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示范【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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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示范【第一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
两学一做。
”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xx〕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
岗位职责。
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xx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xx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xx〕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亿元,目前已收回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xx〕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xx〕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亩,房屋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xx-20xx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2。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xx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
规章制度。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xx年、20xx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万元,财政评审金额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xx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
施工合同。
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xx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xx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xx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
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示范【第二篇】
我们xx局窗口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党组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经常教育引导窗口全体工作人员爱岗敬业,高标准、严要求,谨言慎行,事事处处用党性原则、工作职责对照落实到岗到人,使窗口全体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让大家正确处理荣誉、金钱、地位之间的关系,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工作机会,用好手中的权力。
我们窗口还经常开展自励、自强、自警、自省学习活动,用反面事例;反面教材警示大家,让每一位同志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健康的肌体,良好的心态,不犯自由主义,不踏雷区,不闯红灯,不越高压线,练就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免疫能力。
通过自查,我单位对调整的审批事项、项目全部到岗到位,无变相审批、无体外运作,无吃、拿、卡、要、报现象发生,无违规违纪、无违法行为。按照当前“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这项“二转二提”工作要求,履职尽责,争先创优,使窗口工作提速增效,方便群众,服务社会,宁可我们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促使各项工作争一流,创第一,努力实现率先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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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示范【第三篇】
我县高度重视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持续狠抓成果运用转化,持续促进全县政治生态修复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扎实做好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我县制定下发了《中共封丘县委关于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认真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和5个方面意见建议,梳理出专项治理、专项督查、专题整改三大类,41项整改任务;制定下发《中共封丘县委关于印发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新乡市反馈的意见建议10大类,梳理形成我县52项整改任务,202条整改措施。按照省、市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迅速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常委亲自抓、牵头单位具体抓、多级联动抓落实”的整改责任联动机制,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专项治理事项(共6项)。
1.开展民生领域贪腐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财政下拨的社保、教育、卫生、水利、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基层贪污、挪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6年3月,成立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召开了全县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开展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利剑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16年以来的两年时间内,持续开展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利剑行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亮剑行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震慑教育作用明显。2015年12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26个,处理2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人;2016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个,党政纪处分125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下发通报并公开曝光16期;2017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个,处理6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下发通报并公开曝光13期。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封丘县严格专项资金审计及支付制度》、《封丘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对民生领域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对民生领域资金使用单位财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技能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事前防范效果明显。
2.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公务用车超编制,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和公车费用畸高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公车改革。2016年6月份、9月份举行“一般公务用车取消”车辆拍卖会,拍出车辆103辆,拍卖所得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车改后,我县保留一般公务用车9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48辆。二是探索公车监管机制。出台了《封丘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封丘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监督举报线索处理办法》,对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车身张贴统一化标识和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充分发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作用。公车服务保障平台认真做好保留公务用车维护、更新、调换等工作;及时监测维护平台保留车辆,对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率偏高、耗油量大、车况不允许继续行使的车辆及时提出更换申请,杜绝“带病作业”;制定了《车辆值班制度》、《油料管理制度》、《车管工作“四个严禁”》等5项制度,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四是严查违规违纪问题。2015年12月以来,共查处违反公车使用规定问题25个,处理4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4人,印发通报14期。
3.开展城市环境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城市交通秩序混乱、项目施工现场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以来,常态化推进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一是开展私搭乱建专项治理。2017年,对照违法建筑台账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27份,强制拆除14处,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二是开展占道专项治理。实行专人专班,对市容环境进行网格化管理。2017年共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980余处,县城区占道经营情况明显好转。三是开展交通秩序管理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道路管控和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2017年,对468名酒后驾驶者实施一次性扣12分处罚;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2万辆次;在主要交通路口安装16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信息万条;在黄池路南段、文化路南段、封荆路与封曹路交叉口以及两个浮桥附近均安装限高杆,确保大货车、渣土车禁行,形成了交通秩序严管态势。
