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民族宗教和谐稳定。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民族宗教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目录
1.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3
2.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9
3.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16
4.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21
5.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9
6.华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33
7.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40
8.纳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45
9.普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47
10.祁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53
11.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56
12.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62
13.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70
14.息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78
15.钟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83
16.重庆市南岸区民族宗教委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88
17.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93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2年,我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将法治工作作为民族宗教领域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情况
(一)深化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民族宗教领域广泛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座谈交流、专题培训、工作谋划等,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围绕中央、市委民族工作和全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开展授课、宣讲近40次,各方面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党组会前学法5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次、举办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培训班1次,系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认真统筹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涉及普法依法治理议题10余次。制定印发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做好系统内全面普法和社会领域专项普法。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户外地标大屏及全市6000余块楼宇电视广泛宣传民族团结"金句",发放主题海报7万余份,拍摄制作微视频15个,观看量达74万人次。
(二)深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法制保障
一是全面开展民族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全面梳理现行法规制度。通过文献梳理、专题研究、实地走访、征求意见、部门会商等,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评估报告并正式报送相关方面,积极推动民族团结立法纳入新版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二是与时俱进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废止2部滞后于时代发展、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清真食品管理规范性文件;在清真食品管理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对申请人的服务指导,形成相关工作经验。制定印发关于实施《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我管理。
三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牵头起草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完成合法性审核,并推动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顶层制度设计。全年共完成文件、合同、法律文书等合法性审核84件,完成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评估和入库工作。
(三)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衔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通过编制案例、个案指导、专题培训、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执法衔接协作,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及时更新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编制联合监管场景手册和检查单,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002次。完成机关执法人员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移动执法终端配备工作,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优化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监管。建立健全我市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协调机制,印发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积极采取加强教育宣传、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联合监管等举措开展审批管理,全年共完成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128件,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对清真食品网点开展信用评估和风险评价,完成区级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及第三批事项电子拆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要求,指导各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提升在线办事效率,全部市区民族宗教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全年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80件。
(四)深化权力制约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围绕积极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和《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承办、会办市"两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结各类建议案、提案19件,办理工作获代表委员认可。
二是接诉即办保持排名第一。加强沟通衔接和协调统筹,全年共办理接诉即办诉求派单165件。其中,我委具体承办89件,指导市级部门、各区办理涉民族宗教问题诉求76件,"接诉即办"综合成绩连续保持全市并列第一。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年共接收并依法办理信访事项12件、在线咨询140件、依申请公开6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完成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工作,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北京民宗"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和公开信息1246条。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五)深化调查研究分析,不断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
一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制度,制定工作规则,协调解决民族宗教工作重要问题。
二是全面摸底人员信息。首次完成全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人员台账建设,实现对人员基本信息的实时动态掌握,推动基层宗教工作实现"知道有人做"到"知道谁在做"的重要转变。
三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完成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调研报告,形成工作建议供决策参考,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代北京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助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用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举措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
三、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带头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反复深入学习。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通过党组会前学法、专题法治讲座、法治工作专题研究、实地法治调研等,不断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
二是加强法治工作统筹谋划。始终将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围绕民宗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民族地方性法规调整完善、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等重点任务,带头开展谋划部署,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效推进工作。
三是严格依法科学决策。带头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集体研究制度,牵头起草民族宗教领域重要文件制度,始终确保签订合同法律顾问审查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率保持100%。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年牵头完成司法建议办理1件,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建设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实现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
二是全面做好普法工作谋划实施。研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编印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着力构建"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矩阵。
三是加强行政立法。适时启动民族立法调研,推动纳入立法规划;加强对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统筹做好接诉即办、政务服务工作,确保群众满意。
五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措施,研究优化宗教活动场所防疫管理措施。加强"平安北京"建设,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建立强有力的统筹领导机制
1.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市2022年民族宗教领域年度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计划,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等。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纳入我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计划,成立普法工作宣传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3.抓好普法队伍建设。组织与培养民族宗教普法志愿者队伍,大力加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执法培训实务,及时为基层民宗干部配发执法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作用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4.保障普法工作经费。我局根据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并纳入财政部门预算,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在实际开支过程中,严格执行预决算报告制度,确保经费的合规使用。
(二)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机制
5.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政治导向、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服务社会等"四个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扎实推进我国民族宗教的福州实践不断深入。制定宗教中国化主题月活动工作方案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指导服务,引导全市宗教界人士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各种宣传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6.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将政策法规培训学习纳入全局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基层宗教干部培训班,将政策法规作为2022年基层宗教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方案计划,通过多种形式,掀起学习讨论热潮,抓好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组织、指导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和民间信仰联系点负责人开展培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方向,立足核心教义解经、面向信教群众讲经、发挥积极导向用经。5月以来,指导市道协、市基督教两会分别举办以"领悟经典智慧、弘扬正道真谛"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进基督教中国化"为主题的抄经、讲经、讲道活动。指导市佛协、市天主教爱国会、市清真寺分别举办"砥砺初心 爱我中华""天主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和"伊斯兰教与中国文化"交流座谈会活动。12月,我局组织举办基层民宗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民族村主干培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讲深入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在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7.健全考核机制。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普法工作与评先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一线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取得成效
(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1.结合打造"福籽家园"品牌强化法治宣传。结合"福"文化特色,实施"有福之州·石榴籽精神家园"工程,让民族政策法规进基地。设计"福籽家园"主题标识,培育挂牌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12个。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打造中小学生"共学"示范点,筹划成立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打造校园、企业、社区等民族团结进步样板。有效推动建设"智慧福湖"等民族乡村智慧管理项目。开设石榴籽同心直播间。在全省率先探索福州市民族宗教数字化建设,通过网络宣传我市民族宗教政策,得到省民宗厅高度肯定。助力我市"闽江之心"城市新地标建设,在"闽江之心·福籽家园"举办8期民族团结进步和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观众人数近30万人次,得到上级有关部门高度肯定。
