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情况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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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调查报告1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教育系统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教育局2020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全镇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生的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的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2.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的危急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而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3.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工作原则

1.地质灾害应急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2.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组织机构

1、中心学校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唐付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指挥长

常明学:

负责现场组织、医疗救护、后勤物资保障与食品监督

袁怀新:负责现场组织、抢险与救护

涂家军:

负责综合协调,信息传递、联络

张义树:

负责非常时期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调整上学、放学时间

师利涛:

负责宣传报道、协调媒体和舆情管控

田晓丽:

协助负责后勤物资保障与临时食宿安排

各学校(幼儿园)校

(园)

长:学校总指挥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怀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635702195

四、机构职责

1.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它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2.督促、检查各学校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3.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负责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协同上级有关部门维护受灾学校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师生、财产和学校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主要职责:

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及有关部门,在校防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认真配合上级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班主任、科任老师: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协助调运救灾物资、设置避险场所,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受灾学生;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生救助和安置情况。

2.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3.宣传组: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有关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五、处置措施

(一)应急准备

当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中心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同时,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

(二)开展抢险避灾工作

1.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师生和重要财

产撤离,情况危险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2.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时的报警工作。

3.组织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5.一旦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消或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治理方案措施。

(三)灾情应急

1.发生地质灾害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有关人员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启动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学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应急工作组根据中心学校领导小组的指令及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3.一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确定撤消或保留抢险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六、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期间,实行“每日一报”制,遵循逐级上报原则。

1.发生地质灾害后,各校防范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开展灾情调查工作,并向学校防灾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防灾领导小组及时向中心学校防灾领导小组报告,中心学校防灾领导小组再向教育局防灾领导小组和镇政府报告。

3.中心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防治工作的情况。

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学校要将处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中心学校领导小组,中心学校再将处置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领导小组。

地质灾害情况报告2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对,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任总指挥,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发改、民政、交通、水务、环保、气象、卫生、城建、公安、武警、农牧、广电、电信、电力、教育、旅游、经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召开灾情及救灾工作应急紧急会议,听取国土、城建、防汛、水务、交通、民政等部门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三)迅速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

(四)组织县级相关部门、武警中队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灾区进行支援;

(五)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紧急调运救灾物资、食品、药品等;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接收外援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与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和各部门各乡镇保持联系,迅速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二)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三)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并向社会经审核批准的抢险救灾简报;

(四)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五)负责处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由成员部门组成各专业组。各专业组的职责:

(一)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的职责

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由民政、发展改革、经贸、财政、教育、公安、武警、农牧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的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由国土、城建、水务、交通、旅游、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确定其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三)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的职责

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由发改、交通、电信、电力、水务、农牧、城建、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尽快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的畅通;

2、尽快抢修恢复遭受损害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四)医疗卫生防疫组的职责

医疗卫生防疫组由卫生、环保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的安全性;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五)治安保卫组的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公安、武警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六)后勤生活保障组的职责

后勤生活保障组由财政、民政、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

2、24小时值班,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物资需要。

(七)宣传报道组的职责

宣传报道组由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社会灾情和相关的信息;

2、负责灾情、抢险救灾等的录像、摄影;

3、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援助。

第三章应急响应

第七条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地质灾害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九条地质灾害预警标准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参照县级机构组建相适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发生中型、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于6小时内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市国土资源局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救灾工作结束。

第四章灾后恢复与重建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灾后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第十五条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治理;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差,已无治理必要的,应统一规划,实施异地搬迁重建。

第十六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任务。

第五章救灾纪律

第十七条凡进入灾区的救灾人员、装备、物资、车辆必须到应急指挥部报到,服从指挥部的调动,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救灾现场。

第十八条灾情、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

第十九条进入灾区的各专业组、各单位,在受灾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或工作总结。

第二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县、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一)及时、准确预报地质灾害,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二)推广、运用先进科学技术防治地质灾害或抢险救灾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或者擅自地质灾害预报的;

(二)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3

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乡行政区域内达到小型(含小型)以上等级的地质灾害。

二、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加大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力度,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乡政府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小型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一)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乡政府领导、乡直单位负责人、乡武装部负责人、各行政村负责人和县东临溪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组成。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现场抢险救援队伍。

2、迅速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预测、分析、评估。

3、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

4、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物质、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备、设施。

三、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

㈠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

1、抢险救灾人员主要由乡民兵应急分队,灾害发生地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必要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请求支援。

2、抢险救灾人员由抢险应急组统一指挥调度,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分工,尽职尽责把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㈡应急、救灾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

乡政府平时做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隐患地所在行政村要多方筹集,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质。要保证地质灾害发生后灾民在一定时间内的救济物质。

四、地质灾害等级与影响分析

㈠地质灾害等级判断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每年主汛期到来之前,乡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汛前调查工作,判断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预测地质灾害的等级和影响范围。地质灾害发生时,依据已掌握的状况,迅速确定实际发生灾害的等级。

