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自查报告范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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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6篇)【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上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我校从20xx年至20xx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县局要求,我校认真对三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周荣幸;副组长:周少乐、陈运全;组员:周荣登、吴冲、黄秀媛、周宽生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三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88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4000元。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28人,开始补助标准是500元/人/年,后来提高补助标准为750元/人/年,我校按学期发放,20xx春114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最初按每人每学期25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28500元,20xx秋142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费35500元,加上后来的提标部分的31875元,我校20xx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5875元。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201人,春学期补助标准750元/人/年;秋学期提高标准为1000元/人/年;20xx春我校183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375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68625元;20xx秋我校201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50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100500元;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式无异议的名单造册,统一由学校财务室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6篇)【第二篇】
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1、网点补助资金
20xx年市局拨付网点补助资金万元,其中:20xx年2月50号凭证万元,20xx年12月49号凭证万元,20xx年12月216号凭证万元,全部做实收资本。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xx20xx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
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万元,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万元,20xx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xx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万元。
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万元,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1、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40起,收缴罚没款万元,于20xx年2月份上缴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当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返还。
2、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19起,收缴专卖罚没款万元,经与专卖案卷核实,与其相互印证的专卖打假案件17起,收缴专卖罚没款万元,而收缴的万元专卖罚没款无相应的专卖案卷。
没款一并返还,返还金额为万元(20xx年县财政未返还完当年上缴的全部专卖罚没款额,下剩万元于20xx年1月份随同20xx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
3、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收缴专卖罚没款万元,涉及专卖案件15起,实际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万元(包括20xx年未上缴罚没款万元),县财政局于年20xx年1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全部返还。
4、20xx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xx20xx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20xx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xx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万元。
20xx年查获假冒卷烟条(万支),支付县法院协同办案费1万元,专卖打假人员差旅费万元。
20xx年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万元;20xx年查获假冒卷烟条(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万元。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xx“收支两条线”xx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借方: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2、罚没收入收缴的不合规性
20xx年10月238号、239号会计凭证,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41,元和67,元,凭证附件不全,无罚没收款收据及相关处罚决定书,且业务入账无相关没收商品验收清单,财务入账无销售清单,经核查相关专卖案卷,发现20xx年的.环烟专[20xx]年度处字第8号案件,没收卷烟翻盖白沙1249条和芙蓉王300条,案值为107,元,与此两笔款项合计金额108,元相近,但专卖部门无没收票据,且该案卷很不规范,据当时相关人员回忆,估计此两笔收入为上述没收卷烟的变卖款。
3、账务处理发票不合规
(1)20xx年12月102号凭证,支付打假经费/举报费11,元,凭证附件不全,且无相关的专卖案卷。据当时举报费领取人李仲荃同志回忆:xx20xx年我县局在秦团庄乡设立卷烟直销点,聘用张世明代理经营,在其工作期间将销售的卷烟货款携走,经核查对账发现短缺卷烟货款11,元,由于当时业务经理是李仲荃同志,公司就从李仲荃同志工资中扣回短缺卷烟货款。事后,李仲荃同志多次找领导沟通,虽然其当时是业务经理,但具体负责的是专卖工作,应与此事无关,最后有关领导决定以打假经费/举报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所扣工资11,元。
(2)20xx年10月90号凭证,支付县法院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1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专卖案卷中无相关印证资料。由于当时环县卷烟专卖市场比较混乱,20xx年至20xx年期间,环县人民法院一直协助环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开展专卖管理工作,20xx年10月,环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元,便以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元。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6篇)【第三篇】
一、检查内容:对我县20xx年至20xx年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于20xx年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20xx年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6篇)【第四篇】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元。
(二)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元,我镇共下发元,余额元。
(三)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四)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五)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6篇)【第五篇】
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安宁区长风小学与榆中县兴隆小学相互结为对口帮扶学校。结合两校实际,我们相互间在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学生互动等多方面构建帮扶机制,尽力使兴隆小学转变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学校管理,改革教育教学,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两校本着“真诚交流、勇于担当、乐于奉献、金针度人”的原则,自开展帮扶工作以来,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务求实效,取得了较好的帮扶效果,实现了双赢。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自评汇报:
为了全面、顺利实现结对帮扶工作目标,我们两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各学科骨干教师为组员的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内部目标进行考核,形成了由上到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结对帮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兴隆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长风小学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等方面对兴隆小学进行帮扶指导。兴隆小学也认真结合实际,依照帮扶的内容、计划、形式以及具体的措施、人员和时间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做到每一次的活动都有计划、有准备、有总结、有反思。帮扶领导小组则针对活动过程中的反馈情况随时调整计划,使帮扶工作顺利地开展。两校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积极克服种种困难,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认真开展并落到实处。
按照帮扶计划的统一部署,20xx年以来,长风小学和兴隆小学制定了本年度的“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和计划,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且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按要求统一开展帮扶工作。长风小学积极向兴隆小学送研送教,促其树立科学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帮助兴隆小学制定、完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和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交流了当前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对措施,同时何副校长作了有关培养学生阅读能力的讲座;6月份,兴隆小学中层人员前来长风小学学习借鉴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经验;20xx年12月18日,长风小学组织中层领导在王春兰校长的带领下,前往兴隆小学,进一步考察兴隆小学的办学实际,兴隆学校的教学环境的变化,老师们的奉献精神,学校的特色教育给长风小学的各位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同时两校也按要求每学期互派管理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学习,兴隆小学张军选校长到长风小学挂职学习四周,促进了两校深层的学习交流。
教学是学校的生命线,提升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是结对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两校相关职能处室,每周都利用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等联系方式,相互间保持联系与沟通,共同将结对帮扶活动的方案予以严格落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兴隆小学举行教研活动,长风小学派出了多名骨干教师参与了听课评课;长风小学举行教学新秀评比,兴隆小学派出了5位教师听了语、数、英研讨课,并与长风小学教师一起进行同课异构活动,促进了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
讨对课堂教学规律的认识与把握,结对双方站在教育教学实践的层面上,以解决课堂上的具体教学问题为切入口,通过课堂亲身示范,借鉴研训教一体化的教研模式,推进教研活动的科学性,改善了兴隆小学的教育教学方式和教学氛围,进一步提升了该校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也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在两校的共同努力下,兴隆小学开展了《小学数学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研究》《班主任如何进行感恩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联合开展了教学、德育主题教研活动,提高了教育科研水平。通过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活动,为两校提高和改进教学提供了最直观的参照。同时,两校还充分利用网络进行优秀课件、优秀教案等教学资源的共通共享,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一次次教研活动的扎实开展,力促两校抓好了教学常规,积极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在一年来的帮扶活动中,两校分别在同一时间举行了运动会,艺术周活动,火热的场面让学生感受到了知识的吸引力。两校通过开展的活动,增长了学生见识,扩大了学生视野。长风小学还为兴隆小学送去一万元帮扶款,促进了该校办学条件的改善。
长风小学与兴隆小学的结对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在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德育活动、硬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了双方的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通过专业素养培训及“学习型”教师的培养,两校优秀教师不断涌现,学校在家长和群众的心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师资力量得到了整体的提升。
两校开展的教研交流增强了教师之间的凝聚力,提高了教师整体的业务水平,不同起点、不同类型的教师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成长与发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兴隆小学周霞、张军选老师在省级教学基本功比赛中分别获得了二、三等奖。
两校自“结对帮扶”活动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帮扶目标的实现还有不小距离,我们将正视存在的问题。展望未来,从以下几方面更好的开展帮扶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帮扶力度,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共同提高办学质量。
2.发挥好课题研究的引领作用,通过进一步开展各项课题活动,带动两校教师深层交流,提升两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3、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以期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学校文化体系。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6篇)【第六篇】
20xx年转斗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共56项,已全面完工,项目投资总额30万元,项目投资使用额30万元。经自查我乡不存在套取、滞留、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实行财政报账制以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通过这次自查工作,确保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农村农业生产取得实效,使农民生产生活得到实惠。
(一)严格按行政村分别建立台账。将补助资金纳入专账、明确到村补助资金数额,确保用于村内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严禁平调和挪用。
(二)补助资金实行乡财政报账制。常年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按月正常发放,绩效考核报酬按季考核发放,所需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系统打卡发放到人。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零星支出,依据年度支出预算,凭有效票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村主要负责人审批、乡主要领导审核后,到财政所报账。
(三)逗硬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联合乡属各部门,对20xx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补助资金的参考因素。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评比。各村“两委”干部及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要加强检查、评比和督促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支付承包费的比例,对需长期进行维护的项目要适时进行抽查,确保合同约束内容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严格把关,按规定进行公示。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我乡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6篇)【第七篇】
局(公司):
根据市局(公司)的工作部署,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的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方面认真开展自查,现报告如下:
我局(公司)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能够始终将严格规范放在首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国家局、省局“三重一大”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资金的规范使用、阳光操作和有效监管。
一、坚持民主集中原则,确保大额度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对费用的开支建立了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或者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财经开支制度。