2.深入开展部门法规宣传贯彻。2022年,我市民族宗教部门积极推广宗教领域安全检查与普法宣法执法有效结合,联合统战、消防、文物等部门,召开全市宗教领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部署开展宗教领域安全执法检查,按期推进开展消防标准化建设。分4个小组对8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提升场所房屋隐患、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安全监管服务水平。组织开展财税试点评估工作,巩固财税试点成果,有效推进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房屋自建房、汛期安全、扫黑除恶、非法出版物查处等重点工作,及时处置舆情信息,及时移交掌握线索,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安定稳定。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及时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保障我市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清朗。联合公安、属地民宗等相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积极推进我市宗教执法工作。强化从严治教,推进市佛协、市道协和宗教团体开展年度述职考核和年审工作,积极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崇俭戒奢倡议。
3.结合党建开展法治宣传。我局党员干部职工以民族乡村、宗教场所为政策法规宣讲基地,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抓法治宣传的自觉意识和自主责任,推动民族乡村和宗教场所组建平安乡村、平安场所法治志愿者宣传队伍,形成民族宗教界"人人了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环境。
(二)充实法治宣传内容
4.重视宪法宣传教育。2022年,我局注重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学习宣传。今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加大宗教领域相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力度,我市印发了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知,重点宣传《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今年生效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与宣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我市"八五"普法重要任务,列入我市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结合民法典、扫黑除恶和日常检查活动,深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民族乡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社区,向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宣传宪法,在民族、宗教领域营造浓厚的学习宪法的氛围。
5.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宣传工作。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三)强化谁普法谁执法责任落实
6.认真推行清单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其他负责人协助抓、职能处室具体办的要求,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建立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清单,并在网站公开。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作为我局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办好民族宗教普法节目、专栏。探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方式,在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宗教界建立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鼓励宗教界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对其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阐释,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
(五)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意识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八五"普法民族宗教工作总结的任务,安排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
(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行为
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数字化建设。发挥我市县、乡、村三级网络机制作用,加强与政法、公安、国保等单位配合,及时梳理报送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情况,探索建设"福州民族宗教平台",打造民族宗教工作"一张图"智慧治理。
二是持续通过各类活动加强法治宣传。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继续推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加强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学习宣传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27日
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来,县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强化领导。及时调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持续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统筹谋划。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三是聘请贵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澎曹为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民宗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积极动员,切实提高了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与参与度,开创了"法治民宗"建设新局面。
(二)加大宣教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完善学法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年内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5次,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1次;组织干部旁听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庭审1次,努力提高干部法庭意识;目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8人。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以及"民族团结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宪法》《行政处罚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政策法规培训,年内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5场次,参训人员达6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00余份;1座寺院被评为全县普法工作先进集体、2名寺管干部被评为全县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推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0余条。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职责。一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加强信访工作作为推进新平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以维护群众信访权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切实健全属地管理、综合解决、依法规范民族宗教信访长效机制。年内共接待群众来访3批,2人次,年内调查来信来访事宜1起,做到件件有回音。二是自觉接受地方监督。年内接受县级政协提案2件,建立工作台账,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并对照提案诉求内容,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提案人联系,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确保答复工作的严谨性和针对性,办结率100%。
(四)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全面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领域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省州民宗部门和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原有的责任清单基础上,重新梳理完成民族宗教权责清单,并完成录入工作。二是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工作。结合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推送至州、县两级的互联网+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和监管目录工作,完善事项共35项,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8项,完善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信息库。三是认真执行关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改版上线运行有关工作通知的政策措施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要求,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及时公布民族宗教领域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清单",无"马上办"事项。年内共受理民族成分变更申请1份,办结符合变更条件的1名。全年无行政处罚事项。四是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相关规定,及时成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人员机制保障,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制定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州级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按时完成司法局安排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摸底调查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核查及清理等相关工作。年内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无清理规范性文件。五是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年内登记造册冠以"清真标识"生产经营户8家,办理"清真食品"标识牌6家;会同公安、文化、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23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饭店、系学校内设清真食堂进行抽检,有效维护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强宗教人员思想教育引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三暂停"措施,密切关注宗教人员舆论动态,坚决防止涉疫谣言传播蔓延,确保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今年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长期以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的合力不足,民宗部门宣传的多,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少;上级要求的多,基层主动宣传的少,宣传氛围不浓。二是宣传工作面不广。目前的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县城,而边远山区少数民族村寨的普法宣传活动较少。由于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整体素质不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还需要不断巩固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长期坚持培训和学习。三是宣传模式老化。多年来的宣传模式已很难激起群众学法的热情,有很多的宣传活动形成走过程、走形式,如街面宣传。四是部分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创新发展。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宗干部、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让数据多跑路等减证便民改革目标。积极开展宗教领域的"一公开""双随机"检查,进一步规范民族宗教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继续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以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平、廉政水平为重点,全面提高执法干部素质,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党政领导、民宗干部队伍的政治敏锐性和处事应变能力、对政策法规的把握和运用水平、主动适应宗教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新能力;通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激发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意识。
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市政府:
2022年,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便捷高效、服务群众为重点,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市营商局相关要求,完成了"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结合对接深圳等先进城市,梳理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增补"民族、宗教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等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三项,并依托"一把手走流程"进行优化,压缩承诺时限至15个工作日,精简要件4个,精简网上审批环节4个,修订服务指南3件,调整确定审批结果文件4个,完善事项申请表1个。根据省、市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并结合审核程序,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积极与省民宗委沟通,根据疫情形势,采取多种审核方式,实体件与电子件结合、分级审核与省市联审相结合,化解了考生证件不齐等困难,极大地缓解了审核工作压力,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经过连续10个工作日的努力,共为全市940名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和348名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确认工作。此外,还为1名本地户籍外地求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认定证明。
(二)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做好监管。依托"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制定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完成一单两库的动态调整,其中,年度计划检查宗教场所12家,宗教团体6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家,现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哈尔滨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并予以公示;建立局机关干部个人信用档案,签订《个人信用承诺书》和《处室信用承诺书》;完成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报送工作,并依托"信用黑龙江(哈尔滨)"平台,完成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二、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体系能力现代化
