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精编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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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效显著,提升了空气质量,减少了火灾隐患,增强了居民安全意识,营造了和谐环境。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

为了保护好环境,增强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巩固环境治理成果,不再让雾霾遮盖蓝天,龙泉中心小学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的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举行主题升旗仪式。在升旗仪式上,教师代表向大家讲解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通过具体的'事例,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烟花爆竹带来的危险就在我们身边。学生代表发出倡议,鼓励全体学生积极踊跃响应号召,从自身做起,并积极向父母、亲戚朋友宣传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共同抵制烟花爆竹的燃放。

二是组织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主题班会,各班班主任通过课件中的事例、图片、视频等,让学生充分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重要性。

三是学生利用周末的时间,制作禁放烟花爆竹主题手抄报。四是亲子共读。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发放《龙泉中心小学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家长和学生共同阅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大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街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

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等渠道向市民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利用临街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标语,在农贸市场、专栏板块、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区餐饮店签订禁燃承诺书,并运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社区合理安排队员执勤,充实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节期间巡查管控,及时劝导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xx县烟花爆竹平安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

一、 统一思想、进步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消费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消费主体责任,标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消费保障程度,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消费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视”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平安消费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平安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及打非工作获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答应。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答应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答应”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平安”的原则,强化经营业

主的平安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平安消费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4

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要求,旗城管局围绕“三项举措”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响声”。

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禁燃工作。召开“禁燃禁放”专题会议,传达全旗禁燃工作会议精神,对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劝导、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网格化巡查制度,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统筹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通过走进社区、广场、市场等场所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执法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燃禁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力争得到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合理安排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放巡查,依法开展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取缔禁放区域内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

截至目前,市容市貌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名,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出动5辆宣传车进行宣传。下一步,旗城管局将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物业服务小区等公共区域禁放烟花爆竹作为执法值勤、监管检查的重点,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非法设摊售卖、非法燃放情况,及时协同劝阻制止,确保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5

为了响应《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号召,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生铁冢乡中心学校在“禁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召开全乡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成立禁燃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连日来,生铁冢乡各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心学校将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通知转发到全乡各学校,要求各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向每位学生发放并组织学习《鹿邑县教育系统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及“小手拉大手”的一封信》,通过宣传条幅、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使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和自身安全的危害。学校各班组织开展了以“禁放鞭炮,文明过节”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利用社会、家长、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要求全体师生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村庄”的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学生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意识带到每一个家庭,让大家能够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为共同守护鹿邑蓝天贡献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6

一年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文件安排和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现将本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其中:皖黔公司长期停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经营户19家,其中:氧气乙炔供应站10家、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4家(无储存设施)、油漆店1家、久长镇黄磷转运站1家。

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贵州省修文县马家桥火炮厂(停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修文县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户159家(其中限放区内短期经营户10家,目前正常经营的有149家)。

全县化工企业2家,分别为:贵州佳美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佳美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县医药企业24家,目前正常生产19家,停产2家,在建3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执行监管检查计划。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按时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截至10月18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经营户175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

2.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管理。按照上级相关工作安排,制定《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修安办发〔20xx〕3号)、及时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烟花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县公安部门、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次,出动人员37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窝点8个,查处非法运输案2起,行政拘留2人;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390余箱(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专项巡查检查15次,巡查烟花爆竹经营户50余家(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提出,要求经营户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

结合今年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修安办函〔20xx〕6号),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限放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入户、入小区上门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公共场所的显示屏播放烟花爆竹宣传片,在企业LED显示屏、出租车、电梯内等播放相关安全燃放知识及张贴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开展烟花爆竹巡查活动,结合巡查计划,继续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春节期间销售旺季,要求烟花爆竹经营户依法销售合规产品,做好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销售人员销售烟花爆竹时要向消费者讲解安全燃放说明及注意事项等,确保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

县安委办联合县文明办、县大气办印发《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在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按照《修文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在指定时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深入贯彻落实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任务,全面排查烟花爆竹行业生产、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的情况,也未接到群众举报相关情况。