4.开展公款吃喝和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重要节点,定期不定期派出检查组,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一案双查。2015年12月以来,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9起、处理1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1人,印发通报4期;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1起,处理1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10人,印发通报6期。二是健全规章制度。2016年以来,出台了《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5.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项治理。解决因干部档案材料收集、转递和归档不及时,造成档案材料内容不完整。并对干部档案中部分材料来源、真实性的鉴别和审核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精神,开展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了档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6.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信访积案,特别是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案件问题,加大问责和违法上访打击力度,切实消除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015年以来,在每月定期排查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大排查12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55起(次),化解率达到90%以上,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近两年来的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没有发生来自我县的干扰。二是开展积案化解活动。2015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疑难信访案件集中化解活动”、“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和“三年以上信访老户集中化解活动”,切实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消除了一批信访老户。目前,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7起,结案率100%。三是严厉处置非访行为和不作为行为。2015年12月份以来,依法对2名长期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的非访人员采取了刑事拘留,对28名缠访闹访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我县的依法信访秩序逐年好转。2017年,对11名信访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1人诫勉谈话,4人停职检查,2人行政记大过,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全县通报批评。
(二)专项督查事项(共2项)。
1.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督查。重点解决认识模糊,权责不明,监督不力,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中共封丘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封丘县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和《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县委书记与各位县委常委、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督促乡、村两级逐级签订。二是开展督导检查。专门成立督导组,每半年开展一次“两个责任”督导,向被督导单位及时反馈问题;每年终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三是严格追责问责。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以动真促真动,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5年12月以来,共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问题50起,处理5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39人;查处领导干部问责案件68起,处理1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1人、组织处理11人。
2.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重点解决不敢担当,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标准不高、纪律涣散,缺乏进取精神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二是严肃处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印发了《封丘县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摊派费用”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2015年12月,查处问题39个,处理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0人、组织处理4人。2016年,查处问题131个,处理2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3人、组织处理83人;2017年,查处问题39个,处理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9人,下发通报9期。三是常态化监督检查。专门抽调人员,对全县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通报。
(三)专题整改事项(共33项)。
1.县委办公室牵头的整改事项(共2项)。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缺位,认识不深,权责不明,监督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清单。研究出台了《中共封丘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细化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梳理县委(党组)主体责任30条,责任边界更加清晰具体。二是狠抓以案促改。坚持常态化落实和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结合近几年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制定下发了《封丘县以案促改案例汇编》《封丘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对照检查资料汇编》和《封丘县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汇编》,2017年12月中旬,专门召开了警示教育千人大会,充分利用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李恒林,县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原中心主任院东明典型案件,开展深刻警示教育,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相应跟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事前防范。2017年,先后组织干部参加全市廉政清风大讲堂活动3次,到省市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36批次,接受警示教育1500余人;针对李恒林、院东明和7起被严厉查处的农村干部典型案例,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和609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集中观看《猎与被猎》《岂因趋利忘初心》等警示教育片。四是加强廉政约谈。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县委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廉政谈话,县纪委对新调整的乡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相应跟进,“两个责任”压力穿透到全县基层股室站所和农村党支部。五是驰而不息纠“四风”。建立县委大督查、纪委监督检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县委督查组,利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等对各级党政机关进行明察暗访。县纪委建立乡镇纪委互查、县直单位纪检组轮查等制度机制,重点在元旦、春节、五一、“阅兵”、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进行集中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信访、12380举报电话、互联网“三位一体”群众举报网络,开设“清风封丘”举报专区,公布党风政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使“四风”无处遁形。2017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处理2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6人,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六是“零容忍”惩治腐败。全力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问题,巡察利剑作用得以充分发挥。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4人,其中处理科级干部15人,震慑作用明显。七是加强自身建设。封丘县委在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中,带头加强思想建设,牢记党的宗旨,强化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动及时按照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有关工作、进行有关事项报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17年8月份,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市委的要求,高质量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注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在“三重一大”问题研究决策中,存在民主与集中“双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封丘县委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了《中共封丘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等制度,修订县委常委分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党政班子联席会、四大班子会、县委常委会和党委口的工作推进会议都严格做到依照规则召开。2017年召开2次全会、49次常委会、9次党政联席会、13次四大班子会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如“123344”发展战略、“八项工程”建设、“走千村、进万户、访民情”活动的谋划实施等都是在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上征求意见建议,并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再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做出决策的;坚持和完善县委集体领导下的常委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问题先由常委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并引入专家咨询、听证、风险评估等机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决策科学性;深入实施四大班子合力推进工作机制,所有重点工作分解到四大班子每位成员,并明确工作时限,实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民主议事范围不断扩大,干事劲头空前高涨。
2.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的整改事项(共18项)。
(1)关于违规向企业返还、出借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取消出台的使用土地出让金对企业进行奖励的政策,没有发生向企业返还资金的现象。二是2016年初我县将土地出让金列入预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三是建投公司加大对出借资金企业的催缴力度,已对9家企业进行起诉,另外一家企业因有工程款尚未结算,商议由工程款扣除借款。起诉的9家企业中,5家已下达民事调解书,要求欠款企业按照民事调解书上的日期归还欠款;3家企业已下达民事判决书,下一步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1家企业已起诉并开庭审理,尚未下达判决书。截至2017年底,收回借款335万元。
(2)关于未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挂账数额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预算外“暂付款”方面:一是加大“暂付款”催收力度,对欠款单位逐个下达催款通知书。二是严格控制新增借款,2015年以来没有发生新增借出款项。三是2015、2016、2017年,每年采取对欠款单位下发催款通知书等方式对借出款项逐笔进行清理,分门别类,有序清收。2015年清收36万元,2016年清收1305万元,截至2017年底清收514万元。四是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整改,确保借出款项逐年减少。