(一)对现行民族宗教法规进行调研。贯彻落实科学立法要求,深入学习三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法规规章的清理和评估工作,按照上位法调整情况和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情况,对不适应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有悖公平公正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向市人大和司法局提出工作建议,维护法制统一。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方面法治工作调研,及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工作联动,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准确反馈到相关部门,为科学立法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良法善治。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我局2022年度无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细化完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公布、评估与清理、备案与监督等法定程序,正在修订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中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工作制度》,明确局党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决策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党组会议。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决不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注重把好"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三个关键环节,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决策中严格执行党组决策程序,按规矩办事、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决策后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在制度和程序上确保局党组工作运转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坚持重大行政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发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用,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完善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标准,全面准确反映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法律顾问工作章程》,聘请3名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是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对全市民宗系统执法力量进行了摸底调查,针对个别区县(市)执法力量少、执法能力偏弱等实际情况,督促各区县(市)参加2022年度申领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加强执法力量,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协调相关部门把区县(市)民族宗教执法能力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大力开展执法能力培训。积极组织民宗系统干部参加行政处罚法线上专题培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民宗系统干部法律水平,保证年度学习培训不少于60小时,持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三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并将全年执行信息情况进行公开,保证执法环节公开透明,执法结果公正、公平。结合政务服务网、市长热线、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并予以答复。落实政务公开,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共资源配置的情况等,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对应的工作流程图,《宗教事务条例》等部门文件。
五、坚持底线思维,不断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风险
一是加强矛盾风险防范。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部分涉及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互联网涉民族宗教舆情进行关注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年初以来,共从省民宗委接收并处置4条涉及我市清真食品、伊斯兰教等方面舆情,此外,还向市网信办转交1条涉嫌挑动民族矛盾的微博信息。二是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深入在哈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中开展法治宣传,邀请法律工作者结合在哈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多为经营烧烤摊、干果店的实际,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不断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增强"五个认同",自觉抵制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违法活动。与新疆驻黑龙江工作组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性沟通工作,及时掌握在哈新疆籍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因种种原因产生的可能影响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三是按照市委国安办、市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稳定形势研判报告及相关周报材料。
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杰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高起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杨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局党组会3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扎实开展会前学法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把法治思维贯穿在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全过程。制定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为重点学习内容的学法计划,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具体问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一年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次,党内法规2次,业务法规1次,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次,三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1次,收到良好的效果。为全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购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家辅导报告会、学习研讨座谈会和学习强国、干部在线、极光新闻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实况,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工作报告,跟进学习大会精神。邀请专家学者对大会精神进行宣讲2次,党组专题学习3次,网络答题2次,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精细化推进落实法治工作。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实施方案》、《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我局上报法治工作信息近20余条,省市网站转发了10条,哈尔滨普法公众号转发9条,充分反映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与新时代民族宗教领域制度体系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法治宣传形式还不灵活等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采取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向社会各界普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巩固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三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效能。四是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持续推动有关政策调整工作。五是多方挖掘信息资源,力争提高法治建设信息报送数量及质量,讲好民族宗教领域的法治建设事迹,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民族宗教力量。
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21日
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合江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与民族宗教、安全生产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法治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全力保障法治工作经费,将普法宣传经费列入工作经费预算,保证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的普法宣传资料、法律法规培训等普法工作的费用开支,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民宗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属地镇街、场所工作例会制度。县委统战部领导每人联系7个镇街、县民宗局领导每人联系3-4个场所,重点督促、指导、检查镇街和场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召开民宗工作例会5次、民宗工作联席会4次,学习研究民宗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措施,推进依法管理
(一)坚持宣传教育。一是注重培训学习。结合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多形式加强民宗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通过专题培训会、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民宗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今年组织开展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培训1期,并邀请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专家分别就防邪反邪、税务知识、消防应急等法律知识作了1期专题培训。二是加强活动开展。邀请宗教界人士参加宪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多形式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开展讲经解经交流活动,观看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电影,切实做好宗教界认识的政治引领。
(二)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在全县12个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制作法治宣传展板,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禁毒、防邪、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面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免费发放。今年累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3次,发放政策法规读本1600余本、宣传单2100余份。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规范场所管理。督促指导各场所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优化管理组织,理顺机制体制。并联合属地镇街定期对场所的消防、房屋建筑、用气用电等方面开展全覆盖检查。今年以来,对全县12个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全覆盖督导检查11次,发现问题109个,已整改问题104个,对暂时无法整改的5处问题实施封闭打围。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整治。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补助20万元分别对凤凰寺、云台寺、甘泉宫的安全隐患据实补助,并另行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法王寺白蚂蚁防治和消防管网建设,撬动各类资金100万元以上投入排危整改,切实消除宗教场所安全隐患。三是弘扬先进典型。组织我县宗教教职人员主动参加四川省消防安全大培训暨优秀讲师评选活动。我县推荐法王寺释广钟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被评为全省重点行业类优秀作品,并在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消防119"进行展播,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树立了标杆。
三、存在问题
一是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的数量、结构、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青黄不接。教职人员数量少,整体素质不高,导致场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规范管理的精准度不高。二是部分镇、村、社干部对民宗政策法律法规不清楚、不了解,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仍然不够,导致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不深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央、省市民宗工作会议精神为根本遵循,将思想统一到行动中来,结合实际抓好民宗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好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指导基督教堂开展"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市级示范场所创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常态化抓好宗教领域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27日
华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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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民族宗教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和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法治观念。
?南岸区民族宗教委
???2023年2月28日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区民宗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民宗局局长作为区民宗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重大问题、协调重点工作、督办重要任务,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了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建立民宗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负责推动本单位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加强民宗执法队伍建设,我局所有在编业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区法制部门组织的依法行政培训学习、考核,2022年1人取得执法证件。三是及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将班子成员学法普法情况纳入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二、抓实法治宣传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的学习教育,引导信教公民、宗教教职人员等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二是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疫情防控、消防、食品安全、禁毒防艾等工作的宣传,组织开展"大安区2022年禁毒、防艾知识宣传活动进宗教活动场所"、"2022年大安区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日活动",向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广泛宣传法律常识,现场解答疑问,发放宪法宣传手册。三是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纳入区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各级民宗干部依法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识,积极营造学习运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以区、镇(街)、村(社区)民宗干部为依托,建立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管理体系,信息互通,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形成民宗风险隐患的有效管控,促进管理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全面梳理《大安区民族宗教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事项、问责依据,按照行业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法治行政工作,确保法治服务运行事项及时到位。三是建立区、镇、村、组、宗教场所五级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和安全信息直报网络,持续强化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机制建设。
