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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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一篇】
即将过去的20xx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完善执法新机制,确保了我市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对乐库等7家违规经营场所和15家违规经营的网吧做出了停业整改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确保了我市文化市场零事故;积开展了“清源20xx”,“净网20xx”,“秋风20xx”,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五个“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并与4家民营医签定《遵纪守法保证书》;整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对32家宾馆、洗浴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拆除卫星非法接收设备45套。完成了全国文化执法系统录入工作,按照文化部工作部署,对全市380家文化和新闻出版经营单位完成了数据录入;参加省厅和出版局举办的培训班5次,培训人员10余人次;积极开展全市软件正版化使用和推广工作,并顺利通过省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的验收,并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建立学习制度,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将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体学习日,由业务骨干带领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以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
截止目前,执法队在面临市场萎缩和职工待遇等巨大困难的前提下,完成罚没收入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但总体呈下降趋势。
1、继续加大对农村红白事演出市场的宣传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演出和格调低下、庸俗以及淫秽色情等违规违法演出活动。
2继续对酒店、宾馆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加强文化市场、出版市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从业者的守法意识,真正做到依法经营。
4、继续对网吧、娱乐场所、印刷复制业、出版物经营单位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确保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5、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和政治学习,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二篇】
按照镇宁县“三创办”《关于做好迎接第二季度“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镇创办发﹝20xx﹞5号)文件要求,我大队对开展城市管理、整脏治乱、公民道德教育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自纠自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疏堵结合,城区市容进一步改观。
今年以来,我大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在工作中,我大队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按照“以人为本”和“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城市市容整治和日常管理;纠正城区店外延伸式凉棚、遮阳(雨)棚8起;纠正城区流动叫卖行为500余起;拆除不规范布幅广告60余处;清理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鲜”20xx余处;督促商家对影响观瞻的10余块破损广告进行整改;城市市容秩序明显改善。
(二)机制灵敏,奖惩逗硬。
我大队坚持实行“”工作制、领导带班巡查制和路段责任制。做到了每周6天、每天8个小时投入管理力量,每天由大队领导带队巡查,有效提升执行力,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将路段责任制和“三创”工作相结合,提高管理标准,按照“领导到片、人员到段、全域覆盖、确保重点”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制。由大队长牵头,中队长分段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点位,全体队员各司其责,积极做好了迎检工作。
(三)夯实基础,惠及民生。
为切实做好“三创”工作,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基础,镇宁城管人坚持“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的总体思路,积极联动工商、环卫、社区、街道等相关单位,解决了一批因工程建设或管理疏漏留下的环境脏乱差现象,清除了一批城市管理难点、盲点问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得到广大群众的全力参与和支持。
(四)改进作风,提高水平。
把简单的`问题千百次地做好就是不简单。我城管大队深切认识到城市管理好不好,关键在人。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工作中,镇宁城管人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行力,坚持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同时,进一步落实网格单元化管理,重新制定路段责任制,使城管牵头部门、协助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等有效结合,杜绝推诿、扯皮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城管监管网络化水平,确保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了一批反复出现的城市管理顽疾。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充实和加强了城市管理干部职工的配备,但是派在第一线特别是有执法权的人数较少;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和执法方式还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解决。
(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1、一是城市管理责任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还存在责任不清、工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二是社区对辖区城市管理负责的地位不突出,赋予的管理权限不够,力量相对不足,管理工作存在死角(小区、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2、居民环境意识不强。对城市管理宣传、引导不够,全社会环境意识不高,敏感度不强,对城市管理工作关心不足。
3、“门前三包”制度的监管力度不够,考核没有到位,日常督查较少。
(三)城市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1、目前执法管理对主街道巡查的多、监控的紧,对小街小巷管理相对较少;执法基本上在白天,晚上疏于管理,导致城区坏境参差不齐。
2、现在执法是靠“突击、整治”来实现,还没能从规范化的“法制、机制”来实现。
(一)加强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打好城管工作群众基础。以“人民城市人民管”为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深层次形成宣传声势,对市民进行城管法规教育和好人好事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城市环境意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不断提高全民素质,增强“热爱镇宁、美化城市、管理城市”的自觉性和自豪感。
(二)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及执法技能培训;严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相应法规、细则,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
