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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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第一篇】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

哲理。

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

修养。

逻辑修辞使人善辩。那么关于宋朝历史文化有哪些呢?以下是本站网友精心分享的“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优推8篇)”,希望能够帮到你!

宋平荆池后,即部署攻蜀。后蜀主孟昶闻讯,欲依托川陕险要地势,严兵拒守,同时遣使约北汉共同反宋。赵匡胤获后蜀叛将赵彦韬,得知蜀军兵力部署,遂下令出兵。

公元964年(乾德二年)十一月,命分兵两路:北路以忠武节度使王全斌为西川行营前军兵马都部署,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崔彦进为副都部署,率步骑三万出凤州(治梁泉,陕西凤县东北风州镇),沿嘉陵江南下;东路以侍卫马军都指挥使刘廷让为副都部署,率步骑两万出归州(治湖北秭归),溯长江西进。两路分进合击,约期会攻成都。孟昶得知,命王昭远为北面行营都统,率兵数万北上扼守利州(治绵谷,四川广元)、剑门(四川剑阁东北)等关隘。十二月,北路军占领利州。

公元965年(乾德三年)正月初,突破剑门险要,大败蜀军,俘王昭远,继占领剑州(治普安,四川剑阁)。东路刘廷让军突破巴东咽吭夔州(治四川奉节东白帝),连克万(治南浦,四川万县)、开(治开江,四川开县)、忠(治临江,四川忠县)、遂(治方义,四川遂宁)等州。两路直逼成都,孟昶举城投降,后蜀灭亡。

荆湖、后蜀灭亡后,南唐、吴越臣服,唯南汉主刘鋹拒绝附宋。公元969年(开宝二年)六月,赵匡胤以右补阙王明为荆湖转运使,做出战物资准备。公元970年(开宝三年)九月初一,命潭州防御使潘美为贺州道行营兵马都部署,率十州兵长驱南下,中间突破,直趋贺州(治临贺,广西贺县东南贺街)。潘美声言沿贺水东取兴王府(广州),以诱歼南汉军主力。及刘鋹派大将伍彦柔率舟师溯郁江、贺水西上增援,宋军伏击获胜,杀伍彦柔,占领贺州。十二月,进至韶州(治曲江,广东韶关),南汉都统李承渥率兵十万于莲花峰(韶关东南)下,列象阵迎击宋军,宋军以强弓劲弩破其阵,占领韶州。

公元971年(开宝四年)正月,宋军攻克英(广东英德)、雄(治浈昌,广东南雄)州。二月,进至马径(广州北),以火攻破南汉招讨使郭崇岳六万兵,继攻陷兴王府,刘鋹降,南汉灭亡。

宋灭南汉后,南唐后主李煜,明臣服以求自保,暗备战以防宋军进攻。赵匡胤志在统一江南。经两年准备,于开宝七年九月,命宣徽南院使曹彬为异州西南面行营马步军战棹都部署,偕都监潘美,统领十万大军出荆南,调吴越军出杭州(屑浙江)北上策应;并遣王明牵制湖口(属江西)南唐军,保障主力东进。十月十八日,曹彬率军顺长江东下,水陆并进,攻破池州(治秋浦,安徽贵池),占领采石(安徽当涂北)。于十一月中旬,在采石架通长江浮桥,保障大军渡江,继续向东推进。八年正月初三,宋军破溧水(属江苏),继与十万南唐军激战于秦淮河(江苏南京西),大败南唐军,直逼江宁(江苏南京)城,在西路王明军和东路吴越军配合下,全歼南唐神卫军都虞侯朱令赟率领的十万救援军,于十一月二十七日攻破江宁,李煜降,南唐灭亡。

