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工作自查报告【优质3篇】
拆迁办工作自查报告总结了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是否能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拆迁办工作自查报告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拆迁办工作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危险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危废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狠抓医疗废物的管理,对医院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一次性医塑用品和医疗废物加强了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由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管理制度以及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制度等,并对所有制度在全院加强了学习,使所有工作人员都能认真执行。
二、设置了医院医疗废物的监控管理部门,医院在院长带领下,由院医务科主任负责监督、后勤负责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存、转运工作,制定了管理人员及运送人员的职责并参照执行。
三、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的知识培训,在全院进行了医疗废物相关法律知识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学习,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重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人员进行了职业安全防护和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流程及废物流失、泄露、扩散上报流程知识的学习,使医疗垃圾能更加规范的在院内运送,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加强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管理,全院新购进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专用收集桶,更换了院内不符合规范的所有垃圾桶,医疗垃圾军用黄色桶装,利器进入利器盒,所有医疗垃圾按要求分类包装运送并标识清楚。
五、加强了医疗废物暂存点的管理与医疗垃圾的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暂存点区域内标识清楚,各种制度上墙,每次医疗垃圾运出后,对暂存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我院对用后一次性医塑用品进行集中焚烧处理,有效防止医疗废物对社会的危害。**年经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进行了集中处理,有效的保障了医疗废物的无害化,来年我院将继续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拆迁办工作自查报告 篇2
20xx年,高新区拆迁办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高新区“三区一城”、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目标和规划加快旧村改造、新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三大步伐的要求,通过精心安排和部署,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区拆迁工作稳步推进,为推动新城建设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全年完成拆迁面积万平方米:其中梅墟街道完成房屋拆迁面积万平方米;新明街道完成房屋拆迁面积万平方米;国土分局完成房屋拆迁面积万平方米,圆满完成了年初管委会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为拆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管委会上下高度重视拆迁工作。春节后,管委会马上就组织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制定出台《宁波国家高新区20xx年拆迁工作目标任务及其考核奖惩实施意见》。委主要领导关心拆迁工作,多次听取拆迁汇报,督促检查拆迁进度,协调解决拆迁难题,为拆迁工作取得突破提供了保障。两个街道及各区块负责人也高度重视拆迁工作,都迅速行动,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拆迁工作中去,保障了拆迁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创新机制,不断完善拆迁工作举措。
1、实行区块负责制度。20xx年的拆迁工作实行区块负责制,按照“街道为主、部门参与、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将全区拆迁计划任务分解为11个区块,以区块为单位建立拆迁指挥组和实施考核奖励,每个区块由一名街道(局)领导为负责人,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局)统一安排,联系部门派员参与。管委会与两个街道的书记和各区块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工作责任。
2、加强日常督查考核。我办加强日常的考核督查工作,一年来编制了12期《拆迁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在简报中专门开设督查专栏,每月督查重点拆迁项目的完成情况,使各区块间、街道间形成了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氛围,为领导掌握拆迁工作动态、调整和加强工作力度提供数据支持。
3、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在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时,新实行了集体议事制度,通过会议形式集体商讨处理办法,并在会后出《会议纪要》予以确认。一年来共出29个《会议纪要》,研究解决了拆迁中遇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80余件。
三、依法行政,通过法律途径推进拆迁。
1、积极应诉,打好拆迁官司。针对老百姓提起的拆迁诉讼,我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原因、过程、结果,充分准备应诉资料,积极组织人员应诉,以维护拆迁工作的合法性、严肃性。一年来共应诉拆迁案件4起,经积极准备、并与律师及法官充分进行沟通,这些案件最终全部取得胜诉,为以后处理同类拆迁纠纷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2、主动出击,启动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程序。一是启动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程序。在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20xx年拆迁办向管委会申请了针对6户涉及重点项目的拆迁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同时继续与拆迁户进行沟通,最终有4户签订了拆迁协议。二是启动房屋折迁强制执行程序。20xx年,涉及李惠利东部院区项目建设的庄前村1户拆迁户对于管委会做出的行政裁决不理不睬,我办向法院申请对其房屋实施强拆。在法院、公安机关等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最终这户拆迁户在法院上门张贴强制搬迁公告后,主动与我办联系,按政策签订了拆迁协议。这次强拆行动,还触动了涉及李惠利东部院区项目建设的庄前村另外4户拆迁户的神经,他们在之后的一个月内也陆续与我办签订了拆迁协议。至此,李惠利东部院区项目的拆迁任务全部完成。
四、分清主次,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年初制定的拆迁目标任务不仅对折迁数量有要求,而且对拆迁质量有要求,把涉及工程建设的都列为重点拆迁项目,考核奖惩也都向重点拆迁项目倾斜。重点拆迁项目共有三类:一是涉及市重点项目建设的;二是涉及安置房建设的;三是其它涉及道路、学校等项目建设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办非常重视涉及工程建设需要的重点折迁项目,要求各区块负责人把主要精力投放到重点拆迁项目上,日常的督查主要也针对这些重点拆迁项目,从而更好地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一年来,涉及清逸路、聚贤路(徐村段)、李惠利东部院区等建设需要的重点拆迁项目都已全面完成,其它重点拆迁项目完成情况也较好。