(三)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的督查纠察及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技能培训。
20xx年四月十八日。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三篇】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大厂回族自治县编委正式把农业局“综合执法站”更名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由此,领导更加注重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制订了全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局成立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成员,全面督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都要听取主管领导和政执法人员工作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确定解决问题办法,部署下步工作。二是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中居住区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农资打假的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96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万余份,受教人员达3万多人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加强自身人员农业行政执法素质的同时,在每年年初举办经营商户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全年共计培训经营人员76人次,录制节目3期,大型宣传9次。使全县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这次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我们分两方面进行了自查,首先结合市局的督导检查,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其次,结合发现的问题,自己深入解决,并加以规范。通过本次自查,我县的农资市场比较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沾沾自喜,在今后的执法检查工作中,要更加认真负责。对于,20xx年没有农业案件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原因:
1、全县农资经营户共计38家,其中种子经营户31家,农药经营户36家,肥料经营户30家,因我县土地面积人口数都相对较少,加之种植农作物的农户减少,农资经营户也相应的骤减,因此全县的农资监管工作就较为容易。
2、农民的识假辩假能力在不断的宣传中得到了提高,并且法律意识比较高,如果农业投入品有问题,能够积极保存证据,积极维权。
3、注重日常检查。一年中,农资检查工作总在进行,坚持“平时检查—重点抽查—督导检查”的'模式,基本上按这三部走下来,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逐年增高,责令整改后全县的农资市场就规范了,因此没有立案。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要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上级的要求,把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执法机构队伍。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对各执法单位分别下达委托执法文件,签订了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对构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询问及调查取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结案报告等执法程序及文书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文本格式执行;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举报电话等。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费、罚款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对单位、个人下达罚款任务。三是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上极组织的培训外,局组织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单位定期向局汇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错案追究制,争取不出现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2、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承担起农资市场管理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各执法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打假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奖励举报相结合等方法,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工作。
3、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注意主动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案件查处工作。
4、克服“软手段”,积极敲响警钟。
克服从前执法中的“软手段”,对农资经营户要严格要求,发现问题,马上查处,立案处罚,给其他的农资经营户敲响警钟,打消侥幸心理,保证我县的农资市场秩序。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局。
20xx年4月19日。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四篇】
众所周知,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执法行为理应是文明的行为,因为它代表国家的权力,执行的是国家公正的法律。然而,现实生活中,个别执法人员视国家的执法权力为私有权力,视执法地位为称霸地位,视执法利益为个人利益。这样的思想表现在行动上,就会出现和发生不文明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文明的执法过程等等。如整顿市场秩序、取缔乱设摊位时将秤杆拗断,取缔摊位时将桌子踢翻的行为就决不是文明的执法行为。这些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玷污了执法队伍整体形象,破坏了法律的尊严,降低了法律的威信,损伤了群众的信心。城-管“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一直以来就是公众热议的话题,新闻媒体毁誉参半,给一直以来正努力树立和谐城-管新形象的城-管人提出了严峻的课题。面对人们的议论纷纷,我们应冷静下来作一下理性的思考,在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应当怎样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重新塑造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当前构建和谐城-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城-管意识不强,为构建和谐城-管带来观念上的制约
目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观念;仍存在突击式的管理模式;仍缺乏对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全社会和谐共管的良性互动局面有待形成。
(二)城-管体制不完善,为构建和谐城-管带来机制上的制约
城市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城-管体制下移街道办事处后,存在难以有效协调职能部门的实际困难,对城市管理效果难以形成统一的考核、验收标准,难以形成统一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步调,有时职能部门互相扯皮、推诿责任,一定程度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被动。
