田中深楚的爱,埋葬了z那个或是单纯或是复杂的童年。z是灰色的。这根究于她灰色的童年。z的出生便注定了一场浩劫,她的妈妈――曼,并不喜欢z,这个她咒骂了整整10个月的小生命。z满怀憧憬地来到人世,可迎接她的却不是喜悦和激动,而是一场捶打和谋杀。曼要将她揉碎,要把她捏烂。好似已经驻扎在她心中,正在萌发着仇恨的种子。随着岁月的消逝,只增不减。这个家庭如同曼小腹上的那条丑陋的伤痕,也早已名存实亡了。z是蓝色的。起初她的世界不到10平米。在她几乎空白的记忆中只有奶奶和善的面容和那命运多舛的脚,它让年幼的z像是一个被丢弃的孩子,正错愕地抬起头来寻找失散的亲人。她恐慌而颤抖,却忘记了哭泣,奶死在了z的记忆里。后来她跟随着曼来到桃李街3号,一位澄澈几乎透明的男子倒映在了z的眼帘。那男子的姓名叫陆逸寒,他喜欢蓝色,z呼他作“爸爸”。z是透明的',像一颗水晶一般那么耀人,那么高高在上。所以她是令人难以捉摸的。与曼的抗争,与小卓的情谊,与陆逸寒那模糊的情感让z出奇般的冷静,亦或是不冷静。她是那么诙谐而又复杂啊!直到冗和的出现让z烦躁不安的生活有了规律,她渐渐褪变成了粉红色。像一朵稚嫩的水仙花沉淀生根在他的心中。z可以感受到他温暖安全的气息。他呵护着z,呵护着他一生的挚爱。于是冗和葬身于那场火灾,似乎与z开了玩笑,将自己藏匿在火光中,让她的视野里从此没了他的身影。而z,她的手里紧紧地攥着自己身上的那件冗和的夹克,决定“重新开始”。也许这是一个不堪一击的借口,但这便足以让z光滑而平整地上路了。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六篇】
我喜欢的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是皮诺曹,他是个小木偶,他的父亲是盖比希。
我最喜欢的是皮诺曹救父,他的父亲被鲸鱼吞了,皮诺曹不顾一切来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找到了他的父亲。
后来,他又见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鱼背着他和他的父亲一起逃了出去。故事非常感人。
一年级:苏不争。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七篇】
原谅我的孤陋寡闻,是在看到这本《我就喜欢捉弄你》之后才知道fluffyhouse这个可爱的大家庭,至此认识了白云先生、彩虹妹妹、捣蛋兔、尿布熊、鸡仔这些卡哇伊爆棚的形象,这一认识不要紧,如今做梦都能能到和大家一起冒险生活,这些卡通人物就是有这样让人一见倾心的魔力,实在是太呼哇呼哇软萌温馨了~别看我只是一朵云,但我却让整片天空变得更蓝!
绘本故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与回味~不是很厚的一本书,没有为了凑页数而硬套一些看够了的网络段子搞笑梗,而是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展开故事,很多点让人由衷会心一笑一暖。像是鸡仔在夏天实在是热到不行,热心聪明的彩虹妹妹就用去瓤的半个大西瓜给小鸡仔做了一个纳凉泳池;像是一阵冷风吹来,白云先生被冻到流了鼻涕,善良的小雨滴立刻把自己的围巾与之分享,简单的小故事,传递的最真挚美好的感情与家族爱。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而且还是这样萌萌哒的一家人,我敢打保票,无论是小孩子还是成年人都无法抵御他们的温暖魅力!
能把天气塑造成这样这样有爱的卡通形象,带给观者快乐与温暖,真的很感谢fluffyhouse的创始人,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一定要去fluffyhouse的实体店去买买买,如今就只能先靠着本书解解馋续续命了~还是要感叹一句:太可爱了吧!!!
好想买一个白云先生的帆布袋啊~。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八篇】
全文共有12个自然段,作者每一段起头都是“我喜欢”,一气呵成。
喜欢的种类非常多,既有:冬天里的阳光,春天在山里踏青,夏日里的黄昏,秋分里的芒草;也有:梦里奇异的享受,平整油亮的秧田;还有:不管是哪一种的花,人们笑颊上绽开的花;更有:我喜欢读信,喜欢看书,喜欢朋友,喜欢生活。并且每一种喜欢的事物都写出了喜欢的理由,表达了作者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我喜欢这篇课文,他教我懂得: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只要仔细观察,认真体会,就能充分发现并享受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
我喜欢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喜欢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赏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微中,得到喜欢与快乐。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人,看过《我喜欢》他们心中会有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去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每天也会给他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相信你也爱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深深地感谢生活赐予我们这一切。
我终于顿悟到这世间本无天堂,充满喜欢的生活就是天堂。有许多人在天堂里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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