只因宋代开国形势如此,以后就不能裁兵、不能复员,而同时也不敢和辽国再打仗。因为要打就只能胜、不能败,败了一退就到黄河边,国本就动摇。在这种情形下,宋代就变成养兵而不能打仗,明知不能打仗而又不得不养兵。更奇怪的,养了兵又不看重他们,却来竭力提倡文治。这也未可厚非,宋代就因刻意提倡文治,才把晚唐五代一段中国历史的逆流扭转过来了。在宋人只想把这些兵队来抵御外患,一面提倡文治,重文轻武,好渐渐裁抑军人跋扈,不再蹈唐末五代覆辙。因此上养兵而愈不得兵之用,以后就愈养愈多。《水浒传》说林冲是八十三万禁军教头,实际上太祖开国时只有二十万军队,太宗时有六十六万,到仁宗时已经有了一百二十五万。

所以王荆公变法行新政,便要着手裁兵。裁兵的步骤,是想恢复古代民兵制度,来代替当时的佣兵。但民兵制度,急切未易推行到全国,遂有所谓保甲制,先在黄河流域一带试行。保甲就是把农民就地训练,希望临时需要,可以编成军队,而又可免除养兵之费。

论到募兵制,本来也非全要不得。在某种地方某种情形下,募兵也很有用。但须有一确定的敌人做目标,而且非打不可,在几年内,定要把敌人解决。在这种情形下,募兵可以刻意训练,及锋而试,或许比全国皆兵制还好些。东晋的北府兵便是募兵,也曾建了奇功。但宋代的国防精神是防御性的,不敢主动攻击,用意始终在防守。把募兵制度与长期的防守政策相配合,这却差误了。一个士兵募了来,轻易不脱行伍,直养到六十岁,还在军队里。其间只有二十岁到三十岁这十年可用,三十岁到六十岁这三十年,他已老了,而且在军伍十年,精神也疲了。这样的军队,有名无实,于是只有再招新的。因此军队愈养愈多,纪律又不好。队伍多了,虽不易捍御外侮,却很能引起内乱。宋人最怕唐末五代以来的骄兵悍卒,但宋代依然是兵骄卒悍。国家不能不给他们待遇,而且须时时加优,否则就要叛变。政府无奈何,加意崇奖文人,把文官地位提高,武官地位抑低。节度使闲来没事做,困住在京城,每年冬天送几百斤薪炭,如是种种,把他们养着就算。养了武的又要养文的,文官数目也就逐渐增多,待遇亦逐渐提高。弄得一方面是冗兵,一方面是冗吏,国家负担一年重过一年,弱了转贫,贫了更转弱,宋代政府再也扭不转这形势来。

在宋太祖时,因防兵卒骄惰,又规定禁军分番戍守之制。地方兵厢军是摆着无用的,各边防守全须派中央禁军去。但亦不让其久戍,譬如今年戍河北的,隔一年调中央,又隔些时再调到山西,这又与汉唐戍兵退役不同。宋代是没有退役的,不在边防,即在中央,仍是在行伍中。如是则一番调防,在军人只感是一番。

劳动。

因此又要多送他们钱。因此宋代虽连年不打仗而经费上则等于年年动员、年年打仗。军队老是在路上跑并且又把将官和军队分开了。军队一批批调防将官还是在那里不动如是则兵不习将将不喜兵。这也是怕军人拥兵自重然而缓急之际兵将不相习也难运用。所以整个宋代都是不得不用兵而又看不起兵如何叫武人立功?宋代武将最有名的如狄青因其是行伍出身所以得军心受一般兵卒之崇拜。但朝廷又要提防他要做宋太祖第二又要黄袍加身于是立了大功也不重用结果宋代成为一个因养兵而亡国的朝代。

然而宋代开国时,中国社会承袭唐末五代,已饱受军人之祸了,所以宋代自开国起就知尚文轻武。宋太祖临死有遗嘱告诉他后人说:你们子孙相传,绝对不能杀一个。

读书。

人。他们牢守此家训,都知尊重文臣士大夫。直到南宋,还是守着不杀士大夫的遗训。岂止不杀,宋王室实在是懂得优奖文人的。因此过了百十年,能从唐末五代如此混乱黑暗的局面下,文化又慢慢地复兴。后代所谓宋学--又称理学,就是在宋兴后百年内奠定基础的。这一辈文人,都提倡尊王攘夷,明夷夏之分,又提倡历史传统,所以中国还能维持,开辟出自宋以下的下半部中国史,一直到现在。正因宋代人那样尚文轻武,所以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话头,也就从那时传下来。

