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自查报告【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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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黔西南州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州委法治办〔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查备案,承接权责清单任务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系列文件部署和要求,在全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证明事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的审查报备。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类型,按照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分门别类开展权责事项的任务落实和有序推进。

2.按照国家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单(2020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回复》向州司法局报告。并逐一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清理完成报备。

3.按照要求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

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管辖的光荣院、烈士陵园、服务中心(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就如何阻断输入性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的防控措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专门成立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业务和疫情防控追踪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和网络及时向全局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工作,与4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先后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积极应对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倡议书》等10多个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根据省厅安排,由州服务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发挥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全州3000余名退役军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当疫情防控冲锋陷阵“示范员”、宣传教育“讲解员”、排查管控“网格员”、交通要道“守门员”、群众舆论“引导员”、后勤保障“服务员”,并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农民抢收农作物。落实行业管控责任,并在全州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代为祭扫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组织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劝阻外出异地祭扫人员网上祭扫,采取临关管控的方式对15处烈士纪念设施,2处优抚机构明确专人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全州万余名退役军人和家属均无感染新冠肺炎情况。

4.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可办率和“一窗”分类受理达到规定标准。

承接了州民政局“其他类”权责事项1项,即: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评定材料的审查,该事项作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1项)(2019年版)》唯一事项(其他类),其最终确认权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州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州、县(市、新区)、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告》,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州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为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针对以上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基本信息、办理事项、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已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管理。

5.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我局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严格按照《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程序规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规定,实施立法计划。

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文件和精神,经征求全局各科室意见建议,我局2020年度无立法项目。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都管理规定》《黔西南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2020年5月1日,制定了《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该规范性文件执法主体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黔西南州慈善总会,类型为行政。2020年6月10日,已向州人民政府报请登记《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起草说明、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确认意见及相关资料,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州司法局报备审查。

3.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编制证明事项、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清理工作,填报了规章清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清理统计表,形成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修订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10月28日,起草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送审稿),待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报会议研究通过执行。

2.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亦未申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考核制度,聘请州司法局任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了与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在线远程视频连线,退役军人可以到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助力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法律援助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仅州本级法律援助窗口,已为4名退役军人出具3份“申请法律援助函”,电话回访了5名退役军人诉求,为1名退役军人起草“民事诉讼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全覆盖。

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8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一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给付事项三项: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行政确认事项1项:伤残等级评定,其最终确认权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事项1项: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1项: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资料审查上报。二是编制执法人员名册。三是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求,配备执法资格人员1人,内设法治机构审核人员1人。四是梳理数据并填报执法资格人员信息。按要求在贵州司法云平台录入。五是规范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正在申报行政执法监督证2人。六是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法治政府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和更新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我局权责事项,积极推进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行政执法事项改革。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已向州司法局申报领证事项,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4.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完成“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我局有行政执法人员1人,已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采集、填报、录入和审核,并上传了相关资质资料。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

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6.建立完善统计责任制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侵犯。

10月29日,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切实加强统计弄虚作假的检查力度,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统计会审,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精准。

7.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根据《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报告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情况。

8.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

我局有行政给付事项3项,分别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进行落实,按时发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兑现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全州77名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工作。

1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制度。

我局成立以来,无案件移送情况,待上级部门出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相关行政执法证据标准和刑事司法移送证据标准后,对照标准组织单位实施。同时,加强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学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此项工作无。

2.及时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此项工作无。

3.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

无出庭应诉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矛盾纠纷。

1.依照国家和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州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下移规定(暂行)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10月30日,已及时转发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行政复议事项。

2.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10月5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行政诉讼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规避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加强风险研判,规范行政行为,2020年度无行政诉讼事项。

3.依法作出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决定,依法配合州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无行政复议案件。

4.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

10月22日,召开局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行政裁决解决矛盾纠纷,提出信访中为退役军人提供行政裁决化解纠纷的建议,引导退役军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纠纷,深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黔西南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对“七五”普法和普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听取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局的业务工作,从切实增强加快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方面,还结合业务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吴望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平时加强政策法规知识的自学。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我局制定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普法教育的工作计划》《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2020-25),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抓具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普法工作。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全局应参考29人,实际参考29名,考试合格均达到85分以上,参学率达到100%,参考率100%。