㈡地质灾害的影响分析准备

1、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对具有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所威胁的人口和财产损失情况,分析地质灾害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范围、地质灾害的影响区域。同时,必须对地质灾害发生后产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次生灾害的类型、威胁对象、影响等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预测分析。

2、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原来已掌握的资料,评估灾害的稳定性。评估的内容包括灾害点目前的稳定性、再次发生灾害的可能性、产生次生灾害和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程度、灾民安置点的选择、抢险救灾现场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线路的安全性等。

五、地质灾害的常规防治、临灾、灾后应急措施

㈠做好汛期常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准备

各行政村和要坚持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和汛期应急准备工作。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制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对预测的乡级重点危险区、隐患点,所在行政村,应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乡防灾预案,制定本辖区内的防灾措施,落实监测、预报、预警及人员财产转移和应急抢险措施。

各行政村要认真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施工、采矿,严禁陡坡开荒、垦植、乱砍滥伐;严禁在易滑坡及危险区建房,恢复自然坡度,保护好地质环境,避免和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㈡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

1、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政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乡领导组,报告并果断作出应急处理,防止灾情扩大,并随时报告灾情情况。

2、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灾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灾害发生地行政村应根据预案的规定,迅速组织乡基干民兵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会同现救灾人员、技术专家对灾情组织调查,确定引发灾害的主要条件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有效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范围的扩大。

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从汛期起,安排昼夜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为7782112、7782113。各地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深入灾害现场进行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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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是县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乡镇之一。自然作用和人为因素诱发造成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县突发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结合全乡汛前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乡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是县地质灾害的多发、易发区之一。全乡现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共威胁51户178人。

2010年,降雨偏多,由于处置及时,措施得当,全乡未因地质灾害造成死伤事件。

2011年1-3月份,我乡的降雨量偏少,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较低。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成果,我乡4个村委会中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受地质条件、地貌形态、降雨量多寡及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等各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地质灾害点分布不均匀,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1、文田村阳培组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滑坡、崩塌。

2、酒店村、藏溪村、岭脚村部分地域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滑坡、崩塌。

三、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威胁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分布范围为存在切坡行为的山区自然村庄。

四、201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范重点

(一)趋势预测

1、气象预测。据《县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气象预测,预计2011年5~9月降水总量比常年略偏少,入梅正常,出梅略迟,梅雨量略多。出梅后有一段高温伏旱天气,高温(≥35℃)日数多于常年。

2、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易发区内,5-7月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特别是6月中下旬,在集中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下,存在引发大规模灾害的可能性。

(二)防范重点

受地质环境等条件影响,2011年全乡地质灾害发生的总体格局不会改变,仍以岩土位移形式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灾害种类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的不断加大,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作用将明显增强,人类工程建设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1、具体灾害预测为:

崩塌:山区农村建房的切坡地段,是崩塌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点。

滑坡:重点防范区段为是滑坡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点。

2、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稳定性评估,2011年将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市级重点监控。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和完善防治规划。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编制和实施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各类规划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1、成立乡防治地质灾害工作领导组,负责全乡地质灾害的组织、领导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项

成员:。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村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层层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汛期,要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亲自过问,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亲自督促整改。乡与村民委员会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防治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上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在用地预审、报批和供地环节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加强对现有灾害隐患的监督管理,严禁在滑坡体上新建住房、开荒耕作。

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应将滑坡崩塌的综合防治作为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与建设项目同报批、同勘察、同设计、同审查、同施工、同验收。

对公路两侧岩石破碎、易于发生崩塌的路段,应及时封闭坡面,设置牢固的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公路安全。

水利主管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江沿河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展矿山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及时制止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矿山地质灾害的不规范开采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或与专业矿山应急抢险队伍签订应急抢险协议。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三级监测预报网络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做到乡有防治负责人,村组有监测负责人,灾害隐患点有监测人,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获灾险情信息,发挥其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为政府指导抢险救灾提供正确的依据。

2、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灾险情速报、灾险情巡查、防灾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应急调查等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督查制度;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各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灾险情,乡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

3、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监测制度。乡村、各类矿山企业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特别要对切坡建房、采矿活动等形成的潜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经判定可能出现险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报告。乡村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协助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具体避险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4、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准备工作。乡各部门、各村必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5、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五)落实经费,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乡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调查和治理顺利开展。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对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灾害点监测人员组织进行业务培训;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习,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强应急能力;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和防范措施,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意识,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和灾区群众的防灾自觉性。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将本辖区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予以公告。

乡政府和村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各重点地质灾害点专项应急预案或群众应急避险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4

关键词: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设计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一、目的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东部,行政区划隶属抚顺市管辖。该区山清水秀,气候温和,自然环境优越,交通便利,矿藏、森林、水利等资源丰富,经济与交通发展迅速。

