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学习个人总结【优推27篇】
义务教育法保障每个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是否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义务教育法学习个人总结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1
现在,我们大多数同学都为写不好作文而发愁,许多家长也为孩子写不好作文而烦恼,甚至动怒。其实,这不是孩子的错,而是他们确实不知道怎样才能写出非常出色的文章。
我的文章不算太好,有时也有模仿,但许多感受也要转化为自己的语言。我平时喜欢随手拈来一张纸随心所欲写点什么,所以积累了一些看法。
写文章要先构思,心里要想好一个框架,就像盖高楼的图纸,像人的骨架,文章分几部分,开头怎样写,每一段落要表达的意思,怎样收尾。并且要想好填充框架的内容,这就说到了素材。素材是平时不断积累来的。常言说的好“处处留心皆学问”只要你留心观察生活中的每一样事物,哪怕是一株植物给予你的启示,这都是非常好的素材。毕竟作文是记录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当然,你也可以写幻想、写未来、写童话。文章要以情动人,真情才是好文章。你的作文是给大家看的,就要把美好、积极向上的东西展示给大家。平时要多积累好词好句来组织你的文章,每天做一次读书笔记,而且笔记要经常看,才可以铭记不忘。作文首先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最真实的还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我建议大家多读一些像《快乐作文与阅读》之类的小学生杂志,它会对你的写作能力有助于提高。
构思完毕,就开始动笔,再合理地运用上积累的好词好句,必须记住,写事时一定要叙述清楚过程。写完后,不要以为大功告成,你至少要把文章读上五遍,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句子都要认真地检查,仔细地看有没有错误或不通顺的地方,一定要全面修改,才可以抄在作文本上,这样一来,1篇作文就完成了。
要知道,作文是丰富多彩的,只要你深入了解它,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它。相信在自己的努力下,作文水平一定可以提高的。你们如果有什么好的写作方法,我非常愿意与大家交流。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2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 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要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3
一、教学目的:
1、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2、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知识技能目标: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重点难点: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三、教学过程:
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五,六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一) 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
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
答案:违法
案例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本文来自 东 星资 源 网: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
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基本方法: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义务教育法班会总结 篇4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教育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6月29日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20多年前《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义务教育法》的涵义和精神,是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了一个正确而深刻的诠释。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xx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的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正是因为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涵,此次的新义务教育法才能亮点频现;同样,也只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的贯彻落实到位。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想作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要从思想上、方化上、政治上充实自己,我希望通过不懈努力学习和不断提高,早�
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当然对于国民基本文化素质的提高是件益事。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其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5
因为团评要求要收集好几份心得体会之类的资料,我打开“我的文档”,找了许久也只看到上一学年写的《义教心得》,仔细看了一遍,发觉那依然还是我的心声啊,感觉还是那么真实!
——写在前面
天空依旧那么晴朗,白云悠悠飘荡,然而我的心,却因着这第一次义教而百感交集。
上课前,我已经仔细地把备课本看了不下五遍。就要面对一群活泼聪明而又有所叛逆的小学生,我真担心自己会过于紧张,讲解得不够清晰,或者课堂上会有什么突发事件令自己束手无策。而刚走进东联小学校门的时候,几个小男生便在校园里大喊起来:“老师们来啦!”那一刻,我似乎觉得自己已然是一名老师,手上的书也猛地变沉了许多。
有人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所置身的那个圈子里有威信。而当我走上教师讲台,轻轻擦去桌面上的灰尘,并微微颤抖着在黑板上写下自己要讲的课题时,我却深深地体味到要在一群十一二岁的学生面前树立威信的艰难。它需要适当的微笑,适当的严肃,适当的自信,适当的谦卑,适当的宽容……在适当的种种中还要掺入饱满的热情和足够的耐心。虽然课已经结束了,但回味起当时自己的无所适从,心里依然有些酸楚。
我发现如今的小学生真的和以前的我们大不一样。他们更喜欢个性张扬,更喜欢尝试挑战,同时,少了一份安静,一份理解和尊重,以及一颗懂得聆听的心。由此,不禁感慨万分。
一堂课下来,我详细地讲解了三组例题,也让学生们到黑板上做了几道练习题。四年级奥数,大概该这样吧,先讲解后做相关练习,效果会比较好,我想。课后我尝试着与学生们交流,七八岁的年龄差距,在他们身上我仍能找到久违的童真。他们表露给我的,一张张都是真实的面孔,没有伪善,也没有隐瞒。这让我感受到初为人师的快乐和真味。
渐渐地,也因着这第一次义教,我发现自己依然毫无怨言地愿意承受口干舌燥呼吸粉笔灰的艰难,依然憧憬儿时梦的伟大与美好……也许是爱上了每一次和童真的触碰。
但我不得不这样想,这义教只是一个尝试而已,路漫漫实难求索,更何况尚未明确自己的方向。四年后的人生征程是否要扛着责任和博爱一成不变地付出自己不求任何回报的善良和耐心,做一名品德高尚的人民教师?实难明确地答复自己。人生的十字路口何其之多,而许多方向都有实在的意义,要走哪一条,也许会随着自身的思量而有所侧重。但目前,我还是青睐教师这条路的。
我明白,作为教师,艰辛有时非言语能表达,一路上会喝上苦水,洒下青春热汗,但最终所有的付出都 是的,稳定的环境并不代表平庸。每一个受尊敬的老师,他的生活总能过得充实而有价值……发自内心的,我喜爱这新一代的孩子们。
这第一次义教,的确令我百感交集。有沉重,有心酸,有惊讶,有快乐,有深思,有启迪,有许多许多无以言说的收获……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6
