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治建设行动年度工作自查报告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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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建设行动年度工作自查报告【第一篇】

____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__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庆发〔2017〕4号),中共____县委____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__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源发〔2017〕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____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

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

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最新法治建设行动年度工作自查报告【第二篇】

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xx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下阶段工作目标。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成立了行政审批股,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公示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窗口,规定了法定许可办理期限及办理该事项所对应的股室,公布了联系咨询电话及办理责任人。

2020年,我局组织了以分管副局长带队的检查小组对全区工贸企业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85个企业,出动人员275人次,出动车辆23次,限期改正38个;成品油行政执法检查22个企业,出动人员76人次,出动车辆20次,限期改正4个。

最新法治建设行动年度工作自查报告【第三篇】

县政府法制办:

按照你办通知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从**-20,分别减少成14项、13项、12项;公布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2项,下放了林木采伐许可、林业生产用火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了办事指南,实现了集中办理。优化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项目涉及征占林地、采伐林木的并联审批、审核。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年参照省林业厅的模板建立起我县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调整,分别于**、年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及时更新,实现了动态管理。

从**年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检疫费、林权勘测费、各类工本费,将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为0;目前只保留森林植被恢复费1项政府性基金。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年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和涉林市场主体人员名录;**年又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局种苗站2018年开展了种苗执法的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国家出台的生态补偿机制,我县编制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全县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530831亩,每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万元。

2018年7-8月,我局代表县委书记县长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对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5、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严格落实《**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

建立了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积极作用。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

6、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执法力度,统一执法标准,从**年起,我局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将行政处罚权全部移交给县森林公安局行使。按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按照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裁量权指导案例,依法依规、对号入座地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

按照《**省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省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对拟作出的涉林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林行政执法决定,由本行政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采用《对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推广运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执法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年底,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人员变动,每年进行更新。

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我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规范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10、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决定事项,撤销或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须有法定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合同和协议,依法履行判决、裁定、行政复议、仲裁决定等生效法律文书。

1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2018年连续三年我局有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了3起行政诉讼,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1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在林业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在网站上设立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1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局党委配合县纪委依法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14、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提高依法应对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2018年配合县政府调处永福镇茶园村林权争议,依法化解纠纷。

开展“七五”普法,**年制定了县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2018年,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宣讲、发放资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推进“法律七进”,让涉林法律法规进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寺庙等。

15、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

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及时审慎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依法裁决有关争议纠纷。

1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规定。对涉法涉诉信访不统计、不交办、不通报,不再受理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2018年分别对舟坝、永福2起依法终结的涉诉信访事项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引导当事人信“访”更信“法”。

17、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认真开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18、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责任落实林政、防火、野保、种苗、审批、法规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19、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股室,并切实抓好落实。

20、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书记兼局长陈发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最新法治建设行动年度工作自查报告【第四篇】

等制度,组织开展”人社领导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政策每月学”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开展领导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结合局职能,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法院庭审直播活动,组织集中观看网络庭审直播,或在直播结束后于年内适时组织观看录播视频,以推动领导干部职工每年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一线执法人员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并参加法制学习培训,促进人社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形成常态化。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变成引导。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经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信访事项处理等日常工作和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况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让人民群众在办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彰显人社温度。

(四)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以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

(五)利用媒体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工作,发挥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发挥报刊、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加大对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力度,创新传统媒体普法的方式方法。印制实用性强的宣传单张、小册子等宣传物品,标印各种经办流程、经办须知和查询电话等信息,免费向群众发放,在局大厅播放法治宣传教育标语。

(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2022年xx市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

(七)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文件栏目维护完善,及时公布市级人社社保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信息。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加快建设覆盖全市村居人社用工招聘公告栏。在全市xxx个行政村建设xx人社企业招聘信息公告栏,促进就业,使招聘岗位信息直达基层、农村,切实打通线下招聘最后一公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

最新法治建设行动年度工作自查报告【第五篇】

按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我委围绕“三化”建设从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1.公文办理,流转不规范,督促办理反馈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要严格按照公文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对公文进行处理。对重要和紧急公文迅速报送领导审签,及时跟踪,主动提示领导加快签批。二是要认真记录公文运转轨迹,留下公文运转的“证据”,做到“内容全、时间准、责任明、存档实”。三是对紧急公文或领导重要批示,要坚持急件急办、特事特办、专人催办原则,及时转到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四是加快机关办公自动化进程,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和网上办公,机关内部通知、学习资料、文件传阅除涉密外原则上通过办公内网发布或传输,不再分发纸质材料。

