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进程,x月xx日,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主要采取看、听、议的方式进行。看,就是实地踏查一心乡李成家庭农场、xx镇环湖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地,通过实地踏查和听取介绍、现场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当前的春耕生产及各种农业机械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情况。听,就是听取县政府通报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议,就是召开由县农业农村局参加的座谈会,与委员们相互交流,共同探讨推进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的有效办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紧跟中央、省、市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业专业服务公司、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服务主体发展,促进农业生产规模集约化发展,引入社会资本深入农村开展服务主体建设,积极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和全程托管服务模式。xxxx年,全县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xxx余万亩,其中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xx万亩。xxxx年,我县获得“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优秀推广县荣誉”。
一是服务产业多元化。随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伴随农业生产新产业、新业态的服务不断增加,无论是观光旅游休闲产业,还是“互联网+”农业,抑或是农产品加工业,在这些产业发展中,都需要提供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品牌化建设、产品销售等各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需求,由此可见,现代农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呈现出服务产品类型多元化的特征。多年来,我县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旅游休闲农业、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业的种养殖体验等,扩展线上线下统一销售等服务,为这些新兴农业业态发展提供了保障,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带来新的机遇。
二是服务主体多元化。随着土地规模集约经营水平的提升,各类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面。第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驻,注入了新动能。中粮在县内通过规模流转土地,聘请第三方农服企业开展代耕代种服务,全面应用现代化生产方式,采取代耕保产、多产分红模式进行粮食生产,构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中化现代农业(MAP)在县内开展涵盖农业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综合服务,已完成x个MAP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工作,xxxx年度累计服务面积xx.xx万亩,平均增产xx.x%。第二,以县内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主推广的社会化服务快速崛起。全县主体发展到xx个,依托自有的机械力量、良好的农户认可率,成为目前拉动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体。第三,各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各村集体经济的领航员,在组织村民集约化生产方面,起到了引领方向的作用。各服务主体也在不断强化协调,共同发挥作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三是服务方式多元化。由专业公司、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服务主体,根据农户不同需求,提供农作物从种到收全程托管、关键环节技术托管和时段性订单托管x种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土地托管服务实现了不流转土地也能规模经营,带动了农民增收,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例如,靠山种畜场齐心现代农机合作社,通过推广代耕代种服务,拉动了农户科学化种植。目前,合作社现有社员xx户,农机等固定资产xxx万元,代耕托管面积xxxx亩。合作社托管方式分为两种, 一种是全托管,包括农资代购、整地、播种、喷药、耕地、施肥、收割、运输等,由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 另一种是部分托管,农户自主选择所需要的农机服务,农户向合作社交纳对应的服务费,托管期间合作社为农户以出厂价代购种子、化肥等农资,只加收运费和装卸费。
二、存在的不足
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虽然取得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从目前来看,仍有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出现,亟待解决。
一是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深化不足。随着我县土地规模经营水平的逐渐提高,对大型龙头企业的现代化管理体系需求逐步加强,虽然中粮、中化、北大荒等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在不断深入,但政策扶持、土地流转、服务保障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
二是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管理不足。服务组织监督机制不全,没有与农户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对小农户的服务,大多停留在口头协议,缺乏法律层面的书面协议约束,对托管中产生的纠纷问题很难认定纠纷责任,容易产生纠纷,严重遏制了农民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
三是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足。农业生产成本投入大,县内各服务主体缺少发展资金,在金融保障方面,农业贷款存在门槛高、程序繁琐等问题,部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
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链条建设不足。目前看,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整体服务链条不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衔接不紧密,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仍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资本的社会化服务功能还有待开发和完善。
三、对策建议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必然要求。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迎来发展的历史机遇,不仅在服务产业、服务方式、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方面表现出更加鲜明的多元化特征,而且以丰富的实践形式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等重大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也为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现实难题,提供了全新的途径和办法。为此,我县必须坚定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一要深化同龙头企业合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面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加大与中粮集团、中化、北大荒等大型央企的深入合作力度,拓展合作模式,发挥引领示范的作用,同时加大对县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密切关注县内已形成规模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发展,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思想认识,转变农民观念,鼓励发展新型职业农民,促进新型经营主体规范、高效发展。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序推动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运营模式的发展,有效促进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形成,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形成龙头企业为主力,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充,全面协同发展的布局。
二要深化同金融部门合作,发挥社会资本力量,推动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强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及龙江银行、农商银行、润生村镇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合作,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鼓励金融主体创新金融产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解决企业经营资金需求,有效促进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和引进先进农业新技术;同时,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氛围,积极引入央企、民企等农业企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将资金、先进技术等带入到农业农村发展中来,通过税费优惠、信贷支持、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等方式,加大对社会资本支持力度,调动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
三要深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发挥机制监督效能,推动农民利益安全保障最大化。现阶段,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由于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过于分散,在市场交易中难以有效地保护自身利益。应提高农民自身的组织化程度,建立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经济合作组织,形成“公司(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现实中,龙头企业与农户是不同的利益主体,仅仅做大做强一两个龙头企业是不够的。因为龙头企业少,竞争不充分,极易形成价格垄断,挤压农民的增收空间。因此,应当形成多个龙头。要进一步加大对提高市场发育程度和培育市场主体的关注,不断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和适应市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防范风险的意识;当前在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政府应充当农民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按照平衡各方利益的原则,实现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户的共赢。同时,不断加快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农民“三位一体”的利益分享机制的步伐,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保障企业、农民等多方经济利益,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利益联结,推动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四要深化同保险行业合作,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推动建设社会化服务组织风险保障防控机制。加强与县内各保险企业的合作,深入了解各保险行业涉及到农业生产的险种,探讨保险行业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举措。借助自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方式了解农业保险的真实情况和作用。乡村基层工作人员要配合做好线下的宣传工作,从而让农民切实体会到农业保险的内容以及带来的好处,提升保险意识,能够帮助农民更好地自愿参与保险办理工作。保险企业要积极探讨开发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模式,从而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区域的不同层次的实际需求。通过政府部门与保险行业部门的联合政策保障,有效降低保险的成本,从而拓宽农业保险业务渠道,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保险保障能力。要创新多元化保险保障机制,增加农民农业生产保险品种,调动保险企业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保障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以减少和弥补自然灾害给服务组织和农户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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