自从在幼儿园当教师以来,面对来自不同的幼儿,我觉得应用多种不同的教育方法来教育幼儿。升入中班后小朋友都有了很大变化,一次,户外活动结束后回到教室,准备和孩子们做手指谣时,我突然发现空着一个小椅子,“这是谁的小椅子”?一个小朋友说是刘博轩。刘博轩哪去了?我正要出去找,刘博轩推开门进来了。“刘博轩,你去哪儿了?怎么没一块上来呀。”他红着脸说“我、我去小便了,去的时候忘了告诉老师了。
看着他紧张的表情,我心中有一丝丝歉意,如果我回教室前点数一下孩子,不就么有此插曲了吗?“对不起,是老师的原因,以后老师不会丢掉你了。
刘博轩开心地笑了,我们又开始了快乐的活动。
通过这件事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组织集体活动尤其是户外活动时,老师一定要时刻关注着孩子,随时点数孩子,不能让一个孩子掉队,避免孩子丢失,真正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幼儿园工作中,教育孩子的工作固然重要,但幼儿保健工作也不能忽视。只有一个干净的环境,孩子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愉快地学习和生活。所以,我班教师在注意了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更注意了保育工作的落实,严格按照安全、卫生制度,每天坚持教室的通风及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定时消毒。每天都要监督幼儿户外活动后、饭前、便后洗手情况,初步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再次增强幼儿体质,鼓励幼儿早入园进行早练活动,加强自身的锻炼。另外我们非常注重做好幼儿保健工作。首先做好班级卫生清洁工作、消毒工作。班级每周教室用紫外线定期对幼儿的睡具、玩具、用具进行暴晒、清洗、消毒等。
总之,今后我将不断努力,继续发扬团结合作精神、齐心协力为幼儿园的工作做得更好,不断进取学习理论与实践探索,转变教育观念,争取在更上新台阶!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7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
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何突破?它将对今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实践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请他深入解析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6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
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
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8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
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
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 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9
工作之余,我又一次学习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学习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这段时间,我对过去的教学思想和行为进行了反思,对教研活动的开展也有了更多的思考。用新课程的理念,对曾经被视为经验的观点和做法进行了重新审视,这给我在语文教研教学上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这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学习心得如下:
(1)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新的课程标准是� 提出了写作和生活实践紧密结合的要求。提出阅读、书写与写作的速度要求,并有量化指标。更重要的是注重了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养成,并将其作为了学习目标。
(2)通过学习,我真正确立语文教育的新理念,克服以往在语文教学中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培养、过分追求学科知识系统的错误倾向。我们应积极倡导、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学习方法,拓宽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注重联系生活、跨学科的学习和探究式学习,使学生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终身受用的语文能力。并将自己的这些认识通过教研活动传递给全镇的语文教师,提升全体语文教师的业务修养。
(3)教学中,我们应从“师道尊严”的架子中走出� 教师参与学生学习活动的行为方式主要是:观察、
倾听、交流。教师观察学生的学习状态,可以调控教学,照顾差异,发现“火花”。教师倾听学生的心声,是尊重学生的表现。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既有认知的交流,更有情感的交流,既可以通过语言进行交流,也可以通过表情、动作来实现交流。
(4)在教学进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语文课程标准》首次对义务教育阶段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方式。即要求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强调在综合性学习中具有合作精神,培养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的能力。突出自主性,积极主动地参与,特别要注重探索和研究的过程。除此之外,对阅读、写作和学习方法三方面也有很明确的表述。提倡独立阅读、自主阅读、探究性阅读、创造性阅读。鼓励自主写作、自由表达,有创意的表达。在学习方法上,鼓励有独到的见解,鼓励用适合自己的方法和策略学习。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10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特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11
三年级语文下册第三单元的习作是向大家介绍自己,这是口语交际的延伸。孩子们可以在向同学介绍自己时把说的内容整理一下,有条理地写下来就可以了。
自我介绍,可以说说自己长相的特点,可以说说自己的性格爱好,也可以说说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一般来说,要先介绍自己的长相,这样可以让读者在头脑里浮现出人物的轮廓,然后再介绍性格爱好,这样人物的性格特点就跃然纸上,人物形象就具体多了。
当然,介绍自己还是少不了通过事例来表现自己,这样会使自己的性格特点更加鲜明。但是,在写事例时,孩子们可能会出现所写事例与上文的介绍不沾边,毫无关联,这时需要引导孩子恰当使用过渡句,在事例开头用一个过渡句把上文的介绍与下文的事例联系起来。比如,上文介绍自己活泼好动,下文的事例写的是看书,这时可以用过渡句“别看我活泼好动,一刻也坐不住,其实我也有安静的时候,那就是我看书的时候了。”然后就开始写事例。
虽然是三年级,但是一些必要的写作技巧还是要让孩子们知道并掌握的,“过渡”就是其中一种技巧。“过渡”就像看不见的线,它使内容巧妙地衔接起来。有的孩子写的作文读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就是他们在语句的衔接处理得很好。这些孩子并不知道,他们运用了“过渡”这一方法。他们在写作时,良好的语感驱使他们不由自主地运用了过渡来完成话题的转变。这是所有孩子们在习作过程中要渐渐掌握的。
写完事例,在结尾处再强调一下自己的特点,这样既可以使整篇习作首尾呼应,也可以突出人物特点,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2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13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辛勤的园丁,也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而照亮了别人……