关于预算内“暂付款”方面:一是由市财政局扣款“普九”化债资金419万元,基金会、农业综合开发、世行二期等三项资金累计358万元,已于2015年12月全部进行清理。二是对于超财力形成的3631万元“暂付款”已于2015年10月份列支。三是对于其他能收回的,如代付粮食风险金利息、股金、国债转贷利息、供销社、病害猪无害化管理资金等形成的“暂付款”264万元,已于2015年12月份进行清理。四是对于单位借款形成的“暂付款”(包括乡镇),已于2015年12月份向相关单位下达了催款通知书。五是对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周转金等应予列支的项目,已于2016年12月份报经县政府同意进行账务处理。其中消防队火灾事故借款22万元、力新电力公司借款40万元已于2016年归还。
(3)关于财政收支不实、资金滞留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财政收支不实方面:对2014年的累计结存应缴未缴预算收入亿元,我们按照均衡入库的原则,已于2016年2月底完成入库。今后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
资金滞留较多方面:一是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管理。自2016年起,专项资金直接下达到单位或者乡镇,实行额度管理,除上级明文要求外,不再对财政专户进行实拨资金;对长期结余资金和长期未实施的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盘活。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2015年共收回存量资金亿元,已安排使用3360万元,剩余7826万元全部编入2016年部门预算管理。截至2016年底上述存量资金已全部列支。今后,将按照国办发〔2014〕70号文件和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持续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统筹使用工作。2016年盘活存量资金亿元,2017年盘活存量亿元,统筹用于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公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急需支出的重点项目。三是加强对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整改。根据县域内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合理安排科技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648万元;2015年以来,制定出台《封丘县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封丘县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封丘县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封丘县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保证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为提高科技计划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4)关于临时预算、超预算支出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起按新预算法要求,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编制我县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提请县人大审议批复后遵照执行。2017年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已于2017年年初提请封丘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已安排布置编制2018年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二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除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外,不追加经费性质的支出,严格控制对税务部门的拨款,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现象发生。
(5)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信息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会计基础培训方面,2016年4月份以来,举办会计基础培训2次,全县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针对会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方面,制定出台《封丘县会计信息基础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相关工作按节点有序推进;成立2个检查小组,在全县财政系统范围内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活动,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了会计基础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资金安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重点对“三公经费”实时监控。
(6)关于李庄镇迁建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投标企业存在围标、串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交易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重新修订《开评标室管理制度》、《门禁登记制度》、《专家抽取管理制度》,购置新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终端,实行了省内多地区抽取,避免同一地区专家相互串通,评审专家在两道门禁内独立评标,不受外界干扰,确保进场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二是设立项目交易电子化监督平台,在开评标区域安装多路高清电子眼,对交易活动实行无缝隙全程监控,率先在开标区域公开评审现场评审画面。增强了交易过程的透明度。三是逐步实现交易流程统一、交易文件统一、交易运行维护平台统一、交易监控平台统一,实现与省、市平台无缝对接,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
(7)关于李庄镇滩区迁建管理局违规向中标企业出借资金5000万元,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李庄镇滩区迁建管理局向中标人借出的建设资金5000万元,已从企业工程进度款扣除。中标企业借款时,该企业已实际完成工程量90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进度款7200万元,考虑到增加本地税收,双方一直协商企业所得税缴纳地点事宜,不能开具发票,影响了进度款的正常支付,而工地施工的材料款及民工工资又急需拨付,为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按省定时间节点完成迁建任务,按暂借款方式付给承包人工程款5000万元。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已扣除该笔所借款项。二是制定并严格实施了《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迁建工程财务管理。三是邀请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对工程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更好服务迁建工作。
(8)审计范围没有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被审计对象项目库已建成。包含县四大班子在内的全县601个预算执行单位,按照2015年底资金收支规模分行业、分部门确定审计频次,以达到审计单位的全覆盖。二是开展了对重点资金、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等列入审计项目计划进行重点审计。目前达到了对全县重点资金、重大项目及重要领域的专项审计全覆盖。三是制定了审计项目信息共享办法。审计部门利用每周二集中进行业务学习,强化沟通交流,消除审计盲点,节省审计成本。
(9)审计内容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专项资金全程监督。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严格做到“资金流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到哪里”,并要求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落实好上级审计机关“一审双报告”要求。二是强化对审计人员问责。开展“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审计监督的权责清单,并严格依照《国家审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审计责任的有关规定,对审计项目质量问题坚决严肃追究相关审计人员责任,决不姑息,切实把好审计工作质量关。三是健全完善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保密工作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实现了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0)审计处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正确履行审计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关于审计处理处罚的有关规定,积极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了审计处理处罚行为。二是不断加大审计案件的移送力度。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要求,强化案件移送工作。2015年以来,共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6起,其中,2015年6起;2016年8起;2017年元至8月2起。通过不断加大案件线索移送力度,审计震慑作用明显增强。三是强化审计整改工作问责机制。审计项目实施时,把以往审计决定执行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列为主要审计目标,写入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进行重点关注。同时严格落实《封丘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有关单位90日内,及时检查和了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整改报告。对于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以全面整改。
(11)土地整理方面,涉嫌借用资质投标,多个标段违规追加投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设立举报箱、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施工单位涉嫌借用资质招投标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发现部分标段结算时存在委托农民工去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工程款全部转入中标单位。为此,2016年3月,对查实的施工单位进行了严厉通报批评。二是针对多个标段存在违规追加投资情况。经调查,在项目区部分村委会的强烈要求下,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经市主管部门批复后,对部分标段进行了工程变更,增加了工程款。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规定各标段严格按照合同价进行施工,不准增加投资。三是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规定,强化人员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反馈问题得以长效解决。
(12)扶贫开发方面,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力,信息造假套取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抽调相关人员,先后深入5个乡(镇)8个行政村,重点对2013、2014年封丘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项目进行详实的调查核实,责令培训基地书面报告培训情况。二是在审核中发现部分参培学员,档案填写内容不全,针对在此问题,已下发整改责任书,限期予以整改。三是针对封丘县劳务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9人培训时间不足,8人名字是亲属所用,教师、职工下乡补助过高的问题,对23400元违规资金已追缴完毕。同时将该校列入黑名单,取消该单位雨露计划培训资格。四是健全完善有关培训制度,结合省扶贫办出台的培训办法,制定下发了《封丘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乡(镇)级审核环节,村级全程参与培训,控制项目预决算费用,确保项目实施高质量推进。