2022年,虽然大安区民宗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较大进步,机关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年未出现领导班子违法违纪行为,未出现民族宗教界人士参与非法组织和从事非法活动等情况,但仍存在少数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等问题。
2023年,大安区民宗局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民宗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各民族群众、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进一步强化民宗领域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管理机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规范场所管理,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和问题研究解决;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5日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深化全民普法工作,提升法治能力素养,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高运用民族宗教领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1.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利用每周一机关学习例会的时间,认真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宗教事务条列》《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乐意学的良好风气。积极协调引导,督促各乡镇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落实培训任务,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使广大基层干部及时掌握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加强了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的促进了基层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素养。
2.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不断提高全市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我局统筹部署、细化责任,抓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和"互联网+法治宣传"服务,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职责范围、民族宗教工作特点和社会热点,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专题培训、集中宣传和定向宣传,突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让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生活。尤其是要深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制度,认真做好日常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推动形成人人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在竹屏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材料,以简洁易懂的语言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民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大家守法、用法意识,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各宗教活动场举行了庄严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升旗仪式,积极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学习,为"宪法宣传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引导我们广大群众能正确区分宗教和邪教、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等非法行为,正信正行、崇尚科学、爱国爱教。切实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三)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按照《华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案件从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归档。三是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我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类别为民族、宗教,执法区域为华坪县。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始终把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在内容求实、方法求严、形式求全上下功夫、做文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务公开网及时公开权责清单2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利2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每月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执法检查进行记录登记。三是全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并聘请我局副局长为法律顾问,负责履行参与民族宗教类执法疑难问题及重大案件研讨、协助民族宗教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对涉及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及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等。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我局全面排查整治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坚持每年实地调研至少2次,每月寻访宗教活动场所1次,对可能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超前做好工作,提前化解,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和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做到"权利取得要依法、权利行使按流程、权利运行要公开、权利运行受监督"的原则,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利运行。切实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族宗教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我局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民族宗教领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我局法制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加强政府立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加强学习,要求全体报考执法证。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手段尚不完备。执法人员少,执法条件差,执法工作没有形成应有的威力。
(二)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我局在编制少、人员少的情况,任务繁重,难以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潜心研究依法行政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执法工作、各个股室抓落实的格局。开展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工作。确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好部门职能,谋求行政效能最大化。持续抓好全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完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部门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建立完善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工作理念,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建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府公报、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告栏等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政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各项监督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
(三)广泛开展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宣传。做好民族宗教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继续在各级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及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树立法律权威,提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行政观念和水平,提高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四)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积极参加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工作的水平。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履行好"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五)加强宗教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宗教干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宗教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执法证考试等。规范依法行政,完善政策体系,及时修订和完善民族宗教与地方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民宗政策体系;规范行政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华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全面有效提升。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从维护宪法尊严、坚持执法为民宗旨的高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局长亲自抓、亲自谋划、亲自落实、亲自推进。结合实际,抓住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及时制定方案,定期检查督促,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深化行政服务事项改革。2022年,我局按照有关要求梳理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总计15项行政职权,形成《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在网上公布。按照省民宗委、县政务中心最新标准,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紧盯"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目标,及时更新贵州政务服务网上的信息,进一步优化服务及办事流程,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标。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局领导主动参加机关组织的法治理论学习,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乐意学的良好风气。2022年,我局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各位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各平台的各类学法活动,并强化民族宗教执法力量队伍建设,截至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人员共有5人。
(四)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力度。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县干部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宗教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2022年组织全县"四员"队伍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6期500人,组织宗教干部和宗教场所主要负责人分别赴省州参加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培训5次,发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8000余份,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宣讲15场次。
(五)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2022年依法审批民族成份变更、确认申请17人,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65次。
(六)优化管理,营造氛围。重点围绕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能力。积极引导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平等遵守法律、正确融入城市,全县民族宗教领域营造了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年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未发生一宗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民族宗教领域的法治水平持续提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受机构人员编制所限,执法力量短缺,对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存在很大困难。二是缺少相关技术设备,执法手段单一,对完全掌握违法行为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贵州建设的通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三)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申报、审核及备案等工作,定期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认真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黔南州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等民族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打击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做好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民间信仰管理工作。
(二)加强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宣讲,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群众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完善我局宗教工作权责清单,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求。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培养民族宗教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及效率。
纳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一、本部门2022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本部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0件(作出执法决定案件总数)。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2022年度执法规范化方面出台了《纳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主要明确了岗位责任,制度实施后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行政执法工作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建设,确保执法合法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熟悉办事规程,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办事水平,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学法,用以案释法、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三项制度"内容,切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了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2022年6月14日,局组织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会,会议要求,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要学深学透行政执法理论和业务知识,切实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执法岗位需进一步完善管理。执法人员一般身兼数职,做好各自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实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多组织多样化的专项培训,提高学习质量,确保培训知识学以致用,对今后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有实质的帮助作用。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壮大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
