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热选3篇】
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强调了提升消费者权益意识、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和促进投诉处理机制的有效性。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 篇1
xx年是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分局确立四护管理方案关键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全体四护员在分局的总体部署下,在分局两管理段的直接领导下,同心协力,团结拼搏,战胜了因管护难度加大和汛期洪涝自然灾害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在这一年里,在水毁工程修复方面,有很多四护员给施工单位提供了很有利的条件;在这一年里,我们全体四护员以强管理,增效益,在不断提高工程管理质量、树木管理质量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四护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部分地段基本上达到了分局的管理要求;在这一年里,我们全体四护员遇到的困难比预料的大,取得的成绩比预料的好。较圆满的履行了管理合同赋予的职责和分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这些成绩的取得,和在座各位四护管理员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是分不开的,在这些成绩的背后,凝聚着我们全体四护员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你们取得的成绩各位是有目共睹的,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分局向你们道一声:辛苦啦!感谢你们!下面我从xx年工作回顾、存在问题和xx年年工作思路三个方面向各位总结如下:xx年工作回顾:在过去的一年里,大多数四护员能按分局制定的“四护员”违约行为处理规定和管理合同办事,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埋头苦干。作到了经常查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减少了人为责任事故发生。
1、工程管理道路方面:大多数四护员能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平时能做到及时平整道路,汛期能及时对所管的渠道巡查,对雨后积水地段及时填土和排水,对小的雨淋沟及时平整,对大的雨毁工程及时汇报,在进行水毁工程修复时,能积极提建议、出主意、想办法,为单位水毁工程适时修复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从而保证了沿渠工程管理道路基本上全年畅通,在领导检查渠道时,有部分四护员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分局领导的表扬。
2、建筑物、渠道、引水口门及排水入渠工程管理方面:xx年汛期,雨水给我们的工程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为安全度汛,在汛前,大部分四护员都能按管理段的要求,积极主动的清除各自管辖范围内排水入渠工程中的土方,保证了雨水从排水入渠工程集中排入渠道,使水毁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从而保证了xx年汛期渠道、桥头、道路等安全度汛。引水期间,能主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从而保证了引水畅通,工程安全。
3、树木管理方面:大多数四护员能按照“四护员”违约行为处理规定和管理合同办事,坚持一年一次对树木进行刷白,及时修剪树木多余枝条,作到了树木刷白整齐,修剪及时,从而保证了树木的正常生长。xx年下半年分局采用四护员自查与分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四护员看护的树木分别进行了统计,并逐一建档。据统计资料显示:31份合同总数量为31920棵,实有数量为26884棵,总体保证率为84%,100%的有5人,90%以上的有17人,70%-90%的有5人,70%以下的有4人。因为数字都是我们四护员自己报的,在这里我就不一一读了,各位心里清楚自己所看树木的保证率有多大,现在栽树还不晚,回去以后,该移的移,该补的补,要确保采伐时成材率70%以上的合同目标实现。如果低于合同目标,将按分局有关规定处罚,如果超过合同目标,将按合同规定奖励。以后将形成制度,每年自查一次报分局建立档案,分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每个四护员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数量出入较大的将按分局有关规定处理。在xx年度分局为了有效地遏制冬季成材树木被盗事件发生,加强了对沿渠树木的夜间巡查力度,通过分局水政队员夜间不定期巡逻和管理段人员白天定期对四护员履约情况巡视考核,与往年相比,大大减少了成材树木被盗事件的发生,减少了四护员和单位的经济损失。xx年初对南分干树木进行了普查落实,合同进行了修改,变相提高了四护员自身的经济效益。
存在问题:
1、有部分四护员还不能完全按“四护员”违约行为处理规定和管理合同办事,缺乏主观能动性,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2、有部分四护员责任心不强,管护力度不够,与分局配合协作能力较差,仍有成材树木被盗事件发生,仍有小树主干树枝未适时修剪,工程管理道路未适时平整,树木刷白未完成(10月底前)以及问题未及时汇报等现象。
xx年年工作思路:为强化目标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四护人员工作的积极主动性,确保xx年四护工作的的全面开展,使我局四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在xx年年的四护工作中,我们全体四护员要克服缺点,发扬成绩,以管理合同为依据,以四护员违约行为处理规定为准绳,继续以强管理,增效益为中心,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为重点,按照分局领导班子和管理段的要求,积极探索现有情况下沿渠工程管理道路、树木管理、建筑物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的`先进做法,特别是成材树木冬季被盗、树木病虫害防治等问题,要吸取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力求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做到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争先进位意识。每一个四护员都要切实增强争先进位意识,着眼全局,自我加压,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力争全面完成管理合同赋予的各项任务指标,实现争先进位,为顺利实现各项目标提供坚实支撑、作出应有贡献。(现在正在考虑明年对我们四护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前多少名就是我们的先进,后1---3名将按分局有关规定处理。)
二是目标必成意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完成管理合同赋予的目标任务面临着不少困难和压力,但无论如何,合同制定的目标任务不变,目标责任考核项目变的越来越细。从这个意义上讲,召开今日这次会议,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就是要把工作的压力真正传递到位,形成紧盯目标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就是要把工作的举措真正落实到位,在全体四护员上下进一步鼓劲加压,做到思想解放、解放、再解放,目标明确、明确、再明确,重点突出、突出、再突出,力度加大、加大、再加大,全力保目标、超目标,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合同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真抓实干意识。应该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离不开真抓实干。每位四护员都要明确自身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严格按照责任段的范围,做到相邻四护员之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真正把四护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要紧紧围绕合同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对哪些目标能够完成甚至能够超额完成,哪些指标完成有一定困难,打算采取什么措施,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忙而不乱,确保目标实现。最后我希望各位xx年年要一如既往的配合分局的四护工作,为我局四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 篇2
xx年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xx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上半年
1、各项工作任务 3月14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秋浦影剧院设立主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8个分会共受理投诉40件,受理咨询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取得了明显实效。
2、依法调处消费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32件,成功调解3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89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全面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区消协在“一会两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实行和解。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80件,其中:商品类和解66件;服务类和解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4、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xx区消费者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请示xx区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及解决xx区消费者协会办公经费,二个请示有望得到批复。
5、严格开展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及对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进行清理复查工作。全区范围内推荐5家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清理和复查了450家(种)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6、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企业和解情况季度统计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协每季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6期,向红盾信息网投稿25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10篇,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区消协工作人员创新能力、主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很不规范,作用也很不够明显;
3、区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协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维权和服务网络。区消协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协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区消协将联合市消协组织开展1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 篇3
暑假前夕,安徽霍邱县城乡中小学校园内防溺水安全教育等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已经拉开了序幕。这是霍邱县妇联用心用情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举措做实做细,推动社会稳定、家庭和谐的常态化工作之一。
近年来,该县妇联制定了《霍邱县儿童发展规划》,围绕儿童健康、教育指标任务,加强对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协调督促,形成了政府主管、妇儿工委牵头、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协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经常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和共识。去年印制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彩页5000份,制做防溺水宣传小黄帽20__个、宣传扇5000把,下发到全县31个乡镇,开展防溺水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45场次。今年在岔路、户胡、马店、三流4所中心校,邀请中国儿基会聘请的专家做了四场针对青春期女童保护的公益讲座。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等实际问题,县妇联发动全县各级妇联执委、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采取定点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扶慰问活动。每年“六一”期间,县妇儿工委办牵头组织35家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学校、幼儿园看望未成年人。今年,已向175名少年儿童发放了慰问金,实施皖家妇儿关爱计划,向111名家庭进行了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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