(13)保障房建设分配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阳光小区、幸福小区、范庄社区等三个保障房小区内悬挂横幅50余幅、每个小区的门岗处及服务中心均设有举报信箱,公开三个小区的监督及举报电话。同时在电视台、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保障房政策公告,引导群众准守法律法规,打击保障房违规对外转租转借等行为。二是完善手续。严格做到调查人、审批人背书签字,环环相扣。三是建立轮候保障家庭信息数据。结合县财政、民政、工商、税务等相关单位,做到轮候家庭信息详实,目前,已录入正在保障及轮候对象4494户家庭信息,定期对外公示,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处理了40户违规转租转借的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封丘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消其配租资格。五是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所有保障房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做到事事公开、件件透明,确保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14)一些重要岗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抓教育。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教育。二是传导压力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等方式,层层分解了责任,传导了压力。三是问题导向抓巡察。紧扣“六大纪律”,亮出巡察监督“利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运用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信访接待等多种方式方法发现问题,通过政治巡察对被巡察部门进行全面“体检”,形成了有力震慑。四是关口前移抓预防。针对教育、政法、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违纪多发高发情况,县纪委向分管该领域的领导干部发送廉政谈话提示函8份,督促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分管领域的监管力度,查找岗位风险,建章立制,及时堵塞漏洞。2016年,共对131个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查处,处理2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3人、组织处理83人;2017年以来,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9个,处理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9人。2017年以来在“清风封丘”微信平台上对典型违纪具体案例曝光26期。2017年8月,对教育、卫生、政法、农林牧水、劳动保障、公安等9个领域分管领导下发廉政提示函,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15)机关事业单位存在违规进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进人管理、严把进人关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是县人社局、县编办联合对个别单位违规安排领导干部和职工亲属到下属单位上班情况进行了调查,对违规进入单位工作的人员进行清退。三是经县编委会研究,印发了《封丘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办事程序。
(16)编制核定、管理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审核,严格入编手续,目前未出现新增超编人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动态调整,合理核定编制。三是积极引导县直机关人员向乡镇分流,解决编制比例失衡问题,促进乡镇工作开展。四是加强计生人员管理,做到了“只出不进”,逐步消化超编人员。五是对事业人员工资套改行政机关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核查、梳理,针对具体情况逐步纠正和规范。六是成立调查组,对城关镇编外用人和教体局借调中小学教师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责成其进行梳理,分门别类拿出整改措施,该清退的清退、该返回原单位的返回,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城关镇已印发文件,通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编外的自筹人员进行了分流;县教体局申请,在有空编的前提下,为一部分借调人员理顺了人事编制手续,同时向学校分流了一部分借调人员。
(17)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是经常性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各单位临时借调人员,严格控制从乡镇机关调入或借调人员到县级机关工作。
(18)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使机构空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编委会研究,印发了《关于明确封丘县法学会等机构规格的通知》(封编字〔2016〕1号),明确法学会等单位的机构规格。二是为长寿办等5家单位选配了工作人员,目前机构均已正常运行开展工作。三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且办理了入编手续,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开设了独立账户,目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县纪委牵头的整改事项(共7项)。
(1)关于监督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每年初,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等方式,层层分解了责任、传导了压力;通过层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确保了主体责任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确保了监督责任有支撑、有权威。每年上半年结束,协助县委开展“两个责任”半年督导,对全县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半年督导,向各单位党委(党组)发送《督导发现问题反馈函》;每年年终,协助县委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2016年12月30日,召开了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对落后单位进行了现场质询,并由参会人员当场进行了民意测评。二是大力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在节中抽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以及税务、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全县进行全覆盖式明察暗访。2015年12月以来,共出动300余人次,开展明察暗访活动20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个,处理106人。三是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坚持查办案件和通报曝光两手抓,在印发党内通报的同时,充分发挥“清风封丘”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将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起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2015年12月以来,共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8批次,通报问题46个,通报132人次;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批次,通报问题42个,通报76人次。
(2)关于执纪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盯住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效形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警示威慑。2015年12月以来,我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个,处理10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4人、组织处理42人。二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12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26个,处理2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人。2016年,先后在全县开展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利剑行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个,处理126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2017年,先后在全县开展了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脱贫攻坚战中两个“专项”和两项“整治”工作,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个,处理6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三是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强化思想教育引导、优化服务环境、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过错问责为主线,大力整治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2015年12月,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39个,处理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0人、组织处理4人。2016年,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在活动中共对131个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查处,处理2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3人、组织处理83人;2017年以来,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9个,处理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9人,下发通报9期。四是实行纪律审查工作协作区制度和纪律审查工作责任制。引入案件倒查、错案追究机制,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规范案件管理。
(3)关于纪检队伍素质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要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职能和定位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和问责能力进一步加强。二是2016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举办封丘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2016年4月、5月分两批组织36名县纪委监察局干部、22名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和11名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了在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2017年3月份,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分别授课,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纪律审查业务专题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4)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照《新乡市“公务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全县有公务灶的单位,全部严格实施公务灶管理制度,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加大查处力度。2015年12月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活动20次,共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起,处理106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2015年12月以来,共查处违规公款旅游问题1个,处理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10个,处理1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6人;共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9起,处理1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1人,印发通报4期。2016年1月份,县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三公”经费超支的单位,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5)关于存在违规摊派费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网站、“清风封丘”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搜集涉企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线索。对涉企违规乱收费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并追究有关单位的“两个责任”。2017年11月,下发了《封丘县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治理违规摊派费用等问题,在活动中共查处各类纪律作风问题22个,处理21人,印发通报5期。
