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职业选择指南(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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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职业选择指南【第一篇】
七是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3日上午,在县城富康广场举行了xx县20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20家“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开展了“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企业、枸杞生产加工知名企业分别在县城富康广场,红宝农特产品批发市场,鸣沙市场,大战场市场,石空镇分别开展了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名优产品等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9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6个,悬挂横幅415条,发放购药用药、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8个方面宣传资料64000余份,发放衣食住行书籍1200册,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对以来没收的7个大类184个品种5153瓶(袋、盒),价值达2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予以公开销毁。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着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尽心的做好公益事业。工商局人员和志愿者们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务,活动到11点结束。事后,工商局致意诚挚的谢意,对我们给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下次还能跟我们合作。此次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让群众们对消费权益的保护重视起来,让其了解一些消费权益的常识,以至于人们在消费中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对于志愿者们,他们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扬了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职业选择指南【第二篇】
今天是第xx个“”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今天上午,我县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展示了假冒伪劣产品,并认真讲解真、伪、劣商品的识别方法,及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和市民所带来的危害。并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告诉市民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的.解决方法及途径。现场还通过摆放展板的形式,让市民了解更多消费维权知识提供了便利。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我们了解了很多消费知识,也让我们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活动还为荣获市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牌。不少企业也在现场进行了行业消费知识宣传。
“做好这个”“的宣传,也使广大的群众们对我们的产品有一个了解,我们坚持在县上做到,做一个金融诚信的单位。”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新《消法》、新《消保条例》、《产品质量法》等为主要内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集中宣传活动,县工商质监局还出动宣传车,到县城及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并将查货的假冒伪劣产品到垃圾场进行现场处理。通过各种形式,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了新水平。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我做主”系列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这次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揭露一些消费欺诈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的意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职业选择指南【第三篇】
又到一年“”,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山丹县工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等多家职能部门及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在县城龙首广场开展了“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知识,接受群众咨询,解答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在假冒伪劣商品警示展区,执法人员以典型维权案例为依托,采取现场讲解、实物对比的方法,现场为群众讲授识假辨假知识;在红盾护农保春耕区,工商质监干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肥等农资商品时,一定要认真看清农资经营主体,对许可证件和执照不全、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举报,工商质监局在核实后将坚决予以打击;在现场申诉举报区,设立了消费纠纷投诉受理台,现场接受群众关于消费、服务行业等方面消费申、投诉。在名优产品展示区,各参展企业也围绕积极宣传推介企业产品,提供咨询服务、售后服务、维权服务,切实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该县还在万和广场、陈户镇、花寨村等地设立了多个宣传点,现场接待群众投诉与咨询,解答消费疑难,宣传产品质量辨假识假方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内容。当天,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2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投诉3起。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职业选择指南【第四篇】
xx市联社积极响应xx银行、银监部门及上级联社的号召,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强化服务意识,统一安排,协调集中举办了丰富多样的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使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权、诉求权得到进一步维护。现将联社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通知下达后,班子成员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精神,对本单位开展好该活动做出详尽安排。安排全辖共35个营业网点为主要参与单位,在辖内各营业网点组织开展主题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众宣传教育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职业选择指南【第五篇】
3月15日,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安徽全椒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举办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据悉,此次全椒维权日活动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
据全椒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哲介绍,举办此次活动有助于唤起消费者自我维权的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营造一个公平、有序、安全的消费环境。并向小记者介绍了消费者维权的五种途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协会调解、申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期间,小记者随机采访了参与活动的商家代表。他们均表示,消费者在选择产品的时候,注意产品的安全性是最重要的。全椒县江海小学的王以瑞然、祝天宸、朱东南三名新华小记者进行现场报道。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职业选择指南【第六篇】
此活动围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结合实际,周密部署,使宣传活动呈现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氛围热闹的特点。我们的主要任务:协助工商局分发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传单,让群众了解更多的消费理念的权益。同时也磨练了会干与人的交际能力,体会劳动者的辛苦。最后,我们还很荣幸地邀请了负责人与参与活动的会干合影。
通过这次的活动参与,极大的增强了民众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大学生在消费行为中的维权意识,学会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辨别伪劣产品的小技巧,了解怎样去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职业选择指南【第七篇】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涟源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举行多种有意义的活动纪念这一节日,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德贤、副市长李冰玉参加活动。