纳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2日
普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普安县民宗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普安县民宗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县民宗局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建立了《普安县民宗局行政许可标准体系》。积极衔接落实省、州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上级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主动承接、全面梳理,及时更新审批事项目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县民宗局权责清单,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智慧管理平台系统全部纳入民族宗教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等36小项,一次办好范围,一次办好率达到了98%以上。便民服务事项全部可网上办理,实现"零"跑动。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普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清理、监督全过程管理,我局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审核、备案等,完成普安县依法治县办安排的规范性文件常规清理工作。进核查,2022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应诉的职责,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做到有诉必应。二是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搞好行政复议工作,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今年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四)加大普法教育。一是制定普安县民宗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由各归口股室做好宪法、民法典及涉及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制定普安县民宗局学法制度、2022年会前学法计划、普安县民宗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法典、"一法两规定"、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配合做好上级人大对"一法两规定"相关调研工作。三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开展全县五月、10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主题教育活动、集中排查调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切实推动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履行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法定监管职责,促进我区民族宗教领域执法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开透明,推进民族和宗教事务的依法规范管理。认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不断充实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推动镇(乡、街道)有效承接宗教事务行政处罚下放事权,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结合工作特点,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重庆市南岸区民族宗教委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现将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并开展研讨交流,并及时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引导我国宗教中国化,推动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在南岸大地。
二是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委领导干部职工及宗教界人士实时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式;10月27日上午,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全委在职干部职工、退休干部、全区11个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21人参加会议;12月14日,党组书记讲党课,再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了二十大精神学习全覆盖。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各项重大战略部署,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党的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切实促进全区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全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充分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取得新实效,拓宽依法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新思路。
(二)"放管服"改革持续依法推进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对涉及我委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在"渝快办"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不断简化承诺时限、办事流程等事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系统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全程网络办事的运行效率。用活用好"互联网+监管"监管方式,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南岸区民族宗教领域监管,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暴恐活动监管查处力度。同时,对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遏制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随意性,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改进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梳理我委行政执法问题,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等关系教职员工和广大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宗教活动场所领域执法力度。聘请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依法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强化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法制宣传教育。号召少数民族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党章及国家民族政策等内容,不定期开展爱国主义、反分裂反渗透、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争四爱"、"三爱三反"等主题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党员党性修养、国家意识、法律修为,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其以守法诚信、勤劳致富的实际行动带动其他少数民族同胞。在宗教场所负责人工作会上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意识形态教育,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坚持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极端主义思潮影响。
二是9月,在全区15个镇街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悬挂横幅89条,制作宣传栏及展板42处、LED屏41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微信发布、转发宣传信息12条,并设置便民服务台、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咨询400多人次,营造了全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同心同德、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依法开展非法宗教活动处置
建立完善非法宗教活动处置机制,为非法宗教工作的处置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工作模式,非法宗教活动的处置更加快速、有效,今年平稳处置非法宗教活动3起,阻止非法宗教活动2起。在南京玄奘寺供奉侵华日军战犯牌位事件发生后,主动认真细致排查我区各宗教活动场所情况,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6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升华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引领全党全国人民开启新征程的力量之源。要求领导班子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丰富深刻的内涵,要准确把握法治与党的领导、法治与以人民为中心、法治与中国国情、法治与改革、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等五重法治关系。
二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始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组织委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宣传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参加每年公务人员的法治理论考试、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培训考试等,将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定期轮训的必修课,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因非法宗教活动隐蔽性强,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在发现的及时性、处置的合法性上需进一步完善加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党支部学习等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领悟核心要义,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指导各镇街举办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座谈交流等活动团结各族群众,发挥社区在联系交友、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是强化部门、镇街协调联动,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式排查相结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乱设宗教造像、天主教地下势力、伊斯兰教"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非法宗教活动等排查,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加强对违法宗教活动的清理和打击力度,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渗透。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2号)要求,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初工作计划,与党建、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规定,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用好用活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载体,多形式多措施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及宗教领域形成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学法、守法、懂法、用法。通过干部职工会、网络在线学习、学法用法考试测评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国家基础法律法规及《民族乡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切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钟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区民宗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钟山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法用法,深化法治宣传、统筹资源协调开展法律服务等,切实为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现将区民宗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动。一是调整区民宗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办公机构,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二是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引导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6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民主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制定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支部主题党日、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结合工作服务管理实际,将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做到每次学习必学法,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法治意识。一是多措并举确保学习任务落实。采取带头学、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书本学习、网上学习等形式,党支部结合专题学、党员干部结合个人实际重点学、网上网下随时学,提高了民宗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全体干部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二是分领域培训确保引领带动。结合民宗业务工作实际,开展民族宗教业务培训3次,分领域引导宗教界人士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国旗法》、《宗教事务条例》,确保宗教界人士知法、学法、懂法,同时也会用法。三是学用实践并用确保学习成效体现。把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结合上,把突破点选择在提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上,把落脚点定位在提升民宗工作法治化水平上,通过学做结合、学以致用,取得了积极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依法依规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和促进了新时代民宗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民宗工作对象对民宗局门的满意度。
(三)注重队伍建设,确保法治工作保障措施落实。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民宗局坚持一手抓普法队伍建设,一手抓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利用好区民宗局法律宣讲服务队,到宗教活动场所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宗教法规等方面开展公益宣讲和公益活动。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权力事项梳理工作,实现"行政权力入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梳理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3个清单,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规范执法程序,确保依法行政。
