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工作总结专业【汇编8篇】
双随机工作总结体现了监管的公平性与透明度,通过随机抽查与随机执法,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社会信任,推动了行业规范化发展。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双随机工作总结专业【汇编8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双随机工作总结【第一篇】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自xx年开始,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系统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xx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按照随机、公正、规范原则,及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一定比例、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对市场主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存续状态等信息作为一般检查信息;对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与企业取得联系等作为重点检查信息。
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xx年,省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确定抽查了1192户企业。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其中:虚假年报企业63户、占总数%。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9户、占总数%,住所失联企业70户、占总数%);不予配合情形企业3户、占%;注销企业20户、占%。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了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总体看,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社会人员参与监督摇号,体现了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
二是被查企业随机摇号产生,体现了抽查名单确定上的公正性。
三是抽取流程阳光简明,体现了工作上的公开性。
四是检查人员从全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打破了以往检查上各自为阵的局限性。消除了执法任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双随机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进一步推进我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我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我县积极推行人防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着力促进民防事业健康发展。
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对此,我办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会议安排部署,按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实行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同时按照“准备、实施、总结完善和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切实做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早动员、早安排、早推动、早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为确保做实做好做出成效,县人防办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方法路子。一是明确抽查事项。针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多、覆盖范围大的特点,县人防办结合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难点和服务对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将防护设备产品生产安装质量、防化设备产品生产安装质量、人防工程监理机构职责履行、设计审图机构质量控制行为、人防工程标识设置实体质量控制、质量监督机构依法监督行为等6项监督检查事项确定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重点。二是建立抽查“两库”。建立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目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前提和基础。县人防办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市、县两级分别建立“两库”,参建责任主体名录库,明确了单位名称、具体地址、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等核心要素。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人防工程建设的'专业特点,明确了随机抽查人员必须由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以保证抽查质量和效果。实行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和上级督查的模式。三是制定抽查清单。突出以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服务对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针对每一项检查事项的不同特点,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的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要素。
xx年x月xx日处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双随机工作总结【第三篇】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在行政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是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的重要措施。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率先研究制定了“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制度,结合市里的门禁制度和宁静工程,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凡是不履行“先申请、再备案、后检查”手续的、不在权力清单之内的,一律不得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双随机”抽查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为确保做实做好做出成效,我们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新方法。一是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针对质监部门工作检查事项多、社会敏感度高的特点,以公布的“权力清单”为基础,梳理出了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强制性认证产品情况监督等16项抽查事项,制定《“双随机”抽查项清单》。我们实施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每一项行政执法监督事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把那些与质量安全、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检查事项作为“双随机”的重点;对自律性强、产品质量稳定,投诉举报少的企业,可检查可不检查的,就不进行检查。二是建立“两库”。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推行“双随机”检查的前提和基础。我们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两库”。各业务科指派专人对情报所提供的全市企业代码证信息进行筛选,根据以往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所掌握的情况,把那些处于关、停产状态的企业从名单中删除。名录库由初建时的496家,精准到374家。我们所建立企业名录库明确了单位名称、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要素。目前,我们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本单位的名录库与工商局的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对接。关于执法人员库,我局共有51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27人在执法岗位,纳入执法人员库的27人。三是修订“细则”。我们按照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参照省局的细则,对本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进行了完善。四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我们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目前,我们已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签结果登记表、行政执法抽查情况报告等向社会公示。今年,我们制定了《牡丹江市产品质量“红黑榜”发布制度》,明确了纳入“红黑榜”的条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黑榜”条件的予以重点监管。在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方面,我们主要采取用文书、拍照的方式,个别科室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可以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原则上抽查频次一年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市场主体的50%。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二是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我们通过简易的电脑软件完成抽签选取企业、执法人员工作。法规科将“两库”输入软件中,分两步完成抽签过程,办公室负责录摄像,所有业务科室负责人监督抽签过程,确保抽签公平公正。今年,我们已对九项抽查事项进行了“双随机”,共抽取164家被检查企业,选派执法人员26人次。三是推进综合执法模式,避免多头执法。我们在制定清单过程中就把综合执法作为一项硬性要求提出来,对业务相近的检查事项进行了整合。例如针对同一市场主体——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管科室分别为监督科和认评科,监管范围、侧重点不同。以往,我们监管方式是各个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省局的要求,自主安排检查时间,这就可能出现对同一被检查企业短期内多次检查的问题,尽管检查的内容并不重复,也会给企业造成负担。采取综合执法模式,把针对同一企业的检查内容梳理出来,一次综合检查,能实现对监管职能的全覆盖。今年8月,省局下文件要求各地(市)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我们就把监督科和认评的检查内容合并到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检查中,由单项检查变为全项检查,避免了重复检查,提高了执法效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强化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由于工作分工不同,许多执法人员只精于本科室业务,对其他科室业务不是很熟练,这样的状态不能适应“双随机”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们组织两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以产品质量监督、计量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集体学习;我们在每次执行抽查任务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还要就此次抽查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及时补齐了短板,为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推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深化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检讨,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双随机工作总结【第四篇】
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规章制度。自20xx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委托书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双随机工作总结【第五篇】