随着经济和交通事业的发展,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日趋强烈,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同时,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已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严重威胁,必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正确认识地质灾害现状,摸清区内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现状,掌握其分布规律、研究其成因及危害特征,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危害,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将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任务

按照《实施细则》及其《空间数据库系统建设技术要求》的基本要求,本项工作的主要任务为:

1、依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城镇、厂矿、村庄(包括灾害易发区的分散居民点)、重要交通干线及重要工程设施内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并对其稳定性和危害性进行初步评价;

2、对已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查清其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和诱发因素等,并对其复活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价;

3、以县(市)为单元,划分、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

4、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编制大型和特大型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

5、结合调查成果,协助清原县国土资源局,对县(市)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指导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6、协助地方政府编制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提出防治建议,为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7、对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专业监测方案;

8、协助地方政府建立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三、地形地貌

清原县地处辽东山地丘陵区的东北部,山系属长白山余脉吉林哈达岭延续部分的龙岗支脉。全县海拔500m以上山峰近30座,其中800m以上的山峰12座,1000m以上的山峰3座。最高峰龙岗海拔,其次为西大顶子海拔,莫日红海拔,总体地势呈南东和北东相对较高,中部较低。南部为连绵起伏的群山峻岭,属龙岗山山脉,海拔均在800m左右,多为山势陡峭的中低山。中部为浑河谷地,平均海拔在200-400m之间,起伏不平,是本县主要耕作区。依据区内地形地貌特征,大致可划分为:侵蚀隆起中低山、侵蚀隆起低山、侵蚀低山丘陵、玄武岩熔岩台地及山间冲洪积谷地等。

此外,区内浑河、清河、柴河、柳河等河流及其支流两岸,零星分布有Ⅰ级侵蚀堆积阶地,宽窄不一,呈不对称的带状。由于其分布面积很小,并呈零星状分布,故未做单独划分。

四、气象水文

(一)、气象

清原县地处中温带湿润区,属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热同季,日照充足,寒冷期长,温差大。

(二)、水文

清原县地处中温带半湿润气候区,是浑河、清河、柴河、柳河四大河流发源地,见表1―2。全县有大小河流103条。境内流长10km以上河流有39条,总流长183km。全年经流量亿m3。除供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外,可灌溉农田15万亩。柴河是柴河水库的主要补给区。清河是清河水库的主要补给区。

1、浑河水系:

浑河是清原境内流域、流量较大的常流河,也是省内有名的河流之一。有10km以上支流18条,境内为上游段,流长83km。正常流量为 m3/ s。全年径流量亿m3。河床平均宽120m,可灌溉农田7万余亩。

浑河源流有二个:南源出于湾甸子滚马岭,北源出于英额门桦树哨。南、北二流于县城西5km处马前寨村北会合后始名浑河。

2、清河水系:

清河发源于转湘湖老虎顶子北山麓,为常流河。境内流长40km。河床平均宽200m。正常流量为6 m3/ s,全年径流量亿m3。可灌溉农田3万余亩。清河水系10km以上的支流有7条。

3、柳河水系:

柳河为常流河。源出滚马岭岭北。境内流长25km。全年径流量为亿m3。正常流量为 m3/ s。由发源地东北流到大枉沟,转向西北经前秧,右会大北岔水。又北于三胜堡村西会半拉背水,又北经偏道子村西,再北右会苇塘沟河。又北流至南山城子会三道河、二道河、头道河。又北流至宝山堡会东五里堡河,又北流至南小堡入海龙磨盘山水库。柳河水系有10km以上支流7条。

五、设计

1、调查工作部署原则

工作部署力求贯彻“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调查原则,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既要了解全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发育状况,又要通过对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较大的重点地段(包括城镇、厂矿、村庄、灾害易发区的分散居民点、重点交通干线、重大工程分布区及国土开发重点区等)进行调查,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基础上,对主要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规律、发展趋势及防治对象等进行综合研究。本次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调查工作方法

本次地质灾害调查采用资料收集、走访群众、野外调查、室内整理和报告编写的形式进行。

(1)资料收集、整理

资料收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社会环境背景资料:主要收集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国土开发利用现状,经济发展规划及县志、水利志等相关资料;

a、社会环境:主要搜集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规划,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及县志、水利志等相关资料;

b、水文气象植被:主要河流历年动态流量,工作区多年系列降雨量,最大日、小时降雨量,植被类型及发育分布状况等资料。

B、基础地质资料:主要收集不同时期、不同比例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包括灾害地质)等综合研究成果;

C、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危害程度、经济损失及采取的防治措施、特点、效益;

D、矿山分布及开采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矿山开采矿种、矿区开采范围、开采时间、开采规模、开采方式、开采层位深度、采空区分布、矿山排水量及矿区开采远景规划等相关资料。

4、地下水水质评价、污染程度评价采用G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进行。

5、地下水动态类型的划分,以《水文地质手册》中所述划分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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