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已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已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有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得刻不容缓。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已的义务。通过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更让我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已,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支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已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14
这两天,一则作者称是清华学生的网文引发关注。网文说,“自从养成习惯阅读名著后,我作文、阅读能力上了一个大台阶,笔下文采涓涓流出,不仅享受了读书的愉悦,还在高考中受益良多。”他还以过来人的口吻,劝孩子们远离快餐书籍。网文的看法,和今年的中、高考实情遥相呼应了。
今年语文高考题目,阅读题量加大,阅读速度要求更快,古诗文分值增多,有的地方如北京高考卷,还考察了对名著的深度理解。而南京市中考作文,则直接以“在20xx”为题,要求选择一部名著中的人物,完成作文。
面对这样的试题,阅读速度太慢,不行;阅读积累(古诗文)太少,不行;阅读视野太窄,没有读过基本的名著,也不行。
中、高考语文试题释放的信号是,今后语文考试对阅读能力的考察将加大难度,对作文能力的考察将更注重理性思辨。而新的中小学“统编本”教材更是体现了以“�
考试趋势在变,教材在变,语文教学的方向在变。今后,仅仅依靠教材、课堂学语文,很难培养出考试所需要的阅读和作文能力,很难应对今后中、高考形势的变化。
语文教学超越教材、超越课堂,广搜博览、厚积薄发的时代,已经扑面而来了。语文学习需要多读名著,读整本的书。而事实是,很多孩子读书习惯还是没有养成,读书视野还是不够开阔,读书品味还是有待提高,所读之书“量少、面窄、质次”,“营养价值”有限;而家长对孩子的读书兴趣培养,还是没有足够重视,有的还有畏难情绪。
中国第一本教育学专著《学记》曰:“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经典的文学作品,一开始读感到有点吃力,不习惯很正常,如果能坚持品读一段时间,孩子们就会渐渐读出经典的“至味”,阅读品味就会逐步提高,语文素养也会水涨船高,回到应试,也就能应付自如。
语文不同于数理化的地方,在于靠刷题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应试能力。语文应试能力,根本上需要提高语文素养。语文素养提高了,听说读写能力上去了,应试能力也会随之提高。提高语文素养,关键在于读书兴趣的培养,读书习惯的养成,读书视野的扩大,读书品味的提升。如果就应试论应试,是无法使孩子们的语文学习得到长足发展的。
为未来的中、高考计,从现在开始,就要重视培养孩子读名著的兴趣。
义务教育法学习计划 篇15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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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16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
教师是人类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
通过学习,让我深刻的意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对学生有爱心,对于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的'完备的教师。
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知足。必须全身心的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刻刻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
教师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改变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的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的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世界赋予它神圣、伟大、高尚等一切美好的词语于一身,其实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想说:“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热爱工作的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
有句话说得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再传授学科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17
我通过学习,思想上更清楚了,我们搞创新教学是时代的需求。下面谈谈我今后如何来搞好创新教学的。
一,理解新课程的基本理念,改变教学方法。新课程倡导教师“用教材”,而不是简单地使用新教材,教师要创造性的用教材。要在使用教材的过程中融入自己的科学精神和智慧,要对教材知识进行重组和整合。选取更好的内容,对教材深加工,设计出活生生的,丰富多彩的课来,充分有效地将教材的知识激活,形成有教师教学个性的教材知识。既要有能力把问题简要的阐述清楚,同时也要有能力引导学生去探索,自主学习。
二,搞好创新教学,教师要正确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面对新课程,教师要首先转变角色,确认自己的教学身份。新课程要求教师由传统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另外,从新的课程标准来看,数学活动的教学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来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数学教学应该从学习的实际出发,利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让学生摸索新的学习方法,教师起到从旁协助的作用。
总之,新课程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新的方向。我们只有跟着新的方向,搞好创新教学,才不会迷失自己的方向。
学习义务教育法个人心得体会 篇18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相对于其他教育人群而言,领导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问题。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非常困难,老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乏“领军”人物,无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令人拍手叫好。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但事实证实孩子们在差不多水平的情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能得到比较好的发展。专家认为,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均衡,因为不均衡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19
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爱岗敬业,应有强烈的从业、敬业、乐业的动机,因为教师是延续人类社会发展的专业人员,要有正确的专业态度,即对待教育应鞠躬尽瘁、甘为人梯的精神;对待学生应倾心相爱、诲人不倦;对待同事应精诚合作、协同施教;对待自己应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从专业上说,教师应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育心理科学知识,这些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都是衡量一名教师职业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准,所以要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新理念,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心全体学生,依据学生实际了解学生情况,确定教学目标,制订教学计划与方案,设计教学程序,开展有趣、有意义的课外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教会学生学习,正确评价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创新。