(三)市民的城-管意识薄弱,增加了构建和谐城-管的艰巨性
市民自我管理意识欠缺,违法后还蛮不讲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农民工、无业游民等要融入现代化城市文明,仍需要一个素质逐步提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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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管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影响了构建和谐城-管的进程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部分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换位思考,需进一步增强人性化管理意识;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城-管执法文化亟待构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市民城市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城市管理的概念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生事物,相较于几千年的中国传统的城市观念,人们还没有接受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需要的是“坐商归店”的规范统一。而摆摊设点的行为在某一种程度上又方便了市民的某些需要,因此,当城-管取缔这些摊贩时,市民往往站在被管理者的立场,反而助长了违章者的嚣张气焰,导致双方的矛盾激化。
(二)“脸皮”与“肚皮”的矛盾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产业结构的调整,出现了一批下岗工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大量农民工进城与城里人“分羹”,而社会保障体制并没有将他们纳入安置、保障的范畴。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这些门槛较低的经营方式成了许多人赖以生存的首选,导致闹市区、人口密集区的摊点将人行道、小区通道挤得水泄不通,行人路难走,车辆行不通,有的地方甚至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这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要求相违背。但一味地取缔,势必会影响到他们的生存利益,所以会想尽各种办法来规避或者反抗法律的实施。由此可见,执法的阻力可见一般。
(三)“弱势群体”引发的社会同情感
(四)执法方式的简单、粗暴
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文明教育,特别是加强执法权力观、执法地位观、执法利益观的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执法行为道德准则和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言行,倡导文明执法;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构建和谐城-管,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先进形象,实乃当务之急。
三、强制执行与不文明执法有原则区别
(一)城-管执法大多牵涉到违法者的生存问题,很多占道摊点、违法搭建都是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维系生活的直接经济来源,管理难度较大。刚刚教育纠正过的当事人,第二天又堂而皇之地我行我素。三番五次的教育,苦口婆心地劝说对于当事人无济于事。一旦真要依法处罚或暂扣其物品,他们就会铤而走险,以命相搏,管理越来越难。执法中往往碰到两种情景,一种是当事人做出可怜状,以博得过路群众的同情,造成很多百姓对城-管误生“不文明”的印象;另一种是当事人抗拒执法,殴打城-管队员。
(二)在实施强制清除过程中,判断城-管是不是文明要破除两个误区:
误区一:符合法律程序的强制清除是完全必要的,此过程中发生的推搡、拉扯等行为不能与不文明执法混为一谈。其间如果当事人躺在执法车下面阻挠执法,或辱骂城-管队员,蓄意扩大事态,引起路人围观,堵塞交通,城-管队员为了尽快平息事态,将辱骂、耍泼的当事人制服,这难道是不文明行为?如果不强制清除,事态就不能平息,执法就不能顺利进行,破坏城-管、阻碍交通的状况就不能得以改变。文明执法是一个过程,有的路过群众对城-管执法前期的教育、规劝直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过程情况一概不知,单凭看到强制性清除的情景就指责或投诉城-管“不文明”,这有失公平,是对城-管的误解。
误区二:冲突过程中执法队员被-迫自卫是合理合法的行为。当少数“邪头”拿起凶器殴打执法者时,城-管队员奋起自卫,冒着生命危险制服“邪头”并扭送派出所,是完全合法的见义勇为的行为。而有的媒体接到投诉仅到现场问几个人就报道“城-管打人”,这是失实报道,误导读者,使城-管声誉严重受损,也使众多执法队员深感委屈。一位同行说:我们现在不是执法难,而是不能执法的问题,要么请公安一起去,要么请人大代表一起去,证明城-管没有打人,否则有口难辩。由此可见,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新时期构建和谐城-管的思路与对策
(一)增强人本理念,坚持文明执法
把服务摆在第一位,通过服务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坚持正面引导,做到处罚与教育并举,以管理带动服务、提供服务,实现城市管理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加强队伍建设,锻铸文明之师
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构建和谐城-管的成败。当前,锻铸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训练有素、服务至上、和谐共进”的文明执法之师,是构建和谐城-管的迫切需要。一要加强班子建设,通过抓学习、讲团结、严作风、求自律,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加强教育培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完善公开、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城-管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量化考核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四要培育独特的城-管执法文化,践行文明执法操守,激发团队活力,迈向和谐共进。
(三)坚持堵疏结合,着力化解矛盾
深入探求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的方法和途径。把人性化、理性化、柔性化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文明用语,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决摒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暗箱执法。正视进城务工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维系生活的直接经济来源问题,始终以“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开源疏导给出路。
(四)注重宣传教育,增强城-管意识
构建和谐城-管,宣传教育是关键。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与市民沟通的平台;向市民广泛宣传普及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和社会公德,加强城市意识教育,唤起全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实施城-管投诉热线,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的作用,力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城-管志愿者服务活动,以一带十、以十带百,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注重促进执法相对人的心理和谐,“宣教为先,处罚在后”,主动深入帮扶困难家庭,做好跟踪服务,做到尽职尽责;加大对外来民工城市管理意识的宣传力度,使之尽快适应和融入和谐环境。
(五)推进大城-管战略,提高城-管水平
构建和谐城-管,重点要确立大城-管战略,实现由单一城-管向综合城-管即由小城-管向大城-管、突击性管理向经常性管理、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和跨越。坚定不移推行全面管理和大城-管战略,调动各个部门、团体和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城-管、人人支持城-管、人人参与城-管、人人监督城-管的和谐氛围。
