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报告怎么写【热选5篇】
损失情况详述、损失原因分析、影响评估、补救措施建议,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损失报告怎么写”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损失报告怎么写 篇1
全面收益这一概念是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在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3)中正式提出的。1985年,FASB在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6)中对全面收益和全面收益构成要素进行了规范的定义。全面收益被定义为:全面收益是指一个企业在一定期间由源于非业主的交易、事项及情况所引起的业主权益(净资产)之变动。它可以简单解释为一定期间内除业主与分派业主款之外所有的业主权益变动。全面收益包括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四个要素。
虽然全面收益与净利润在会计确认上都使用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四个要素,全面收益比净利润涵盖内容更丰富,全面收益除包括企业经营活动中创造的经营成果以外,还包括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经济交易或物价变动所带来的未实现的资产变动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从全面收益概念来看,其反映的是一种损益满计观,按照损益满计观,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项目(不包括业主投资和分派业主款)属于当期业绩组成成分,尽管一部分项目被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但应该作为其他全面收益进行报告。
二、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及收入费用的全新解读
新会计准则体现了资产负债观以及全面收益的理念。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业绩报告的影响源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并体现在新增加的“利得”和“损失”要素上。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诸如工具和投资性地产项目进行后续计量,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利润分配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这两个概念的引入,使得传统会计收益的范围得以扩展。利得和损失又进一步分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
新会计准则尽管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要素,然而在利润表中并没有单列这两个项目,利得和损失项目包含的内容也只是在各项具体准则中进行规范。其中包括:(1)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各项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减值发生的损失;(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业务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3)投资收益,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损失,企业处置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损益;(4)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罚没项目产生的利得和支出,以及政府补助利得、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按照新会计准则,利润=收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而这也仅仅是在利润表中体现的利润。这部分利润会在会计期末结转到所有者权益项目当中,然而并不代表企业全面收益。根据新会计准则报告要求,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属于全面收益的一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又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和其他项目。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体现资产负债观,资产负债观关注企业净资产的变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属于没能在企业净利润中反映的价值变动。
三、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业绩报告的新释
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根据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信息,可以得到企业在会计期间内的综合收益信息。然而由于综合收益的信息仅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报告,其有用性可能会受到质疑。
2009年5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征求意见稿)》,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这意味着,我国企业报告综合收益项目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在利润表中引入综合收益指标,将有助于投资者分析企业的全面收益情况,投资者不必借助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去分析企业当期的综合收益。另外,在利润表中报告综合收益将突出综合收益的理念,投资者在评价企业当期和未来业绩时,会更加关注未包含在损益表中的其他利得和损失项目。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仅当其被出售时才能将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企业通过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报告当期直接确认的利得和损失以及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利润的金额,将提供给投资者这一金融资产价值变动对当期以及未来业绩影响的信息,将有助于投资者分析企业当期全部已实现收益的构成成分,进而提高业绩报告的有用性。然而,也应意识到,由于其他综合收益全部都是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因此报告这一信息可能会增加企业业绩报告的波动性,对投资者评价企业业绩带来干扰。
四、新会计准则的要点
1.规范性。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就有了一个共同遵循的标准,从而使会计行为达到规范化,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2.权威性。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处理会计业务的准绳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它的权威性。
3.发展性。会计准则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人们对会计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而形成的。会计准则具有相对稳定性,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会计准则也要随之变化,进行相应的修改、充实和淘汰。
4.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性。会计准则是指导会计实践的理论依据,同时会计准则又是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五、结束语
损失报告怎么写 篇2
省人口计生委:
“”台风对我市造成了较大影响。xx市、xx市、xx区、xx区、xx市、xx区人口计生系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受灾情况。据估算,经济损失超过万元。
其中,余姚市计生指导站浸水3天,受灾严重。受灾物品包括公务用车2台、西门子彩超1台、东芝B超仪1台、光散射超声仪1台、xxx分析仪1台、自助挂号取单机2台、办公电脑3台、打印机5台、冰箱1台、洗衣机2台、立式空调2台、10KVUPS1台,另有试剂\耗材\药品、办公家具、墙面\地面\线路等因浸水需维修。下属6个乡镇(街道)指导站受淹,余姚人口计生系统共计损失万元。