(6)关于领导干部监管体系不健全,致使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报告签字背书,各职能部门做到了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以县廉政教育中心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了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最大限度发挥了警示和廉政教育的作用。三是在全县党政机关中开展“学《党章》《准则》《条例》,谈理想信念担当”访谈活动,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赴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以学《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访谈活动。
(7)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环节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将责任压力逐级传导到全县所有农村党支部。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对全县19个乡镇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党课活动,提高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三是进一步做好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围绕落实“五项监督、查究并举”机制,把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选配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员,做好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出台了《封丘县2017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封丘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与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县委主体责任清单、县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了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主体责任清单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了县直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个人、股所责任清单;积极探索乡村小微权力监管模式,2017年9月,《河南日报》民生民情板块专题刊登《封丘县王村乡小城村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探索》,对封丘县在规范小微权力方面的典型做法进行了报道。
4.县委组织部牵头的整改事项(共6项)。
(1)关于干部调整缺乏系统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将县、乡干部调整配备作为“一盘棋”进行统筹考虑,对空缺职位及时进行补充。二是对空缺的乡镇长进行提拔补位,2017年11月已全部配备到位。三是对乡镇空缺的其他副职,结合乡镇长等干部的调整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缺职补位,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历、年龄、性别、来源等结构进行了优化。
(2)关于干部交流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等法规。二是健全交流激励机制,鼓励县直单位干部到乡镇工作,畅通县、乡干部交流渠道。2017年分别从县直单位选派了24名40岁以下新提拔年轻副科级干部和4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黄河滩区迁建一线实践锻炼。三是推进县直单位干部有序交流轮岗,提升干事创业热情。
(3)关于干部监督缺位,组织部门安排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不全面不及时,有的县直单位近20年没有安排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河南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规定,年初及时向审计局下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3至5年内对全县所有单位审计一遍,实现任中审计工作全覆盖。二是结合《年度财政收支审计计划》,下发了2016年、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共对12名县直和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是结合干部调整情况,及时安排离任审计,做到凡离必审。
(4)对基层存在的“干部兼职”、“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没有进行有效监督和及时纠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定期督查基层党员干部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干部在岗情况,工作状态等问题的清查清理,认真整改。二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在岗”倒查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和中央巡视“回头看”和中组部选人用人检查组反馈意见,对十八大(2012年11月)以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倒查,目前,我县领导干部不存在“带病提拔”情况。三是针对“某初中教务主任不履行请假手续,长达13个月不上班,先提拔为校长,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问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县教体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5)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没有履行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程序,2013年以来新提拔的干部,均未核实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凡提必查”,在对有关人员进行考察期间,由考察组和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合对被考察对象进行了认真审查。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0年5月修订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组部2014年1月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的对象范围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乡科级干部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县参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做法,把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延伸到了乡科级新提拔干部,要求填写有关事项报告表。
(6)关于超职数干部未完全消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来超职数配备的4名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限,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消化。目前已全部消化。二是对县政府机构改革新超配的14名干部,已经消化12人,剩余2人,结合干部调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再予以消化。三是今后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方案规定的机构规格和职数设置配备干部,杜绝超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发生。
(1)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敢转争”实践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敢转争”实践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通知》,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两个责任”等情况纳入“敢转争”实践活动大督查范围,对于督查中发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让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充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切实提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精气神,锤炼严实作风。2017年,经过明察暗访,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7个,处理1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12人,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干部普遍反映文山会海现象严重,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各类会议,根本没有时间推动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2017年,在脱贫攻坚、滩区迁建、省市规定动作和有关活动开展密集铺排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发文,持续减少文数,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170号文件,比去年减少5个文号,在2016年度全市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评比中,取得先进位次;以县委名义组织召开大中型会议36次,精简压缩会议10多次,文风会风切实得以精简和改进,全县干部干事氛围风清气爽。
(3)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主要是通过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目前,健全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29项,乡镇和县直单位相应跟进完善了工作纪律、财务管理等89条制度,全县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建立小微权力运行试点,梳理归纳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5大类29项内容,乡镇基层站所的权力清单9大类30项内容一并编印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用权为民”服务手册,把小微权力向社会公开晒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一系列制度层面的廉政风险漏洞堵塞,全县政治生态进一步廓清。