总之在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人类社会的进程是由野蛮走向文明,而城市管理工作代表政府的形象,“粗暴”、“野蛮”的执法方式只能引起人们的反感,进而损害到政府的形象。今年我们要借这个活动的东风,积极行动起来,在执法工作“文明”作为宗旨,将“柔情”倾注于管理对象,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塑造“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的和谐城-管新形象。
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中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城市化水平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伟大变革时期,经济体制的变革必然对城市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城市管理既面临着经济实力增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新机遇,也面临着经济利益多元化和体制转轨带来的新挑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城市政府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现实问题。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提升内涵、扩大外延、强化管理、打造亮点”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截止2015年底,全区城市人口达到万人,城市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29%,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
二、城市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众不满意的地方。从现象上看,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一定问题。如小摊小贩随意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乱闯,各类广告乱贴乱画,各类违章搭建到处可见,车辆、工地、娱乐噪声扰民,工业“三废”污染和各种小炉灶烟尘污染,各类卫生状况不容乐观的小饮食店、排档,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占道经营,随意改变墙体结构和房屋用途,行人乱吐乱丢弃物,垃圾乱倒乱堆,公共设施被随意破坏,公共绿地和空地被侵占等等。这些现象,在全国大多数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常常是抓一抓,好一阵,稍一放松就迅速回潮,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有些甚至成了顽症,成为困扰城市政府的难题。如占道经营问题。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归结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科学的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由于城市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条块关系不协调,法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管理仍处于人治与法制并存,执法与抗法同在的复杂矛盾冲突中。管理观念上,管理意识滞后,跟不上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在城市管理体制上,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现象突出,致使管理效能不高。在法规体系配臵上,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配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罚代管的问题存在。在城市管理机制上,存在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的情况。这些现象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步入科学、长效的管理轨道。
(二)管理的薄弱环节须进一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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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占道经营现象屡禁难绝。主次干道、部分综合市场、农贸市场普遍存在占道经营,流动摊、店外摊、占道修车、洗车、店外作业加工等现象。二是交通秩序整治存在死角。机动车辆乱停放、随意上人行道,出租车、公交车违规停车载客、车辆乱调头现象突出,摩托车、三轮车在主干道、人行道上任意停靠行驶,非法客运现象普遍,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道行进、不遵守交规,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城市公共设施破坏严重。公用设施、市政设施遭到破坏和盗窃现象较严重。四是环境卫生现状不容乐观。市民随地乱扔垃圾,部分居民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部分小区存在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管理不够规范。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基础设施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一是综合市场规划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尽合理。主要原因是缺少专业市场,加之已形成的市场功能配套不够完全,造成内部摊位出租不完全,“促使”不少“散”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二是城区公共停车场、点供应不足,造成车辆乱停放现象普遍。三是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等设施与城市发展规模不相适应。根据市政公厕部颁标准,按城市人口每3000人设1座公厕或每平方公里设3座公厕计算,城区应配备公厕70座。而现在建成投入使用的只有16座,且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布局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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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民的文明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由于我区城市人口结构复杂,城市人口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相对不高的矛盾,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部分人群多以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当加强城市管理与个人的私利出现矛盾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空间,这当中既有从农村一步入城的移民和外来农民工、又有城市自生的下岗职工、拆迁户等,市民素质与文明城市所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德、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相去甚远。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成效
