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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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一篇】

为更好的落实环保基本国策,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县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明确执法职责,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使我局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近期,我局对环保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在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班子的监督指导下,从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着手,切实加强对我县环保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今年,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全县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人大、县政协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多次安排环保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及时解决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环保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保证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依法行政是做好环保执法工作的先决条件,法制建设是环境行政管理的基础因此,我局加大了对各股室环保法制建设的力度。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在局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分别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污染事故赔偿、违法案件调查笔录等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严密科学的组织体系,严格办事程序,层层把关,任务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很强,避免了执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执法的公正、廉洁。二是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程序》、《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行政处罚工作程序》等13项包括了环保执法各个方面的执法工作程序,使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每一项环保工作职能,都有一项与之相对应的工作程序。年初,局长与各股室长签订了责任书。各股室又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并认真组织了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增强了全体执法人员严格依法政的自觉性。三是建立起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实行政务公开,重申了《关于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将各项执法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在局办公楼显要位置和各股室办公室上墙公布。使来前办理环保手续的公民和法人,都能一目了然,便于监督。在执法人员中开展非规范行为追究制。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在做到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成立了环保局执法督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到企业了解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社会上建立起了“规范、廉洁、高效”的环保执法形象,保证了环境法制工作的健康开展。四是加强了干部职工环保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规定所有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平时每月制定一次学习计划,每周二集体学习日雷打不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以《环保法》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法律法规系统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达到“两熟三会”。即熟悉法律条文、熟悉办案程序、会处理执法中的一般问题、会办案调查取证、会制作法律文书。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群众信访办理工作,共办理人大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结率为100%。办理群众信访百余件,办复率为98%,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我局根据全国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及时将落实情况及处理结果报上级领导。

抓住六.五”世界环境日这一有利时机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我局围绕中心工作和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本着有特色、有实效、形式新、投入效果好的原则,早计划,早动手,采取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方式,把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首先,宣传工作离不开各级领导的支持。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六五期间”,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何玉昆在电视台做了有关环保的电视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环境,共同打造“绿色”出力献策。这充分说明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其次,为扩大环保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我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六五期间”,我局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及电视台开办公益广告栏目进行广泛宣传,抓住广播电台辐射面广,听众多,信息传播快的特点,在县开展环保公益宣传,使全县人民都了解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县民的环保意识,增强广大县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开辟了一块新的宣传阵地。再是,我局还发动各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六五期间”,全县各企业和各中小学向都自办了各种形式的宣传庆祝活动。我局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城区主要街道内,组成六五“宣传咨询一条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环保咨询。整个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我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县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局上下共同努力,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作出积极的努力。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省、市、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督促贯彻落实《x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镇党委制定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如下。下面是星星阅读网网友为您推荐乡镇党委制定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以净化政治生态为根本,以强化政治监督为抓手,以惩治阻碍xx镇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为常态,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监督治理效能。

(一)健全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督促全镇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层层落实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人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全面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二)完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查处机制。镇村建立上下联动处置机制,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动态清零暂存待查线索、久立未结案件、结而未处案件。

(三)优化营商环境治理效果公开机制。打造监督内容向社会公示、监督效果请群众评价的工作机制,形成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与政府机关同题共答、全程互动的监督格局。

(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督促全镇党员领导干部以人民满意为准绳、以兴企助企为已任,痛痛快快办事、公公正正服务,让越来越多的各类人才和市场主体向长营子扎根。

二、监督重点。

(一)着眼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整治不作为的问题。

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的。

利用信息不对称,拿本本说事、用责任压人,片面打着落实政策、规定的幌子不办事的。

对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的有关事项,不为办成想办法只为不办找理由,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不主动配合协作,固守条条框框,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

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为空号、人为设置忙音或工作日长时间无人接听的。

未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或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执行不到位让群众办事多跑腿的。

(二)着眼廉洁用权方面,重点整治乱作为的问题。

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无正当理由反复检查、变相报复,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的。

工作程序能简不简,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从中作梗的。

利用职权在项目建设中,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导致收费高、质量差、效率低的。

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安排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违规借用企业人员、钱款、住房、车辆及有关财物的。

利用手中权力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事宜等要钱要物或推荐亲属到企业工作的。

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下属单位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的。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和市场经营活动的。