(四)加强依法管理,确保推进法治建设走向深入。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15场,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各民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二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压紧压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及基层宗教工作督导检查全覆盖3次,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民族宗教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和确认工作,深入开展非法宗教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调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水平和能力,使法治成为民族宗教关系的"保护神""压舱石"。
二、存在的问题
受机构人员编制所限,本单位没有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法律专业人员不足,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依法行政任务需求。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后,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我局相应人才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加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增强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二)不断推进"放管服"工作开展。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责任清单等在门户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已编制的行政许可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实施动态管理,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
(五)扎实推进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全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动态监管,有效实施分类监管,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扎实开展执法队伍培训,进一步规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抓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二是落实普安县民宗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普安县民宗局行政执法换证工作,加强执法信息发布,及时报送并公示普安县民宗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六)依法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一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防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等工作情况,分析维护民族关系和谐所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探讨工作对策,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工作任务和方向,凝聚了共识。二是加强调研,摸清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底数。根据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为及时掌握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情况,我局向各镇(街道)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处置涉少数民族的突发事件。三是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联合公安、安全等有关部门,协助基层宗教部门加大非法宗教活动查处力度,做好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经查,暂未发现普安县存在非法宗教活动,有效维护了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族宗教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完成并上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将法治工作纳入年终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推荐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带头学法用法做法治建设的表率。在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普安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在法律法规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努力提高自己的法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先后组织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知识,带头提高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处理问题,增强依法执政本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普安法治建设。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表率。
三、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还有些单一,普法效果不够深入。二是由于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宗教法律法规配套不够完善,另一方面基层宗教队伍的执法经验不足,往往需要多方联动执法,单独开展执法行动存在困难,还做不到高效行政执法。
四、2023年法治建设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等方式,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和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二是加强对宗教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办理执法证件,保障基本执法设备。加强对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法治和宗教理论政策的教育宣传引导,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对宗教问题的认识,督促宗教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 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法治宣传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以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十五进"为抓手,充分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5月和10月民族团结宣传月组织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宗教领域"四进"工作及普法宣传、法律讲座进场所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工作资源,压实各部门抵御渗透工作的责任,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排查和打击力度,一经发现,联合公安等部门对非法宗教活动坚决予以取缔和依法严厉打击,让非法宗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无处藏身,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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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3日
祁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祁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祁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祁阳建设的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强化法制宣传,切实推进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民族宗教工作日常,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推进会定期研究,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清单制度,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化、精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与任务。三是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纳入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不断强化法治意识。
二、拓宽宣传渠道,持续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法治观念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把《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法治理论学习与考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考试通过率为100%。二是持续加强少数民族法制宣传,9月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长亲临现场指导,有力推进了我市少数民族法制宣传工作,营造了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良好氛围。三是持续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进程,举办了宗教界"崇俭戒奢"主题教育、"五进五好"宣传教育等活动,扎实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在全市55个场所设置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展板,不断提升宗教界法治意思和法律素养。
三、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强化民族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来祁经商务工少数民族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办理其子女就近入学1人,依法办理少数民族成份变更1人,完成少数民族考生身份审核工作20人次。二是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宗教管理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了2起非法宗教活动。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部队伍法治能力还不高,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还需提高;二是学习宣传的覆盖还不够多,虽有开展"五进五好"宣传教育活动,但与法制宣传结合不够,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力度还需加强;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还不够强,存在力量不足、经验不多等问题,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力度不够,法律震慑效果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民族宗教依法行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能力。二是拓宽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界普法宣传力度,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等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积极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定期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外来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和依法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不断巩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祁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9日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
现将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概述
一年来,省民宗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国家宗教工作精神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青海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法治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文化建设,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统筹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下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进一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省民宗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相适应、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机制。认真执行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积极开展年度述法活动,党组成员对分管业务法治建设进行了汇报。研究制定青海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和"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意见以及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及任务分工和全面依法治省2022年省民宗委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明确我委2022年法治建设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可检验的成果。
(二)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重要内容。邀请民族宗教、党建等工作方面的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做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党内规章等专题辅导讲座3次,全体干部网络普法学法参加率达100%。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年内法治宣传覆盖面达92%。总结"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普法依法治理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启动第二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命名工作,首批已命名20个。该活动作为全国首创,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是全省普法依法治理3个省级工作部门创建示范活动之一。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五部门颁布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面向全省印发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通告和《青海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任务。研究制定青海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行政许可审核流程、管理实施细则、约谈惩戒制度、许可证编号说明、信息审核人员应该具备的条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细化配套制度,并对省佛教协会等5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颁发首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三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重要决定的方案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委法治建设重要决定的方案备案工作;对《省民宗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省民宗委普法依法治理要点及任务分工》报司法厅备案。四是制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我省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配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对涉及改革项目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安排部署,从优化审批服务、做好信息归集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完成《青海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告(送审稿)》的第三次复核工作,进一步明晰我委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宗教领域行政许可运行。五是书面调研和梳理《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报告报国家民委。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地方组织法》,起草我省关于《地方组织法》的相关材料征省政府和省人大意见后报国家民委。继续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完成决策咨询1件,合同审查4件。