针对我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区于今年5月26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城市综合环境中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实行城建重大项目区级领导和部门领导挂钩负责制,强化了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效解决了城市建设部门各自为政、力量分散的现象,为整体推进城镇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领导挂钩主要街道,区直各部门挂钩各路段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为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了城市环境综合执法机制。根据《中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抽调了公安、工商、建设、文体等部门近200人组成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形成了综合执法的强大力量,促进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各整治组共与临街单位、驻保单位、商铺业主、居民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7672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臵责任书》9638份;与各区直单位签订《片区管理责任书》89份;向大型机械、饮食经营占道经营户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461份;发出《整治公告》5617份;向铁件加工、汽车修理占道经营业主发出《整治通告》409份;向建筑施工工地发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通告》2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17份;向零售商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塑令)255份,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13起。通过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部分路段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城市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对策措施
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城市管理向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方向转变。
(一)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和“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范围清晰、责任落实、运转协调、监管到位”的城市管理新模式。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和到基层、进社区、属地化、网格化的基本思路,突出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强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层、基础地位,充分发掘街道、社区、物业部门的管理潜力,落实各层面管理职责,形成立体交叉管理网络,通过疏堵结合和源头控制,变突击整治为长效管理。
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加快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处罚程序,统一上岗资格,提高文明执法水平。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化运作机制,推进“数字”城-管。建立综合执法与市民的信息交流平台,公开执法标准,方便市民投诉,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提高政府执法的透明度,使城市管理从传统的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为主的方向转变,逐步形成“依法管理、全面覆盖、综合执法、一专多能、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城市管理执法新体系。
(二)加强管理,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强化行政许可部门把关职能。对在主次干道、居民楼内或住宅区、机关、医院和学校附近开办餐饮娱乐、铁合金加工、石材加工、废品收购站、机动车修理、洗浴、清洗等可能发生扰民、破坏环境卫生、破坏市容景观项目的许可申请,环保、工商、交通、卫生、水利、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许可前,要征求城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时限内进行公告或举行听证会,依据公众反馈意见或听证结果做出是否允许其经营的决定,从源头上控制影响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生,为实施后续监管创造有利条件。
严肃查处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环境污染等行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与公、检、法的联动协作,共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受到处罚但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干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加大对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对老城区范围内**路等“**纵**横”**条道路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等5条道路进行翻新改造,继续实施等5条道路续建工作,逐步形成路网完善、功能先进、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不断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点。加大巡管力度,发现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补植、更换。
(四)全民动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以巩固“甲级卫生城市”和“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着眼于抓基础求发展、治难点求长效,集中力量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群众生活环境。按照省、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评分标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在全区范围内每月至少开展1次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每个周末各单位上街开展监管路段大扫除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立足街道社区宣传、文明市民教育、学校常规教育,新闻媒体作用,坚持不懈地开展寓常识性、趣味性、生活性于一体的文明市民教育,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意识,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促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关心和支持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五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2004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2004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2006年至2010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万元。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2007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2009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2010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2006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2009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建设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六篇】
xx区xx小学位于xx区xx街道xx村,创建于xx年,为公办学校,原为xx区xx中心小学,20xx年xx中心小学迁至xx小学,学校更名为xx区永宁小学。