(4)处置非法集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下发了《中共封丘县委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的通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确保了全县大局稳定。二是摸排。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非法集资类不稳定问题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加大排查化解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非法集资案件。目前,应举、黄陵、曹岗等乡镇8处翼龙贷乡镇服务网点全部关闭,县城1家服务网点规范整改,确保不吸储、规范经营。三是化解。对全县排查出的34家融资公司实行一名县级领导和一家县直单位一对一分包,明确专人专班,强调化解责任,确保大局稳定。四是宣传。开展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明显提升。五是沟通。第一时间向群众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疏导群众急躁心理,防止群体性上访和极端个人事件发生。六是处置。目前,我县涉及集资群众12149人,资金54345万元。其中我县自立非吸案件22起,涉及群众8539人,资金30315万元,目前已判决10起,判刑12人。皇家珠宝案件资产处置兑付工作基本完成,155人集资群众,已兑付143人,资金548万元,兑付比例91%。
(5)“四风”隐身变异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中共封丘县纪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封丘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12月1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在“清风封丘”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积极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监督,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目前,发现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线索6个。
(6)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中共封丘县纪委关于进一步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12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活动。12月25日至29日,专门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所承担的交叉互查乡镇进行监督检查,排查出问题线索5个,逐一登记,逐一销号,逐一整改。目前,已累计组织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员干部23批次905人到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召开专题警示大会20场次,播放廉政微电影27场次,讲授党课20场次,使9000余人次受到了廉政教育。
(7)选人用人导向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任前考察、部门专项考评等有机结合的全面考核评价机制,做到准确衡量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二是注重从滩区迁建、脱贫攻坚、乡村旅游等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干部,把综合素养好、能力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基层年轻干部选配到了领导岗位上来。三是继续推荐、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到扶贫、迁建等工作一线锻炼,形成了后备干部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退的机制。四是更加注重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方法和程序,提高干部选用工作的民主质量。五是全县范围内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组织了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抵制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干部档案管理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档案管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档案审核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审查干部档案,严格认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二是对涉嫌造假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研究,对涉嫌造假的材料不予承认,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重新认定并对有关干部进行处理。三是严格落实档案收集、归档相关管理制度,将新增材料及时归档。截至目前,我县共重新核查档案710份,补充材料571份,其中干部履历表419份。
(9)党的组织生活和基层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切实规范党员领导民主生活会程序;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个下一级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严格把关、会中严格监督、会后抓好整改。二是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建立提醒制度,领导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人要在召开支部会议前,向领导报告,提醒领导按时参加支部会议;加大督查,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参加支部会议情况督查一次。目前,各级班子成员能够按照要求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每位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都有文字和影像图片等记录。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经常性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进行组织整顿;坚持党员领导干部送党课下基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四是强化党章意识。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加强对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将党章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将全县党务工作者轮训一遍;把专题学党章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范围,加大对党员干部学习党章的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尊崇党章的良好氛围。五是监督管理好“先进群体”。完善对先进群体的目标引导、规范约束、监督指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日常谈心制度,组织部定期与先进典型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树立正确荣誉观,戒骄戒躁,自我约束,不断成长进步;组织和鼓励先进人物到外地学习,查找差距,明确目标。截至目前,已开展村支部书记五星级评定、党员“聚心”培训等工作,先后组织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116次,万场党课下基层1115场次,并对609个村支书进行了轮训。六是配优村两委干部。按照村干部职数1:1的比例,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致富能手、年轻党员、联户代表、退伍军人等能人队伍中推荐、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建立了2003人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档案;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工作,排查重点村95个,为制定“一村一案”的换届工作方案、选好配强村“两委”干部打下基础。成立49个软弱涣散整顿工作队,每个村下派一名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准备工作,正在入村开展调研活动,已经摸排后备干部151名,已对全县7个软弱涣散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
(10)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制《封丘县乡科级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充分征求各单位党组织意见,综合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状况和思想状态,分类提出解决办法。目前,发放征求意见表85份,梳理出工作缺乏积极性、思想落后、不适应新常态,不敢工作、不愿工作、不会工作等问题干部5人次,共对十八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干部等四类人开展谈心谈话142人次,使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理清了工作思路,激发了工作热情。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干部多元正向激励的实施意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动和保护好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四是贯彻执行省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坚决调整不守规、不作为、不胜任、不团结、不诚信的干部。
今后,全县将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继续紧盯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以市委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突出在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上发力。切实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县委关于推进“123344”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在新征程中起好步、走在前,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新业绩。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示范【第四篇】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x年x月x日到x月x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x月x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教育局党组巡察工作进行了反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整改落实举措。
(一)领导重视,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区教育局党组成立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由区教育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牵头领导具体实施。局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牵头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工作推进台账,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思想统一,迅速启动部署整改工作。
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区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明确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作为净化x区教育政治生态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以对党负责,对全区教育负责的高度,对教育系统全面工作进行体检。
