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读后感(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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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一篇】

从最初的形象白云先生,以及后来出现的彩虹小姐,接着陆续诞生出鸭子、熊、兔子、水滴等众多可爱形象,不知不觉已经组成了让人倍感温暖的白云大家庭。“fluffy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无论是插画,还是玩具设计,fluffyhouse家族成员的特点就是adorable!超级可爱,特别萌!fluffyhouse是一家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近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就像我一样,时fluffy都忠实粉丝,毕竟女生大都拒绝不了可爱的东西!

看的这本书的第一眼,就被萌萌哒的封面萌到了,捣蛋兔用一根树枝戳白云先生的脸,白云先生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一杯水,一只手把着杯把,一只手撑着下巴,一脸无奈。我的少女心被白云先生都小模样激发了,白云先生真的太可爱了!

本书前几页介绍了白云大家庭的人物特点。来说下我们的白云先生吧。白云先生是水瓶座,他的性格也十分都符合水瓶座的特点。虽然面无表情,但为人热心,关心朋友。有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喜爱自由自在德漫游,随心所欲地思考,不受拘束地享受着这世界的一切。十分喜欢白云先生都性格。

之后用三到七宫格的形式讲述了一个个白云家族之间发生的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惹得我一直哈哈大笑,停不下来。好喜欢这个美好的白云大家庭。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二篇】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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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三篇】

书是人类用来记录一切成就的主要工具,也是人类用来交融感情、取得知识、传承经验的重要媒介,对人类文明的开展,贡献非常大。

我喜欢历史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历史书中我们感受到了各路枭雄的人生价值,例如项羽他的人生价值就是“人活着就要作人中的豪杰,为国家建功立业;死也要为国捐躯,成为鬼中的英雄。”三国演义这本历史书更是讲述了狡诈的曹操,宽厚爱民的刘备、盘踞江东的孙权如何上演一场举世闻名的争霸。心胸狭窄的周瑜是如何对抗神机妙算的孔明,一场大脑与大脑的激烈碰撞会是如何?历史书让我们能够汲取先人的智慧。

我喜欢课外辅导书,别以为密密麻麻的字就对你没用,辅导书可以让你摆脱“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喜欢医学类书,偶尔用书中的知识救人也不错。我喜欢建筑类书,用一本书创造一座举世闻名的建筑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书是一种能丰富我们精神财富的物品。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四篇】

我在寒假最喜欢的书是全世界的孩子都喜欢玩的700种智力游戏。笔者将700个思维游戏分为七个部分:发散思维游戏、逻辑推理游戏、数学思维游戏、算术游戏、常识游戏、洞察游戏和趣味思维游戏。

我最喜欢的是发散思维游戏中的“超级武士数独”。一般来说数独是由九个小细胞组成的。数独的每一行、每一列和每一个小格都必须包含9个数字1—9“的超级武士数独也不例外其特殊之处在于:它是由五个大九宫格组成的数独角四个小九宫格重叠形成一个“x”形的超难数独迷宫。普通数独需要结合每一行每一列来思考。我发现《超级武士数独》可以从重叠的四个角落开始寻找突破因为每个重叠的角落都包含着两大九宫格数独。先解决这个角落可以得到更多解决问题的线索。每次我解开一个角落我都很兴奋期待整个数独都能解开。

其中一个叫“智能手机”的常识谜题也很有意思。标题中,福特在金冠酒店被歹徒逼迫,当着他们的面向家人报平安,但5分钟后,警察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福特是怎么报案的?我想了一会儿,认为福特的重要信息一定隐藏在手机内容里。如果他想让家人提取有用的信息,他需要隐藏不相关的信息。所以当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会捂住麦克风,当他听到重要信息时会松开手。就这样,家人接到了一个“断断续续”的情报电话:“我是福特。现在。金冠酒店。和坏人在一起。拜托。快点……”太棒了。

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不管其他的书有多好,我都不会改变对它们的爱。这本书有很多龋齿难题,让人着迷。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不愿意把它放下。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五篇】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中国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六篇】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七篇】

我家有好几个大书橱,里面全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有教科书,有大小词典,还有小说,历史书人物传记等等。这些都是爷爷学习,阅读和收藏的。他长对我说,要多看书,看好书,从书中可以学习到知识,可以明白做人的道理,书对人们的成长尤其是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很有帮助。过去自己还小,贪玩,不爱读书。有时看一会就乏困,总也提不起兴趣。今年暑假,天气特别热,一天做完暑假作业后,无意中在书房找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顺手翻看起来。

······”

为什么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图形?