(三)着眼公共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慢作为问题。

精神状态不振、干劲不足,工作消极,推推动动、不推不动,不按时限和工作标准履行岗位职责的。

不落实“马上办”的工作要求,办事拖拉,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的。

在水电气暖等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服务中,以各种理由拖延服务时限的。

三、整治措施。

(一)“一把手”牵头监督,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组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和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镇纪委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各村(社区)纪检委员、正风肃纪监督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监督行动的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建立通报、调度、总结工作机制,定期展示各部门各村(社区)监督行动有效做法、整改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及工作迟缓的反面典型。

(二)强化数据赋能,开展精准监督。推进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间数据对接,推动贡献数据、共享数据,逐步实现相关投诉实时受理、即时分办、全程可溯。

(三)常态调研走访,随机明察暗访。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利用“我为群众办实事”、“结亲戚”等活动契机,将调研走访形成常态化机制,多方了解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诉求。镇纪委进行明察暗访,查访和处置相关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严查典型案件,深化以案促改。集中查处、及时通报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并向问题突出的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在全镇范围内牢固树立“谁破坏营商环境,谁影响振兴发展,谁就是与人民作对”的意识,严肃纠治破坏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以“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坚持监督攻坚与常态建设相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及时总结监督行动的有效做法,探索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测评,积极向社会反馈监督情况,主动接受各方评价。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尽职免责、整改减责原则,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xx镇营商环境。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三篇】

消防工作是单位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关系到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当前是火灾高发期,各类担心全因素增多,极易诱发火灾事故。遵照成都市公安消防局的消防安全培训指示,本着对单位负责、对医务人员负责、对患者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医院于5月20日对全院消防设施进展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本次检查和整改状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各楼层和各病区、办公区安全通道指示标示完整、清晰。应急灯无损坏,电源良好,能够到达疏散要求。

(二)全院共备有干粉灭火器14个,消防栓4个。消防栓每层楼1个,灭火器平均每层楼4个。经检查均可正常使用。

(三)全院的电线线路去年进展整体改造,电线、开关、插座、电闸均是重新购置根据相关标准安装而成。病房制止病员烧水煮饭,现电线线路状良好。

(四)各楼层消防管道通畅、有充分的水源,管线布局全理,能正常工作,到达消防安全的要求。

(五)医院消防工作防范制度尚不健全。

通过这次检查发觉,医院消防工作总体上较好,但仍暴露出许多缺乏,存在一些消防安全隐患。最为突出的是灭火器数量不够,在重点部位上还没有配备,不能使用的`没有准时进展更换。再者是消防安全防范制度不全、局部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缺乏、消防意识不强、自我防护力量欠缺。

(一)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布署,业务院长亲自抓。重点部位责任到人。门诊由内外科和放射科负责;住院部由住院部医生负责;办公区和职工食堂由院事务长负责。

(二)医院建立火灾巡查、处置制度,发觉火灾隐患第一人必需准时处理、上报。灭火救灾时要全员动手,通力合作,共同进展救灾。

(三)配备14个干粉灭火器,在重点布位安放。一楼安放4个,二楼住院部4个、三层住院部4个,职工食堂2个。现有能够使用灭火器12个,预备购置2个。

(四)不定期在全院进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发觉安全隐患准时处理,捕灭安全隐患苗头。

(五)在全院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单位消防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增加消防意识,强化消防力量,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四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2004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2004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2006年至2010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万元。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2007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2009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2010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2006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2009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建设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五篇】

乡镇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党委、政府紧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乡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乡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乡党政办。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乡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乡成立以为组长的七人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4、意见处理及时有效。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对企业进行问题征询,对发现、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落实人员及时处理。对有意愿落户的企业项目进行专人包联跟踪,协调解决落户过程中的政策问题、手续问题、土地问题等。

5、打击各类影响营商的违法违规活动。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宣传,以群众反映、乡村严查、企业举报为主要方式对各类影响营商工作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二、存在问题。

1、营商意识淡薄。在安排执行营商工作过程中,存在轻视营商工作的现象,行动迟缓、走近企业进行调研不够扎实、不够深入,政策宣传不到位。

2、业务不精。便民中心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造成业务不精,不能达到对企业办事业务一口清,甚至造成多跑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1、强化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责任对全乡营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做到人人懂营商、人人做营商。联系驻村部门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对营商工作进行承诺制,责任到人。

2、打造营商服务新模式。对入驻便民服务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达到政策、衔接“一口清”。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实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对企业手续办理简捷化,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督促协调检查进驻业务口在中心大厅开展工作,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找准关键问题、关键环节,进行回访。

3、加强业务学习,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切实解决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归属感;另一方面,对照学习先进示范,让企业办理事项在我镇程序简单、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最终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干部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风气。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六篇】