奉化市指导站一间手术室进水,一楼地板报废。市计生局五楼屋顶有5处渗漏,各楼层窗户渗水,墙壁渗水比较严重,造成各楼层办公室不同程度进水,地板损毁严重。院子里有四间小平房也因排水不畅进水,受浸宣传品报废。落水管改造、屋顶、墙壁防漏处理以及部分办公室地板更换等需50万元。
鄞州区计生指导站室内进水达70cm,一楼办公用房全部被淹3天,导致主服务器1台、电脑2台损坏,办公桌椅10套、柜子10个报废,消毒高压锅2台、冰箱1台、洗衣机1台等设备无法使用,宣传资料2万份浸水,损失近20万元。辖区姜山、云龙、高桥、古林、邱隘、集士港等镇乡(街道)受灾严重。各镇乡(街道)计生服务站损失金额万。151个村级计生服务室不同程度受灾,损失金额145万。
江北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受灾。因二楼房屋进水,导致江北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一楼)天花板塌陷,房屋进水被淹,受灾面积近180平方,电脑、B超、打印机、空调等物品受损,预计损失近30万元。
慈溪市横河镇计生服务站受灾。B超机、办公电脑各一台受损,墙体浸水,总计损失10万元。
镇海区指导站骆驼分站一楼进水,地板、避孕套等物品仪器损坏,二楼楼顶破损、渗水损坏吊顶及部分物品;区计生局顶楼楼面破损,渗水损坏五楼四楼部分办公室,物品进水受损严重。受损金额总计5万元左右。
为尽快恢复生产,恳请省人口计生委对该台风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妥否,请批示。
x市人口计生委
x年10月24日
损失报告怎么写 篇3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活动,根据《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和《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国税发[2009]149号,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以下简称“资产损失鉴证业务”),是指鉴证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执行基本准则及本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规范)规定的鉴证程序和鉴证方法,依照税法和适当标准,对被鉴证人的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进行审核、确认,评价和证明其鉴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出具鉴证报告的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鉴证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执行资产损失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
本准则所称被鉴证人,是指拥有或控制发生损失资产的纳税义务人。
本准则所称资产损失,是指被鉴证人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被鉴证人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税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鉴证事项,是指鉴证人所审核、确认、评价和证明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具体范围依据双方约定。
第五条鉴证人开展资产损失鉴证业务,应当遵守税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执业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的目的,是通过对被鉴证人的资产损失纳税申报事项进行鉴证,以增强税务机关对该纳税申报事项的信任,降低被鉴证人的涉税风险。
第七条鉴证资产损失应区分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还是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第八条应关注被鉴证人资产损失内部核销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评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申报、保存情况。
(一)调查被鉴证人有关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三)查阅存款损失的原始凭据,核实存款损失情况;
(五)确认存款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
第十六条鉴证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关注企业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损失。鉴证时应当执行下列程序:
(一)调查被鉴证人有关应收及预付款项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二)确认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存在,并为被鉴证人所有;
(五)确认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
第十七条被鉴证人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准则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鉴证程序进行鉴证。
第十八条鉴证非货币资产损失,应关注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等。
第十九条鉴证存货损失,应关注有关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生的盘亏、变质、淘汰、毁损、报废、被盗等造成的损失。鉴证时应当执行下列程序:
(四)关注损失的无形资产所处状态;
(六)取得合法、充分证据,确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八)如果开发、创设过程未单独核算成本(即混同其他成本已经在税前扣除的),不予以确认其损失。
第二十二条鉴证在建工程损失,应关注企业已经发生的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损失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造成的在建工程项目损失。鉴证时应当执行下列程序:
(一)调查被鉴证人在建工程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四)关注损失的在建工程所处状态;
(六)确认在建工程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
第二十三条鉴证生物资产损失,应关注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损失,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被盗伐、被盗、丢失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鉴证时应当执行下列程序:
(一)调查被鉴证人有关生产性生物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三)审核申报损失的债券投资的原始凭证;
(五)确认投资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
第二十七条鉴证贷款类债权损失应当执行下列程序:
(一)调查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二)关注被鉴证人执行的会计制度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准则;
(五)审核申报损失贷款的偿还情况,核对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
(九)确认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
第二十八条被鉴证人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
本准则所称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被鉴证人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
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被鉴证人内部证据。
审核资产损失项目有关证据资料的相关性、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判断证据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