3.持续督促企业做好“双控”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双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助推企业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敏感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出纰漏;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学习及贯彻,把《导则》相关内容作为安全工作的主要检查指南,认真抓好落实;日常工作中及时督促企业登录风险隐患“双控”系统,发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日常“双控”系统运行滞后,考核得分较低时,及时跟踪到企业,了解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双控工作,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双控”工作已全部开展。

4.抓好20xx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贵阳市应急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春节前后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修应急函〔20xx〕3号)工作要求,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重点,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复工复产工作。

5.开展汛期防范工作。迅速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汛期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汛期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认真开展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制定印发《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7.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月相关工作。按照《修文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系列活动的通知》(修安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月相关系列活动,组织企业悬挂安全月宣传标语横幅,营造安全月氛围,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悬挂安全宣传标语20余条,在LED显示屏上播放安全月宣传标语,为安全月营造了良好氛围。制定本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安全月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员工开展网络安全答题活动,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活动,各相关企业按照演练预案和演练计划,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安全月系列工作。

8.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黔安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全县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5家(分别为:贵阳伟业气体有限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久长油库、久长气库、安顺市安大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久长分公司);燃气充装企业2家(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公司、修文县星源净宇公司);加油站27家。6月12日,贵阳市经开区西江路三强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装卸甲酸甲酯发生泄漏造成8死3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迅速作出批示和工作安排部署。县安委办立即组织县危化专班成员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领导同志的批示和省、市、县会议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全县出动检查组7个,对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7家,发现一般隐患15条,已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县商务部门牵头,检查加油站12家,发现一般隐患7条,现已整改完毕,检查工作正持续开展中。

9.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修文县及时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一是加强领导,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了修文县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开展相关日常工作,并及时动员及安排部署全县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大力宣传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作《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在各村居、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张贴,向群众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微信群”“QQ群”,政府相关网站平台等,及时推送、宣传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营造“小化工”违法违规打击氛围。共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1460份,张贴宣传海报1440余份;在修文县融媒体中心的“心修文”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条;在微信、QQ群平台上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50余个群,涉及3万余人。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开非法危险化学品行为特征特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带来的危害等,广泛依靠社会公众力量,确保排查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强力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并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排查,对发现危险化学品行为或疑似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辨识判断并进行处置。自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排查2810余处。自活动开展以来,打击取缔非标柴油生产经营窝点1个,现场收缴非标柴油68吨,及过滤器、计量器各一件。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4起,拘留涉案人员4人。

10.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省、市领导对“贵阳经济开发区发生一起危化品泄漏事故”的'批示精神以及6月12日下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筑安发〔20xx〕9号)要求,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6月12日以来,开展燃气行业

打非治违行动3起,收缴各类非法液化气瓶317瓶,涉及非法液化石油气介质约1000kg,对3名涉事的人员已进行行政拘留处理;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12起,没收成品油吨,罚款万元;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1起,查封扣押非法储存的氧气瓶和二氧化碳气瓶31个,对当事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理;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扎佐街道取缔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

11.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定《20xx年度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工作方案》,对《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修文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督促各企业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度控制计划表(20xx-20xx)》完成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具体为:

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方面

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全县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全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新出台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相关工作任务,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我县。经摸排,我县无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生产经营企业,对我县涉及使用液氨的制冷企业、以及涉及储存经营含硝酸铵成分炸药的物资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县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已建立“三个清单”。县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已完善“三个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全县2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已全部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相关评估诊断分级确认情况,已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结合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贵阳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筑应急发〔20xx〕7号)的通知,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及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分别于5月7日、6月10日、8月5日、8月31日对久长油库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共发现隐患36条,已立即下达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同时督促企业扎实开展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xx〕12号)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监测预警系统稳定、有序运行,有效防范化解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协助县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等的检查。协助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方面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经排查,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安全标准。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我县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储存企业有一家(修文县物资公司),经查阅相关安全评估资料及现场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安全条件,检查时未发现超量储存情况。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我县涉及的企业已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督促企业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督促企业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已在年初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经营户生产经营企业175家,发现一般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年初以来,未接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报告。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县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3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我县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达三级标准,县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正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中。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活动,培训和复训的时间达到相关要求。督促危化生产企业聘请相关危化专家,开展专家“汇诊”工作,目前我县危化生产企业已组织专家开展“汇诊”工作,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配合做好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目前,我县已完成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在线监测工作。