(三)监管与服务并重,稳步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化水平。一是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牵头省创建办、省人大民侨外委开展全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在各地各单位自查基础上,深入6个市州、11个县市区和7个省直单位开展实地督查,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切实推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正确执行。二是联合人社厅、农业农村厅和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开展"红石榴就业行动"的通知》,搭建线上、线下互动的创业服务平台,引导我省有创业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赴东部地区城市以创业实现就业,年底组织输出1131人,超额完成了2022年组织输出300人的试点任务目标,完成率达377%。会同省人社厅、发改委等12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拉面等特色劳务品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助推我省"青拉""青绣""枸杞"等特色产业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建立"社区石榴籽家园"服务平台,推动形成各民族相互嵌入、团结共融的社会结构和社区,全省已建立了363家"石榴籽家园"。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和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处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围绕"宣传教育""严格依法加强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压实属地责任"五个方面九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问题整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我省清真食品市场平稳有序。在元旦、春节、五一等关键节点期间开展清真食品检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取消省、市州级民宗部门的部分审批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我委业务主管行业协会收费成果,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行业协会收费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业务主管协会工作开展自查活动,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合法合理收费活动,形成民族宗教领域规范有序、治理有效、诚信自律的行业协会新体制。同时,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我委业务主管社会团体规范法人内部治理,促进社会团体对分支机构规范管理,净化社会团体发展环境。完成20个社会团体的年检初审和2个社团内部刊物的年度核验工作,实现社团服务管理新常态。五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评查各执法部门能够遵循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基本流程,2022年行政许可案卷适用法律正确,均为合格等级,合格率100%。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总体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执法工作中存在困难;法治宣传教育还有盲区死角,深度广度不够;方式方法单一,创新不够;宣传教育工作效果需进一步提升等。
2023年,我委将继续从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等方面加快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同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新要求、新精神,及时修订完善我委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过程记录检查,进一步梳理明确执法责任健全"违法惩治、守法褒奖"机制,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三明市民族宗教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三明目标,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结合民族宗教实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注重干部学法,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等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邀请省厅、市委党校专家领导为我局干部职工授课,局领导到县(市、区)调研并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讲座。组织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水平。二是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民互动(问题解答)等专栏,开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度,进行政策解读;指导全市民族乡村、民族学校、各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共建社区开设法律法规宣传栏,向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公益普法宣传。开展"福籽同心爱中华.喜迎党的二十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网络知识竞答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提升了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依托民宗特色,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将法治文化建设与闽学(朱子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民族宗教工作有机融合,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参观三明中央苏区革命历史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和宁化县廉政教育警示馆等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一季一警示"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抓手,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会、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契机,通过"集中带动团体学"、"重点推动场所学"、"广泛发动信教群众学",充分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引导宗教界爱国守法,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规意识、公民意识和规范意识。四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每年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参加省民族宗教厅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调训、轮训暨执法培训班,不断扩大执法人员队伍。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宗教执法队伍培训班,邀请省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提升民族宗教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综合施策主动作为,着力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及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按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难点问题。高度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三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方案》。用好福建省"互联网+监管"这一平台,开展联动监管;及时上传双随机抽查清单、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和检查计划,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协调处理多起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情况,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我们在调解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统一,维护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全年零复议零诉讼。市民宗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局网站公开当前工作动态和时事新闻、公示有关事项。经常到各县(市、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用电用气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书面报送整改情况。定期开展民族宗教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落实县(市、区)民宗局属地管理责任。四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发展。推动青水、治平2个民族乡加强与省直和沿海发达地区挂钩帮扶单位对接联系,促进帮扶项目资金高质高效落地实施,组织召开全市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推进会,深入开展第七轮挂钩帮扶民族村活动。向上争取中央、省级民族专项资金912万元,精准实施产业发展、民生项目23个,争取将青水乡列入全省首批重点打造的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振兴(特色文旅)示范乡之一,从2022年至2025年,省民族宗教厅将示范乡纳入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测算指标,每年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培育一批产业型人才。持续抓好1乡5村全省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优化升级"行动,引进福建小风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东坂畲族村列入桃源里旅游度假区共同经营,国庆期间吸引旅客1000多人、门票收入5万多元。在青水乡试点开展"畲族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在宁化县和治平乡分别举办全市民族乡村干部及畲药种植培训班,在三钢集团和青水乡分别举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畲族医药与健康养生同行"为主题的2022福建省畲族医药非遗项目"四进"活动,推动青水乡、治平乡、泗坑村3个畲族药种植基地畲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着力打造"青水印象""青水畲寨"等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宁化客家黑笋干""畲乡村米糕""鑫珍豆腐皮"等22种民族乡村特色农产品品牌。开展海峡两岸民族乡村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邀请三明学院台籍教授2次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实地调研,策划海峡两岸民族乡村特色文旅融合发展项目2个。五是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全面完成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登记情况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注销手续摸排造册,健全完善全市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目前,全市共有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893人,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12处。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命名"四进"示范活动场所和规范管理重点提升场所25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全市有381处宗教活动场所开立了银行结算账户、占总数的%。在全国创新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方牌"管理责任制试点工作,已在17个宗教活动场所试点,国家宗教局内刊官微微言宗教对我市改革创新作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全省探索试点开展文化型、生态型、公益型"三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评选创建活动,确定三元区白水正顺庙等10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为我市首批"三型"示范场所,我市的创新做法得到省民族宗教厅充分肯定。做好省市县三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今年新增1处省级民间信仰备案登记点、4处市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
八是强化边疆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排查民族村寨矛盾纠纷隐患,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依法解决纠纷。今年到滇滩镇、芒棒镇、猴桥镇、明光镇等少数民族村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宣传5场次。到边境三乡镇开展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相关宣传工作3次,进一步在少数民族村寨巩固了民族团结成果,营造民族团结稳定和谐氛围。积极推进沿边三乡镇边境小康村项目建设,选派1名人员为强边固防工作队员,加强强边固防工作,积极有效配合有关部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2年来,民宗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加强;二是依法行政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民宗部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加大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促使民宗局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抓好本部门的法治各项任务落实。
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13日
息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烽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息府发〔2022〕7号)文件精神,我局立足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及民族宗教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构建责任明晰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二是积极参与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
(二)加强学习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1.强化学习领悟,提高法治能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通过党组会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学习共计5次。
2.强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阵地。一是以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在全县四个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及广大信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理论学习、普法考试、典型案例学习等方式,将机关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一年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10人次,参加县依治办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律知识测试12人次,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10余次,典型案例学习6次,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注重学以致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所学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学习,使民宗干部知法懂法,进一步提高了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规范权力清单提升服务效能。2022年我局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职责20项,其中行政处罚10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5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有序开展工作。
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抓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用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目录之外无收费。一是进一步明晰各科室的责权清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能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抓好有关工作落实,推进为民服务事项的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推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把民宗局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把公开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全过程。