学校占地面积105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48平方米,校舍占地面积1098平方米,体育场地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460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级18个,学生935人,教职工42人。学校先后被评为台州市普通中小学农村示范学校、浙江省导读先进集体、台州市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先进集体、台州市文明达标学校、台州市花园式学校、台州市卫生先进单位、xx区文明单位、xx区日常行为规范达标学校、xx区绿化美化合格学校、xx区“百校创示范”示范学校等。
学校高度重视创建工作,遵循“以创建促进发展”的工作思想,根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的要求,从制度制订完善、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能力建设、管理体系的构建、设施设备的购置、各类消防标识的规范张贴等几个方面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经过制订创建方案、宣传动员、落实创建要求、检查整改等几个阶段,较好完成了创建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跨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组织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为了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设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消防设施管理人;确定落实学校各幢建筑物、各主要功能处室的消防负责人,并制订了《逐级消防责任制》、《消防管理人工作职责》,定期开展消防检查。
2.成立学校消防安全监督员队伍,总务主任担任学校消防监督员,各班由生活委员担任班级消防监督员,从而建立起及时快捷的安全信息反馈渠道。
3.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布置安全工作,并对前面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4.保证消防经费使用的优先地位,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5.确定办公室主任和大队辅导员负责消防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备查工作。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1.制订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并成立了防火检查组和防火巡逻组。防火检查组和防火巡逻级开展日、周、月三级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不断完善消防火灾隐患检查的流程管理,规范各个检查环节的工作,形成了布置、检查、反馈、整改、复查、总结一整套较完善的流程,要求每个环节都有纸质材料的记录与反映,通过过程的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火灾隐患检查的效果。
3.重点突出,关注细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确定了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
(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以便应急情况下有保障。
(3)加强对实验室和仪器保管室的管理,尤其是对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加强管理。
(4)加强对保管室、计算机室的管理,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在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有隐患及时有效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
(6)落实教职工岗位防火安全职责,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
(三)以快速反应为中心,增强组织补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1.学校制订详细具体、可操性较强、反应及时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火灾事故应急程序(包括应急疏散的路线、方法);应急组织系统(包括应急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安全工作通讯联络电话等)。
2.根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每次演练活动之前,我们认真拟定详细的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演练计划。在演练过程中,我们要求每个环节都有教师把关做好防护,防止伤害事故发生。通过演练,使全体师生掌握快速补救初起火灾技能,了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懂得如何正确报警。
3.成立了第一、二灭火应急力量。第一灭火应急力量由现场教职工、值周领导、值日老师和校护卫队员组成,强调火场第一发现人对灾情处置反应的快速、准确。要点有三:
第一,迅速组织现场及周边人员投入初始火灾的扑灭;
第二,充分利用周围灭火资源;
第三,及时通知学校领导。
灭火应急力量由应急组织系统中各小组成员组成。接到火警命令后,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根据应急方案的分工,紧张有序地开展灭火、抢救工作。
4.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工作,以使设施设备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四)以有序有效为核心,提高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
1.制定疏散逃生预案,通过安全教育、疏散演练使全体师生清楚逃生的线路。以教学楼消防逃生疏散为例,我们对紧急疏散路线、方法和疏散人员的站位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号教学楼:(负责人)王xx;三楼:(东)王xx(西)张xx;二楼:(东)朱xx(西)xx;一楼:(东)王xx(西)xx;二号教工楼:(负责人)何xx;三楼:辛xx;二楼:章xx;一楼:何xx。演练安全撤离顺序:(教学楼)一楼、二楼同时撤出,二楼分东西两个班级从楼梯下,三楼接着二楼学生撤离;(教工楼)按照出操顺序撤离。
2.加强对师生进行消防疏散逃生知识的教育,使师生掌握相关的疏散逃生知识,会使用疏散逃生器材,熟知疏散逃生标志和路线。
3.按照要求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五)以预防教育为根本,促进消防安全教育课程化建设。
1.构建多渠道、立体式的消防安全教育课程体系。第一,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挖掘各学科安全教育因子对学生渗透教育。第二,与地方课程、德育课进行整合,使消防安全专题教育进课堂,做到时间、地点、教师、教材四落实。第三,利用每学期的安全教育月进行集中式、专题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并举行消防演练活动。第四,与学校其它工作和活动进行整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如通过会议、讲座、演讲竞赛、晨会等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第五,充分发挥宣传阵地,如黑板报、橱窗、广播、校刊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学校利用家长会、告家长通知书等途径,向家长及监护人宣传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3.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目前,学校已经构建起了季、月、周安全培训会议体系。食堂员工、门卫等人员学校层面每季培训一次;每月利用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对全体教职工和班主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周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标识按有关要求进行规范设置。
通过创建,我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得以进一步的完善,“四个能力”建设得以进一步推进。但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我校消防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学校门口两侧社会车辆乱停放现象严重,直接影响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
2.学校历史悠久,一些用电设施设备老化现象比较明显,需要投入大笔经费逐步予以更新。