12.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情况。修文县应急局负责办理有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这两项事项入驻修文县政务服务中心,并将办事指南、受理条件等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办理方式可以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审批事项。同时,为方便部分不熟悉电脑操作的群众,也可以通过我局在县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办证。精简审批材料,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是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三是公示审批程序,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传该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办理法定时限、承诺办理的时限等。

为提升效能,我局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将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法定的30日的时限,压缩为9日;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的法定时限20日,压缩为6日,在网上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截止10月18日,我局共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家,办理20xx—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59家(其中:包含10家短期证)。

13.做好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转变,我组将县医药企业纳入监管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排查摸底检查企业10家,发现安全隐患71条,已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打非治违情况

危险化学品方面:联合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及涉及的乡镇,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共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活动5次,查处无证成品油经营案件7起,行政处罚万元,没收柴油80余吨。处理非法经营柴油车辆2台。配合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对瓶装燃气经营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4起;暂扣非法瓶装燃气瓶394瓶。对涉案人员4人进行拘留。

烟花爆竹方面: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年初以来,联合县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乡镇等相关单位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2次,出动人员72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窝点8个,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1120箱(件),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

四、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企业中,绝大部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导致违章作业情况时有发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较弱。

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全面、不及时。

三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只是开展简单的灭火器材操作及灭火的演练,未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相关综合演练等。应急救援物资日常管理不到位,如未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等。

四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企业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时,未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排查,排查存在不全面,不细致情况。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按时限、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取得有效成果。

二是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发生相关事故。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存储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四是持续加大对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服务指导企业力度,做好双控工作。

五是继续开展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导则》和《意见》作为指导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指南。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7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林秀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书记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了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主席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xx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xx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8

为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连日来,我市文化路小学、工业路小学、公园路学校、官会中心校、李寨中心校等学校,利用不同形式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教育活动。

文化路小学利用电子屏流动字幕、标语、条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并组织教师学习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致家长一封信》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师承诺书》。班主任在本班学生中举行了“禁燃禁放”责任书网上签名,要求每一名学生都要在班级微信群里上传签名图片,做到一生不漏,坚决抑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工业路小学召开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每天做好校园环境清洁消杀,及时补齐短板漏洞,配齐配足防疫消杀物资,坚决守好校园疫情防线。同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公园路学校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共筑碧水蓝天”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利用图文并茂、别出心裁的手抄报,对学生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向家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与相关安全知识。学校还利用公众号和家长微信群向大家发出倡议,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活动中来。官会中心校召开全镇校(园)长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坚持不懈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师生信息。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全面落实落细疫情防护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值班值守,教育引导师生少聚集、少串门、少外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李寨中心校召开寒假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安全维稳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仔细排查防疫漏洞,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加强师生健康状况的日常上报和外出报备工作。要充分利用家长微信群、QQ群等不同渠道进行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家长认识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9

今年是琼海市实施“禁燃令”的第xx年,春节元宵期间禁燃已经成了我区家喻户晓的政策。今年春节元宵期间我区组织区安监所、综治办、城建大队、农业管理大队等值班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巡查,共出车辆40辆次,人员300人次,教育、劝导35人次。

春节前,我区组织安监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和店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具有销售资格,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所售烟花爆竹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经检查,今年未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所售烟花爆竹来源不明确、消防设施不齐全等现象。

春节期间,我区组织安监所、综治办牵头,各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化巡查,未在尽然区域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村庄燃放量也较往年有所减少。通过直接感受,除夕至春节结束,我区空气质量总体较好,未出现明显烟雾天气及空气中弥漫硝烟味道。

元宵节期间,我区继续实施网格化巡查和夜间巡查,继续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未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明显大气污染现象,辖区管控秩序和管控效果持续向好。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同时筹备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常态化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0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监管监察责任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二、严格把关、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业主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1

临近年关,为使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绿色的新春佳节,涡阳县丹城镇积极响应县政府下达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了严格规定和宣传。

丹城镇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等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进行宣传,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在镇主要干道上,“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的横幅随处可见,在各乡村的宣传栏上也贴上了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巾帼志愿者深入各乡村,通过发放传单、开板凳会等形式解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让“禁燃禁放”在全镇“流动起来”,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2