我们今天从历史上平心评论,只能说宋代人为了补救唐代人的毛病,而并没有完全把毛病纠正过来,我们却不能请怪宋人。须知有许多毛病,还该怪唐代人。唐代穷兵黩武,到唐玄宗时,正像近代所谓的帝国主义,这是要不得的。我们只能说罗马人因为推行帝国主义而亡国,并且从此不再有罗马;而中国在唐代穷兵黩武之后仍没有垮台,中国的历史文化依然持续,这还是宋代人的功劳。我们不能因他太贫太弱,遂把这些艰苦一并抹杀。

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第二篇】

范仲淹(989~1052),北宋政治家。字希文。苏州吴县(今属江苏)人。幼孤,因母改嫁至京东路淄州长山县朱氏,改姓朱,名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及第,复本姓。监泰州西溪镇盐仓,请筑捍海堤,长数百里,后人称为“范公堤”。天圣六年(1028),上书言朝廷得失、民间利病,为宰相王曾所知,晏殊荐为秘阁校理。宋仁宗赵祯亲政,由陈州通判召为右司谏。值江淮、京东大旱,出使安抚东南,开仓赈灾,奏蠲折役茶和江东丁口盐钱。以谏仁宗废皇后,出知睦州(今浙江建德东)、苏州。景佑二年(1035),权知开封府,舆论以为“朝廷无忧有范君,京师无事有希文”。在朝极言人主当注意用贤才,不可委臣下以用人的权力,为百官所图,以为用人应各当其才;又以为洛阳险固,应逐渐充实储备。因反对宰相吕夷简擅权,出知饶州(今江西波阳)、润州(今江苏镇江)、越州(今浙江绍兴)。宋西夏开战后,任陕西帅臣,曾分延州兵为六将,每将三千人,分部训练,量敌众寡出战,熙宁将兵法即以此为本。西夏人说他“腹中自有数万甲兵”。在陕西数年,筑青涧、大顺城,修复胡卢、细腰等砦;开营田,羌族归业者数万户,边防赖以巩固。庆历三年(1043)召为枢密副使,旋改参知政事。上疏条陈十事,建议改革吏治,裁汰冗滥,选贤任能,并论减徭役、厚农桑、修武备等事。这些建议大都被宋仁宗采纳,陆续施行。史称庆历新政。但因新政损害了官僚贵族的利益,遭到强烈反对,被诬为“朋党”。庆历五年,罢参知政事,出知邠(今陕西彬县)、邓(今河南邓县)、杭等州。皇佑四年(1052)卒,谥文正。范仲淹又是文学家,他的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至今广为传诵,有《范文正公集》传世。

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第三篇】

中国,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出生地,具有独一无二的历史以及文化,同时这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多少前人的努力和付出,又是有多少无情毁灭后像野草一样顽强。这就是我们的中国,富强民族。

而余秋雨先生这次中国之旅让我感触最深,首先提到了——我的山河。作者在感慨,中国原先的封闭,自我埋头耕种,自给自足,对于外面的世界,连看的兴趣都没有。用稳定、保守、统一、集政的方式来维持下去。虽然中国的缺点很多,可是最看不上十九世纪的欧洲国家用十分资本的手段来侵犯安静的中国。

作者像古代的诗人一样,行走在山河之间,那么作者笔下的第二站——都江堰,让我有了新的体会。

万里长城,守护了千千万万子民,都江堰,工程虽小,只是一个水利工程,但也能够成为一个长城的后辈。它保住了一个天府之国——四川。

这都江堰是尤为震撼,文中有写道“这种比赛又极有规矩,奔着奔着,遇到江心的分水堤,刷的一下裁割为二,直窜出去,两股水分别撞到了一道坚坝,立即乖乖地转身改向,再在另一道坚坝上撞一下,于是有根据筑坝者指令来一番调整”。而这归功于遥远的李冰。