(三)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站在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局党组反复研究、上下联动,制定了《x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巡察问题整改台帐》,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了牵头领导、分管领导,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成效和完成时限,保证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教育局党组收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x个方面x个问题,区教育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原则,逐一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其中x项问题已整改到位,还有x项问题正在办理中。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持续跟踪监督情况。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
x、x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卷中机关干部一人对照检查材料存在严重照抄、照搬现象,其材料中有“x宜昌”等字样;二人对照检查材料缺少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针对性开展学习教育,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查找不足,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现象再度发生。
整改成效:已完成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补充整改措施,在党支部宣读。
完成时间:x年x月。
x、纪检案卷装订无序,重复内容多,制作笔录不规范,多数为一人办案,不符合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认识到纪检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进行全面系统整理,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细致做好案件档案归档工作。制作笔录严格按照纪检格式执行。办案x人或x人以上。
整改成效:纪检档案已经重新装订。《询问笔录》已更换纪检格式,办案人员增加x人或x人以上。
完成时间:x年x月。
x、支部成员对“四风”的认识存在偏差,站位不高。部分基层支部还存在组织生活会认识不清问题。x人剖析材料没按照上级要求撰写,空泛表态。
整改措施:召开以“四风”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加强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督导。
整改成效:已培训。并在后续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中进行指导和监督。
完成时限:x年x月。
x-x、教师进修学校x人,分别违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
整改措施:交回违规报销款。
整改成效:违规报销分别于x年x月x日存入学校基本账户,附有存款凭证,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完成时间:x年x月。
x、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请假管理制度》。综合运用查阅请假记录、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整改成效:收齐、执行《请假制度》,随时到校明察暗访,无违纪现象发生。
完成时限:x年x月。
x、在查阅“严守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组织生活会材料卷中,三十二人的剖析材料没有对照检查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只有大篇幅的个人事迹。
整改措施:提高指导监督力度。针对党员存在问题,及时指导,真实剖析个人问题,支部书记把关,教育局党组把关,层层抓实。真正做到学深、学透。
整改成效:已召开培训会议。并在后续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中进行指导和监督。
完成时限:x年x月。
x、在师德师风案件查处上,在公开环节有所顾虑,怕引起负面影响,如:x年查处的x起教师补课案件只是在教育系统内部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没有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并做到“以案促改”。
整改措施:公开违纪案件不留死角,宣传到位。对案件形成原因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达到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案促改”。
整改成效:查处的案件进行及时公开,宣传到位。对案件形成原因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达到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案促改”。
完成时限:x年x月。
x、巡察组对校外培训机构明察暗访中发现,教育局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科室,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够,对非法办学机构的监管整治没有可行性办法和主动作为的意识,近三年只有x次联合整治的检查记录。
整改措施: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使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积极升华为政府行为。对于一意孤行的非法办学户,教育局要继续加大严查力度,还要加大黑名单曝光力度。
整改成效:建立教育局牵头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查钉子户x家,起到以点带面的警戒作用。已经检查x家校外培训机构,x家合格、取消了x家许可、x家重新申办、x家停办、x家取消办学项目、x家合并、x家整改中,后期跟踪问效。
完成时限:x年x月。
x、“微腐败”总结材把关不严,存在多处“徹腐败”“微席败”字样的错别字。
整改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注意上报材料质量的把关。
整改成效:要求学校自查的同时,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完成时限:x年x月。
x、“微腐败”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致家长一封信回执存在家长没签字情况。
整改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注意上报材料的质量的把关.整改成效:要求学校自查的同时,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完成时限:x年x月。
x、以“微腐败”阶段性总结代替工作总结。
整改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注意上报材料的质量的把关.整改成效:要求学校自查的同时,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完成时限:x年x月。
x、以思政课为引领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x区思政课教师配备数量不足,缺乏年轻教师力量,对教师的管理及培训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加强思政课阵地引领作用,组建区级思政课研修中心组,建立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在全区范围确定四所小学、两所中学为区级思政课改革示范学校。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教师培训力度。继续加强校本培训,增加区级培训项目。
整改成效:通过观摩课打造x节校级思政示范课、优质课x节和精品课x节,组织思政教师论坛两次。x月中旬由五名区优教师思政课展示,全区思政教师进行观摩。制定校本培训工作计划,主要项目是“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学习型团队建设主题研修,主要任务是提高集体备课的有效性。
完成时限:x年x月。
x、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力度层层递减。
整改措施: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总结提炼和分析研究,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科学安排部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有效落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好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
整改成效:制定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固定党日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落到实处。
完成时限:x年x月。
x、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抓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由党办人员代管,宣传人员身兼数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工作队伍的培训和监督指导。
整改成效:已召开宣传人员培训会,建群,互相学习。
完成时限:x年x月。
x、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学校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开展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学习,提高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守好校园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到基层。深入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固定党日和学校德育教育内容当中。
整改成效:x月、x月、x月已分别对学校进行指导、监督。
完成时限:x年x月。
x、师生对于扫h除e相关知识的学习还需常态化。
整改措施:学校制定计划,集中学习,对于难以理解的内容学校要指派专人进行集中辅导,通过播放宣传片、观看视频、座谈论、闭卷测试加强师生对扫h除e知识的理解掌握。
整改成效:专题会议辅导、假期时间学习、学校进行测试考核学习情况。
完成时限:x年x月。
x、在扫h除e的宣传深度上还不够,特别是在对家长的宣传上还需加强。
整改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扫h除e宣传教育,做到广大师生家长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营造浓厚的扫h除e专项斗争氛围。还积极发动教师、学生、家长向身边人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整改成效:已利用家长一封信、手抄报、标语、班会、警示教育多种形式进行扫h除e宣传。
完成时限:x年x月。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常抓不懈,以严实作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提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觉悟,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做到抓常抓细、真管真严。
(二)抓住机遇,以巡察整改促进教育质量提升。
以巡查整改工作为契机,创先争优、砥砺前行,把巡察整改成果最后落实到教育主业、提升教育质量上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打造教育体制创新、教育质量满意、艺体教育特色、职业教育领先、家校和谐共育五大教育品牌,为实现我区教育“高质量+轻负担+群众高满意度”的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总结经验,以制度健全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成效,久久为功,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机制,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示范【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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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xx年8月9日至11月2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3日将巡察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立马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细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并明确整改措施和下来方向。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牵头部门和各责任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xx年7月,我局通过党组研讨启动了《博罗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20xx-2035年)》工作,继续开展《博罗县新一轮县域公路网规划》、《博罗县公共交通线网规划及配套政策研究》等专项规划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