即将过去的20xx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完善执法新机制,确保了我市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对乐库等7家违规经营场所和15家违规经营的网吧做出了停业整改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确保了我市文化市场零事故;积开展了“清源20xx”,“净网20xx”,“秋风20xx”,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五个“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并与4家民营医签定《遵纪守法保证书》;整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对32家宾馆、洗浴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拆除卫星非法接收设备45套。完成了全国文化执法系统录入工作,按照文化部工作部署,对全市380家文化和新闻出版经营单位完成了数据录入;参加省厅和出版局举办的培训班5次,培训人员10余人次;积极开展全市软件正版化使用和推广工作,并顺利通过省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的验收,并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建立学习制度,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将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体学习日,由业务骨干带领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以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

截止目前,执法队在面临市场萎缩和职工待遇等巨大困难的前提下,完成罚没收入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但总体呈下降趋势。

1、继续加大对农村红白事演出市场的宣传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演出和格调低下、庸俗以及淫秽色情等违规违法演出活动。

2继续对酒店、宾馆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加强文化市场、出版市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从业者的守法意识,真正做到依法经营。

4、继续对网吧、娱乐场所、印刷复制业、出版物经营单位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确保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5、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和政治学习,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七篇】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营业执照证号,房地产开发资质为三级(证号:赣建房开字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法人代表,现有员工25人,有技术职称人员12人,占全体员工48%。公司为了规范经营行为,着重学习了赣市房字[20xx]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行为的通知》主要精神,现对照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上房字[20xx]4号文件),就我公司正在开发、销售的项目经营情况自查如下:

我公司开发资质在20xx年10月到期,现于20xx年11月按规定进行换证。开发的20xx年开发建设“”项目基本销售完毕,仅剩3套住宅和部分店面和写字楼正在销售之中;20xx年底正在报建“”项目。

在开发建设中填写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确定了工程质量责任人;严格遵照预售许可制度,杜绝认购、选号、办理vip等形式收取预付款,变相预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备销售的房源和每套房屋价格;做到明码标价、一套一标;未出现超出预售范围、预售方案的违规行为;杜绝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建立了商品住房成本、销售进度、销售单价、业主临时公约、示范合同、销售人员等信息公示制度;明示了开发资质证书、商品房基本情况及“五证”办理情况;公示了预售方案和各栋房屋权利状态等情况。

销售合同均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在网上签订、备案;按程序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要求在合同上表述了物业用房、会所、车位等设施的归属、交付使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规定;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在合同上做了专门表述;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签订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向买受人进行了讲解。

在销售广告的宣传上,没有出现虚假、欺骗、短斤缺两的现象;对商品房的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做出真实宣传,并在销售合同上予以明示;未出现承诺售后包租和返本销售等违规行为。

我公司严格按照资质范围开发,及时办理了开发管理手册;严格按照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项目验收,未出现将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得房屋交付使用的行为;在售后服务上,按承诺要求,积极面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并能妥善解决,确保无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为了企业长足发展,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劳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开发与技术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公司自成立以来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但受到县域经济的环境影响造成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素质跟大、中型企业有很大差距都有待提高,所以也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工程质量上,多多少少会出现一些小问题,给后续“三包”工作带来负担;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中耐心不够解释不到位,造成购房户的误解;工期紧时,工程人员对后续“三包”处理的`及时性上有一定问题。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上加强上述问题的管理、监督。

总之,公司在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关心以及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下,得到了健康、长足的发展。我们将再接再厉、遵纪守法、汲取经验、总结教训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xx年月8日

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第八篇】

县法制办:

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自查自纠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的执法权行使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单位,有着处罚自由裁量权,但我局始终保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始终站在保一方平安的高度,服务企业,做到了安商、亲商,至今从未滥用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权力,谋取私利,乱作为、乱罚款。对个别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了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罚款均由被处罚企业缴入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直接入国库,从未下达罚款指标,也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卷。

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xx文件要求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政审批项目在办理结束后按要求对所有行政审批案卷进行了立卷归档。一直以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本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相关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停止执行,不存在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的现象。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流程进行检查,首先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听取企业汇报后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进行测量和检测,询问工作必须做好笔录,对企业查看现场和查阅资料,如存在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或执行强制措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10日内复查,未整改的进行立案,已整改的可归档备案。

我局机关现有编制(行政)共5名,领导职位3名,工作人员2名,下属执法大队编制(事业)4名;局机关在职领导4名,工作人员1名,下属执法大队3名,其中执法人员5名均取得了《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今年购置了10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供执法人员学习,分管领导参加了全国、全市培训。没有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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