我校贯彻落实柳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宣传工作通知》(柳环发〔20xx〕1号)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为改善柳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营造过“环保年”氛围献出一己之力。现将春节期间我校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教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做法

1、利用学校广播对师生进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2、在散学典礼暨法制报告会上,学校政教主任对全校学生进行了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自觉过“环保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开展了“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活动”师生签名承诺活动。在20xx年寒假致家长、孩子一封信中,学校大力宣传了这一活动主要内容。

3、借助柳州市教育网站、柳州市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微信平台,对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4、我校春节期间,在校门口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不燃放烟花爆竹,守护龙城蓝天”,向校园周边居民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意识宣传。

5.学校组织五年级、六年级学生开展《不燃放烟花炮竹——我和家人为改善空气质量做贡献》征文比赛活动,开学初,共评出优秀征文10篇。

6、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2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通过我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寒假期间行政组成员和保安认真值班看护,每天加强巡逻,校园内无一次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确保了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宣传工作做到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了主题活动的宣传效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3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稳控安全大局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二、聚焦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三、严格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整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发放关卡;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4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涡阳县牌坊学区中心学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并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

召开专项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20xx年1月5日上午,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专题会,中心校校长燕保山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有关要求,增强全体教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

广泛宣传人人皆知

学校利用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等宣传阵地转发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让师生、家长了解燃放烟花炮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

各班主任在班级召开“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主题班会,通过图片浏览、观看视频等让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炮竹的危险性,从而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重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文明意识,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增强了学生的禁燃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并通过学生要求家长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共同创造安全文明、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学校还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

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

在寒假期中,由学校的值班领导带队,值班教师、门卫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确保无烟花炮竹燃放现象,如发现燃放,立刻制止,确保校园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做到全体师生人人入心入脑,为营造禁燃烟花炮竹创设了良好的氛围,同时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辐射到家庭,让家校共同努力,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炮竹,让天空更蔚蓝,让空气更清新,让家园更美丽,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5

x街道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在区委、区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重庆市渝中区人民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管理的通告》的要求,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强化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辖区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居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一、基本情况

x街道地处渝中半岛下半城,面积平方公里,辖6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5万余人,暂住人口4800余人。辖区棚户区多、危旧房多、消防设施配备不全、大部分居民区消防通道狭窄,燃放烟花竹极易发生火灾,消防形势非常严峻。针对这些情况,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思考对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整个x地区无一起因燃放烟花竹导致的重特大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做法

(一)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强化了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在“渝中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管理工作动员会”后,及时召开街道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张世合任组长,综治工作分管主任李廷磊为副组长,街道各分管领导、各科室、x派出所、工商所和房管所、储奇门房管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地区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制定了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限放区域安保工作方案和工作纪律等,对工作人员的巡查守护工作进行了安排;四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43个社会单位和6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了《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燃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社区春节期间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同时也加大了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二)周密部署,以会代训,做好了安全监管的准备工作。

为认真贯彻“渝中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燃放事故“零目标”的实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分别召开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燃放烟花竹安全工作。一是在1月25日,街道组织各社会单位、街道各科室和6个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召开了“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工作动员会”。会上,传达了区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党工委书记王大明、办事处主任张世合对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对包括街道领导、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在内安全燃放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分工安排,并分别就如何搞好安全燃放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在1月31日下午召开了消防安全培训会,对社区巡防队员、消防联勤组长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同时,还进行了消防安全应知应懂、如何预防火灾发生、如何有效扑灭初起火灾以及如何迅速组织疏散受困人员等消防知识的培训;三是各社区居委会根据街道总体部署,分别召开了安全燃放管理工作培训会,对本社区居委会成员、巡防队员、消防联勤组长进行了任务分工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加大宣传,舆论造势,增强了市民的安全燃放意识。

深入开展了《重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重庆市渝中区人民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管理的通告》以及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和燃放烟花竹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横幅、标语、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烟花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竹,避免发生人身伤害。1月26日,街道综治办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金紫门大厦门前举办了“燃放烟花竹集中宣传日活动”。据统计,20xx年安全燃放烟花竹工作期间,共张贴《通告》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份、悬挂横幅32幅、张贴禁放、限放标志300余张、制作限放区告示牌7块、出黑板报18块、简报5期、出动流动宣传车一辆。