在涟源市滨江国际城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市消委会组织市工商质监局、市发改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盐务管理局、市电力局、市烟草局、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大型超市等单位进行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整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1241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3起,进一步强化了消费维权工作,树立为民务实形象。
傅德贤和李冰玉前往各咨询服务台看望慰问工作人员,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在场群众进行亲切地交谈,询问人民群众最感兴趣的知识和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在市烟草局的服务台前,傅德贤向工作人员请教真假香烟的辨别方法;在国家电网的咨询台前,李冰玉当场掏出手机扫描二维码,学习如何使用手机方便快捷交电费。
本次纪念活动还组织了工商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执法单位在涟源市乌泥坳垃圾填埋场对查获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产品)进行了一次集中销毁行动,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分子,进一步净化了全市的消费环境,充分展示了全市打假维权的成果。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职业选择指南【第八篇】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和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筹划,营造声势,大力宣传消费年主题。
自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进行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政府主管县长发表了3·15电视讲话。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15”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组织各市场管理所、消协分会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印制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2016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宣传题纲》、“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公开信等宣传资料,散发到广大农民群众、企业员工、学生、社区群众手中,让他们通过学习真正感受到“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实在意义,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开展了3·15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群众消费四大安全”
(一)狠抓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印发了《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食品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共计检查食品经营户1621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57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449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15家,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黑作坊”3家,没收过期及不合格食品7类60个品种113公斤,责令下架“问题”食品36个品种67公斤,限期责令4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轻微违章行为77个,对13家经营单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抽样送检样品10个(其中:豆芽菜样品4个),合格率100%。
(二)狠抓了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51家,对存在药品购进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存贮温湿度达不到要求等问题的5家经营户进行了限期整改,对涉嫌经销劣药和违反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3家药店进了立案查处,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狠抓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的商场、宾馆等场所和重点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家(气体充装企业5家),检查特种设备248台(其中:锅炉21台,压力容器123台,压力管道23条,电梯46台,起重机19台,厂内机动车16辆),气瓶1200只,发现安全隐患41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12份,封存设备5台、气瓶9只,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建立了复查台账;根据县安委会《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使用单位进行了核查,对未检验的压力管道责令停止使用;对xx县兴尔泰公司使用超期未检验安全阀情况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对恒辰世纪商业广场使用的超期未检验电梯及锦宁铝镁使用超期未检验气瓶予以封存,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应急管理。
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难点工作,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民生的市场监管工作理念,建立和完善高风险产品,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增强风险处置的.主动性、科学性、有效性。制定了《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抓好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四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决速响应、高效处置。同时,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时、准确、统一、权威发布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为突发事件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切实做好3·15活动期间消费维权工作,高效服务民生。
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划一,构建集中统一的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等监督管理领域的投诉举报体系,所有的投诉举报由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集中受理,严格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分转管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在3月14日—3月15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切实做好“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分流和办理工作,值班期间共受理电话咨询11件、举报2件、投诉5件,做到了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举办纪念3·15系列活动,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开展了扶优限劣电视宣传与曝光工作,对我县6家名优企业进行了3·15电视专访,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xx县鸿一火锅城自助火锅用鸭肉冒充羊肉案等6件案件进行了电视曝光,震慑了违法分子制假售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是组织召开了年主题座谈会。解读了年主题的涵义,新《消法》七大亮点,供水、通讯、金融、保险、邮政等9家公共服务企业代表结合年主题做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好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措施,并对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三是开展了消费维权公开信进万家活动。呼吁全县广大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为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贡献力量。
四是开展了“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评选命名表彰活动。对在一落实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等20户经营者进行了命名表彰,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组织xx移动分公司开展了“3·15更有力量,服务无终点,只有新起点”座谈会。针对移动网络服务存在的问题征求了各阶层客户代表的意见建议,为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有益参考。
六是举办了3·15首届家居博览会。全县13家家居经营户发布了3·15诚信宣言会,对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公开进行了社会承诺,呼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消费领域维权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