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某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硬仗来打。为了响应国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方针,2022年1月,*市委市政府颁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等文件,坚持以创建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河道清理整修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环节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工作成效
(一)依托现场会,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力度。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来,**创新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形成“双月现场会”机制和季度随机观摩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力度。一是参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各村支部书记参观学习观摩村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同时对观摩村在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给予改进意见及建议。二是相关单位汇报交流发言。交流发言单位分享自己的做法,同时提出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三是领导点评部署。针对现场观摩情况和交流发言,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直面不足,要求大家开拓眼界、学习经验、寻找差距。对于存在的问题,对标找差,共同分析原因、理清解决思路,要求考核排名靠后的村(社区),要找准方向、迎头赶上,以更加昂扬的精气神,全力推进下一阶段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做好后续跟踪工作。定期在《*发布》上发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绩红黑榜和进步退步榜,让成绩落后的村(社区)红红脸、出出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二)借助“4+2+N”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亮度。2022年4月*推进会上,*市委*提出了“4+2+N”的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一是确保“四无”动态清零。要求各村(社区)围绕“无建筑垃圾”“无露天旱厕”“无破落建筑”“无渔网鱼簖”的工作要求,加大力度,逐一突破、不留死角,确保存在问题清仓见底、整治到位。二是确保“两治”扎实推进。要求村(社区)围绕人居环境考核补充细则的任务要求,对重点区域“河坡种养和公共空间草垛”开展针对性集中整治。针对河坡“三棚”、公共空间乱堆放等现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清理整治力度,确保田间地头、河边桥头、交通通道等公共空间三棚、建筑垃圾、草垛彻底清理。三是确保“N项”序时开展。要求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员单位统筹“垃圾分类、河道管护、路田分离、三线整理、农业废弃物处置、撤并乡镇整治、违章建筑整改、村容村貌提升”等个性工作,开局破题,抓出成效,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户制宜探索好的做法,努力形成新经验、新路径。
(三)巧用积分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精度。“积分制”,是将农村人居环境、建房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相关要求融入积分考核细则,由农村里的退休干部、道德模范、老党员、“两委”成员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定期考核打分,并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方式对考核结果进行运用。**市巧用积分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精度。一是注重积分制正向的引导性。围绕“指标—奖励—行为”为特征的连接方式,更多通过正向引导,激发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红黑榜”“进步退步榜”“最美庭院评比”等特色做法,逐步形成“村规民约管理”“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庭院自己整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二是注重积分清单制定的科学性。大部分村居在积分设置上坚持做到符合村情、满足民需,通过微信群、广播会、党员大会、板凳会及村干部网格员入户等形式,充分征求民意,结合各村重点难点工作,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可靠的实施方案及积分清单,合理设定积分评定细则,巧用“积分制”作为“一把尺子”来亮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标准。三注重闭环整改的目的性。积分制运用只是手段,整治才是目的,考评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推动及时整改,在约定时间内整改复查通过的可酌情返还部分分数。积分制奖先罚后,兑现奖惩,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不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
(四)打造样板村,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广度。**立足村居实际,打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示范标杆,通过发挥示范引领的辐射作用来推进工作开展。城北街道平园池村、如城街道顾庄社区等依据自身特点,在人居环境整治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描绘各具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版图,打造“农旅融合”的农村人居示范村居。**立新社区、下原镇花园头村、长江镇义圩社区等村居坚持党建引领、系统治理、常态长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转变,打造一批“生态宜居”特色样板村。江安镇周庄社区还成为独具特色的红色村庄。这些样板村居的出现带动**乡村全域向“田园美、生态美”转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取得良好的成绩,全市黑臭水体于2021年底全部高标准完成整治。