看似是在治水,事实上,确实人领悟了水,顺应了水,听从了水。仅有这样,才能天人合一,无我无私,长生不老。只要李冰的精魂不散,轰鸣的江水,便是至圣至善的遗言。道便如此。

莫高窟大家谁不明白,敦煌莫高窟,中国的又一大财宝,佛教从印度带来和希腊的礼貌包罗在里面,那里所蕴含的,是两个大礼貌的精彩,活了一千年的生命,就连历史上,最残忍的暴君,都愿意为莫高窟做一点好事,可是这又能发生什么故事呢?我们去看看。

时间说起196月22日。王圆箓王道士在一处洞窟的墙壁是空的,也许还会有洞穴,和一个姓杨的人挖开一看,果然是惊喜,一个满满的藏经洞!可惜我们的王道士,不明白他打开了一扇轰动世界的门户,一门永久的学问,无数位为此耗尽终生的才华横溢的学者,只可惜,他不明白。

这莫高窟的文化,像甲骨文一样重要,可惜,因为那次,就再也无法解读了。

匈牙利的一位学者名叫斯坦因,以及一位卖国贼蒋孝琬,和王圆篆谈判,从一开始几部经书到最终九千多个经卷、五百多幅绘画打包整整花了七天,用了二十九个大箱子,三匹马才能拉动。果然,最终王圆箓还是没有抗拒那一点马蹄银的诱惑。唉,就如诗人李晓桦的诗歌一般“我好恨,恨我没有早生一个世纪!”对于斯坦因这样的学者,我何尝不硬一些呢?今日,那位名叫斯坦因的学者不再引人关注永远阒寂无人,反倒是王圆箓的那个道士塔,却天天游人如潮,可是谁也没有投来尊重的目光。

转眼间又来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群美国学者宣称,因为白俄罗斯士兵的破坏,要“拯救”莫高窟,拯救?哪是拯救?用化学溶剂把墙上的壁画粘到纱布上带回美国,欲望的强烈促使他们又一次来,居然这次还要在莫高窟大动手脚。那里,我们不得不感激一位叫做陈万里的翻译,虽然是美国雇来的翻译,却心中有国,在来的第二天,骗那些人身体不适,其实就是告诉那些村民美国人要破坏。至此,我们要对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人表示致敬,“敦煌者,吾国学术之悲痛史也。”

莫高窟,是如此的神圣,就连最有权威的皇帝,在它的面前,乖的像个孩子,莫高窟,就如活的历史一样,一批一批的工艺家,在那里雕刻出只属于自我朝代的风彩,看着看着,一批批历史就如仙女一般飞到面前。它记录着我们历代祖先的信仰和悲欢,长久凝视,百般叮咛。

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第四篇】

曾国藩年轻时是个愤青,“自负本领甚大,每见人家不是”。三十岁时意识到自身的不足,立志学做圣人,他的方法就是写日记,不过他的日记与一般人不同,很像今天的微博。

曾国藩日记的篇幅都不长,几十字,一二百字,写的内容多是生活的白描:从早晨起床开始,吃的什么饭,和谁说的什么话,甚至晚上做了什么梦,都一一记录下来,然后回忆自己一天的言行,发现其中哪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加以自责,做深刻反省。更关键的是,曾国藩写日记不光自己看,还让别人看。虽然那时没有互联网,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发布到网上,与粉丝们互动,但曾国藩有他的办法,他把日记抄录数份,然后在朋友圈子里传阅,朋友们会在后边加批注,谈自己的感想,或批评,或鼓励,就像现在粉丝们的跟帖一样。