3.制度建设比较完善,但贯彻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力度。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七篇】
同志们:
在全县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二次党代会,全面启动2012各项工作之际,县执法局在此召开全县综合执法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非常适时,也非常必要。过去一年在全县综合执法系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同志们辛勤的劳动和无私的付出。也充分证明了社会各界对我们综合执法工作的支持和认可。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同志们一年的工作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大家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按照2012年综合执法工作部署,坚定信念,创新举措,全面履职,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下面,就做好综合执法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城市管理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崇高事业,必须以人为本、履职尽责。
今年,县委、县政府将要大力推进新县城建设,同时,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标准和要求。打造幸福和谐社会,创造宜居、宜游、宜业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将是综合执法人的重担和使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定不移的推进城市大建设,大发展,逐步拉开城市的框架,特别是小城镇建设工作也是空前。居民的自豪感、认同感和归属感也越来越强。在推进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全县综合执法系统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工作头绪多,管理任务重,执法环境复杂等困难,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做了大量富有成就的工作,为新县城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明显增强。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环境整治、保障重大节会和迎检活动、积极组织各项联合执法,特别是在查违控违工作上,充分展示了综合执法队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良好精神面貌。
二是和谐城管的理念更加牢固。注重疏堵结合、关注民生;注重教育为主、劝导在先,富执法与管理中,富管理于服务中;注重摊点规范化、烧烤小吃集中化、车辆停放便民化。执法局自组建以来,队伍不断壮大,为民办事能力逐步提升,在所有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一起进行行政复议和诉讼,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好评,和谐城管理念日趋牢固。
三是队伍建设的力度不断强化。通过建章立制、监查考评、教育培训、定期训练等措施,城管队伍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执法能力、外部形象有了明显改善。在当前执法环境并不宽松的背景下,我们城管队伍保持着较好的口碑,这一点难能可贵。
二城市管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课题,必须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我们讲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叫水平,把简单的东西复杂化叫艺术。而管理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搞好管理必须把握“用力少,见功多”的基本原则,解决好“谁来管、管什么、为何而管、在什么情况下管”四个问题。城市管理没有统一模式,也没有最佳模式,必须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同样,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面向的领域更加宽广,面对的任务更加艰巨,面临的问题也更加的复杂,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管理对象的特性,管理环境的变化,不断探索城市管理的科学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首先我们必须重视存在的问题。比如车辆乱停乱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时有发生,违法违规建设屡禁不止、乱贴乱画、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的不文明现象仍然大量存在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有机制还没完全理顺的原因,有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科学、精细的原因,也有管理对象参差不齐的原因。解决这些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
其次是必须发挥现有的优势。几年来的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北方市场的管理,不仅使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更重要的是积累了丰富经验,趟出了路子,锻炼了队伍,营造了氛围,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通过环境整治,许多城市管理工作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配套政策等深层次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
再次,我们必须把握形势的需要。一个城市的发展,主要靠城市建设来完善功能和提供支撑,更要靠城市管理来规范秩序和提供保障。现在我们都讲转型升级,而要实现转型升级,一个是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一个是思想观念的转型升级,一个是城市管理的转型升级,这三个方面必须同步进行、同步推进。而要实现城市管理的转型升级,必须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城市管理工作要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提供保障。因为城市管理是巩固城镇化成果、发挥城镇功能的必要手段。执法局要在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把管理渗透到各个环节,推动城镇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二是城市管理工作要为推进和谐城乡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因为城市管理的目的并不是为管理而管理,而是为人民生活的更幸福而管理。让人民在和谐氛围中享受发展成果,是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因此,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围绕“民生工程”,切实做好小巷的整治。所谓“民生工程”就是指群众生产生活中关注的事,急需解决的事,这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城中村改造在即,新县城建设已经启动,一些小巷必然是城市管理的“死角”,环境卫生脏、经营秩序乱、街面容貌差,这些直接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今后,我们要把城市管理工作全面铺开,使管理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二是围绕“幸福工程”,切实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城管工作与百姓息息相关,与百姓紧密相联,城管工作只有与民联系起来,才有生命力,离开了民众,就像无源之水,失去了生命力。为此,今后工作要从细微入手,围绕“幸福工程”,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
三是围绕“安居工程”,切实遏制违建的态势。新县城的启动、城中村的改造、小城镇的开发等,必然会出现违建现象,城管的担子会越来越重。这就要求执法局执法的程序要稳、对象准、力度要狠,该拆必拆,该罚重罚,切实遏制违章建设的态势。
三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必须强化执行、锻造队伍。