2023年**新建改造农村户厕20494座,其中新建改造9516座,整改达标10978座;2020年以来,住建局推进新建农村公厕171座,全市累计建设农村公厕391座,完成了行政村公厕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定期进行检查,2023年重点对59个行政村实施“双60”治理,对16个行政村进行分年度治理,2023年底**市累计完成21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双60”治理,治理率达到65%;完成312个村级生活垃圾中转点改造工作,并形成定期排查机制;到2023年底全市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467个,1个农药包装废弃物临时归置点;2023年,共计评选3批美丽庭院示范户350户,推荐一星美丽庭院435个、三星美丽庭院175个、五星美丽庭院50个参加南通评选,全市约223条黑臭水体得到整治、41条生态河道得以建设,打造省级特色田园乡村8个,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镇1个、示范村15个,全市271个村逐渐建成人居环境示范村、先进村、沿江景观特色村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应进一步明确角色定位。目前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尽管政府在着力打造多元素参与的治理模式,但受中心治理理论和传统思维的影响,政府实际上既担当着掌舵人又担当着划桨人的角色,从治理目标的确定、治理方案的制定、治理过程的组织及监督检查等相当环节都是政府部门在运作,在受访的161名村班干部中,有58.39%的人认为政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过度指导的问题。政府大包大揽,而同样应是主体的其它治理元素更多的是处于从属地位,从而难以形成有效的治理合力。
(二)村民主体参与度有待提高。村民既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主体,也是实际受益者。在受访的对象中,77.02%的村干部认为乡村人居环境保护主要应该由村民来负责,但是受人文素养、生活习惯、居住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现实工作中仍然有不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很不到位,大多数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知之甚少,还有部分村民存在过度依赖政府的心理,对集体事务淡漠,相关单位也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放过宣传单,用喇叭、微信及其它媒介宣传过,但是其内容一些村民根本就没有仔细看、没有认真听,他们大多数时间充当着“看客”的角色,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资金支撑有待补齐短板。目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很大问题是资金短缺问题,目前大部分资金来自于村集体经济,导致村财力压力大。经了解,2021年到2023年上半年以来,市财政累计统筹奖补1.35亿元、各部门提供项目资金支持13.33亿元,分摊到每年每个村居,由于有限,没有进入红榜的村居分到的资金很少。比如**市城北街道某村2022年在人居环境整治整治专项工作方面总花费72.9万元,其中用工、机械等42.7万元,亮化绿化等工程30.2万元,上级仅补贴12.37万,作为以农业为主的村居,资金存在缺口,只能村级自行解决。**市长江镇某村,在2022年,市镇两级对其进行的人居环境补助累计只有6万元,而支出则达到了62万元,收支严重不平衡,但考核硬指标下,只能选择“寅吃卯粮”。垃圾污水处理、河道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等长期性刚性投入缺乏制度性保障,**只有57.14%的村集体年收入超过50万,而6.83%的村集体年收入不到10万,由于上级部门专项拨款投入有限,部分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高,集体收入不足,同时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未完全建立,决定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苦性。
(四)考评机制有待完善。考评是个风向标,通过考评一方面可发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同时又能倒逼相关考评对象落实治理责任。但调研中发现有时有关部门在考核时存在要求过高,指标空洞脱离实际的情况,同时又存在“台帐式”“运动式”考核的现象,分别有32.3%和16.15%的村干部认为上级存在和有时存在搞运动式检查现象。这些方式的考评压力只可能传导给村干部,必然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的情况,其它治理元素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明显参与不足、配合不够。这就极需探索出一套科学、实用的考核、奖惩、监督、问责全过程的考评体系,发挥好考评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对策建议
(一)明确政府职责发挥组织指导作用。勿庸置疑,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政府都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元参与和多元利益,政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宜明确自己的职责,当好“掌舵人”,充分发挥好组织指导作用。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可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原则和要求,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在**已制定的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文件和规则的基础之上,进一步从**实际出发,避免政策的理想性和村居的现实性脱节,因市制宜、因村(居)制宜,制定合理的、科学的、规范的政策文件,明确目标、明确要求,同时在财力、物力等方面做到合理配置,并在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好经济发展的指导工作。二是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职责机制。一把手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纲,是统帅,所谓纲举目张。市、乡镇、村居三级书记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到督办都亲力亲为,发挥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号召力,以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市、乡镇、村居三级书记亲自抓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三是畅通与其它整治元素的关系。政府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各种力量元素的整合力度,形成多元协同治理的整体效应。人居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和乡镇、村居在规划、信息等方面要做到有效沟通,及时交流;孵化村居本地社会组织,使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引导、具体实施、监督评估等方面发挥效用;充分引导开展各整治元素之间的合作,形成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合作共赢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格局。