比如,有一次,好友倭仁在他的日记后批语道:“我辈既如此学,便须努力向前,完养精神,将一切思维、闲应酬、闲言语扫除净尽,专心一意,钻进里面,安身立命,务要另换一个人出来,方是功夫进步。愿共勉之。”曾国藩看到后的反应是,“为之悚然汗出”,然后感叹说,不如此“安得此药石之言”。还有一次,他在日记中抱怨骆秉章对他很冷淡,他的弟弟曾国华评论说:“兄之面色,每予人以难堪。”这让他如醍醐灌顶,想起自己素来自负,对这位前辈加上级汇报工作或说话总是不容置疑,于是一下子警醒过来。

原来他在日记中虽然能够毫不留情地剖析自己,做到狠斗私字一闪念,但自己的缺点、错误或是陋习改正起来却非常困难,总是改了犯,犯了改,改了再犯。例如,他曾在日记中立誓“夜不出门”,但还是经常“仆仆于道”。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四、二十五两天,京城刮起大风,他仍然“无事出门”,回来深切自责:“如此大风,不能安坐,何浮躁至是!”十二月十六日,菜市口要杀人,别人邀他去看热闹,他“欣然乐从”。

内修效果不理想使曾国藩认识到,光靠自我反思、自我监督是不行的。于是他把日记公开,让众多的眼睛看着自己,并且通过亲人朋友的“跟帖”、点评,点醒和提示自己,形成强大的外在监督力量。用他的话说就是:“势必有所激,有所逼,才能有所成。”完全靠自己监督自己,往往靠不住,人都是在外界的压力之下,才能做出真正的改变。

曾国藩天资并不聪慧,但却成为“内圣外王”式的人物,成为清朝的“中兴之臣”,与他注重自我修养,使自己不断完善是分不开的。而在其漫长的一生中,写这种类似“微博”的日记,并公之于亲人朋友,成为他最重要的自修方式。

一个人最难战胜的,就是自己。即使你自制力再强,也有被自己打败的时候。所以真正强大的人,不是向外显现力量,而是能放下身段,放低自己,不断从外界汲取力量。这,正是曾国藩最聪明的地方。

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第五篇】

文化历史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它不仅仅反映了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和生活方式,更是一种精神的传承与延续。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一直深入学习探究中华文化的源流和历史变迁,感受到了文化对人们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管束和引领。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文化素养,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文化自信,这都是我对文化历史学习的一些个人心得体会。

第二段:传统文化的魅力。

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我们祖先的智慧和民族的血脉。学习传统文化,不仅可以领略到历史的辉煌,更可以锤炼我们的文学修养和文化自信。我曾经在学校组织的古文课上读过《论语》和《三字经》,这些经典书籍极富哲理深意,让我对人生的认知和价值观念得到了升华。另外,学习传统文化还可以加深对民间艺术和传统技艺的理解,比如中国书法、中国画、雕塑、剪纸、蜡染等,这些艺术形式都带有浓郁的中华文化气息,而通过亲手体验和欣赏,可以更好地感受其独特魅力。

第三段:历史对当代所带来的启示。

对历史的学习和思考,对于我们当代人的社会生活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了解历史,我们可以领略到先贤们通过艰苦努力所取得的那些智慧和成果,同时可以发现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如何影响当代社会。比如说,中华文化中的“仁爱精神”、“忠诚守信”、“和平共处”等理念对当代的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我们也会发现,很多当代由来已久的问题和挑战其实在历史中早有根源,这些问题往往需要有正确分析和解决方案,时刻提醒我们要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发展,不断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学习文化历史,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传统文化和历史的了解,更可以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深入学习,我意识到“摆脱文化自卑心理、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维护祖国共同文化”是我们的文化自信说要做到的三个方面。另外,学习文化历史还开阔了我的思维视野,加深了我对人类文明发展和未来走向的探究,我坚信,历史不仅带给我为人处世的智慧,更教给了我如何去钻研和学习历史的方法和技巧。