4.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7月16日,印发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于7月17日通过个人学法考试账号观看了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庭审视频录像——行政强制拆除案,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及公开工作。

逐项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指标,认真撰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按时在门户网站相应板块公开。

2.积极组织宣传推广本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经验。

一是加大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各单位空编制情况,高效完成2020年度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工作,于6月29日至7月3日开展了全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邀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州纪委、州委办、州委党校、兴义军分区、州禁毒委、州人社局、州国安局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为退役士兵讲课,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禁毒知识、业务知识、当前社会形势等5大类12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开展网上招聘会,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州人社局合作,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春季推荐就业网上招聘会,共有50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2226个,吸引了53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共有95名退役军人与招聘企业达成工作意向。

3.加强内设机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内设机构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经费保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运用,量化考核评分,强化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目标绩效奖等次的重要依据。

4.加强法治机构工作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内设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内设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学者、律师,已聘任州法律援助中心任萍律师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切实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1名公职律师职能职责,有机整合公职律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5.本部门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全局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许多行政执法事项亟需上级部门顶层制定指导标准或下发制定标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方面工作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不够重视,与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力度不到位。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是除赋予普法宣传更多的内容外,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更应该多样,特别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说,当前的普法宣传的工作难以到达应有的宣传效果,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困难也是多重的,但普法的工作力度急需加大加强。当前普法宣传更多的呈现为到人员密集场所发宣传小册子,更多的“执法普法”、“以案释法”、“学法普法”以及辅助多媒体、自媒体的法律宣传形式还很欠缺,宣传力度不够。

(三)部门协作不顺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效率不高。

法治政府考核任务落实指标需要涉及业务科室完成事项,仍然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牵头科室需全权包揽非科室职能的任务精准落地,导致工作任务落实效率不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建立学法情况评价制度。积极向领导汇报行政执法工作需逐步推进工作事项,加强沟通,通报信息,及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登记,主要记录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注重学法用法效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围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八五”法治宣传工作规划的总体目标,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州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内设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共享信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第二篇】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第三篇】

承德市气象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以规范气象行政行为为重点,气象法治意识得到强化,气象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责任较好落实,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现将我局200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按市政府和省局相关要求,梳理、修改和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将修订气象规范性文件纳入当地政府工作计划,通过政府审核公开,并于12月份组织完成《承德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配合承德市人大开展《气象法》《河北省实施气象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4月9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落实《承德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承德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承德市重大气象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承德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承德市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三项制度”、“五个清单”、“四项文本”,报市法制办审核后,在政府网站公示。

气象局积极组织学习各相关标准和自查标准执行情况,全面梳理本单位标准执行情况。对现行有效的气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逐项梳理。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积极组织气象相关标准预研究,今年申报河北省地方标准一项。

二、落实气象法律法规和事权清单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根据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规范气象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许可流程。厘清气象行政权力,及时更新并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认知度。规范政务窗口服务,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及时修订并公示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以及监督电话。严格气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完善行政审批台账,规范各项行政审批。全市全年办理装置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及升放气球资质许可7件,按时通过行政审批系统上报。履行避免危害探测环境审批职能,完成平泉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初审,及时报省局审批。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气象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制定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雷电防护、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发布传播气象信息、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人工影响天气等五类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对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防雷检测资质单位、人影作业队伍、传播气象信息单位、放球资质企业建立了监管数据库,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制定《承德市气象系统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印发《承德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对各县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制定印发《2020年承德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承德市气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市局针对防雷安全、人影和气象灾害防御分3次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并依法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公示气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双随机检查等有关信息,同时将相关信息纳入承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管理局、商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加油站“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达到了联合监管、联合惩戒效果。各县局独自开展或与消防、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

(三)完善行政救济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明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岗位职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市局党组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要求,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气象法治建设,将气象法律知识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并实施《承德市气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各层面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全市气象部门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全市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市气象局举办2019年度气象行政执法培训班,市气象局邀请法律顾问讲解法律常识和执法工作中常用法律知识。市、县局气象执法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二)开展普法宣传。制定气象普法宣传计划,并实施。制作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宣传单等宣传产品,录制宣传短片,利用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有利时机通过现场宣传,结合部门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举办2019年度承德气象行政执法培训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县两级80%以上的法规、业务、监审岗位参公管理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市局成立执法支队,明确2名专职执法人员。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经费预算,建立执法交通工具的保障机制,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咨询作用。落实《承德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具体。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在市法制部门的领导下继续落实《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我市气象部门法治建设上新台阶。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第四篇】