教师还要与学生打成一片,相信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热爱学生,热爱教育,能客观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沉着、自制、耐心,对艰苦的教育工作具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具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
义务教育法学习个人总结最新28篇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
义务教育法学习计划 篇20
各位家长,下午好!感谢你们在白忙之中安排时间,配合学校参加今天的家长会,现在我想占用大家一点时间和各位家长们一起学习最近全国人大新修订的、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有很多部健全的法律,我相信在座的各位能了解很多很多,但是,对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肯定知之甚少。那么,就有必要让你们了解这部法律。
“所谓义务教育,是指儿童、少年有义务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同时亦指政府有义务免费为少年儿童提供相应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它所关联的对象是社会、学校和家庭。现阶段我国采取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即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毕业。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
十届全国人大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 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已于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与86年颁布的相比有九大突破,因时间关系,这里我们就最容易理解的几点学习一下:
1、“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利。”-----义务教育法通过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并依法保障我国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
育、全面发展的权利。新义务教育法突破了过去的“ 新的“ 县级政府必须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若财力不足的由省级政府予以平衡。中央财政加大对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这样就能把经费预算落到实处。义务教育经费由在预算中与其他经费混为一体向单独列项转变,各级财政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可以增加透明度,便于审核监督。2、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首次提出,“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过去我们讲的义务教育并不是真正的义务教育,人民群众还承担着很多责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从法律层面上真正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免收学杂费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一个根本性的条款、一大亮点。义务教育不仅是学生有义务来就读,国家更有义务提供义务教育保障。从世界范围看,义务教育一个免费性,一个强制性,这是共性。从法律上看,免收学杂费以及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作为公益事业的教育有了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长期以来,经费短缺是制约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要责任,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经费有了稳定的来源,将有力保障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湖南采取:先免书费,再免杂费,后补生活费,分步实施,三年到位
3、“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法不仅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则,而且制定了一系列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违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要依法追究责任的规定,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三大亮点,强调义务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从法律上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使所有的学生都能享受良好的、平等的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涉及人才培养、社会公平的问题。我国不
同地区由于经济、历史、文化等原因,教育资源总量差异很大,从而导致地区之间教育质量的明显差异。法律在资源公平的配置上作出了许多规定。并从教学质量保证的角度来缩小不同地区的差异,这也体现了均衡发展的精神。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法律也规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例如:与城里孩子入学一视同仁、同样减免学杂费、就近入学等政策。
据了解,长沙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167689人中,农民工子女达35324人,占总数的%。有资料显示,目前长沙市有较固定工作场所的进城务工农民约42万人,其中青壮年占86%,他们的子女大多在接受或准备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内85%以上的公办中小学校接受了农民工子女就读,而农民工子女超过在校学生总数50%的学校每个区在5至8所左右。
农民工子女进城就读的总量急剧增加,使得城区教育资源短缺现象日趋严重。由于提供了“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制度保障,从至,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共增加农民工子女7000余人,增幅达到40%。据预计,近期每年还将以5000人左右的速度增长。到,长沙市农民工子女将增至5万人。按500人一所学校的规模来测算,相当于要增加学校100所,新增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缺口年均将达到500万元左右,财政一时难以弥补。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1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在
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22
我通读了新《义务教育法》后,体会颇多,在这谈些自己的体会与感想。首先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其次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
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
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学习总结 篇23