第三十三条鉴证人在调查被鉴证人的下列情况时,应当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取得有关鉴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第三十四条鉴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应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五)行政机关的公文;
(六)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八)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九)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
(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
第三十五条鉴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应取得特定事项的被鉴证人内部证据。主要包括:
(一)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第四十条鉴证报告附件包含的基本内容。
(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分类鉴证表;
(三)税务机关要求附列的其它资料;
(四)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四十一条鉴证报告经事务所内部复核,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印章后对外出具,并按规定方式报送。
鉴证人正式出具鉴证报告前,应就拟出具的鉴证报告有关内容的表述与被鉴证人进行沟通。第四十二条鉴证人在鉴证中发现被鉴证人存在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情况,经提醒被鉴证人仍未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或者改正的,鉴证人应在出具的鉴证报告中披露,作为所得税税前不允许扣除项目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准则指南以及业务约定书、工作底稿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本准则适用于鉴证人执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第四十五条本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9号)同时废止。
本鉴证报告仅供(被鉴证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审批时使用,不作其它用途。非法律、法规规定,鉴证报告的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无关。
附件:
(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分类损失审核表。
(三)税务机关要求附列的其它资料。
(四)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税务师:(盖章)。
地址:××报告日期:××年××月××日
损失报告怎么写 篇4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于2012年01月15日至2012年01月30日,对贵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审核鉴证。贵公司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与资产损失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资产损失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辽国税发[2010]6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南》,实施了包括检查核实所发生资产损失情况相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产损失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贵公司是由***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业企业,成立于2000年01月0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健全的财会内控管理制度并能有效的执行,财务人员分工明确,财务核算体系完备,能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资产损失内部证据与外部证据均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履行公司内部资产损失核销程序。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在确信贵公司具有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且内部证据与外部证据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我们对贵公司提供的资产损失申报资料进行了包括复核、验证、计算和职业判断等在内的审核程序,最终确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
二、鉴证结论。
我们经过审核后确认,贵公司2011发生的资产损失情况如下:
2、应收预付账款损失元;
3、存货损失元;
5、在建工程损失元;
7、股权性投资损失元;
8、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元;
9、债权性投资损失元;
10、其他损失元。
具体审核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企业可以据此向税务机关办理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或审批事宜。
附件: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分项(类)审核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日路25号楼j号门市四层。
葫芦岛聚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01月15日。
损失报告怎么写 篇5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财务业绩报告探讨和展望
一、选题背景和文献综述
新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由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在新准则体系下,财务报告的组成内容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附注组成。利润表的改动以及采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说明了我国在财务业绩报告方面在与国际接轨,实现会计国际化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具有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
葛家澍(2000)认为,从目前一些国家准则制定机构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已经采取的行动看,报表的改革似乎主要针对以收益表(损益表)为代表的传统财务业绩报告。王松年、顾兆峰(2002)认为,虽然现值或者公允价值的使用受制于许多客观因素,但可以说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使用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公允价值的使用必然会产生未实现利得和损失的报告问题,这也就是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要求企业提供“全面收益报告”或者“全部已确认利得与损失表”或者“权益变动表”的原因所在。谢诗芬(2004)认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论局部采用还是全面采用),就必然导致全面收益计量及报告:因改进财务业绩报告而诞生的全面收益计量及报告(不论采用什么形式),就必然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借鉴众多学者的相关研究结论,本文将主要针对新会计准则颁布后的利得与损失、利润表结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附注等几个方面作出相关探讨。
二、对利得与损失的探讨