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清,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按照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要求推进局党组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二是坚决执行集体决策事前备案登记制度,每次召开党组会或行政班子会前,由局办公室对党组会拟提议事项提前进行备案登记,送党组主要领导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党组会进行决策。三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制度》,认真处理好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的关系,并做好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尤其是记录参会成员的个人意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情况等信息。
3.针对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存在简单应付现象的问题。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切实把开好民主生活会当作是增进班子团结、提高班子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旗帜鲜明地在民主生活会中讲政治、讲原则。二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高标准完成谈心谈话活动,避免形式化、空洞化,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三是制定“20xx年博罗县交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纪律、学习强度和学习方式。四是强化主动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跟进学习进度,完善学习台账,做好学习记录,切实做到中心组学习台账、学习记录与党组会记录保持一致。
4.针对开拓创新和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攻坚破难和用于担当不足的问题。一是在班子内部旗帜鲜明地讲原则、讲纪律,坚决反对一切“好人主义”,强化制度刚性设计和制度执行力建设,切实用制度管住“人权事”。二是修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及报账员召开财务管理“整改落实”会议,明确纳入“一支笔”的范围,严格开支审批流程。目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已严格按照报账、审批流程等要求进行报账。
5.针对局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目标不清晰的问题。一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局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入部署,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利用学习近平台进行学习,征订《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书籍,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学习。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针对对群众关注的共性和热点问题重视不够、处置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维稳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召开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重点强调了要做好信访维稳的安全检查和处理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和局党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计划、规范党组织设置等党内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党建自查工作,强化党务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三是强化对群团组织建设。四是组织到一线基层部门开展慰问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党建调研工作,下发《基层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统计表》,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强化了党建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组织开展了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会议暨信息员培训班,增强了业务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党支部头雁效应未能发挥的问题。一是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优先把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干部选进党务干部队伍;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培训培养,全面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员活动,建立党员活动工作台账,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党员活动,做好各项活动工作安排,将党员参加的每次活动都编写工作简报,并上传官方网站进行宣传。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发挥党组织书记的“头雁”作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一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定期向局机关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及各级党组织印发《中央八项规定80条清单》等相关资料和文件。二是制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禁止事项执行清单》,进一步明确禁止事项,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项目开支把关嵌入局财务开支审批流程之中。三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督查与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方案》。对全局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以杜绝发放各类违规津贴、奖励金。
2.针对行业管理粗放,行政效能偏低,以罚代管现象突出的问题。制定了《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执法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针对近5年内交通运输企业常见违法行为进行汇总,形成目录清单,及时跟踪处理,预防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3.针对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不严的问题。一是修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博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建立了执法重大案件工作台账,登记跟踪重大案件的基本情况、集体讨论的会议纪要、签到表等,及时督促负责执法处理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案件进行处理。三是修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博罗县交通运输局稽查和处罚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指导。组织执法人员召开工作会议,重点学习执法工作新流程,熟练掌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4.针对履行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围绕治理目标,深入机动车维修业户,迅速排查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业户)的情况,摸清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业户)的底数,对未有经营许可证的维修企业按相关要求对其进行查处。二是对已备案的维修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未取得机动车经营备案,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或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由交通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来会继续推进,全面落实好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管理。
5.针对“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摆进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案例,以案释纪,强化纪律意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布置巡视巡察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八小时”以外自身行为。三是党组集中学习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及十二届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的廉政宣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片、主题宣讲等形式,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针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工作不严格,请休假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全面提升考勤质量,实现考勤监督全覆盖、无死角。二是是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审批表》和《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请假审批表》的要求,填写审批程序,审批表交由局人事教育股备案登记,对于其中不合格的审批表将退回重填。三是局人事教育股定期对全局请休假情况进行汇总,对于违规请休假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通报。
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为财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要求按照制度执行。二是组织召开全局财务整改工作会议,全局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重点讲解开支规定和报账相关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审批的各项流程,进一步把好财务开支审批关。三是全面实行公务卡使用制度。四是修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落实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针对以上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我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全面抓落实,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党的核心领导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下来,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我们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实际行动,要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职能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我局工作再出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