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范文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范文【优秀5篇】
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第一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xx〕52号)印发后,县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于20xx年8月1日制定了《灵璧县水利局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20xx年12月11日制定了《灵璧县水利行业诚信“黑红名单”发布工作方案》、《灵璧县水利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明确了目标、任务及时间安排。
(二)建立健全“一单两库”。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确定县水利局3项随机抽查清单,建立了10名执法人员的名录库和3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及时“一单两库”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开展“双随机”抽查。县水利局根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要求,严格限制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截至到目前,已抽查事项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局领导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各职能科室要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职能股室根据业务范围认真履行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动员。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县水利局加强对执法人员技术培训,加强对抽查对象宣传的力度,使他们充分认识随机抽查制度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转变执法理念,达到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的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灵璧县水利局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科室严格按照“一单两库”确定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时间节点,有序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第二篇】
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规章制度。自20xx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委托书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第三篇】
河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代省政府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在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中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试点,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市场主体数据库。河北省将全部企业纳入抽查数据库,在纪检监察部门见证和监督下,利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企业34803户,通过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将抽查名单分派至各设区市、县(市、区),杜绝了人情干预,有助于打消市场主体担心被政府部门个别人故意整治的疑虑。
确定“双随机”抽查试点。在全省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石家庄市长安区、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桥东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路南区、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定兴县、沧州市东光县、衡水市冀州市、邢台市内丘县、邯郸市武安市等11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共涉及1061户企业和270名检查人员。试点单位集中基层分局、经检大队、企管科的骨干力量,建立抽查人员名单库,然后对照检查企业名单,采用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且每户企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确定的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回避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进一步明确抽查内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抽查内容只包括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不包括企业经营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河北省工商局结合监管职责,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和《。
合同。
法》等,制定了《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也纳入抽查监管范围,明确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直销行为、格式合同行为、商标代理和印制行为、广告发布行为,以及网络交易主体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情况等,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专项任务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双随机”抽查涉及企业税收、资产总额、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生产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遇到复杂情况时,抽查人员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和认定,这会对抽查结果的准确、客观甚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河北省及早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各地结合被抽查企业的实际和抽查人员专业知识等情况,在抽查工作中积极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实缴制公司、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全部公示为零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不全的企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业、企业予以重点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验资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性报告,为检查人员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统筹协调服务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双随机”抽查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企业年报抽查涉及的企业多,河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7月29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报抽查工作安排,提醒企业接受抽查是应尽义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抽查结果归集在企业名下,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未公示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责令仍未公示即时信息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全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查处或者按照职责进行移交;对拒绝、阻挠、妨碍抽查的,记录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底,全省共公示了34803户企业的抽查结果,其中“双随机”抽查试点企业1061户。
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河北省工商局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实施了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都会受到限制。河北省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参与;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活动中,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排除在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予发放贷款,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社会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河北省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有3214户企业主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河北省工商局推行“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对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亟须搭建,还没有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在试点单位还是采用比较原始的随机方法,比如抓阄、用乒乓球摇号等随机指定检查人员,公平、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特别是将经营行为纳入抽查范围后,不同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不同地域市场主体行为、不同时间段市场主体行为表现、社会关注热点等也不同,是省、市级机关抽取名单还是县级机关抽取名单更科学?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
检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实地核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双随机”抽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检查人员尚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在随机检查中,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基层监管辖区界限,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影响了检查效率。
抽查发现问题跟进与属地监管衔接机制问题。随机抽查只是一项定向任务,抽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就要回到各自工作岗位。抽查中发现问题,是检查人员负责到底还是交由属地工商部门跟进?如果被抽查企业之后再出现问题,责任如何承担?这也是基层监管人员关心的问题。
扩大“双随机”抽查效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行“双随机”抽查,是对所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政府各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扩大“双随机”抽查的效果。
进一步统一思想。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提高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第四篇】
按照《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xx〕106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凤阳县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凤双随机办〔20xx〕1号)文件规定,按照5%的比例,通过抽查摇号,以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确定抽查人员的.方式,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开展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至目前,我局随机抽取了超市、企业、药店3家,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四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对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改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五是落实惩戒机制。
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我局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即时信息抽查等方式,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并利用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的开展,完成市场主体身份信息、优良信誉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的收集和共享,提高企业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为工商机关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以及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跨部门聚集、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共享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第五篇】
根据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黄事监联办〔20xx〕4号)要求,现就我局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今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安监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安全检查等10项抽查项目和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抽查项目和内容。同时,根据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生产情况,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库,从原来的30企业增加至目前的141家企业。二是科学制定“双随机”检查计划。在制定我局20xx年度执法计划过程中,明确一般的执法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同时,在日常执法检查时,积极与市安监局协调抽查计划;在对开发区、循环园区企业检查时,积极与开发区、循环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随机抽查,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三是严格实施“双随机”检查。今年来我局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实施“双随机”摇号检查3次,。检查对象的抽取应当按照“谁发起、谁摇号”的原则,从监管对象库中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共抽取9家企业,目前均已按照时间要求对9家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矿山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进行执法检查,并上传了检查结果。
印发《xx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五项制度,并对信息采集、告知、公布、删除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在企业财政奖扶资金发放、申报项目时给予否决,通过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企业主动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截止目前我局利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6项,行政处罚信息4项,公示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