(四)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优化了辖区的消防力量布局。

为充分发挥消防联勤组的作用,确保在燃放烟花竹期间,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初火,街道及时对辖区的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进行了优化调整。在现有282个消防联勤组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4个组,总数达到了316个;灭火器在现有556具的基础上,增配了70具,达到626具。同时,还对各社区的黑板报、宣传栏和联勤组标牌进行了更换或重新设置,街道共投入资金万余元。各社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对现有的消防联勤组进行了优化配置,把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重点倾斜到棚户区、背街小巷、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附近。

(五)突出重点,严密监管,强化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把安全隐患的'排查作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危化品、事故多发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居民棚户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实行“1对1”、24小时严密监控,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进入1月份以来,街道综治办、城建耻科组织x派出所、6个社区居委会对辖区的154个化粪池、6个液化气经营点、3个下水道、1个加油加气站、6个棚户区和劳务市场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一时改不了的,限期整改。并及时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分析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六)应急演练,战前练兵,提高了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为检验社区居委会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我街道于1月31日下午2点,在不发布预先号令,不提前通知演练的方式和地点,不公布演练的评判标准的前提下,对辖区6个社区进行了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设置情况为该社区某处由于烟花竹燃放不当发生火情,要求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接到火情处置演练命令后,各社区居委会反应迅速,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较短时间内就近组织巡防队员和消防联勤组长携带灭火器材赶到现场,对假设火情进行了有效处置,对发现初起火情的处置程序、现场秩序的维护、受困人员的疏散等进行了综合演练。消防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演练结束后,我们还结合实际,给予了客观的讲评,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社区针对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七)加强值班、畅通信息,确保了工作进程的动态掌握。

街道各科室、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实行了24小时值班和干部值班、领导到岗值班制度,加强了值班力量,增加了守护巡逻值班,及时收集掌握了有关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确保能随时掌握各项工作动态,保持信息通畅,及时作出决策,及时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科学组织,强化监管,确保了烟花竹的安全燃放。

节日期间烟花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除夕和元宵是春节燃放烟花竹最为集中的时段,也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确保了辖区的安全燃放。

一是建立了安全管理工作指挥体系,由街道党一把手任总指挥,下设八个工作小组(六个社区居委会、一个集中燃放点和一个应急处置小组),各小组由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社区警长任副指挥长,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道,共同抓好烟花竹的安全燃放监管工作;

二是制定了巡查守护方案,对工作人员职责、巡查守护区域、人员到岗时间、安全监管重点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把各社区居委会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纳入重点巡查守护范围,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上述人员能够及时得到疏散;

三是重点抓好集中燃放点的监管工作。在限放区的两头的醒目位置,设置了限放区域警示牌,悬挂了宣传横幅,配备了30具灭火器材。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世合和x派出所所长马路任现场指挥,配备了民警、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对集中燃放点进行监管守护;

四是加大对禁放区域的监管力度。我们除了采取夜间喊话、入户宣传、巡查守护等常规监管方式外,各社区工作小组还根据自身实际,增强了重点地段的守护力量,对市民违规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五是合理安排好节日其他时间的燃放监管工作,对街道值班室、各社区居委会的值班、巡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由于领导重视,安排合理,在除夕、元宵这两日,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得井然有序,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市民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无视禁令,非法燃放烟花竹,或者是在限放区域,不分地点和场合,乱扔乱放以及无视禁放烟花的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督促监管的力度不够,工作还有死角。2月8日下午2时左右,天官府4号2-1户居民因外出未关窗户,由于他人燃放烟花竹引起该户窗外杂物和雨棚燃烧,幸亏社区巡防队员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大的火灾事故。

三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不尽人意。有的社会单位在烟花竹燃放期间,安全意识淡漠、参与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6

市环境保护局就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主城区将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组织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在非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的燃放行为。

通知指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有关部门、各区市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做好信息发布、烟花爆竹禁放等应对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禁放烟花爆竹。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下,各部门、各区市以及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引导公众自觉停止燃放或减少燃放数量,切实减轻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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