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如何写【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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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应从选拔标准、过程透明、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团队的高效运作,如何更好地落实这些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如何写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如何写

关于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如何写 篇1

按照中共xx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xx局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八个方面的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0月换届以来我局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调整干部30名:含平调交流1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1名,女干部8名,平均年龄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18名;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1名,其中正科级干部4名(其中副高2名),副科级7名(其中副高2名),女干部6名,平均年龄37岁,大专及以上学历10人。

选拔任用过程中无任何异议出现,没有出现程序不规范、突击提拔、超职数配备、擅自提高职级待遇、无违规违纪选拔任用干部情况;不存在违规开展人事调动、违规聘用人员和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干部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内容客观真实,无错装、漏装情况,档案整理符合要求,“三龄两历”真实,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等现象,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出台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后,不存在更改干部出生年月的情况;经自查我局领导干部无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x纪委、x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x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科级非领导职数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我局机关现在编在岗行政人员3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纪检组长1人、扫黄打非办副主任1人,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3人,正科级领导11人、副科级领导5人、主任科员5人、副主任科员2人;机关工勤6人。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xx事业的不断前进增添措施,积极组织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三是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月报告制度。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人用人公信度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十不准”纪律,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组动议、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命等程序,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以这次自查为契机,我局将加大对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继续加强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总体要求,抓重点、抓关键,努力形成人尽其才、风清气正的用人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关于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如何写 篇2

评价一个地方选人用人工作,最核心的指标应当是选人用人的导向是否正确,选人用人的风气是否清正、选出来的干部结果是否公正。一句话,就是选出来的干部是不是群众都公认。群众公认了,导向就好,风气就正。那么,选干部的结果好不好,用什么来衡量呢?我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选拔干部不能“雾里看花”,要光明磊落、让大家都看得懂,不能让大家看不明白是按什么规则选出来的;

2、选出来的干部要基本上在大家意料之中,不能经常出人意料地冒出几匹“黑马”;

3、选出来的干部不是大家认为是那些“搭天线”、找关系的人;

4、不能让埋头苦干和勇于担当的人吃亏。

5、选出来的干部不是平衡照顾关系,考虑人情关系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关键是与标准规矩比对,与同类干部比对,与群众口碑比对,与自己感受比对。最核心要坚持做到以下三点:

1、用人导向要旗帜鲜明。用人标准和导向是紧密联系的。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我认为应当树立以下选人用人导向:

(1)任人唯贤的导向。就是选拔干部以事业为导向,以德才为导向,坚持原则,不以人情关系选干部,不分远近亲疏,不戴有色眼睛,不搞平衡照顾。

(2)崇尚实干的导向。让踏实干事、不跑不要的干部有进步机会,使那些心思都放在“搭天线”、找关系,不干事的干部,不仅捞不到好处,而且受到批评和惩处,激励干部求真务实,踏实干事。

(3)重视基层导向。就是选上来的干部有基层工作经历,注重从条件艰苦的基层选拔,从经受过考验的干部中选拔,使年轻干部向基层流动。

(4)群众公认导向。干部选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一句话,就是把干部的德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选出来的干部人品要好,让大家心服口服。同时,在干部工作中还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好干净干事的干部,敢于为这些同志说话,敢于为这些同志撑腰,使干净干事的干部无后顾之忧,放开手脚干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

2、综合研判,给干部“画像”要准。核心是多渠道、多层次、多层面了解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识人要深,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不把考察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看简历、看推荐上。观人要全,“试玉要烧三日满,辩才需待七年期”。要注重看干部一贯表现,通过群众“口碑”,社会评判,印证识别干部的人品、官德和政绩。评人要准,注重从社会工作、生活细节看干部,从身边人的评价识准干部。

3、树立底线思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用错一个干部,绝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它会影响一个地方的用人导向和风气。因此,我认为在选干部上要有底线思维,要把握“六不用”:不用有劣迹的干部,不用群众口碑不好的干部,不用意见不统一有争议的干部,不用造假的干部,不用有反映问题没有查清的干部,不用有“来头”的干部。只有把握以上底线,我们才能端正用人导向,树立良好风气,促进事业发展。

选人是个难题,选好人更不容易。我认为,选好人核心问题是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切实落实干部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作为组织部门,主要应当把握好以下方面:

(1)要把干部情况掌握透,了解清楚,在平时考察考核中选。我们对身边人用起来放心,可以用好,也不会出现大的问题。这其中的原因就是我们对身边人的一言一行、德才表现很清楚,了解的很全面,用起来放心。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对不了解的干部如何选,用起来心里没有底气。因此,需要我们全方位了解干部。如何了解干部,我认为主要还是多看、多听、多谈、多记。多看,主要是看政治态度,看班子成员的看法,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多听,主要听干部的口碑,听干部群众的质疑,听与老板关系亲近程度,听干部群众的反映。特别是对重点培养将要提拔的干部多听干部群众的议论。多谈,主要是耐心地与干部群众谈,随时谈、随地谈,结合工作谈,了解掌握干部活的思想。多记就是把平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情况及时记下来,时间长了就会积累干部各方面情况。同时,重视年度考核结果,把连续几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比对,掌握排名情况。对优秀干部大胆使用,对排名靠后的干部分析原因,慎重考虑。要积极探索任前考察+年度考核+平时了解“三位一体”的干部考察考核新模式,任前考察以发现问题为主,突出考察干部“廉”的表现;年度考核以政绩为主,突出干部“绩”的表现;平时了解以群众口碑为主,突出干部“德”的表现,科学设计“廉”、“绩”、“德”的评价要点和办法,增强干部考察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2)将选人用人与推动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推进的一线选。当前,改革发展的任务很繁重,一方面需要大量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参与推进,另一方面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渴望有一个平台锻炼、展示和提高自己。将选人用人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不仅能够推动工作落实,而且能够更好地发现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因此,我认为,要积极探索在推进工作一线发现干部选拔干部的办法,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推进到哪里,干部考察选拔就迅速地跟进到哪里,保障到哪里。要把干部考察由室内搬到室外,搬到项目建设现场、招商引资前线和维护稳定等一线,形成在一线发现干部选拔干部的机制,使一大批优秀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得到提拔重用。

关于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如何写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的《省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动,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违纪选人用人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人教科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

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市局人教科领导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市局人教科,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

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四)严格选拔任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局部分岗位存在中层干部空编现象;四是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2021年4月24日,我局认真组织了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会。会议发出民主评议票33张,收回33张,其中“好”字档次32张,占总数%。

近年来,我局在扩大民主和改进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中央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德的考察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以此次选人用人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关于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如何写 篇4

根据本单位党委《关于做好做好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精神,受单位党委的委托,我向年度工作会议报告全年我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xx单位党委坚持贯彻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以扩大干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把上级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发展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

年,单位党委共调整干部x批xx名,其中新提拔x级干部x名、xx级干部xx名;平职交流xx级干部xx名、xx级干部x名;副处级x免职xx名,xx级干部免职xx名。

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1.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党委委员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党委会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党委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无记名票决,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选人用人工作报告2019选人用人工作报告2019。20xx年,党委共x次对xx名xx级和x名xx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

2.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之前,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部门等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3..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过程中都严明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提高了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三、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1.落实民警的“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在每一次考察时对《条例》有关条款规定进行集中学习明确选人用人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民警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2.落实民警的“参与权”。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和职工的参与面

3.落实民警“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面推行干部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年内,对考察预告中因举报反映的x名干部暂缓或不予提拔,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x名干部实行试用。

回顾20xx年,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个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工作发展、促进队伍健康向上的能力不强,形象不好,公认度不高。在今后的工作中,xx党委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

奋发有为、群众信任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能堪重任、勇于攻坚、善于创新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20xx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xx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新时期各项任务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关于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如何写 篇5

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我委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学习《通报》精神,并对照《通报》精神开展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查的情况

我委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群众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三超两乱”问题;不存在说情打招呼问题;不存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另外,我们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职数,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自始至终风清气正。

三、严格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我委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四、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我委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守则》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自身实际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二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三是要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关于选人用人自查报告如何写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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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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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 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

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

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

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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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的新要求。吉林省委从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出发,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在9个试点县市中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运用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更好地服务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和完善。

一、当前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

(一)提名推荐。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3-5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

上进行提名推荐。

(二)讨论决定。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

(三)评议监督。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测评。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二、当前开展此项工作应引起重点关注的问题

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导推荐人;

四是没有做好二次推荐的预案,当参考提名推荐人选没有过半时,不能取得票简单多数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拟任人选的情况逐一介绍不足,讨论时间不够,委员对拟任人选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二是划票时,委员之间保持的距离不够,投票受到干扰;三是计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员相互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投票结果容易受到质疑。在评议监督环节,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评议的材料,委员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评议;二是评议的发言顺序没在规范,当主要领导发完言、定完调子后,不敢评议;三是评议本次议题之前,没有通报上次评议结果的落实整改情况,不想评议。