**年,我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黑河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黑发〔**〕31号)中布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黑办发〔**〕43号)以及《关于开展**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号)要求,现将五大连池市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多次组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截至目前,政府及其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清零,全市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及所属部门共取消行政权力114项,省政府要求削减1/3的目标提前完成。我市对应省级取消的行政权力已全部取消,省级下放到我市的行政权力已全部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不存在“接不住”情况。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一是规范权力清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16号)相关规定,于5月份印发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于10月底顺利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和调整责任清单工作,保留行政权力3346项;二是编制责任清单,共编制责任事项22538余项,对每一项依法保留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绘制了简洁高效,便于社会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行政权力流程图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并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及工作实际,适时对流程图进行调整。三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全市各部门共梳理出10项中介服务事项,转化1项,取消1项。全部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四是调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初开始,我市对市直各类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收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对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认真的走访调研,经过调查核实,我市市直近年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减免各项收费政策,不存在收费项目名目混乱,收费标准不清等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清理规范基础上编制了保留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市场监管。一是积极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发〔**〕17号)文件要求,对企业工商登记做了认真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保留34大项,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5大项99小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许可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市统一实施“先照后证”登记。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工商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利用窗口电子触摸屏、登记提交规范、登记流程读本等,公示许可项目、许可程序等内容,增加登记注册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书面告知和书面承诺制度,保证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序衔接;二是推进“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10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企业“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统计登记证,实行“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目前全市各级登记窗口正在有序开展换照工作。

(四)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修改完善了《五大连池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逐级落实“平安五大连池”创建工作责任。着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我省社会应急管理相关办法,按照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18号)要求,制发了《五大连池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规范应急值守、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加强演练宣教、健全工作机制等4大类13项重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发布了《五大连池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五大连池市政府网站环保局子站公开公示审批验收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要求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保护开发力度,全市整体纳入大小兴安岭重要森林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位于全省前列。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制定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政府制发文件、签署重要合同,作出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不予研究制发。实行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了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通过现场监督或者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务大厅及窗口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监督检查的重点。今年对接到的10余件次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无立案。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下发了《五大连池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将“双随机”改革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多次下发文件,对“双随机”工作作出部署并汇总进展情况,指导各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等具体操作问题,同时加大督办和考核力度,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督办事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建立了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市级25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共2955项抽查事项已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市场主体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占比均达100%。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经明察暗访,**年市本级无行政执法权直接或变相挂钩部门利益的情况发生,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无干扰行政执法的行为。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暨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确认。对经市政府审议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35个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布;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对确认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不合格的人员,或限期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或调离执法岗位。

(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规定,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各部门明确应诉责任单位,形成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发布了《五大连池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落实了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年出庭应诉案件2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5月中旬,对辖区内所有道路检查站点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人员人数不足、执法证件过期、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信息记录不完整及证照信息、工作制度等未公开等问题作出了处理。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随机抽调了18个部门的100宗行政执法案卷,对案卷中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依据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查单位按期整改。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开展**年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公开了收支报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年预算执行和**年预算草案》等材料信息;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解决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参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受理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积极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年,我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年,市本级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36人次,经审查立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3件。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了复议渠道,提高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增强。**年我市重点推进县级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落实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已全面实行了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按照省法制办的规范化建设要求,遵循“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制度,在原有听证、含议、回避、调解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与司法、监察部门的案件移送、衔接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的通知》,对经行政复议机关责令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移送检察机关问责。市政府每年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保障了经费需求。

(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受理,规范初信初访和初次网上投诉事项的受理办理,做到受理办理全过程责任清晰、要求明确。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80件人次。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搭建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于一体的全国网上信访平台。全年共网上受理115件,同比增长1%;建立完善责任机制,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问责机制,积极探索运用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的方法,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第五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二、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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