3月29日至31日,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三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原料厂、本钢炼钢厂、本钢特钢厂、北营炼铁厂、北营轧钢厂、本钢石灰石矿白灰车间、本钢一机修、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污染防治设施。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三台浆液泵中的两台因故障停运,只有一台运转,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称,因故障停运的'设施将尽快修复。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其中本钢所属企业(包括北营)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估,并将报环保部门统一处理。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已要求企业尽快办理。目前还在与市环保局审批处、市建委污水办沟通了解情况中。
3.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出口在线监控设施显示二氧化硫浓度超标,并且调出二氧化硫浓度曲线发现浓度达到/m3时,浓度不再上升。执法人员怀疑企业私自调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上限。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解释称,该在线监控设施尚未验收,且自动监控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差距过大。炼铁厂已和市环境监测站沟通,近期将对烧结机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要求自动监控运维商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修正,自动监控数据将恢复正常。通过查看其他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情况。
双随机工作总结【第六篇】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从法律属性上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类管理,要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规定了五个“不得”的禁止性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有的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已有规定,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更重,有的则是新的法律责任。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目的是促进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学习贯彻,预防和纠正存在问题,查处违法行为,促进法律责任全面、有效、及时落实。
二、工作任务。
在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风险排查,紧紧围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一百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强化法律责任、监督机构普法执法查处违法行为”为总的工作思路,以“送一堂法律课、发一张明白纸、签一份依法执业承诺书、开展一次专项自查、组织一次执法专项核查”为工作措施,重点制止纠正、查处以下6种违法行为: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
(二)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政府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
(六)未经批准在执业地点以外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经备案的义诊除外)。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加强对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宣贯培训、自查指导。针对专项行动重点内容,为医疗机构“送一堂法律课、发一张明白纸”,结合以往查处的违法行为,讲清上述所列6种违法行为的存在形式、违法后果、责任承担等。要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附件1)。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查管理办法》的学习,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做出承诺,并在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公示,同时结合单位实际,自主开展医疗机构与各业务科室签署依法执业承诺书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医疗机构要按照《自查管理办法》要求,在开展依法执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以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为重点强化自查,梳理排查医疗机构及各科室、各技术项目等是否存在或变相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查找存在的原因,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对排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认定不准、理解不一的情况要及时与我大队进行沟通。各科室、执法中队要坚持做好点对点服务,对医疗机构梳理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其纠正整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材料要留档备查,并于6月30日前,报我大队予以备案。
(三)执法核查阶段(7月至9月)。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对医疗机构上报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材料要进行书面核查或在线核查,要建立单独台账,形成书面核查材料,核查率应达到100%。同时,根据书面或在线核查情况,对存在投诉举报问题多、自查工作走过场或弄虚作假、自我纠正不到位等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不低于30%。现场核查可结合国家双随机任务、综合执法检查等一并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违法执业行为的,依据《自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各执法中队要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效,提出工作建议,并于10月11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医政监督科,医政监督科于10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和电子版整理后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要高度重视、集中组织、重点实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五个一”为工作主线,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本着自查自纠与行政处罚并重的原则,推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法律责任的贯彻落实。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抓好每一环节的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是集中发力,专项治理。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做好统筹安排。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医疗机构6种违法执业行为,特别是目前存在的与新法相抵触的各种形式的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的情形,要理清思路,制止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弄虚作假、变相合作等情形要依法严厉打击,切实达到专项治理效果。同时,还要在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双随机”监督抽查及各项专项监督检查中查找线索、发现问题,认真履职。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还要与《全省社会力量举办医院法制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的抓好实施,避免多头组织、多头检查的情况出现。
三是善于总结,形成机制。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对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对梳理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融入到此次专项行动中去,并为已建立起的医疗机构监督执法检查长效机制输送新营养;对梳理出的典型案例经我大队同意后可上报至市支队,由市支队汇总报送省局,省局将汇总、筛选后分批在省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宣传推广。
双随机工作总结【第七篇】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20xx〕3号)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xx〕43号),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责任股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在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监督检查事项中,也应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责任股室于6月14日前将各自所涉及权力清单的有关检查事项(填写附件1)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区级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研究审定后公布,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责任股室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
各责任股室应于6月14日前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局应于6月14日前建成“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各责任股室要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监管办法,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双随机工作总结【第八篇】
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嘉政改办发﹝20xx﹞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编制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抽查事项库中。
(二)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我局以防震减灾监管职责负责行政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确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与核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核的企业和单位等为主体,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目前,我局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2名,但其中1名已于20xx年9月退休。作为执法检查人员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采取“部门内抽查”和“跨部门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件人员组成。
一是及时制定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地震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与“放管服”领导小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上报市地震局关于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说明(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至少要由2名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组成,我局目前不符合抽查人员条件,故我局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两点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防震减灾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有人管事、有人负责,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