五、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拆迁业务水平。
1、组织区块负责人考察学习。年中,我办组织区块负责人赴海曙区考察,学习海曙区在推进拆迁工作中好办法,与海曙区拆迁业务骨干面对面交流拆迁工作的经验和得失,取得了较好得成效。
2、组织拆迁骨干参加业务培训。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若干规定的通知》两个配套政策,明确了房屋征收制度下的新的体制,完善了补偿、补助和奖励的政策标准。以此为契机,我办组织骨干人员参加房屋征收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为今后我区开展房屋征收活动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六、妥善处理,做好拆迁信访维稳工作。
1、认真做好日常拆迁信访接待处理工作。我办在平时处理拆迁信访接待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拆迁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年来共接待拆迁上访咨询200余人次,受理上级转来的拆迁信访件72件,办结率为100%。
2、及时妥善解决突发性拆迁问题。拆迁工作的不稳定因素的较多,在突发性拆迁问题爆发后,我办积极与拆迁户沟通,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到信息灵敏、反应快捷、处置果断,避免引发市以上个访和群访。如:聚贤路(徐村段)建设过程中,发生了拆迁户的房屋被施工单位误伤事件。对这一突发性拆迁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及时与拆迁户沟通,稳定他们的情绪,同时积极与区信访、公安、建设以及邱隘镇政府、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衔接,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化解矛盾。最终该事件得到了较圆满的解决,也维护了群众利益。
七、存在主要困难。
(一)拆迁受到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1、拆迁大环境影响。目前我国的拆迁氛围较差,能代表民意的网民基本是一边倒的支持“钉子户”种种不合法的拆迁利益诉求。同时,拆迁意外发生后,政府为消除社会负面影响而发布的信息,往往会被误认为是支持“钉子户”。
2、周边地区的拆迁政策影响。我区周边有江东区、鄞州区、北仑区等,这些地区的拆迁政策与我区都存在着差异,它们中不利的一面往往被忽略,有利的一面往往被拆迁户所重视,使得我区部分拆迁户的心态受到较大影响。
3、我区自身存在多种不利因素。我区从20xx年起开始大规模拆迁,拆迁的面积很大,涉及的人数也很多,很多拆迁户有了较丰富的拆迁经验。大规模拆迁过程中,政策掌握上存在着一些不平衡,导致一些拆迁户存有晚拆多得益的想法。同时8年多来,拆迁政策一直未作大的调整,部分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但修改又会触及部分已拆迁人员的利益,政策调整处于两难的境地。
(二)房屋拆迁强制执行程序难走。
强拆是对付“钉子户”的最终武器,海曙、江北等区域的住宅拆迁完成90%以上时一般都会启动强拆程序,最后的10%要依靠强拆来解决。我区则很难使用这一武器,因为走房屋拆迁强制执行程序需要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我区没有法院。强拆往往会带来很多后遗症,因此法院不愿接手实施强拆。20xx年虽然启动了一起强拆程序,也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大范围推广使用存在困难。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以贯彻征收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
1、20xx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贯彻新条例的实施,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若干规定的通知》两个配套政策,明确了房屋征收制度下的新的体制,完善了补偿、补助和奖励的政策标准。
2、为适应新的形势,高新区拆迁工作体制也须相应调整。拆迁办拟有二方面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一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二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牌子名称也应有二个,相应的管理职责也增加了。在工作机制上,这几年形成了在管委会领导下,以拆迁办为总协调,各街道为实施主体,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拆迁工作机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新的一年,工作考核机制也应完善改进。
(二)以加强依法行政为方向,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
1、加强房屋拆迁和征收的前期工作。一是做好房屋拆迁和征收决定作出的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工作的合法性;二是完善区拆迁征收补偿政策及方案的制定,与国家、省、市有关新政策相对应;三是加强对房屋征收新政策的宣传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维护被征收人的利益。
2、认真做好及配合征收行政裁决、复议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3、积极推进“阳光征收”、“阳光拆迁”的信息化建设,加强落实信息公开事项,完善“阳光征收”、“阳光拆迁”管理制度。
(三)以总结经验教训为手段,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
通过几年拆迁实践,有许多好的经验及教训可总结。从横向看,要虚心学习周边地区推进拆迁工作的新经验、好办法;从纵向看,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我区拆迁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作的很多方面值得去探索创新:如拆迁形成合力方面,如何让各部门尽早介入,充分发挥形成合力的效应;如何加强督查和考核,让真正干事者能干事者更有信心更有积极性,让流于形式善于强调各种困难者更有压力更有紧迫感;如何采取有效手段尽快地扫清一些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钉子户”而又确保社会稳定;如何规范拆迁程序,做好依法拆迁等等。
拆迁办工作自查报告 篇3
《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已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无需另行申报;而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从5月3日起,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到所在社区进行申报。
年满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年满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年满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高龄津贴 受益群体
80岁以上郑州户籍老人都可领《办法》明确,凡是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于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从20__年1月1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办法》明确,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年龄分为三档: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我市明确,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补贴标准 如何申请
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不用另外申报,其他人5月3日起申报人社、民政部门共同负责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已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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