做好城市管理,离不开领导的关心和群众的关注。工作实不实、效果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是对城管执法部门工作能力、作风和水平的检验。因此,强化执行至关重要。一要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我县的城管事业起步较晚,条件相比其他县区较差。但是在这种艰难的条件下我县城管事业仍然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这与城管执法队伍的聪明才智和辛勤付出是分不开的。今后,县委、县政府要一如既往的重视和支持城管队伍建设,尽可能帮助解决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各乡镇,也要加强对城管执法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为城管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有力保障。
二是廉洁自律、干净干事。城管执法是比较容易滋生腐败、发生问题的领域。每一位执法人员都应该倍加珍惜自己的岗位,管得住自己、经得起诱惑,正确对待和慎重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利。领导班子要带头廉洁自律,相互监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真正锻造出一支干事、干练、干净的队伍。
同志们,打造整洁优美、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是全县人民共同的期盼,全县城管执法部门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开创新局面,为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魅力新朝阳做出积极的贡献。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八篇】
我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纳入部门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抓学习。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学习党中央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专业知识。同时,针对单位职责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生的实际,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城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使全体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二是抓廉政。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队伍的灵魂,把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工作作为队伍的生命线,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出台了《县城管大队年度目标管理督查考核方案》、《执法监察队员队容风纪规定》、《城管监察大队十个严禁》等规章制度,班子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领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切实把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全体队员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保证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修改完善了《城管大队工作制度》、《城市管理工作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制度》、《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和督查考核办法等各种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并对着装、仪容、称呼和举止、风纪行为、违反规定的处罚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标志及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化、规范化。同时将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文件,逐个下发各中队(室),并强化队员学习和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强化大队执法督察室职能,对城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文明执法及仪表、着装、举止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从而为树立和保持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促进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处理违法、违章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队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案卷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加强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越权行政,没有吃、拿、卡、要或处罚时开大小票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六是重证据适用法律准确的原则。
(四)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队受县城管局委托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相关职权,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规范使用罚没票据,健全了强制措施财物管理制度,防止了不正之风,减少了行政处罚的失误。占道收费项目严格按照赣价费字(94)10号文件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五)认真履行行政审批监管职责,优化城市环境。
1、取缔马路市场、整治游商小贩。采取错时管理的办法,适时调整并延长工作时间,实行机动集中整治机制,先后清理了彭迳、中学、坚强等多处马路市场水果、小商品、早点和夜市摊点。对彭迳市场、红旗大道坚强超市段、县委县政府驻地等节点路段实行定点定员管理,落实整治责任。同时,增加机动执法管理的常态化巡逻频次,及时制止游动商贩、临时摊点、摩托车辆等随意乱停乱放,乱摆乱占。
2、整治店外店占道经营。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管重罚,仅10月份整治取缔店外店占道经营600多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占道施工的管控力度,规范施工场地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摩托车辆停放的管理。集中时间和精力,加大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和机动车违章占道停放的查处力度,通过现场查纠劝导、整治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有效制止了车辆占道乱停乱放现象。同时,设置了温馨提示牌,逐步引导规范沿街摩托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上半年共查纠规劝摩托车辆乱停放2500余辆次,处罚209辆次。
4、整治城区户外广告。组织开展集中城区户外广告、店招(牌匾)、条幅喷绘的整治,对沿街主干道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广告牌(匾)、乱搭乱建等依法进行查处、拆除。半年来共没收落地灯箱广告牌187个,强行拆除共260块,清割条幅广告1500余条,清理墙体喷绘120余幅约2000平方米,使城区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5、加强对夜市摊点规范管理。针对入夏以来瓜果上市和夜市地摊逐步增多的特点,我队坚持每晚6:00--9:00安排执法人员上班值守,管控和维护夜间市容秩序。分别对坚强周边、广场等地段不规范的夜市摊点进行了疏导、取缔和规范,对湘江大道夜宵摊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城区夜间的市容环境保障任务,树立了城区整洁有序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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