第五段:总结。

文化历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就如同根基和支柱,起着支撑的作用,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在学习历史的过程中,我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时刻警醒自己要不断深化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和认识,胸怀弘大情感,做好自己的文化传承人。文化历史学习的道路还很长,但我们要始终不渝地走下去,跨越时空,传承中华文化的精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美好愿景。

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第六篇】

一个国家的历史与文化,乃这个国家独有的精神遗产,也就是说对于文化作为一个国家的特殊基因,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依据,是屹立于世界上的历史凭据。就像著名历史学者邓清珂先生说过那样:“文化不是漂移的浮萍,而是一个国家的根。”

天下兴亡,文化有责,兴之则强,弱之则衰。失去文化,一个国家就会停止心跳。就像现在正处于动荡的叙利亚正是依靠历史文化耶路撒冷得以建国。只要文化尚在,不论这时候的国家发展如何,总有一天没有什么能阻止它再一次重新屹立在世界上。文化能够立国,意义不言而喻。2010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力量,更需要强大的文化力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灵魂,是一个民族真正有力量的决定性因素,可以深刻影响到一个国家发展的进程,改变一个民族的命运。文化往往凝聚着一个民族对世界和生命的历史认知和现实感受,负载着整个民族认同的核心价值。

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精神之魂。国家的军事等硬实力只是骨架,而文化是内涵实力。如果没有它,硬件只是空壳,熬不住时间的长期洗礼。唯有把文化注入骨子里,一个国家才能蓬勃发展,活力无限。文化正是把历史的积淀和现实场景以及未来的希望一并植入国家内心,是国家获得强大的精神动力。

当然,文化也是一个国家的物质基础。在当下,文化和经济的合流,开创了经济发展的新源泉。随着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文化的竞争,是经济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较量。

阿富汗博物馆大门有一条著名横幅写道:“只要一个国家的文化和历史活着,这个国家就会活着。”中国也有句古话:“灭人之国必先先去其史。”这两句名言从正反方面说明,只要文化尚在,无论发生多少曲折,不管经历多大“地震”,一座城市可以再造,一个国家可以再生。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民,会否定,甚至污蔑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很多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历史文化,甚至到了敝帚自珍的变态程度。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即使百年之前的尿盆马桶,在他们的眼里,也是彰显文明,炫耀历史并值得巡游展览的珍贵文物。更不要说具有民族归属性质的人文理念和哲学思想了,那更是赖以自豪的文化资本。

文化重要性想必不言而喻,那么作为现代的我们,该如何看待文化呢?比如国家的历史文物,古城等等,我们要用心去了解他的历史意义,用心去保护他,让他继续影响后人,让影响力生生不息。除此之外,我们要对传统文化持正确积极的态度,不要说时代变了,文化就不是适用了。孔子学院如今遍布全世界,作为一名中国人,更应该去了解这些文化。

所以,文化不仅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脉,而且决定一个国家的高度。

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第七篇】

(10月27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包括历史城区的自然格局和传统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古树名木、传统地名、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涉及文物、古树名木、传统地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持、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职责。

第五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规划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工作。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使用和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财政、土地、建设、城市管理、公安、环境保护、水务、交通、林业园林、旅游、工商、民政、农业、宗教、港务、民防、地震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设立片区保护管理组织等方式,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等实施日常保护和管理。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本级人民政府认为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产生、任期和议事规则由同级人民政府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实际需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市本级财政对区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经费用于普查、测量、认定、抢险、学术研究、规划编制、修缮补助、资助、奖励等方面。

第九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保护意识,可以通过授权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基础研究、专业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投资、成立公益性组织、提供技术或者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依法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第二章保护名录。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制度,将下列保护对象纳入保护名录:

(一)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和历史建筑;。

(二)历史风貌区;。

(三)传统村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对象。

保护名录应当载明保护对象的名称、区位、建成时间和历史价值等内容。

第十二条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的认定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建成三十年以上且未被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一)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四)代表性、标志性建筑物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五)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建成不满三十年,但符合前款规定之一,突出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第十四条未被确定为历史文化街区,符合下列条件的区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区:

(一)历史建筑集中连片分布,并具有一定规模;。

(二)空间格局、景观形态、建筑样式等较完整地体现地方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落,可以确定为传统村落:

(二)选址和整体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拥有较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形式较好,民族或者地域特色鲜明,且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区人民政府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在普查中发现并经专家论证认为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群、村、镇确定为预先保护对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群、村、镇,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群、村、镇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七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核实具有保护价值的,应当确定为预先保护对象,并立即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辖区内的预先保护对象实施预先保护,在确定为预先保护对象之日起两日内向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代管人发出预先保护通知,并在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上公告,当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派员到现场开展日常巡查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拆除预先保护对象。

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群、村、镇被确定为预先保护对象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预先保护通知发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预先保护对象超过十二个月未被纳入保护名录的,预先保护决定自行失效。因预先保护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八条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制定和调整,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方案,通过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征求有关部门、建筑物所有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经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建筑物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相关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和理由。

第十九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列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档案。保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资料:

(一)普查获取的资料;。

(三)使用现状和权属变化情况;。

(四)保护规划;。

(五)设计、测绘信息资料;。

(六)修缮、维修、迁移、拆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和影像等资料;。

(七)其他需要保存的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法查询保护档案所记载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保护规划。

第二十条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条例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延续城市文化传承,保存城市文化记忆;城市更新规划应当包括历史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保护的内容,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新城新区建设规划应当注重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与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乡村规划应当注重保护历史风貌、自然环境与乡土人文资源,在保持地区活力、延续传统文化的同时,推动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按照规定报批。

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辖区内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保护规划在报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的要求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规划。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自然格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以居住功能为主的,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延续其居住功能,控制人口密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传承传统文化,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实施整体转让用于商业地产开发。

第二十三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单独编制,其规划深度应当达到国家有关规划编制的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其规划深度应当达到国家有关规划编制的要求,并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其规划深度应当达到国家有关规划编制的要求,并可以作为该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单独编制,其规划深度应当达到村庄规划深度,并可以作为该村的村庄规划。

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划编制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可以作为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四条在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应当明确下列重点保护内容:

(一)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黄埔军校旧址、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等近现代革命史迹;。

(六)小洲村、陈家祠等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传统村落及民居、祠堂;。

(七)光孝寺、圣心大教堂等具有历史价值的宗教文化场所;。

(八)南海神庙、黄埔古港遗址等体现海上丝绸之路历史的文物古迹、港口码头;。

(十)白云山至中山大学北门广场和白云山至越秀山至珠江的山江视廊;。

(十一)珠江两岸景观带;。

(十二)传统文化艺术、民俗风情、民间工艺等突出反映岭南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十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保护重点。

第二十五条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下列规定划定:

(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

(三)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边界清楚,四至范围明确,便于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庄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明确下列保护传统村落的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

(二)划定核心保护范围;。

(三)提出整体格局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措施;。

(四)提出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措施和要求;。

(五)提出延续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划措施;。

(六)提出科学利用传统村落历史资源的措施,保持地区活力、延续传统文化。

除前款规定外,国家、省对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核心内容应当分别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应当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符合经批准的保护规划。

本市城市交通、市政、绿化、消防、人防等其他专业规划应当与保护规划相协调。

第二十八条保护规划报送批准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公示保护规划草案,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保护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九条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批准的保护规划,制定保护与利用保护对象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实施主体和具体措施,推动保护规划实施。

第三十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保护规划的编制技术指引,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一条保护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由原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论证报告,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按照原编制、审批程序修改、报批,并依照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保护对象从保护名录中撤销的,保护规划中相应的内容自行失效,撤销程序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保护措施。

第三十二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的保护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

(一)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为保护责任人;。

(二)历史文化名镇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为保护责任人;。

(三)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为保护责任人;。

(四)市、区人民政府设立保护对象的保护管理组织的,该组织为保护责任人。

跨村的保护对象的保护责任人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指定,跨街道、镇的保护对象的保护责任人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指定,跨区的保护对象的保护责任人由市人民政府指定。