《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关于利得和损失的定位。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分类,是按照经济内容对会计对象所作的基本分类。是财务会计报表的框架。此次我国虽然引入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但并没有将其列为会计要素。从国外对会计要素的规范来看,FASB将会计要素划分成资产、负债、权益、业主投资、业主派得、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和综合收益,ASB将会计要素划分成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投入款、派给所有者款项、利得、损失,其中利得包括了收入和狭义的利得,损失包括了费用和狭义的损失。我国将会计要素划分为六个: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并且在企业会计准则第五章所有者权益中提到了利得和损失。
利得与损失和收入与费用的性质是相同的,它们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或减少,属于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同之处在于收入与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利得与损失是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
关于利得与损失的分类。我国新会计准则将利得与损失分为两大类:直接计净利润的利得与损失和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
关于利得与损失的列报。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所推荐的利润表的格式中,公允价值损益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引入利得与损失的概念,本可以使原来规范的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的内容有一个恰当、合理的分类,便于这方面信息的归纳汇总。但现在仍有一些混乱。不够明晰。
三、对利润表结构的探讨
IASC以及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均要求,在利润表中将持续经营损益与非持续经营损益分开列示,认为这样做不仅可以反映资产处置净收益的情况,而且为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持续经营活动发展前景提供可靠的依据。
美国的损益表将三大类产生损益的活动:经营、其他经济活动以及偶然的或非常的经济活动按顺序依次列示,给人感觉清晰明了。相比之下,我国新出台的利润表格式让人觉得对持续经营损益与非持续经营损益的区分不甚明了。
首先。在新利润表中,将“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两个项目列于“营业利润”之前,显然欠妥。原因有三点:
第一,造成利润表中的会计恒等式混乱。“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显不属于收入与费用,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而“资产减值损失”无法简单归为利得或是费用要素。如果是将它们列于“营业利润”之前,那么“营业利润=收入-费用”这一式子就不成立。
第二,出于对两种会计目标的协调与统一的考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
目中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核算。类似于中提及的“采用公允价值对准备出售的证券进行计价导致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是属于非日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损益。而“资产减值损失”的各个组成部分,则涉及会计估计,长期以来被部分企业用来进行盈余管理。而营业利润这个项目主要用来衡量一个企业的正常经营的盈利能力以及评价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因此,将这两个项目的列示于营业利润之前,将对营业利润这个项目的作用和内容造成混乱。
第三,与国际惯例不符合。ASB与FASB都是单独设表或者在净利润下接着报告未实现利得和损失信息,例如,FASB将“未实现的有价证券持有利得”列示于股东权益变动表中,作为企业其他全面收益的一部分。既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是属于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那么它就属于其他全面收益部分,列示于利润表之中是否合适呢?因此,应当更加严格区分利润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职能,这样利润表才能较为可靠地反映管理者经营业绩的核心――净收益,而已确认已实现的收益与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未实现收益分开披露。
其次,关于“投资收益”项目。“投资收益”在“营业利润”之前列示也是值得商榷的。目前,虽然对外投资的成败已成为导致大多数企业成败的重要因素,但由于投资收益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因而其风险较大,不能可靠地反映本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而且,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观点,证券投资在保险或投资公司会是营业收入与费用的来源,但在制造或贸易公司,是利得与损失的来源。所以,论从利润表要素及会计等式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协调与统一两种会计目标的角度出发,“投资收益”都应该在“营业利润”之后列示。
四、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探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此次新会计准则的一个亮点,但客观而言,其内容与结构都还有待完善。
首先,在国外的业绩报告体系中,权益变动表扮演着报告其他全面收益的角色,它是对传统利润表信息披露方面的一个有力的补充,使得信息的披露更加全面。我国此次虽然引入了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但是并没有相应引入全面收益概念。这就造成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地位比较尴尬。
其次,目前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子项目明显偏简单,除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与计人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之外,都以“其他”列示,不够明确。
五、对相关附注的探讨
第一,新利润表中不再区分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与其他业务收入/成本。然而,无论是从决策有用观还是从受托责任观出发。企业的主营业务无疑是企业最核心的业务,能最为可靠地评价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而且对于投资者来说,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也是他们最为关心的信息,因为主营业务状况良好的企业一般都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能够取得相对较好盈利水平。所以在附注中详细列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以及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还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对于营业外收支中的其他项目,如自然灾害重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等,如果发生金额较大,对企业有重大影响,而且罚款支出这样的项目也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了解决“逆向选择”问题,
六、对我国财务业绩报告的未来展望
在企业社会责任日益受到人们瞩目的今天,企业也不再是纯粹的利润追逐者,它们还肩负着许多社会责任,如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财务报告在这方面的不足之处日益凸现。
第一,货币资本的支配力逐渐减弱。人力、知识资本的贡献比例却日趋增长,这就要求财务报告要为这些信息使用者服务,
第二,政治经济民主化的趋势要求货币资本支配者公布企业对社会的贡献额以及贡献额的分配,以利于社会对企业的监督。
第三,公布企业对社会的真实贡献额及其分配状况,有利于协调劳资双方、各种资本供应者以及企业与社会、国家政府的关系,从而在化解利益分配中的矛盾。增强利益创造中的合力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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