2.借调人员的管理不规范,借调审批手续办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规定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借用管理规定的严肃性和自觉性。二是严格自查自纠,认真开展借用人员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借用条件或未办理借用手续的人员进行自查清理,及时办理审批借调手续或限期做好工作交接退返原单位。

3.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及家风家教等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影响力不高。

4.基层版检举举报平台使用不规范,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及时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平台板块、功能等,熟练操作,提升信访举报干部的平台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信访室加强对基层版检举举报平台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督查使用情况,主要检查应录入内容是否按照标准及时准确录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和实操性的监督指导,推动平台应用规范化。

5.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力度不够,缺乏全过程的监督, 回访教育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回访教育针对性、时效性,提高回访率。二是严格处分执行,不折不扣落实处分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加大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分执行不流于形式。三是提升回访教育质量,建立回访档案、预案和评估方案,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运用直接回访、委托回访、书面回访等多种有效方式,确保回访教育“见人、见事、见效果。

6.信访举报告知反馈工作不规范,反馈满意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信访案件初访反馈,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对实名举报要面对面反馈,坚持摆证据、讲政策,疏导心结相结合,杜绝因核查不清,反馈不当,造成重复访,常年访等情况。二是做好信访案件匿名举报的反馈,对匿名检举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检举涉及到的领域、部门,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反馈,要做好保密措施,防止检举内容泄露,导致匿名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三是对失实的信访举报,要通过发函说明或召开公开反馈会的形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既倒逼承办部门提升办理质效,又在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四是完善检举控告告知及办理结果反馈的相关制度,建立信访反馈工作台账。

7.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线索集中管理功能,层层压实责任,抓好问题线索、案件查办跟踪督办双“闭环式”管理,通过每月对账和半年盘点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各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督促其进一步规范、高效办理问题线索。二是深化监督检查、提升办案效率,对问题线索台账是否底数不清、处置不及时、以及未经批准、授权处置线索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的采取口头、书面方式督促,并定期进行办案室(组)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8.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的监督模式,通过通报情况、派员参与、问题会商、线索移交、督促整改等方式,强化衔接协作,共同做好监督文章。二是持续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该约谈提醒的约谈提醒,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加强预防性监督。三是突出强化问责整改通报,“以做效尤”到位。通过在典型案件发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当事人检讨、分管领导反思“一岗双责”、党委书记牢记主体责任,促进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全面整改。四是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定期“会诊”、作出客观评价,并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内容、程序和方法,改进干部工作记实、实绩公示和评议办法,建立完善干部完成重大任务等专项考核工作机制。二是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10.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的能力还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部过程,系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实务手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党内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加强以案带训,分管领导亲自督办案件,阶段性听取汇报,指导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从严把关,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11.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不紧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强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规范有序衔接的意见(试行》的文件要求,完善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重大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各方职责权限,强化协作配合,推动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顺畅。二是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调查工作理念,按照监察法“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的规定,促进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证据适用的协调衔接,确保调查取得的证据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有效提高办案质效。

12.措施类、程序类文书使用不规范,标准不统一。

整改措施:一是端正工作态度,准确掌握措施类、程序类文书规范性要求,对上级机关新制定的文书标准要及时传达学习,掌握其适用情形、填写内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提升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上级规范性工作要求,下发统一的程序类文书模板,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使用。

13.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不强,安全预案针对性不强,“走读式”谈话风险评估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执纪审查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执纪审查人员身上,责任到岗,安全到人,并将安全工作覆盖到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审理谈话、处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牢固树立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理念,紧密结合每一个案件实际,制定全面的安全预案,增强应对复杂突发局面的能力。三是严守“走读式”谈话工作安全底线,进行细致谈话风险评估,做到“六必知”,谈话结束后做好“手递手”交接工作,确保谈话对象安全交接、思想状况和安全注意事项交接、安全责任交接到位。四是认真落实保密纪律。在案件办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制度,不跑风漏气、不道听途说、不过问案情。

14.没有建立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承办部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后,未按照规定时限上交涉案财物保管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案件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财物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做好涉案财物移交、保管、处置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履行涉案财物等物品交接手续,确保涉案财物依规依纪依法、及时有效追缴、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二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查扣、扣押、封存、没收、追缴等事项全程监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台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来源清晰、去向明了,数据准确。

下一步,我委将“三化”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严格按照自查自纠梳理的“三化”建设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领导,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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