第三十三条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二)非国有历史建筑,其所有权人为保护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无法与所有权人取得联系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为保护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无法与所有权人取得联系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且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权人为保护责任人。

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代管人均不明确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保护责任人。

历史建筑纳入保护名录后,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明确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并予以书面告知。书面告知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在送达后,单位或者个人对保护责任人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举证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调整。

第三十四条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的保护责任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和下列要求履行保护责任:

(二)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危害历史文化遗产行为的及时制止,并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三)保持保护范围内整洁美观;。

(四)协助有关部门确保消防、防灾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本条例规定和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五条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对历史建筑履行下列保护责任:

(一)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和色彩;。

(二)保护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特色装饰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完整性;。

(三)保障结构安全,发现险情时及时采取排险措施,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四)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修缮;。

(五)防渗防潮防蛀;。

(六)确保消防、防灾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七)保持整洁美观;。

(八)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合法合理地使用、利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转让、出租历史建筑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护及修缮义务,出让人、出租人应当将保护修缮要求告知受让人、承租人。

第三十六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并遵守下列要求:

(六)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外部设施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或者保护措施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第三十七条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因保护规划实施所需的农村住宅建设。

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因保护需要在保护范围内另行择地新建村民居住区的,其新村建设规划及建设方案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确保新村建设风貌、产业安排与保护规划相协调。

第三十八条在历史城区内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二)占用园林绿地、河湖水系、传统街巷、道路等;。

(三)修建生产和储存易爆易燃、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四)对保护对象可能造成破坏性影响的其他活动。

第三十九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依法进行新建、扩建以及改变外立面或者结构的活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同时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规划许可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征求文物、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涉及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

第四十条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编制修缮图则,明确其修缮的具体要求。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进行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

风味小吃的历史与文化【第八篇】

云南开始受到世人的关注,它真正的历史巨变,则始于20世纪的这100年。

100年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仅仅是短暂的一瞬。几百年上千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才更有意义。然而,对于云南来说,20世纪的这100年就相当于其他地方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历史。在这一个世纪里,云南所创造的跨越式的发展业绩,所走过的道路超过以往的任何岁月。

伴随着2000年最后的钟声,又一个百年已结束它沧桑的历史篇章,那么,云南的世纪之末想对世纪之初说些什么?世纪之初又想对世纪之末说些什么?的确,不管怎么说,一个历史之终就意味着又一个历史时段之始。已经过去的20世纪,对于生活在这个世纪的云南人来说,我们无法一挥手就可以作别这百年历史的烟云。

一个美国人在一本描述20世纪世界的书中这样写道:“20世纪在希望中诞生,它起始于一个相对样和的氛围之中。”“1900年的元旦,各大国首都的主导情绪一般来说是充满乐观主义的。”然而,这位美国人完全错了,因为就在这一年,包括美国在内的八国联军攻占了中国首都北京,肆意屠杀手无寸铁的中国平民,并于次年逼迫清政府与之签订了不平等的《辛丑条约》。就在这一年,沙俄军队在海兰泡和江东十四屯屠杀了中国平民5000多人。而稍早于此,在踏进20世纪的门槛前,“戊戌变法”几位君子的头颅成了摇摇欲坠的清王朝祭祀新世纪的牺牲品。

中国,一个文明悠久的国度和民族,就是这样孱弱地被历史的车轮拽进了20世纪……而世纪之初的云南,只要是了解中国近代史的人们,无不为它的贫弱而扼腕叹息。19世纪末当黑旗军抗法胜利的消息通过信使骑马穿越数百个驿站,行程数千公里传到京城之时,云南还是被先期从海路赶到的法国殖民者以所谓的“战胜国”的身份,强迫清王朝赔款和开商通埠。从此云南成为了法国殖民者的势力范围。

尤其使人难以忘怀的是,在这行色匆匆的百年历史里,云南人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做出了可歌可泣的牺牲。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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