金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切实从源头抓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监管漏洞。
三、严格预算管理,强化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我局(公司)切实树立“有支出必先有预算,超预算必须先经过调整”、“没有预算,不得开支”的观念,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规定,加强对资本性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对外捐赠等费用项目和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的预算管理力度,预算变动先按照行业规定的投资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纳入开支。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6篇)【第八篇】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县征县管县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充分发挥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以来,全县各类违法生育1916例,其中:城镇违法生育192例,农村地区违法生育1724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422例,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8例,政策外二多孩生育1458例,其他计划外生育458例。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36万元,其中:20xx年征收1045万元、20xx年征收1439万元、20xx年征收452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万元,其中:补助乡镇计生事业费2259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万元,补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经费8万元,拨付县计生委建站经费万元。全县未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方面的信访案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予以立案;在调查取证环节,由不少于2人的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告知环节,代征单位必须以征收机关的名义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在作出征收决定环节,代征单位负责人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以征收机关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在送达环节,代征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实施征收环节,社会抚养费必须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实行分期缴纳。
(二)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县人口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后下发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一是金人口委[20xx]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当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全县违规生育对象规定了最低征收标准。二是金人口委[20xx]45号《关于印发金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法书面发出文字通知。三是金人口组[20xx]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各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分乡镇确定相对统一的征收标准(下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金人口组[20xx]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乡镇之间征收数额差距较大、首次征收数额较低、随意性过大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减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随意性,维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严肃性。
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分乡镇使用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于次年一次性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
(四)建立健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从20xx年8月开始,各乡镇均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证、有关执法文书的起草、上报、制作、送达及代收代缴工作。代征站人员从乡镇行政机关和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等单位抽调3-7人组成,一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持相对稳定,并依法取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站长。县人口计生委通过多种形式对代征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队伍中已有217人取得了执法资格,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了持证上岗。
(五)加大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正面效应,我县认真贯彻省高院、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3号),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典型户,积极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xx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强制执行198户,执行标的额352万元,强制执行到位率达90%以上。
(六)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的政策宣传。去年以来,结合会议、例会、专门培训等方式,共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知识培训8次,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培训内容,同时还从省计生宣教中心购了大量宣传挂图,印制了宣传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着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及公众参与水平,引导违法生育当事人自觉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
二、存在问题。
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干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减退;五是部分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
第二,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是部分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二是一些群众超生后外出躲避或流动到外地超生,计划生育部门难以追缴;三是一些当事人超生后,规避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从收入较高的户籍地(或常住地)到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以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四是一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
第三,对当事人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制约手段。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在一些具体工作存在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能用,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已经不再有效,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抚育费的征收。
第四,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缺乏监管机制。县直相关单位缺乏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方面监督和管理,乡镇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首先是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征收任务,切实加强监察、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扶养费征收齐抓共管新局面。
三是严格要求,依法征收。坚持做到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向引导少生、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方面转化,逐步使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性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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