3.强化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亮证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保障程序公正,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文明执法,公平公正执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三重一大"决策问题,一律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单位聘用法律顾问1名,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三是规范执法程序。结合全局人员调整情况,按要求组织新进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及时申领执法证,全局正式干部职工8人,现持有执法证人员5人,严格落实"亮证执法""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等有关规定;梳理完善民宗局责权清单,明晰办事流程,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全面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频次,对办事流程、提供资料等及时通过政务网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公开,认真落实"一网通办""一次办"等有关要求,努力提高为民办事的工作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以学促用效果还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方式单一,成效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法治思维及法治意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开展普法工作
结合宗教主要教职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活动,举办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干部暨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1期,全市260余名宗教教职人员及乡镇(街道)领导参加培训。邀请了云南省委党校教授对《党的宗教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授课,对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作了深入解读。组织腾冲市佛教协会80余名教职人员开展"学习法律法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喜迎二十大的召开"培训班1期,邀请法律顾问对宪法及《民法典》与宗教相关知识做了辅导。通过以上法律法规的宣讲,进一步提升了民宗局干部职工和广大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通过职工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采用在局机关悬挂横幅标语,电子屏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到芒棒、猴桥、滇滩等乡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彩页、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团结基本知识,共计发放政策宣传单、宣传手册等500余份、接受咨询120余人次。在民宗局机关宣传栏制作了反邪教宣传展板,到玉泉清真寺、腾越教堂开展了2期反邪教和反宗教极端思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加群众120余人,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反邪教和反宗教极端思想意识。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把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内容,提升基层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对宗教工作的认知水平,提高各级干部做好宗教工作、解决宗教问题的本领。持续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对187个宗教活动场所实行"五进"全覆盖,在场所显眼处将《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节选制做为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各场所负责人利用信教群众聚会过宗教生活之际,纷纷组织大家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宣传法律。通过对全体干部职工、宗教教职人员各类培训班,加强干部和教职人员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采取会议学习、信息宣传等形式认真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制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集中清理和专门清理相结合,经认真清理,我局未出台过规范性文件,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建议。
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民宗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集体讨论,由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三是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水平。同腾冲市援边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洽谈及重要法律文书审核、行政诉讼等方面充分发挥顾问作用,全面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民宗局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四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民宗局权责清单,树立民宗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0项,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并适时按照上级安排进行动态调整,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
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并公开发布了《腾冲市民宗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腾冲市民宗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腾冲市民宗局信息公开备案制度》《腾冲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及时、准确、规范。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局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事流程图,强化行政审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原则,依法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法规依据、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程序、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确保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我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深入。
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度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民宗局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条,政务信息的及时上报并公开,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到民宗局的工作动态,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针对群众咨询的更改民族成份、大型宗教活动初审和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相关的程序法规等问题均已进行了认真答复解决。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是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根据《腾冲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民宗局工作职责,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宣讲法治课,自觉参加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培训。2022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宪法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学习3次、领导班子集中学法2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利用召开宗教团体会议、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活动到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全面筛查删除各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需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登录系统全面普及行政审批网上,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对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形成《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权责清单目录》,结合权责清单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对权力类型、名称、依据,并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制定了《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方案》,制定了《腾冲市民宗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将告知承诺制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局法治机关建设,明确局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总责,分管法制审核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责任。两名同志通过考试获得了执法资格。按要求使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计系统,在系统上报送了相关数据,报送了腾冲市民宗局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及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日常工作重大决策通过班子会研究决策,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局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2名干部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承办全市民宗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落实规划和年度清单计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法治建设工作按目标、按步骤,稳步推进。三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了局党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布制度。四是落实保障法治建设经费。把依法行政、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局年度经费预算,在局年度部门业务费中统一列支,安排普法经费10万元,并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确保2022年度法治建设经费及时到位。同时,还督促市级宗教团体、民族乡村优先予以安排保证法治建设经费,确保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正常开展。五是加强检查考核监督促成效。坚持以检查考核监督为抓手,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普法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健全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评估考核机制,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体系、"三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中,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其中。通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并通过不间断地检查督促,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近年来,我局一名同志荣获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另有多名党员干部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省民族与宗教系统先进个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市民族宗教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和县(市)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都存在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全市12个县(市、区)民宗局除永安、宁化保留单列外,其他10个县(区)皆为挂牌机构(在统战部),没有独立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新老更替快,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二是执法执法力度有待提高。由于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相对复杂,单独开展执法行动存在困难,离高效行政执法尚有差距,对民族宗教事务进行规范管理的行政执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努力提高机关全体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务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全员学法活动,尤其是加强领导干部、科室负责同志的学习,组织开展专项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自觉养成依宪行政、依法行政的工作习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宣传氛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指引,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在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普法宣传力度,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规范制度职责。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细化程序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正确把握行政执法工作的地位作用,明确承担的职责任务。认真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行政执法、答复意见、办理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努力建成一支有能力、敢担当、善建言的法律工作型队伍。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民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宗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民宗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民宗局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民宗局国家工作人员用法制度 》等制度,组织集中学法4次,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展年度书面述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各方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强化法治工作保障,确保法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强化干部法治教育
制定了《民宗局集中学法制度》,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班子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并认真组织开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以及《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作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宣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会1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年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4次,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民宗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