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笔记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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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笔记【第一篇】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笔记【第二篇】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1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笔记【第三篇】

在一个晴朗的午时,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我的家人。

主要资料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之后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之后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终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明白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明白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并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之后“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能够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笔记【第四篇】

今年暑假中,我无意中瞥见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光是看这本书的名字便觉得这本书相当的幼稚,也正因为如此,以往虽然多次见到这本书,却从来没有认真的读过。

作为高中生,我认为我应当不再接触这种好似童话般的书了,可不知为什么,我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去读它。

于是怀着种种不协调感,我读完了它。原来,真的不幼稚……。

书中,有一名名叫茱迪的女孩,从孤儿院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茱迪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爱情,不,准确地说,是他们继续着他们的浪漫爱情。

整部小说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这些信中,茱迪讲述了她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包括自己的真实想法,不隐瞒,不篡改。茱迪的诚实让我佩服,还有她敢于将所以想法告知一个陌生人的勇气。

生活中,我也有许多自己的独特想法,却总是局限于自己,甚至于最亲密的家人都无法告知。我不知道如何去诉说,最终一步一步将萌芽厄杀在了自己的内心,形成一层层的误会。误会如同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内心因无人理解而愈来愈不平静,最终爆发出了争吵,与家人冷战。

在这本书中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个叫茉莉亚的女孩。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她由于从小便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早已习惯了这一切,理所应当的享用着,却从来想过这些并非是由于她的努力得到的。她没有想过要去理解这一切,总是觉得一切都很烦人。她更没有想过要去爱别人去活得积极一个,快乐一点,主动去与人们相交。

我呢。每次都只是自顾自地,几乎就没有想过家人为我付出了那么多。也许我所受过的教育和理智都让我知道父母很爱我。嘴上说着那些细小的地方让我感受了父母的爱,可心里却早已习惯了这些,没有真正的承认。正因如此,我也从没有去体会过父母的内心,没有设身处地地为父母想一想。

茱迪乐观开朗,将孤儿院苦难的生活当作一次其她女孩子无法体验的回忆,获得宝贵的经验,由对孤儿院的恨真正转成了爱。茱迪的想法与做法让我清醒起来,她让我跳出了自己圈子,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回想,就像审视朱莉亚那样,感受自己生活中的琐碎。

过往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包括那些不愉快,悲伤的记忆,我也不再逃避,平静而又真切地感受着。这一次,麻木的神经再次复苏,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父母对我的关心与爱护,理解了那自小到大无处不在的痕迹,一声声微小的话语。他们的爱并不在那某一件事中,却早已融入了我的生活。就算是争吵,也是他们爱的一种方式啊。

回想着自己的所作所为,感悟着《长腿叔叔》,感悟着茱迪,我想,我现在是真真正正的长大了。我会不断了解了父母,感受着父母的爱,并将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将我对他们的那份爱悄悄融入他们的生活,将对他们的感恩放人心底。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笔记【第五篇】

时下有些人唱道:“世上只有钞票好,有钱的孩子像块宝……”题外之意,有钱真的什么都可以做吗?金钱真如有人所说的是“万能”的吗?我看有钱未必是“好”。

当今,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经济大潮的涌起,金钱仿佛一夜之间变的更加流光溢彩,炙手可热。金钱成为了人们追逐的一个焦点,一个目标。钱不再是是那么肮脏,邪恶,丑陋的东西了。有钱的就是好人,就是爷。没钱的就什么都不是,也就像路边的一个乞丐。这正如《我的叔叔于勒》里面所说的:

我这位于勒叔叔一到那里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不久就写信来说,他赚了点儿钱,并且希望能够赔偿我父亲的损失。这封信使我们家里人深受感动。于勒, 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 ,有良心 的心的人。

这就是有示例。有钱别人就捧你,说你这好,那好的。没钱就连小孩儿都看不起你。

所以,现在人们把金钱视为事业成败的标志,衡量自身价值的天平,什么穿名牌,牵名狗,买名车,摆酒宴比阔,百元钞票看谁烧的多。他们在享受的过程中 似乎在失去什么?想必大家心里面也都明白,他失去的是亲情,幸福等等,很多。裴多芬曾说过:“价值用贡献来计算。从物质的消耗中谋求欢乐,才是人生真正的悲哀。”难道这就是“好”吗?一爆发户曾说:“我穷得什么都没有,光剩下钱了。”可见,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有钱未必就是好。

人要活的有价值,有意义,就应该舍掉一切豪华奢侈而“为天下人谋幸福。”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金钱不能惑,”这才是真正的人生价值。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笔记【第六篇】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可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经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并且从文章中也能够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并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必须去讨好于勒,肯定立刻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期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期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

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期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能够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所以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

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转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职责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能够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能够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能够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能够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能够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笔记【第七篇】

《漂亮朋友》(又译《俊友》)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创作的长篇小说。

作品讲述了法国驻阿尔及利亚殖民军的下级军官杜洛瓦来到巴黎,进入报馆当编辑,他依仗自己漂亮的外貌和取悦女人的手段,专门勾引上流社会的女子,并以此为跳板,走上飞黄腾达的道路。最后他拐走了报馆老板的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自己成为该报的总编辑。小说结尾还暗示他即将当上参议员和内阁部长,前程还远大着呢。

《漂亮朋友》是一部极有批判力的讽刺小说。它通过描写杜洛瓦流氓式的发迹过程,不仅批判了“杜洛瓦”这类人的灵魂的卑鄙与龌龊,更深刻地反映了19世纪法国政治生活的黑暗与丑恶,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堕落与报界的污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笔记【第八篇】

这是篇10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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