(二)优化宣传阵地提升村民参与水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个功在千秋之事,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改变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认知,提升村民参与水准,引导村民自觉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一是精细宣传内容。宣传内容要简洁明了,要与百姓的生活实实在在相关,既要上接天线,又要下接地气,既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围绕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将“两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粪便污染)、“两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垃圾转运和处理)、“四清”(清垃圾、清杂草、清残垣断壁、清三堆)、“五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秩序化)等目标,用农村村民看得见、入得耳、进得心的语言表达出来。二是优化宣传形式。可精心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景观,通过村居小游园、文化长廊、宣传栏、诚信驿站、红石榴家园等场所向村民宣传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具体内容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充分借助网络平台、新闻媒体、微信群等媒介,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对村居老龄人口较多的实际,既要运用新兴媒体外,也要充分用好横幅、宣传单、应急广播等确保能让老年群体听得懂、看得见的传统途径;在乡村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将相关知识列为本校课程内容,强化环保意识,通过孩子带动家长对人居环境进行整治。三是精心打造宣传队伍。应充分发挥姚呈明理论工作室和市委党校“马跃皋原”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服务基层的宣传引导作用;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感染身边人,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从而提升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度。通过广泛、有效的宣传,激发村民“自己的庭院自己清扫”“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村居自己整治”的行动自觉。
(三)拓宽资金来源夯实经费保障基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离不开资金,要拓宽资金来源,让这个水“活”起来。一是统筹政府资金投入。**市委市政府一方面可利用乡村振兴这个契机,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一方面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根据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点项目和先后顺序,明确市级财政支出的具体事项与范围,科学预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所需资金,做到时空上的科学统筹,既防止“撒胡椒面”,又避免搞大好人式的平均主义或关系户式的优先主义,要把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同时对村集体收入较少的村居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挥**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行、农业银行**支行等银行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的信贷作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情感投资,发动乡贤捐助家乡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以解决、缓解资金不足问题,让社会资本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愿意投、投得下、能发展、有收益。三是壮大村居集体经济。要打破一些村居对上级财政的依赖心理,想方设法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加村居自身的“造血”功能,有条件的村居可将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相结合,带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在壮大集体经济同时,丰富村民增收渠道,解决部分村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怕花钱”和“没钱花”的问题。
(四)完善考评机制促使工作规范运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个长期的行动,要保证整治有成效,就必须建立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全过程的考评体系。要充分发挥考评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指挥棒”的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良性开展。一是制定合理可行的考评规则。**市委市政府可制定科学、合理、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责任主体、丰富考核内容、丰富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强调考评制度的规范性、权威性、可操作性,要让考评机制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既“抓得住”又“行得通”。二是科学把控奖罚流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奖必有度,罚当必严。有奖无罚易“怠”,有罚无奖易“颓”,根据村居实际情况,结合红黑榜和积分制,明确奖惩标准,及时兑现物质和精神奖惩结果。对先进单位、先进村居、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整治中表现不好的村居和个人进行约谈、媒体曝光,及时传导压力,在压力中提升村居和村民的行动自觉。三是建立长期监督体系。通过强化监督,建立上下间、同向间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长期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常态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能。成立政府主导的监督小组,不定期的对有关单位和乡镇、村居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作出整改;发挥自下而上的社会舆论的作用,引导广大村民自觉地监督人居环境的整治状况,通过多样化的媒介平台,曝光问题,讴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