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义务教育法学习计划 篇24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方略的总体要求,参照我校“六五”普法实践经验和成果及我校发展需要,在20xx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保障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㈠目标
通过“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提高全校师生的知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在“六五”普法工作和20xx年度工作取得的成绩基础上,争取进一步提高普法成效,争取实现:由被动守法转变为主动守法,由他律守法转变为自律守法;由知法守法上升到用法、护法;在以身作则、以法作则的基础上,努力营造一种有效促进认真学法、切实知法、自觉守法、模范用法、坚定护法,从善如流的法治氛围,建设优美、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
㈡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民主法治理论,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思想和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注重提高领导、教师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从教的水平,注重培养全校师生员工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提高学校、教师对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
2.逐步建立教职员工的学法用法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建立教职工学法情况登记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继续深入学习《宪法》、《教育法》、《劳动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法》等法律。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增强公民自觉遵守法纪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提高尊重并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的意识。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形成崇高道德、讲求信用、开拓进取的法治环境,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师生员工的学法、知法、用法活动落到实处。
3.继续加强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并着力探索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努力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教育队伍。依照成人教育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做到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相结合。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国旗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管理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环境保护法》等,做到教育的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同时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围绕普法教育,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能力,实现由“他律”到“自律”、从“自律”到“自觉”的过渡,切实解决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中的薄弱问题。我们的任务是研究探索有效的普法手段、途径、内容、活动等,使学生真正地知法(包括校纪校规)、懂法,促进他们由“他律”向“自律”过渡;引导他们用法、护法,使他们由“自律”上升到“自觉”的层次,达到我们的工作目标。
三、具体工作措施
㈠加强领导、调整组织机构,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法制教育宣传队伍。
1.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由分管校长负责完善一支校级法制教育宣传队伍,由支部、校长室、工会、各处室的负责同志及班主任组成。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学校法治工作更上一层楼。
㈡加大宣传力度,创建普法环境
1.充分发挥校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的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塑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舆论氛围;并深入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发动工作,创建良好的普法氛围。
2.认真选择征订普法教材,使我校的普法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制定详细的课时计划,保证普法活动有良好的硬环境。
3.继续推进和完善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并在法制副校长的协助下,建立起一支素质过硬的校外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队伍。保证“普法”工作有良好的软环境。
㈢突出内容、措施得力、工作有效。
在校行政的领导下,通过工会组织对全校的教职工(包括校中层以上干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学习民主法治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学习宣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知识;学习并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或讲座、或参观、或自学等学习形式,以期达到每月有2学时的法制教育时间,确保全校教师成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5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出台,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通过学习,我对教育的均衡性、公平性问题以及公共性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新的《义务教育法》中,这些问题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义务教育应该是由政府来实施的一种教育类型,提供的应该是一种纯公共产品,这点在《义务教育法》当中已经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这一点非常符合中国今天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26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非凡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7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通过假期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我有了深刻的体会。
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加强自身修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做到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要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
在实际工作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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