(二)在工作衔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调整工作与全委会召开时机上有冲突。干部调整工作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要立足适时应需,即因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就应适时进行干部调整,以免贻误工作开展。而全委会召集的次数根据相关规定,每年一般不会超过4-5次。这就使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与实际召集频次形成冲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荐工作或干部调整工作,都会在全委会上履行相关程序。全委会职能与干部工作性质有冲突。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在党组织生活中是仅次于党代会的机构,是抓大事、议大事的机构,在其下面还有党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部、委、室、局等议事、办事机构,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议题都在全委会履行其职能。而对干部选任工作而言,无论岗位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任一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结果的失真、失实,失去其效用。

(三)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针对委

员们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障机制。委员们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就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干部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关的组织程序等。实际工作中,要求委员“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二是针对委员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委员认为事不关已,履行职责时马马虎虎,凭意气用事;有些委员依据个人好恶,履行职责时失去理性,凭感情用事;有些委员拿原则当交易,履行职责时被人利用,凭好处办事。对这些情况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三是针对委员们放心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护机制。主要是委员们在质询党委干部工作、评议干部个人履职适岗情况方面,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不敢大胆表达想法,怕穿小鞋、怕遭报复,缺乏免责机制、缺乏保护制度。

(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开展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一是在会议的召集上,随意性较大。什么样的会议,才能召集全委会;由谁来召集;在什么时间召集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上由书记说了算。二是会议议题的选定上,没有明确的规范。什么样的会议议题,才能提交给全委会;谁来提交;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交等问题,没有依据。三是会议结果的执行落实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委会的决策意见,由谁来监督落实;落实结果如何反馈和评价;不按整改要求落实时,如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谁来追究等问题,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三、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几点建议

履行好、发挥好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结合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从实际干部工作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细节研究,把这项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全委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职责。综合《党章》和党内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长远问题的规划决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点工作的审议监督三个方面。因此,全委会的干部工作的职责,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项,防止事务性工作上会讨论。主要工作职能体现在:推荐、讨论工作中,一是在换届或大批量调整干部时,才召集全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推荐、讨论决定的对象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正职,而不是所有岗位的正职和所有党委、政府部门的副职。审议、评议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会提出的会议议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才能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进一步做好细节处理。“细节决定成败”。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细、做全,防止个别环节的缺失,导致整体工作达不到效果。

在推荐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职资格条件。公开空缺岗位的同时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使全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名推荐,特别是在无参考人选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任职资格条件,否则推荐结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荐价值。二是选好参考人选并注意排序。在提名推荐工作中每个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参考人选相互之间应有可比性,切忌“陪榜”。在参考人选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笔划为序,并

要具体说明,以免在推荐时造成误导。三是准备好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发给全体委员,有利于第一轮推荐人选比较分散时,对得票相对靠前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四是要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公布提名推荐结果。一般情况下,要当场公布提名推荐结果,对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选。对得票相对接近的,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在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组织推介会或自我介绍等适当形式,让各位拟任人选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员对提名人选有基本的感官印象。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项,一律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条件许可,可单独辟出划票室进行划票。

在评议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评议的时间尺度。如对某次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评议,则要安排在讨论决定当时或稍后进行,时间过长,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确性。对被调整干部适岗履职情况的测评,则要给新调整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时间,用实际工作成绩来诠释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个时间一般以半年至一年为宜。二是要及时进行反馈。对干部的测评结果,一般要当场进行反馈,如需要经过综合分析再反馈的,一般也要以一个月为限。不反馈或长时间不反馈,会在委员心中产生抵触情绪。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人选来源相关制度建设。在提名推荐工作中,为把握好提名推荐对象的人选来源和质量,防止提名推荐结果的高度分散,应建立相应的人选储备制度,使其在一个既定的目标范围内选人。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提拔调整人选建立

准入制度;建立平行调整人选资料库,为平行调整对象划定范围等。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规定好讨论表决的对象、讨论表决的注意事项、讨论表决的程序等,使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即在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客观总结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工作,接受质询和评判的制度。使全委会委员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四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在落实干部工作责任中,对在全委会评议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评估、落实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把全委会的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落到实处。

(四)改善委员的工作环境。建立有利于全委会委员充分行使职能的工作氛围。一是保障知情权。对干部政策方面的文件、制度或规定,要即时派发资料给委员们学习了解;及时通报干部队伍和班子结构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二是保障话语权。给委员们提供一个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渠道;在会议期间,应留出足够的时间自由发表意见,以利于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批评意见。三是言论免责权。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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