为什么说镜子里的影像左右相反?

为什么影子会一直跟着我们?

为什么不倒翁不会倒?

苹果为什么会落在地上?······。

好多好多个为什么,大都是我们平常所遇见到而没有细想或琢磨的现象,看了之后得到科学正确解释,使我对过去一些不明白不懂得的事物、现象等顿时醒悟,明白其中的道理,真是越看越想看,真是爱不释手。虽然暑假中看了《十万个为什么》其中一部分,但书中那浅显易读易懂的解说勾起了我对科学知识的认识和探索,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对我今后人生成长道路也有很大启发。

读了部分《十万个为什么》使我认识到:宇宙世界千变万化,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千奇百怪,但它们都有各自独有的规律。人们要想了解宇宙,了解自然,必须要多读书,多学习,多钻研,多问几个为什么,这样才能增长知识,增长才干,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八篇】

我喜欢的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是皮诺曹,他是个小木偶,他的父亲是盖比希。

我最喜欢的是皮诺曹救父,他的父亲被鲸鱼吞了,皮诺曹不顾一切来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找到了他的父亲。

后来,他又见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鱼背着他和他的父亲一起逃了出去。故事非常感人。

一年级:苏不争。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九篇】

我读过的书很多,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小王子》《最有智慧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等。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天在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用愉悦的心情品味这本书,虽然这本书说的不是那么现实,有些事物甚至很夸张,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书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它居然说小兔子有八条腿,鸟儿在水里游来游去,有趣极了。每当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就会看到这本书的最下面会有一个问题,我读完一遍在看一遍就不会那么难了,只是觉得很简单不过的问题了。每当这个问题我回答上来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很高兴。还有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有好多好词好句,用不同的颜色的波浪线给我们画下来,使我们看了就会把这些好词好句记下来。

这本书夸张似的讲了吹牛大王去冒险,做了许多与别人与众不同的事情,他居然能爬到月亮上去,能骑着蚂蚁飞上天空等。但他爬到月亮上又进行了一次冒险,他说他把房子也给背上了月亮里,月亮里的西瓜长在大树上,比一头大象都大,西瓜皮是黑的。他一天除了吹牛就是睡大觉。他有趣的事还真不少,吹起牛来还真有趣啊。

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吸引力,我写作业的数度变的更快了,字迹更工整了,准确率更高了,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快的完成作业来欣赏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妈妈连叫了我几遍我都没有听见,我看的太入迷了,把整个人都投入到书中里去了,最后我感觉到是吹牛大王拍了我两下脑袋,回头一看我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在拍我的脑袋,我嘻嘻笑了一下,我和妈妈说“我以为是吹牛大王来到地球上了呢"。妈妈看我看的太认真,就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说“读书和做事情是一样的,要认真不能三心二意”!我放下手中的书,高兴的和妈妈去吃饭去了。

这本书太有吸引力了,每天给我的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看完了这本书可以放松一天的心情,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对课外书增加了极大的兴趣,以后我会多多看课外书,来增长我的知识!这本书真的是太好了!

我喜欢的读后感【第十篇】

可以说,每一种文体都能够给人们带来不同的写作体验,所以每个人才会有不同的写作喜好。比如说我就一直很喜欢散文,因为它自由的形式。而最近我又喜欢上了写读后感,起因是因为一次读书交流分享会,这次读书分享会是我发起的希望能够在班级中展开的一次活动,我给了班上同学两周时间,要求他们两周后每个人都要站出来分享自己读过的1篇好的文章或者小说。

在这次读书交流会中,我注意到有些同学是在分享很久之前读过的一些文章,她们的表述主要是围绕书的大致内容,而有些同学是重在分享一种读书后的体验。最终轮到我上台总结的时候,我拿出了很久之前写的1篇读后感,并且给同学们朗读了一遍,我这样说道:“当我隔了很久时间再读我写过的读后感时,我发现我记录的那些内容在头脑里依然清晰,而我依然能感知我当时读完书后的情绪。我想这就是读后感的魅力。”我所说的都是我的真实体验,我们所记录的东西并不是无用的.纸张而是有一天会被我们利用的东西,所以我们要学会去记录并且反思。

从那次读书交流会后我就开始保持着一本书1篇读后感的频率,有时候上课我也会分享我最近写的读书心得或者请同学们说说自己最近看了什么书,我觉得这是有益于锻炼表达和思想的方式,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喜欢写读后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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